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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城-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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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是为了什么容颜不老,只是为了让它真真正正地属于我,从此再没谁有能力夺走属于我的力量。”
这个埋没在光阴里的男人如此耀眼、妖艳,也是如此地丧心病狂,“看见没?这些芳龄少女,都是你害死的。而这最后一次血浴,将让这力量生生世世地彻彻底底地属于我!”
“你错了。”琴儿从赵政的襟口拿出那块赤棠扶苏帕来,“还有一部分在我这里。”
“果然在那方锦帕里。”小美道,“当年荃妃死时告诉我锦帕有问题,没想到竟是真的。现在我虽然虚弱,但即使在最虚弱的时候,你们也依旧不是我的对手!”
“祭十七!”小美的声音鬼魅得如同暗夜的魍魉,他悠悠地笑着,看着面前诚服于自己的十七个最强大的、永生的力量,“去,杀了他们。”
跪在地上的十七个人一接到命令便如地狱使者般冲着三人而去。
“琴儿!”赵政用尽力量站起,挡在了她面前。

、第九十一章 杀机

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赵政,在没有人察觉的一瞬间,慕容琴儿的脸上划过了一丝不安。但那仅仅只是一瞬,一瞬之后便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如胡亥般邪意的微笑。
“汪小美啊,你难道忘记了吗?祭十七是依靠上古巫卷控制的,但是这上古巫卷在你身上却是一部分,但是我手里不还有一部分吗?”琴儿有些停顿,“所以说,我现在也是祭十七的主人。”
“你不要高兴太早,慕容琴儿,”汪小美侧身抱起肩膀,“是我应该叫你郑妃娘娘呢,还是应该叫你婆婆,或者叫你凤凰呢?真是令人不安。不过,无论怎么样,你听着,祭十七如今只是听命于我,你手里有巫卷的一部分,那只能证明祭十七对你有敬畏,可能不会去杀你,但是你旁边的人呢?况且……”
汪小美说到这里,忽然停止了说话,只是面带笑容的看着琴儿。就在她发现异样的一瞬间,她急忙转身,然而汪小美已经站在自己的身后的,而先前站在远处侧身而立的人,则诡异的化成一把细沙。就在这一瞬间,琴儿想要闪躲就已经来不及了,自己猛然的被汪小美的手掐住了脖子。汪小美用力,琴儿便挣扎的被悬起。
“况且,我拿到你手里的那一部分,轻而易举。”汪小美将剩下的话说完,然后嘴角上弯,“凤凰,当年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小玉不愧跟了你那么多年,一颦一笑都和你真假难辨。当年我易容成荃妃监斩,心里竟然还有一丝愧疚,但万万没想到,你竟然不是简简单单的红颜祸水……”
“呸。”琴儿的脸被憋得通红,面对汪小美的力量,琴儿恐惧的是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所以只能一口吐在汪小美的脸上,“吕亦,你心如禽兽,我……”
“你怎么样?”吕亦暗暗加大了自己的力气,“你怎么样?我现在可以杀了你。”
汪小美的力气是可以想象的,慕容琴儿此刻完全没有一丝挣扎的余地,那种境地十分痛苦,凭借着自己的力量丝毫无法动摇自己脖颈上的压力。心理的惧怕远远大于由于窒息所带来的疼痛。
“琴儿快走!”就在窒息极限的一瞬间,琴儿忽然听见了赵正的声音。
是的,琴儿确定那是赵政的。因为她曾经如此痴迷于这个温柔的声音之内而无法自拔。在多年之前,她记得是这个声音告诉自己,要为自己活着。也是这个声音告诉自己,我可以放弃时间荣华,我可以放弃最高尚的荣耀,我甚至可以放弃生命,和你远走高飞。
琴儿记得,或者说那天的一切记忆都格外清晰。那个午后的岁月里的一切事物,都好像变得如此特别,她可以记起当年那首曲子所弹错的音符,自己看着那个少年时忽然离乱的呼吸,自己脸上被阳光铺满的暖意,以及那刻空气里的温度和淡淡的潮湿。
她记得师父在临行之前的叮嘱。监视赵政的一举一动,努力去靠近他。但千万不可动情。
但怎能不动情?当这个男人看着自己眼睛坚定的说出那一句,“我不要一切,我只要你。”的时候。自己怎么可能不动情?
