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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高-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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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钟书倒不怎么在乎,神色淡淡地道:“窃书不能算偷,想必那也是个爱读书的人。那几份文章算我送他了。”能把那几份文稿看重到不惜效仿梁上君子的,应该也是个正在备考的人,而且也是个消息灵通的人,最起码知道那是齐成章想方设法弄到的参考资料,只不过那也是个心术不正的人。

    第二天早上,谢一鸣心情很好的来到教室。

    他坐下来,看见前面的同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张写满了字的纸,他便也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看了一眼之后,脖子伸得更长,干脆走上去凑在旁边就看了一会儿,越看就越是心惊。

    “这是从哪里弄来的文稿?”纸上的柳体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明显不是这位同窗的笔迹。不过这是谁的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字里的内容,竟然和他费尽心思才弄到的一模一样!

    更叫他气恼万分的,是那同窗说的话。

    “不知道,昨天早上大家就在相互传阅了。听说是抄了好几份发出来的呢,不过我是昨天晚上才拿到。”

    谢一鸣不可置信地看着同窗手里的文章,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来。他昨晚都是白忙活了?

    谢一鸣不知道,莫钟书自小秉承父母“不动笔墨不读书”的教诲,养成个边看书边写自己体会的习惯。有时候一本书读了几次,就有几种颜色的笔在上面点点划划,有时候书本上的空白处都被写满了,自己插进一页白纸接着写,甚至同一本书要买第二本第三本回来接着边读边写。

    也正是因为他父母都有这个读书习惯,使得他在父母辞世后的十年里,虽然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消磨时间,虽然他只不过是随意地断断续续地读着父母留下的书籍,可他一边看书一边品味父母留在页头页尾的笔记,所收获的竟不比那些有导师从旁指导的研究生少。

    重生之后,莫钟书把这个读书习惯也带过来了。齐成章给他的文稿上,字迹细细密密,中间根本没有多少空隙,不能再用毛笔写字。为了方便自己写读后心得,他便干脆自己抄了一遍,留出了许多空白方便自己。

    抄完之后,他便又想到,班上打算明年下场的同窗很多,不如多抄几份,送他们参考。

    对于利人不损己的事情,莫钟书从来是不用考虑的,随心所欲想干就干了。反正他每天都要练字,就干脆多抄了几份,第二天拿到教室就随手派发给了几个坐在旁边的同窗,就连莫钟宝都得了一份。

    大家听说是齐山长给的参考资料,当然都很认真地对待,相互传阅,也有的人自己抄写了一份备用,一时间大家你看完了给我,我抄完了给他,教室里很是一阵热闹。只是那时候谢一鸣的整个心思都围绕着前一天莫钟书从齐成章房里出来时手中拿着的东西打转,竟然没注意到身边这么大的动静。

    谢一鸣的手在袖子里握成了拳头又松开,然后又握成了拳头,最后一锤重重地落在书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自己也疼得叫了起来。他忙活了那么多那么久,原来都是些无用功。

    他忿忿地望着坐在教室前头的那个小背影,那人是不是未卜先知所以故意用这一招来恶心自己?

    莫钟书却根本没留意到这边,他正在全力忽悠几个公子哥儿。

    因为莫钟书亲手抄写的那几份文稿,笔意瘦挺,让许多同窗惊叹不已,连声赞叹:“好字。”

    莫钟书已经练了好几年字了,虽然李夫子看着他的字还是一边摇头一边说:“你是个女子还是没钱吃饭怎么的?写的字都有气无力风吹就倒的不成样子。”可这些风吹就倒的字在同窗们看来却已是极好,刚劲有力,算得有了几分柳体字的风骨,让他们羡慕得两眼放光了。

    于是莫钟书就大大地得意了一把,开始充大虾指点小菜鸟:“要想写好字,不光要讲究笔法与字法,要多思考勤练习,还要练习腕力。”

    他看了一眼前面的同窗,煞有介事地道:“你的腕力不够,所以写出来的字也不好,软绵绵的,毫无气势。”

    那人看看自己的大手,又看看前面那双小了两号的手,“那要怎么练呢?”

