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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闺秀-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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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读一遍就认识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个字,他也只是会念,写还写不全。
  “嗯,这有什么难的,不信你看着。”拿起身边的树枝,林晓霜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一边在沙盘上勾画,“趙,張,陳……”不是她要显摆,实是这二十个字是姓氏,笔划不算杂,恰好她都会写,若是别的也不见得这么快记住。
  在林念祖吃惊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总不会连姐姐都不吧?”林晓霜用起了激将法。
  小朋友的好胜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丝不苟地练习起来,林晓霜听到他小声的嘀咕:“我才会连个女子也不如。”她装没听见,往后一躺,仰头对着着天空,闭上了眼睛。
  和煦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点点洒在她的身上。她穿着母亲张氏旧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蓝的颜色,洗成了灰蓝,腰间系了一条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旧。长长的发未梳鬟,只松松的辫了根辫子,用红绳绑了拖在脑后,这会儿发辫垂在椅子后头,扎辫子的红头绳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风中轻轻摇晃。
  乡间虽贫苦,胜在四时风光灿烂,四时风光,又以春日为最。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谢了彼花开,美不胜收。林晓霜每日里最惬意的时光,莫过于这早间躺在院子里晒太阳,透过篱笆编的低矮院墙,远处的青山绿水,田野风光,尽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长林念宗专门为她编的,为此小书生的手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子,倒让她好生过意不去。椅上铺了一层褥子,细细地与椅子绑在一起,不会硌人。
  林晓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为这个世界不同了,这里的文字会像天书一样看不懂,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是繁体字,还是正宗的楷书。
  亏了当年初出校门时被死党拖着给湾湾家当过编辑,虽然那时节是用键盘敲出来的,与提笔写是两回事,不过好歹繁体字与她算是混了个脸熟,大学时为了冒充文艺女青年,她还修过书法课,毛笔字尚算端正,不至于写得像狗爬,将来若是有了条件,练练就会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庆幸地长叹,还能继续冒充文艺女青年的感觉,真好!
  晚上林念宗检查,发现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错,全部写对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终于肯学了,很是表扬了一通。为了培养兄弟俩的感情,林崇严将小儿子交给大儿子教导,得知此事,亦是欢喜。
  林念祖开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开口说出真相,却被林晓霜抢先开了口:“爹,大哥,从今天起,我想跟着念祖一起识字。”
  “对啊,有姐姐陪我,我会学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记下来了。”
  林崇严惊讶地瞪大了眼:“真的?”
  “不光记下来,姐姐还会写呢,一笔未错!”林念祖笑道。
  林晓霜低头,羞涩一笑:“是念祖教的认真,我记性也还好。”
  “女孩子家,学些女红也就罢了,读什么书。”张氏开口反对。
  “爹……”林晓霜拖长了声音撒娇,上前扯住林崇严的袖子,眼巴巴地看着他。
  “呵呵呵,我林家书香门第,女孩子也不乏书读得好的,霜儿既然有这样好的记性,不念书却也可惜了,”林崇严微微顿了一下,“或许将来,我们也是要回去的,读些书明点事理,很是要得,就这样吧,你就跟着念祖一起学习,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大哥和爹爹。”