远走高飞,那个曾经背满荣耀和骄傲的凤凰,那个曾*冷凌厉的慕容琴儿。真的变成了一个普通怀春的少女,勇敢的放弃了一切,和他一起走。
如果重新来过?还会那么选择吗?
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开满鸢尾花的山坡。那天的夕阳是红色的,粘稠而又温暖,她缓缓的走向山坡,在那山坡的最上方,这个人在那里一直微笑的看着自己,那笑容好像孩子一般干净而天真。在那个人身后的天空是红色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就那样一步又一步的走向他。
他伸出手来,“琴儿,我们走吧,改天换命虽然可能只是骗人的数术,但是现在我和吕颂已经主仆倒置,他对你有心,我怕……所以和我走吧。
“去哪呢?”
“天涯海角,哪里都可以,有你的地方就可以。”
她看着他的手悬在半空中,然后又抬头看了看这个男人的眼睛和干净的笑容。
她迟疑了。
如果,如果没有和他走,那么或许师父不会死,或许燕国不会灭亡。如果没有和他走,或许就不会有扶苏、不会有胡亥,江北诺将会和姐姐一起生活在父母的周围幸福的活着,做个普通的女孩子。如果没有和他走,那么吕亦或许真的会成为一个出色的戏子,每天腻在哥哥的身边,而他的哥哥,可能被选拔成为了将军,威风凛凛的站在万军之前,长剑一指,气吞山河。如果没有和他走,或许荃妃还是楚国的皇后,金銮危坐母仪天下,小玉不会替自己去死,现在或许已经许配他人,为人生母。而他,或许现在每天日理万机,治理自己的一方国土,实行仁政,歌舞升平。
她看着他,然后低下了头。
是的,不可以这么自私,不可以。
她转身,向着山下走去。这是最好的结果吧。或许。
她一步一步的向下走,可是又停下了。她回望,这个站在山坡上的人,竟然在此刻低下了头,像是一个委屈的孩子一样,不肯去注视自己的背影。
真的是最好的结局?虽然这样,那么多人可以免于如今的苦难,可以幸福的活下去,但是生命充满了那么多的未知,虽然没有了后来的恩怨,甚至没有了后来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背叛,更没有了如今心中隐隐作痛的仇怨,但是,那是自己想要的吗?
是他教会了自己生活的色彩啊,是他让自己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甚至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不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吗?
于是,她忽然的转身,拽着自己的裙摆,挤过那盛大繁华的花间,奔向他,然后紧紧抱住了这个男人。
一瞬间,琴儿忽然恢复了意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自己身体被击飞的声音,而自己的眼前,是大儒的死死的抱住了汪小美,她在空中看见了汪小美的笑容,然后大儒被汪小美轻而易举的摔了出去。
就在这一刻,扶苏忽然站起身来,拿着地上的佩剑,在大儒飞起的一瞬,刺进了汪小美的胸膛。
但是汪小美却没有倒下,甚至在那剑锋上竟然没有流下一滴的血液。小美看着扶苏,“刺的好,这里正是心脏的位置。但是你知道吗?我是没有心的。”
扶苏忍着身体的剧痛,自然十分惊讶。但是就在自己惊讶而愣住的刹那,自己已经被小美的掌力击中,退出好远。
小美云淡风轻的,拔出胸膛上的短剑。走向扶苏,看着远处的赵政和慕容琴儿,“现在,我就杀了扶苏。你让我无心。那么我也让你们尝到这种滋味。”
小美将短剑刺向扶苏的心脏,而就在那把剑马上刺进扶苏心脏的一刻,忽然一把长剑,斩断了小美握剑的半只手臂。
在那鲜血溅出的一刻,小美转头,发现那把长剑握在鬼医钟庆离的手里。

、第九十二章 离庆钟(上)

二十五年前
