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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行江湖-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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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愣愣的看着潘安的背影离开,眼睛里的泪水成串的流下来。其实就象潘安喜欢草儿一样,紫檀的芳心中早就有潘安的身影,只是她藏得很深,没有人能看见。
在落叶谷杀手盟的最深处,绝尘推开无心居的大门。三天没有回来了,无心居还是原本保持干净整洁的模样。绝尘面无表情的来到卧房,重重的躺下。
明明身心都很疲劳,但神志却很清醒,因为这里是无心居,这里有那个人的气息,永远消失不掉。
绝尘翻个身,仰面躺在床上,没有脱下靴子的脚很快将洁白的被褥染黑。
“真是的,怎么又不脱鞋子就上床。”空气中忽然传来含笑的声音,绝尘猛的坐了起来,四处张望,忽然嘴角微微弯曲笑了起来。重新躺下,慢慢抬起右臂遮住眼睛。
自嘲的对着空气说:“孑茕,你知道吗?绝灭叫我忘了你,可我好象这辈子都忘不了你,怎么办?”
空气是什么回应都不会给绝尘的。
绝尘自言自语:“只要回到这里,不管我做什么事情都好象能听到你的声音看见你的样子。我也知道那都是幻觉,可是……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感觉到你。”
“对不起,我保护不了你,又不愿忘了你,只能一直待在这里象白痴一样回忆你。孑茕,你恨我吗?”绝尘放下手臂,原本平静面容被悲伤所扭曲。满心满眼的痛苦,却连滴眼泪都没有。无法宣泄。
房间里除了绝尘痛苦的喘息外没有任何声音。
绝尘摸出枕边的竹箫,轻轻的抚摩着说:“孑茕,我吹你最喜欢的歌给你听。”
那曲“汉宫秋月”是孑茕最喜欢的歌,以前绝尘吹箫的时候孑茕就在一边轻轻的唱。现在,箫声再度响起,只有回忆里的声音跟着唱:
“是谁把九转柔肠,梳成纤纤筝丝?
是谁在弦上趔趄独行?
玉兰树下复活的少女,怀抱爱情,眼睑缝紧幸福。
她焚起的心香,一截截成烬。
秋深不过筝声,宫廷深不过紧锁的蹙眉。
月光一叶一叶飘下来,在内心漫舞喧哗。
夜是一角凉亭,匆匆收拾花瓣的少女,也把终身郑重收葬。
她倦皱的哀怨,比花瓣的香气更为浓郁。
月光一滴一滴淌下来,湿了流云袖,湿了柳丝睫。
我在倾听中,变成那轮秋月,和有着无限心事的宫装少女,遥相企盼,永难聚首。”

第10章

绝尘不知道,这个有着珍珠月色的夜晚,不止他一个人没有休息,杀手盟盟主绝杀和他师弟绝灭都醒着,蕴涵着悲伤《汉宫秋月》他们都听见了。绝灭为师兄的痴情而叹息,而绝杀则想起刻骨铭心的那个女人。
遥远的逍遥山,有一个老人在山巅上弹奏琵琶,身前是绝壁悬崖,身后一座墓碑,上面刻着:爱女流云之墓。
山风吹得老人白色的胡须和衣裳齐飞,老人眼角一滴晶莹的泪水也随着山风飞起。同一首《汉宫秋月》在绝尘箫声中充满了悲伤,而在老人的琵琶声中则充斥着浓厚得化不开的怀念。
一曲奏罢,老人放下琵琶,抬头看着天际珍珠色的月亮,长长的叹息一声,自言自语到:“女儿啊,当年反对你嫁给绝杀,导致今天你们走的走,死的死,就留我一个人守在这高高的逍遥山上,我错了吗?”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山风“呜呜”的,如哭泣声般的响着。
老人又叹息一声,抱着琵琶走了,佝偻的背影无限的孤寂。
在苍龙王朝的边境城市,一个红衣女子通过边境检查来到血云城,缓缓放下遮面的面巾,露出苍龙人少有的白雪般的肌肤和海洋般的蓝色眼眸,通过边境时记录的名字显示她叫天心蕊。
“师兄,你看,好罕见的蓝色眼睛哦。”血云城的人早习惯异族人的与众不同的相貌,只有来自外地的人才会大惊小怪。所以,一个人刚惊讶的叫了起来,立刻,更多的眼光注视过来。
“笨蛋,别大惊小怪的。”被叫做师兄的正是无忌宫的弟子水晶,他立刻拉着卤莽的师弟水银离开,但他自己知道,那双蓝色的眼睛在他心中刻出了多深的痕迹。“会再见面的。”水晶暗暗发誓。
黑夜转瞬过去,白天再次来临。铃铛儿经过一夜的休息恢复起了精神,骑上马后,马鞭向前一指,娇喝道:“出发,目标——瑞云城。”
“是。”后面三个人无精打采的回应。笛悠压底声音问茶:“师傅,为什么我们要听这个小丫头的安排啊?”
