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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又名:道破天机)-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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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金钱就已经在社会政治领域崭露头角,初露锋芒,充分显示了它无坚不摧的威力。当金钱将其魔爪伸向政治领域,政界便俯伏在金钱的淫威之下,于是,在政治权术的家族中,又增加了一名新成员——贿赂之术。
金钱作为政治权术斗争中的重要物质武器,长期地、广泛地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种状况,加速了金钱对政治的侵蚀和腐蚀,对封建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金钱和政治的结合,封建法制遭到破坏,封建统治秩序受到冲击,封建政治道德进一步沦丧,封建吏治开始形成一些根深蒂固的恶疾。封建统治集团尤其是参与政治活动、处理政治关系的官僚阶层中的某些成员,为了贪图个人私利,不顾本集团的根本利益,贪赃枉法、损公肥私、逢迎巴结、营私舞弊、贿赂公行、政治黑暗,加剧了各类社会矛盾,形成了人类政治活动历史中的一种极为腐朽的现象。
贿赂之术在中国古代政治领域的盛行,应该说是从封建时代开始的。这不仅是因为奴隶制时代货币本身尚未发展到成熟的程度,而且就政治结构而言,金钱政治与封建专制主义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封建制度下,权力高度集中,这种不受制约和无所不包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最大限度地向着可能达到的范围和程度延伸和膨胀。掌权者总是企图通过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为自己夺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贪污受贿是封建时代官僚队伍中无法根除的普遍现象。庞大的官僚集团作为封建时代专制主义的必然产物,为贿赂之术的盛行提供了广泛的市场。当官僚和贪污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时,最高统治者也会对此进行一些整顿和惩罚。
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金钱政治”积弊甚深、流毒甚广。“金钱政治”的恶劣影响仍将长期存在。
关于政治理论对政治权术的作用
政治权术反映了一种狡黠的政治智慧。政治智慧,则与人类理论思维的发展水平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作为一种狡黠而堕落的智慧,政治权术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理论思维的制约。政治权术不仅仅是政治斗争经验的简单总结,人类理论思维的许多方面都对政治权术的出现和丰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
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所谓利己主义,指的是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的生活态度。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是造成政治权术盛行的思想本源。政治手段的堕落总是同政治目的的堕落联系在一起的。非道德化的目的,需要通过非道德化的手段才能实现。统治者自私自利的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这也就造成了古代政治对于权术的不可或缺的长久需要。
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所谓功利主义道德观,是指抹杀客观的善恶是非标准,纯粹以功利和效用为准绳进行道德评价。高度强调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功用,极力论证权术对于君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片面强调政治权术的目的和效果,以目的和效果的“善”,来掩饰冲淡手段的“恶”,极力说明权术是为了达到一定政治目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这些观点都是功利主义的道德观的表现。
专制主义的政治观。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专制主义的政治观无疑占据着统治的地位。关于政治权术的理论,实际上本身也就是专制主义政治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心态
权术是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权术争斗说到底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既然是争斗,免不了就有胜负得失之分,古往今来,有多少野心家、阴谋家凭借着权术得志而弹冠相庆,又有多少仁人志士伤于权术而身败名裂。
中国古代的权术斗争,不仅造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历史人物的人生悲剧或者喜剧,而且对于当时的整个社会政治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政治权力,对权力的崇拜和追逐便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有了贪图权力的欲望,必定就会产生追逐权力的手段。于是,政治野心和政治权术之间便结下了天然的不解之缘。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野心和阴谋总是形影不离。不怀有个人野心的权术手段和不采用权术手段的个人野心,几乎都是不存在的。一般来说,权术为野心家保持已有的权力和攫取新的权力提供了有效的工具,而野心家则往往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策划者、实施者和受蕙者。