这个庭院显得十分幽静,尤其是在这种月圆之夜的晚上。虽然北方的冬天总是让人感到令人恐惧的寒冷,但是如果是夏季,尤其是这种晴朗的夜里,那种清爽的气息是寻遍整个江南所完全不具备的。
夜还不深,但这个不大的庭院却没有一个人影。门之外正是闹市。所以在开门的时候,外面吵嚷的气氛便会一下子涌到这片宁静里。
进来的是一男人,个字不高,棕褐色的皮肤显得健康而活力,男人梳着短发,身材偏瘦而不羸弱。如今他的怀里拥着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动人妖娆,刚关了门便一下子扑到男人的身上,在那人的嘴上不肯下来,男人倒也迎合,一边舌吻,一边将手伸进女人的上衣之中不停*,而搂着女人的另一只手更是不安分径直伸到了女人的裙摆之下。
“额嗯……”女人发出了令人无法抗拒的呻吟声,两个人就这样一边亲热着一边打着转往房门移去。
两个人粗鲁的撞*门,然后男人不曾关门,也不曾掌灯的一把将女人抱坐在桌面之上,继而粗鲁的退去女人的裤子,将女人的裙摆掀翻到腰细之上,然后一把扯开女人的上衣,就这样粗鲁的喘息声充满了这间屋子。
女人的森林早已咸湿,男人用手抹了一把,放在鼻尖细细的闻了一下,淫笑却不说话,然后把手伸向了自己的裤子。
就在此时,男人忽然停止了动作。皱了皱眉头。然后向后退了几步。“你走吧。”
女人此时劈着腿正等待着,可是这样的一句话突如其来,“离哥,你说什么?”
“我说你走吧。改日我再去找你。”男人伸出手掌,用食指向上搓了搓眉头,“今天不方便,你走吧。”
“你硬不起来?”女人起身淫笑道,看来果真是来了兴致。
“我让你走听见没?快滚,快滚!”男人的话里是满是不耐烦。
“你有病吧!”女人骂着将衣服穿好,“真是神经病。”
男人看着女人从自己身边走过,无奈的歪了歪头,然后叹了口气。
“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从房梁上,忽然下来一个人。女人关上庭院门的一刹那,他的脚尖刚好落地。
“你说呢?”男人脸上有不悦的神色,然后走到桌前掌上灯,继而将自己的一只脚也放在凳子上,“荆轲,你这辈子活该当刺客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来我家直接躲在房梁上,什么凑性。”
“能听见我荆轲在梁上喘息之声的人,天下寥寥无几,你离庆钟是一人。”荆轲笑笑,又道,“况且,我不躲在梁上,你也不方便不是?”
离庆钟看了一眼荆轲,头扭过一边不说话。
“这是我荆某人不好,得罪了神医离庆钟。”荆轲赶紧赔罪,“我是那种只会下三滥三脚猫功夫的小刺客,和您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神医离庆钟相比,自然是太过逊色了。”
“少拍我马屁,老子有女人跟是因为老子长的生性俊美,再说了,老子妙手回春,哪像你?就知道杀人,我们天生是死对头。”
“是、是。神医教训的是。”荆轲赔笑。
“不对呀,我说荆轲。”离庆钟将头扭了回来,“我说,平常遇到这种情况,你不和我挣得面红耳赤都是平常,上次和我大动肝火,把我抓的五毒虫药引一脚踢翻我还没找你算账,今天你是怎么了?你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没良心的药?”
“上次是我不对,稍后我让妖娆,将她的赠与你些。”荆轲说道。
“就一些?妖娆用蛊,上等五毒虫岂止那一点?上次我看到她拿了一大罐子。”离庆钟索性将两只脚都放在凳子上面。
“也行,我叫她都给你就是了。”
“打住!”离庆钟伸出手阻止荆轲,“打住,打住。荆轲,你我认识不是一年两年了,说,你此次前来所谓何事?”
“知我者,庆钟也。说实话,此次前来,我有一事相求。”荆轲收敛了笑容。“我要你和我去杀一人。”
“你知道我只救人,不杀人。”
“但此人非你随我前去,而不可。”
“何人?”