“哼,”茶冷哼一声,“有什么办法,钱包在人家手里,离开她,我们吃树皮草根?”
笛悠沉默下来,开始转动脑筋,冷面没来由的一阵发寒,开始觉得危机降临。
“没关系,瑞云城不是有你父亲的好朋友在吗?大不了到时候去找他帮忙啦。”知道自己徒弟又准备报复冷面了,茶帮冷面开脱一下。冷面如果知道茶其实是担心冷面被笛悠玩走了太无聊的话,绝对不会感激的。
“也是啊。”到底还是个孩子,笛悠了解到还是有出路的时候,又恢复了精神。“不过,师傅,我们不是要去逍遥山吗?跟着那丫头去瑞云城没有关系吗?”
“放心,”茶微微一笑,“去逍遥山反正是要路过瑞云城的。”
“喂,你们三个不要磨磨蹭蹭的,快点。”铃铛儿在前面精神十足的叫喊。三个人只得催动跨下的马匹赶了上去。
在落叶谷,绝灭和绝尘正在准备旅途的装备,准备下午和师傅绝杀一起前往瑞云城。
从铃铛儿他们的所在地到瑞云城需要三天的时间,从落叶谷到瑞云城需要五天的时间,原本不可能的相遇的两批人马,却在同一天的上下午分别到达。历史总是爱开玩笑的,没有人知道这次相遇将会给表面平静的江湖掀起怎样的惊风骇浪和血雨腥风。
瑞云城,不过是个江南的富裕小城,自古以来江南出美女,美女多才艺,在成为整个江湖焦点前,也有一个传奇的人物,来自清风细雨楼的艺妓楼兰随风。清风细雨楼不同与其他的妓院,这里的楼主从不强迫楼里的任何一个姑娘卖身,也不鼓励姑娘们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来留下客人。
楼里的姑娘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绝世的容貌,但无一人没有过人的长处。曲可绕梁三日,舞能引蝶随伴,诗亦不逊学士,人能刻骨铭心。可以说,谁能娶到清风细雨楼里面的姑娘为妻,是件令人羡慕的事情。而每一任清风细雨楼的楼主都是由原来楼里面的精明强干的姑娘接任的,因为她们会珍惜清风细雨楼的名誉,更会珍惜里面每一位姑娘。
这一任的楼主芳龄不过十八,但其过人的容貌和手段将清风细雨楼的名声传遍了苍龙国,连老国王都忍不住好奇去看了一次。后亲笔留下一首诗给她:
佳人可倾城,
智亦比天高。
弹曲胜仙乐,
舞势欲飞天。
就足以证明这楼兰姑娘的本领。
而这个楼兰姑娘,作为清风细雨楼的楼主,对每一个姑娘更是照顾得无微不至,每一个姑娘出阁时除了准备了厚厚的一份嫁妆,还有一份礼物给每一个姑娘,那是一个承诺,承诺清风细雨楼只要存在一天,只要这些出阁的女性有困难,都可以回来找清风细雨楼。名声传遍苍龙国大江南北的清风细雨楼,不是没有原因的,楼里面的不少姑娘都嫁给了达官贵人。所以这个承诺,可以说如同一张救命符,只要不是罪有应得,即使进了死牢房,清风细雨楼都有办法救出来。
这样一个有着惊天手段的厉害女子,有点头脑的人做梦都想拥有,可是楼兰姑娘心比天高,寻常人想见佳人一面都不容易,何谈夺取芳心呢?