  “谢谢爹爹,辛苦大哥了!”林晓霜赶紧说道。
  识字方能明理,老林同志说得太对了,她得为自己的“明理”先铺条路,再找个出处,当文盲是没有前途的。


准备进山
 
  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林念宗教得很用心,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
  林晓霜暗道惭愧,除了意思不甚明白,她相当于是重读,她是个小孩的身子,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以作补偿。
  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林家的三个男人入席,尽管吃的野菜糊糊,规矩还是有的,待林崇严先坐下,林念宗才坐,然后是最小的念祖,林晓霜与张氏给他们盛饭。
  “娘,你也坐下吧,我给你盛饭。”林晓霜说道。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张氏推着林晓霜坐到桌前,在她碗里舀了满满一碗糊糊,稠多稀少。
  林晓霜还要再劝,父亲发话了:“霜儿快坐下吃吧。”
  这个女儿很让林崇严欣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聪明呢,竟是比勤学上进的大儿子还要强,无论多难的东西,一点就透,早知道他就早早教她念书了。
  他很是感慨,要是林晓霜是个儿子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为林家光宗耀祖,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给两个儿子取名都是比着这个来的,尤其听闻关中的秦帝将要开科取士,不拘一格降人才,林崇严的遗憾更深。
  百姓们私下都在议论,王孙再怎么守着遇隅,光靠元拓一个人也扭转不了乾坤,天下迟早得归秦,林崇严也暗地里做了一些打算。
  不过能养出这样的女儿,也显得他林家家传渊源,林崇严想想又释然,他下定了决心要好好教导女儿,以后为她寻个好婆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能委屈了她,只不知哪家的小子才能配得上如此聪慧的女儿。越看越是喜爱,他自己都不知道,一向保持的严父形象这会儿根本看不到半分,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慈祥二字可形容。
  林晓霜在父亲的目光注视下,小口地抿着野菜糊糊,动作文雅端庄。林崇严点头微笑,抬手帮她理了理垂落的发丝,动作温柔地别在耳后。
  抿了几口,林晓霜就放下碗说吃饱了。林念祖这时已经喝了两碗,眼见得碗底又见空了,闻言抡了手过来:“姐姐不吃,给我吧,我还要。”
  林崇严把眼一瞪,拿筷子打开了念祖伸过来的手:“急什么?你姐姐病才刚好,吃这么点怎么会饱,别打她的主意,你若还不饱,锅里还有呢。”
  林晓霜苦笑,张氏是按一人一碗的量煮的,她那碗都给林念祖舀来喝了,锅里除了一点清汤,哪里还有稠的。就是为着这个原因,她才装作吃饱了,想给娘留一些,当然,喝不惯这个东西也是原因之一。
  之前她是病号,家里唯一的鸡都杀来给她补身了,平时她的吃食也是单独的,哪里知道家人吃的是这种东西,怪不得念祖一到她的屋子,总是说好香好香,她还纳闷一屋子的霉味和她的汗味,哪里来的香,后来才明白他指的定是食物的香味,只有她的碗里带了荤腥。
  林晓霜眼里不禁涌上一层泪花,她想到了前世的父母,也和他们一样,有什么好的都会留着给她这个唯一的女儿,就算是飞机失事前一晚,妈妈还怕她照顾不好自己,把冰箱里都塞满了。
  “爹,我真吃不下了,念祖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给他吃吧。”将碗推到弟弟跟前,她笑道,“吃吧,念祖。”抬头看了张氏一眼,她微微叹气。娘这一天,只能喝点汤了。
  “姐姐,你吃,我现在又不饿了。”林念祖怯怯地看了父亲一眼,又将碗推了过来。
  “爹……”林晓霜冲父亲喊道。
  林崇严无奈叹气,他已经明白了女儿的习惯,一旦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那就是下定了决心不会更改,将碗端给小儿子,目光放暖,亲眼看着他喝下那半碗糊糊。
  “念祖啊,长大了,要好好对你姐姐,知道不?”林崇严轻声对小儿子说道。林念祖意识到了什么,放下碗,眼泪吧嗒吧嗒地落在桌上。
  “怎么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你不是整天嚷着要做大英雄么,哭鼻子的英雄我可没见过。”林晓霜笑着打趣。
  用手背狠狠地揩了一下眼,林念祖大声说道:“我才没哭,是……是沙子进了眼睛。”
  林念宗先起的头,全家人哈哈大笑。
  陪张氏收拾了碗筷,林晓霜拉了弟弟走到一边,凑在他耳边说道:“我的腿也好了,明日你带姐姐出去看看,我们也该帮着家里干活儿了,顺便弄点好吃的。”
  一听好吃的三个字,林念祖两眼放光,悄声问道:“什么好吃的?”