“秦国君主,嬴政。”
“嬴政?”离庆钟听完这句话,心里不免吃惊,“荆轲,你和我说,你要杀嬴政是不是太子丹相要挟?”
“不是。”
“还说不是?我那好侄女荆歌,刚刚出生就被抱到了雁门,说是代君抚养,其实那就是人质啊。荆轲,我一直不看好太子丹,如今秦国国力强盛,若是你我此番前去,必苦难重重啊。”
“这点我怎能不知?只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百姓不再受于战火,为了……”
“别说了。”离庆钟用手边的针挑了挑灯芯,“我不要听那大道理,再说,据我所知你不是早已安排你的宝贝徒弟凤凰呆在嬴政身边了吗?难道她杀不了?”
“是啊。”荆轲站起身来,走到门口背手而立。“这次我非自己出马不可了。庆钟,我就算求你,我知道我若提百姓生死、江山社稷,你肯定无动于衷,我什么也不提了,只求你和我一同前去。”
“荆轲,你我认识几年了?”离庆钟没有回答荆轲,而是头也不回的淡淡问道。
“二十有一年。”
“只要你记得这点,便足以。”离庆钟抬头,“荆轲,我跟你去。”
“但是此事事关天下,我将此事告诉了你,所以我要你的保证。”
“你信不过我?”
“非也。但是这件事可能真的会改变这个世界。”
“好。”离庆钟将那挑灯芯的针扔到一旁,然后站起身来,举起右手,“我离庆钟发誓绝不将此事泄露出去,此生之年必将杀死嬴政,”他颔首看了看面前表情严肃的荆轲,“有违此言,我当尽毁容貌。名字倒写!”

、第九十二章 离庆钟(中)

离庆钟已经收拾好所有的衣物。但是细细想来,此次可能有去无回了,心里不免有些伤感。他看了看自己抱起来的衣服,叹了口气。“早知道,有生之年,娶个老婆多好。”他默默的碎念道。
想了又想,他将那些衣服扔进了火力,如果这次刺杀失败,就当自己为自己烧纸了。
一切妥当,离庆钟才起身拍掉身上的尘土,想来与荆轲之约还有一日,若再不出发恐怕难以赶到易水了。于是他背起行囊准备出行。
然后就在此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一丝响动。多年的江湖经验使他清晰的明白,这是属于刀剑出鞘声音的。
莫不成事情风声走漏?离庆钟,心理一份忐忑。
果然,就在这一刻,两个黑袍人忽然冲进了屋子。庆钟自认为功夫也是不错的,哪曾想到自己并非这黑袍人的对手,几回合下来,便束手被擒。
这黑袍人带着诡异的面具。在那大大的披风之后,写着一个白色的祭字。黑袍人并不杀他。而是将他一直押走。一路上离庆钟又骂又嚷,那黑袍人就像完全听不到一样,一声不吭。
直到被押到地方,离庆钟才发现原来自己并非这黑袍人唯一的猎物,他看见这牢狱里面有很多人,少则数百,多则上千。问过之后才发现这些人和自己一样,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之下被黑袍人抓来,而且这一些人尽是郎中。
离庆钟有约,自然想尽办法逃出去。想尽办法之后,发现这些黑袍人日夜看守,不吃饭不睡觉不闲谈不休息,就像死物一般。
就在将要绝望的一个月之后。离庆钟终于见到了,那个抓他来的人。
或许是命中注定,那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叫做汪小美的男人。也是第一次承认自己没有别人帅气的时刻。离庆钟跪在人群中央,看着这个男人优雅的走到大家前面。那一刻他真的以为这个男人是神裔。
“现在,你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方绢书,上面所记载的东西,谁可以看懂,来到此处,我重重有赏。”他系紧了自己的披风,然后又道,“否则,你们会遇到麻烦。”
“处子血?”
“是取处子血的方法?”
“造孽啊。”
“是啊,竟然要做这种事。”
“你是什么人?做如此丧尽天良之事!”就在大家小声吵嚷的时候,忽然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对着自己前方的汪小美说道,“你真是猪狗不如,想让我们帮你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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