然而今天,楼兰姑娘正在烹茶,亲自烹茶。能让楼兰姑娘亲自动手侍侯的人是何许人呢?不知道,对方是一个黑衣人,在屋子里也没有取下黑色斗篷,脸上盖着黑色的面巾,只露出一双眼睛。此时,这双眼睛没有看着芳华绝代的楼兰姑娘,只是看着挂在墙上的当今皇帝的亲笔御书。
“大人,请喝茶。”楼兰姑娘端着烹好的茶轻移莲步来到黑衣人对面的茶桌。
“哼,佳人可倾城啊。”透过蒙面的黑巾,来人冷哼一声。
“不敢。”即使面对皇亲国戚也不卑不亢的楼兰随风在来人面前也显得紧张心慌。
“不敢?”来人嘲讽的笑了一声,“连当今皇上都给你写了首诗,楼兰姑娘想必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吧。”
“大人,”楼兰随风慌忙跪下,“大人,楼兰不敢,还请大人明示今天前来有何要事?”
“你还记得你来这里的工作吗?”
“是,奴婢记得。”
“好,你记着,上头宣布了,计划准备开始了,你要开始第一步计划了。”
“是。”
“好,其他我就不多说了。你最好记得,你妹妹还在我们手里,你还想见她的话,你知道该怎么做。”
“是,奴婢知道。”
黑衣人来到窗边,风正好吹了起来,窗帘飞起盖住黑衣人的身影,等到窗帘飘下的时候,黑衣人已经消失了。
楼兰随风这才放松下来,腿一软跪坐在地,两行清澈的泪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眨眼间消失在地上的白色长毛绒地毯上。
当命运的年轮开始滚动时,有几个人能抵抗得住,大多数人只能消失于茫茫人世间。
紫苏城的笛音王府,菁王妃在花园里读书,可眼睛盯在书上已经很长时间了,书页却连一页都没翻过去。笛音王爷路过花园,看到爱妻的样子,随手挥退欲上前行礼的丫鬟,悄悄走到爱妻的背后,轻轻蒙住妻子的眼睛,下一瞬间,就觉得眼前一花,后背一痛,等反映过来就看到菁王妃焦急愧疚的脸。
“王爷,你怎么……”王妃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最拿手的是一手暗器功夫。刚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了感觉,当眼睛被蒙住的时候就下意识的将背后的人丢出去,还好及时发现是自己的丈夫,要不然丢出去的瞬间藏在衣袖里的细针就会扎满笛音王爷的整个背部。
“唉。”王爷苦笑着在菁王妃的搀扶下爬了起来,从结婚后第一天想跟小妻子开个玩笑到现在,已经被摔了不下百次了,为什么自己就是不能吸取教训呢?王爷看着眼前年近四十仍娇媚柔弱的妻子,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亲身感觉,谁能相信这个纤纤弱女子能有这身功夫呢?
“好了,菁儿,我没事啦,早摔习惯了。”笛音王爷拉住正转来转去检查自己身体的妻子,拉着她的手来到凉亭坐下。
“王爷,该放手了。”已经是老夫老妻了,菁王妃还是不习惯王爷在卧房外的亲密举止,连耳根都红透了。
看着眼前害羞的妻子,笛音王爷感觉就象回到当初自己第一次看见菁王妃时一样,那时还是菁公主的她,就跟现在一模一样,那么容易脸红,那么娇柔,让人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疼一辈子。好不容易打败那么多情敌才娶到苍龙国的明珠,第一美女菁公主,笛音王爷不是光凭一曲笛音就能做到的,背后付出多少代价只有王爷自己知道。
“王爷,王爷。”菁王妃看见笛音王爷又陷进回忆里,急忙出声提醒他。
“啊,菁儿,呵呵,对不起,我走神了。”笛音王爷醒来,有点愧疚的说。
菁王妃微笑着摇摇头,“王爷,没关系。对了,王爷你找我有事吗?”