  “那要看有什么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山间长的,树上结的,只要是可以吃的,只要是你喜欢吃的,咱们明日就去弄来。”
  “你们俩说什么悄悄话呢?”林念宗转过头来,眨了眨眼,难掩好奇。
  “我说,明日让念祖带我出去转转,大夫也说我的腿没事了,好久不动,这筋骨也该活动一下。”
  “可不能走远了。”张氏交待道。
  “嗯,娘,我知道,不会走远的,就在近处走走,随便看看。”林晓霜微笑道。
  第二天一大早,林晓霜和林念祖与父母一道出门,林念宗有些不放心他两个,可他们家的地又在半山上,距离较远,总不能让林晓霜跟着去,只得一路上交待了半天注意事项,尤其提到不要进山,怕遇到毒蛇。
  与家人在村头的岔路口分了手,林晓霜拍了拍手:“走吧,念祖。”
  “姐姐,去哪儿?”
  “进山!”
  “大哥才说了不要进山。”
  “不进山哪有好吃的?”林晓霜说道。
  这事她思量了好久,若是冬天还好,山中定有野物,就算大的她抓不了,小的也可以施计弄那么一两只,现在这种季节么,只有继续吃素了。叹了口气,她拽着林念祖就往山里去了,顺路还找了一根带杈的木棍提着。
  “这个用来干什么?”林念祖问。
  “用来打蛇啊,大哥不是说了么,山上有毒蛇。”
  “姐姐,你不怕吗?”
  “嗯,其实你怕蛇,蛇也怕你,你不招惹它,它自然也不会主动攻击人,不过呢要防着点,以前我在路边见到过捕蛇人捕蛇,知道怎么捉它们……”
  “这个你都学会了啊,姐姐你可真厉害!”
  “细心一点就是了,念祖最近功课好了很多,也是你用心的结果。”
  “嗯,我以后会更用心读书。姐,等我长大了,要做大官,要给你买好多好多新衣裳。”
  “好啊,我等着!”
  两姐弟一路念叨着走进山中。


山中寻食
 
  林晓霜打听过了,山中并没有什么危险的野兽出没,若是有,她也不敢带着弟弟往林子里走了。林子里或许有毒虫之类的小生物,这点对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她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相比热带雨林的可怕,眼前的林子简直可以用温和无害来形容。
  许久不曾用过的技巧,难免生疏,她一路挥动着细瘦的胳膊,手中的木棍带出一阵轻微的风声。
  “姐,你这几下哪里学来的?”林念祖好奇地看着自家姐姐,这个崇尚英雄的小孩儿整天想着学武,奈何村中会点把式的人都从军去了,没人教他,在他看来,林晓霜挥动的这几下,和他见过的武师傅们比划的差不多。
  “这个啊……看别人使过,就会了。”林晓霜微笑着回答,小孩子很好骗的,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尤其林念祖对她还带着一份盲目的崇拜,谁让她学什么都比他快得多呢!
  “记性好,才是真的好啊!”林念祖感叹,羡慕无以言表。
  林晓霜顿时一脸黑线。“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她想起了这句广告词,同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是女孩子,总是要来那个的,上辈子她就有着痛经的毛病,而且不轻,最严重时痛得她起不了床,吃过中药,贴过暖宫贴,每样都收到一点效果,却是不能根治。好友说嫁了人生了孩子就会好,可惜她还没找到愿意伴她一生的男人,就直接摆脱了那具身体,不知到了这里,旧事还会不会重演?
  低头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林晓霜感觉到了前途的艰辛,更坚定了要提高生活水准的决心。
  “念祖,记性也是练出来的啊,姐姐也不是天生就记性很好的,你要学着对身边的物和事上心,凡事多看,多学,慢慢地就会收到效果。”少年儿童还在成长期,林晓霜本着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时时不忘教育。
  林念祖侧头想了想,摇摇头。
  “你不信?”
  “不是,我是觉得奇怪,你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那不就是说脑子被摔坏了么,怎么记性没摔坏,还更好了?”林念祖加快了脚步,绕到前面正对着她,边说边后退。
  “臭小子,你脑子才摔坏了呢。”林晓霜一瞪眼,身上嗖嗖冒出那么几丝火气。
  那一脸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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