权术争斗的主要角色,一般都具有强烈的个人功名利禄欲望。所谓“野心”,无非是指对名利权位的强烈欲望。权术争斗中的野心,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目的上的极度自私,野心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私利。野心对权力的追逐,首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物质方面的欲望。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官愈尊,则禄必愈厚,同时,权力不仅可以带来与其权位相适应的合法俸禄,而且可以转化为更多的额外财富。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领域,当然无法逃脱政治权力的干预。政治权力虽然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物质财富,但却能够决定物质财富如何进行分配。在现有的有限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个人权力的大小往往能够决定其财富的多与寡。因此,追逐政治权力事实上便成为谋求经济利益的一条捷径。野心家强烈的权力欲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来自他们贪婪的物质欲望。为了“发财”而去谋求“升官”;为了“夺利”而去努力“争权”。
野心家对权力的追逐,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精神方面的某些欲望,“权”不仅仅可以产生“利”,而且可以带来“名”和“尊”。人们畏惧权力,又崇拜权力;一定的政治权力,既代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意味着一定的名誉地位,象征着的的人生价值。
二是程度上的贪得无厌,具有不可满足的特性。政治野心是一种自我膨胀的权力欲望。一个欲望得到满足,新的欲望又会产生。
所谓权欲的层次性是指欲望的内容是因人而异的,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野心的内容显然是不同的。
所谓权欲的渐进性是指权欲往往具有一个发展增长的过程,欲望的目标是因时而异的。对于野心家来说,低层次欲望的满足,也就意味着高层次野心的出现;这一层次欲望的目标和终点,又成为更高一级层次野心的基础和起点。
所谓权欲的持续性,是指器乐一旦产生,便会长久持续地存在,难以割舍。权力本身往往具有强烈的诱惑和腐蚀作用。未入“仕途”之前,野心表现为一种急切而强烈的争权夺利的欲望;进入仕途之后,野心又会表现出一种顽固的贪婪权力的欲望。一旦品尝到权力的滋味,便会在不知不觉中上瘾成癖,使人产生刻骨铭心的迷恋,从此难以摆脱权力魅力的诱惑,绝不肯主动将权力轻易放手。久执权柄往往无法忍受权力失去后的空虚和寂寞,因而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巩固和维持自己的权位。
三是行动上的投机钻营,必然导致不择手段的特征。
野心与阴谋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然联系。野心只有依靠阴谋才能得以实现。所谓“野心”是指那种不合常规礼法、超越个人应得范围的非份之想。在正统观念看来,野心是违背正常统治秩序的欲望,因而是不符合正统政治道德规范的。野心在正常秩序和正统观念的双重压抑下,除了依赖阴谋诡计之外,别无其他选择。不道德的欲望,只有依靠不道德的手段才能得以实现。
道德阻碍了野心的实现,野心从根本上蔑视道德。在无休止的权力追逐过程中,野心的目光紧紧盯在名利权位之上,只要能够猎取实际利益,一切的伦理道德统统可以置之不理。野心唯“权”是图,为达到目的,必然不惜采用一切卑劣无耻、阴险诡诈的手段。
野心家一般具有竞争心理、投机心理、嫉妒心理、发愤心理、冒险心理。历史上的野心家,在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野心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力欲望,必然要使用各种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野心是权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因。夺取君权的需要产生了政变之术;政治攻击的需要产生了诬陷之术;掩饰野心的需要产生了韬晦之术;总而言之,没有争权夺利的欲望,便不可能产生争权夺利的手段。
2。8 君主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更容易得到滋生蔓延和充分发展,是同这种制度下的政治权力的结构特征分不开的。所谓“君主制”,一般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结构最基本的特征是权力的高度集中。
翻开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画卷,人们可以看到,君主是整个国家的象征和代表,国家的各种大权集于君主一身,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整个国家都是君主的私有财产,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都是君主维持独裁统治的工具。专制君主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立法权。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当然归于君主所有。君主出言为法,君主的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就是判断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和行为准则,历代封建王朝所制定的成文法典,无一不是专制君主意志的体现。君主可以按照个人的意志随时修改或者废止既定的法律,制定新的法律。
二是最高司法权。在专制制度下,君主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对于一切重大案件的判决具有最高决断权。专制君主的判决,根本无须法律的依据,或者反过来说,君主的判决本身就成为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
三是国家政务的最高决定权。专制君主对于国家的一切政务都拥有最高的决定权。当然,天下繁多的具体事务不可能全部由君主一人独自处理,君主通过亲自掌握重要官职的任免权,为自己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办事机构。封建国家的官僚集团尽管十分庞大,实际上只是俯伏在专制君主脚下的臣仆。各级官吏虽然也分掌着一定的处理政务的权力,但是他们的权力来自君主,随时都有可能被君主剥夺;他们所作出的一切重要政务决定,都须听命于君主,都须取旨方能行事。无论臣属官职再高、权力再大,也不过是君主的办事工具而已,只有君主才是凌架于一切臣民之上的独裁者、才是国家行政权的真正掌握者。
四是最高名分的独占权。专制君主不仅掌握着绝对的实际权力,而且还拥有对最高名分的独占权。