“没什么,只是看见你在发愣,你是在想悠儿吧。”
“是啊,那孩子第一次出远门,身边只有两个人,我实在不放心啊。”说到自己的爱子,菁王妃不禁皱起了眉头。
“菁儿,你放心。悠那孩子聪明得很,我只担心他欺负别人呢。再说了,那个茶你以为他只是寻常人士吗?我早查过了,他可是江湖上天机老人的唯一弟子,本领很是了得的。”
“什么?天机老人的唯一弟子?就是那个当年传出他为了一个女子而将自己妻子弃之不顾的那个人?”菁王妃一听,大惊失色。
“呵,菁儿啊,江湖传闻只可听不可信啊。”王爷微微一笑,宽慰妻子。
“可是,那么多人都在说就……”王妃还是很担心。
“你听我说,传出那个传闻的那一年,正是他风头最劲的时候,那个时候的茶在江湖的人气威名都处于顶峰,那一年又是武林盟主的选举年,如果不是出现这个传闻,他一定会被选为武林盟主的。所以,据我看来,这件事很可能是另有蹊跷。”
“王爷,这……”菁王妃还是有点担心。
“菁儿,相信我吧。如果他真的是个奸恶之徒,我决不会将悠儿交给他。”王爷拉起菁王妃的手,慎重的说。
“恩,我相信了。”菁王妃终于完全放下心来。
“那么,我最爱的王妃,可以放下心来陪为夫在这花园里散散步吗?我新作了一曲,还赋了词,愿意听吗?”笛音王爷又恢复到原本玩世不恭的样子。
“讨厌,都老大不小了,你还这个样子。”菁王妃虽然又红了脸,但还是坐了下来,准备聆听。
笛音王爷轻轻笑了起来,随手拿过放在一边的古筝,边弹边唱。
“一个转身,我看到了你,
从此迷失了自己。
一个转身,我爱上了你。
从此为你而旋转。
一个转身,你牵起我的手。
脸上带着笑容却温暖不了我爱恋的心。
一个转身,我失去了你……
迷失的心却又回不来……
一个转身啊,轻叹……
只是一个转身而已,
多少次的转身造成我们的姻缘与起伏。
我又看到了……
那个转身。
你又要对我干什么?
我不知道……
只不过,我似乎,
在期盼着你的转身
给我一丝希望吧……”

第11章

“铃铛儿啊,我们是在往瑞云城的方向前进吗?”茂密的丛林里,四个人拉着马疲劳的行进在崎岖的小路上。
“恩,相信我,向着这个方向走,很快就能到了。”铃铛儿抬头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有点心虚的说。
“你两天前就这样说了。”笛悠有点咬牙切齿,不过这不能怪他,谁在这种前不着村后边着店的大森林里走上两天,中间只能喝溪水打野味睡树枝,估计都会这样。
“嘿嘿,没错啊往南直走啊。”铃铛儿也有点疑惑,自己明明是一直向南走的,为什么会总在森林里打转呢?
“南在哪里?”笛悠有点明白了。
“那里啊。”铃铛儿伸手指向一个方向。
“白痴,”笛悠一拍额头,身后的茶和冷面同时有种想买豆腐一头撞死的欲望。“那里才是啊。”三个人伸手指向真正的南方。
“嘿嘿。”铃铛儿除了傻笑还能怎么样。
原本三天就能到瑞云城,由于这个小丫头结果直到五天后的下午,四个人才如同难民一样来到瑞云城。
“呼,终于活过来了。”洗了澡又大吃一顿,铃铛儿又恢复城活蹦乱跳的状态,可怜那原本只想在客栈里休息的三个人,由于是衣食父母的关系,只得陪小丫头逛街。
“啊,那个看起来不错。”铃铛儿跑去买一个明显是假的玉坠。
“咦,这个一定很好吃。”铃铛儿买了一包冰糖跑回来。
“哇,这个好漂亮。”一个纸糊灯笼。
“哈哈,我喜欢这个。”一串珠花。
“恩,这个也不错。”一件衣裳。
“好可爱哦。”一只小鸟。
“呀,这个……”
“呵呵,我要……”
完全沉浸在买东西的狂热中的铃铛儿忽视了来自身后的低气压,后面三个人已经再也腾不出手来拿东西了,可看着已经陷进疯狂采购的小丫头,偏生又没有办法制止,无奈啊。
“小偷。”到底是同一行业的人,小丫头眼尖尖的在人群里发现一个小偷正在行窃,本来是不该多事的,可那小偷不长眼,偏是在偷一个老人家的钱。
“不偷妇弱老幼。”乃铃铛儿行事第一标准。所以,毫不忧郁的施展身形要捉拿这个无耻之徒。茶、笛悠和冷面三人对看一眼,想都没想就把手上所有东西丢到一边,一起追寻铃铛儿的身影。而这个小偷也不是寻常之辈,立刻运起身法在人群中逃串。于是,人来人往的街头,五个人开始你追我逃的“游戏”,好不热闹。
“呀。”铃铛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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