国家各个方面的权力,牢牢系于君主一身,这种高度集中的君权,势必会产生对政治权术的一种客观需求。这种状况并非是由君主个人的道德素质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说,君主专制制度下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客观上要求政治权术作为专制君主的必然伴生物。脱离了诡诈的政治权术,高度集中的君权便不可能得到正常的行使,专制制度便无法得以生存和维持。专制君主与政治权术的这种拌生关系,无非是由于专制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特殊作用、君位转移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等几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专制君主对于封建政权的兴衰存亡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无疑是决定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封建王朝的治乱兴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独裁专断的君主本人的各方面素质。君主个人的意志和才能,往往成为决定政治斗争胜负的一个关键因素。专制君主的所谓“治政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谋取、维持和运用权力的方法手段,其中当然包括政治权术。
历代封建统治集团,为了实现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和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客观上也会需要有一位能够驾驭政权的强有力的专制君主。在政界的生存竞争中,那些善于玩弄阴谋诡计的君主们,更容易取得和维持政权,更容易驾驭和控制广大臣民,因而更适合于统治集团的需要。
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也是导致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专制君主总是力图实行高度的集权;另一方面,为了实行集权,君主又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分权。这种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换句话说也就是君臣之间的矛盾,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的始终,构成了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主要内容。专制制度本身决定了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治权术作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手段,当然也就具有生存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专制君主必然要依赖政治权术来制定分权的原则。面对集权和分权的矛盾,君主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如何建立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分权固不可免,但臣属所分掌的权力只能是办事之权;那些决策之权、重大之权、要害之权则只能由君主专擅。分权既行,还必须相互牵制,用便于君主操纵。
其次,专制君主还必须通过政治权术来控制分权的过程。权力的再分配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君主出于专制集权的目的,需要利用权术手段对既有的权力的分布不断进行调整和平衡。
再次,专制君主又必然要利用政治权术来驾驭分权的对象。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分权的对象自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专制君主对他们既不能“不用”,又不能“不疑”,为了加强对官吏的政治控制、人身控制和心理控制,君主不得不借助各种阴险诡诈的政治权术手段。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君主专制的土壤和环境中才获得了如此充分的发展。
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兄弟和必然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延续既久,包容又广,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而言,与封建官僚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官僚政治同样是政治权术赖以根植的一个重要基础。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
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官僚政治的产生。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既是君主专制的历史,又是官僚政治的历史。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与奴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政治权力的各个方面,官僚政治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
一是权力本质的特权性。
官吏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享受着特殊的权力,形成了具有自己共同利益的特殊阶层。官僚集团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不仅不代表广大民众的利益,而且在统治集团内部划分了等级差别,权力演化为只是为官僚集团谋取私利和维护特权的工具。国家权力的一切措施、一切政治过程,仅仅具有实现官僚自身特殊利益的意义和作用。
政治权力在官僚政治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僚特殊地位的象征。权力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地位的高低。做官者,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种种特权。政治权力又是官僚集团物质财富的来源。权力不仅象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官僚集团提供了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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