    “很简单,你去外面捡块砖头或者石块回来,抓在手上,平举不动,最起码要坚持一刻钟才可以放下。每天练它十遍八遍,要天天练,持之以恒,才能有效。”

    让他天天去练举重,就没功夫再来烦自己再想什么新鲜点子取乐了。莫钟书现在得收心读书备考了,没时间再陪他们玩。

    不过这个倒不是他胡诌,是李夫子教他的。开始练字时他实在还太小,李夫子只让他天天抓着砚台平举上一刻钟,歇一会儿,又举上一刻钟。也亏得他生下来就带着一个磨砺了三十年的脑袋,不然才几岁的小孩子有几个能有耐心坚持下来?
正文 第53章 被赖上了
    时间就在学子们的书页中间一页一页地被翻过去了。

    这时候与莫钟书同班的学子,已经少了一小半。不少人自觉功名无望,也就熄了读书的心,回家去跟着父辈们操持营生。莫钟银也退学回莫府去和莫钟玉争地盘了。

    剩下的学子,大多数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明年的童生试。不过,方睿和李长义都不在这个队伍中。

    方睿是归德候世子,天生的富贵闲人,来书院读书不过是打发时间,他的精力除了跟齐成章学琴,余下的就用来玩乐或者捣蛋。

    至于李长义,他的户籍不在澄州,不能应考,他自己的心也从不在四书五经上。

    莫钟书为了自己心底的那个梦,几年来没少给他灌输些海贸常识,尤其强调海洋运输的高额利润。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等,一百两银子的东西,到了南洋,就可以卖到一百四五十两,如果到了西洋,就最起码要卖二百两甚至三百两银子了。

    他不知道李长义能听进去多少。在海上做生意;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轻松。以这个年代的航海技术而言,做海贸的绝对是拿生命去搏富贵,风浪无情,海盗出没,但凡有点别的出路的人都不愿冒这个风险。不过,对别人来说充满风险的事情,对李长义却未必。他本来就是个小海盗,终年漂在海上。如果能说动他,绝对是个非常理想的合作伙伴。

    半个月后,方睿回到侯府,才知道自己放心得太早了。

    那日被救的女子姓周,家里也有些产业,是陶县的一家富户。出事那日,周小姐带着几个家人去寺庙上香,半路上却被贼人虏去。周小姐不甘受辱,趁贼人不备时与丫鬟一起投河自尽,失去意识后顺着澜河往下漂,幸好遇到方睿几人才捡回性命。

    那日方睿三人一见两女醒转,就匆忙离去。但那农人知道他们是观澜书院的学生,周家人顺藤摸瓜,没费多少力气就得知了三人的姓名身份,因为莫钟书和方睿的知名度在书院里太高了。

    那周小姐的家人第一时间就找到侯府,礼仪周到地表达了谢意,末了又表示愿意把女儿送给候府。他们把话说的漂亮,没提方睿的名字,更没说女儿到侯府来是做丫鬟还是什么。

    侯府的人心领神会,倒也没多推辞,周家跟侯府门不当户不对的,就算没这回事儿,周小姐来了顶多也只能是给方睿当个小妾而已,归德侯府家大业大,自然不会介意多养一两个吃闲饭的。也正是因为太容易了,竟然没有人想到要先征求一下方睿的意见,就收拾一个小院子出来安顿周小姐主仆,比安排小侯爷心血来潮要养的猫儿狗儿还简单。

    方睿回到家中,边换衣服边听留在家中的小厮说这些日子里侯府的新鲜事儿,一听到这个消息,吓得连衣服都顾不上了,拔腿就跑了出去。

    此时,莫钟书在牧场里刚刚吃过晚饭,和老太太坐在院子里纳凉。夜色晴朗,晚风轻拂,唧唧的虫鸣此起彼伏,中间夹杂三两声蛙唱,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远处的萤火虫一闪一闪,令人说不出的惬意。

    老太太心情也很好,和莫钟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趣闻轶事。她其实是个很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一边说故事一边讲述各种人生处世的道理,虽然只是她那个立场的道理,也让莫钟书更好地了解他现在生活的这个世界。

    莫钟书很捧场地不时笑出几声,偶尔还投桃报李地说几句书院里的笑话,让老太太心情更好起来。

    祖孙俩正其乐融融地互动着,突然就见一个人闯了进来,仔细看去,却是气急败坏的方睿。

    待听得方睿说了周小姐主仆竟在侯府里安顿下来了,饶是莫钟书早有猜想,这时仍然觉得匪夷所思。这分明就是强买强卖啊,周家父女的行径与强盗土匪又有什么两样?

    “不如你派人去周家问问,收不收赎金?让你们家破点财把你赎回来好了。”

    方睿哭丧着脸,把脸埋在两掌之间,烦躁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开玩笑!”忽然又抬起头来,忿忿道:“都是你和长义惹回来的麻烦,你们休想就这么脱身!”

    他越想越觉得有理。那两个女子是李长义拽着头发扯上岸的,开始施救时是莫钟书和李长义动的手,后来是个乡农把那周小姐抱上牛背。他方睿自始至终都只袖手旁观,更不曾碰到过她们身上什么地方,凭什么就让她们缠上叫他负责一辈子?那周小姐一定要嫁给救命恩人的话,应该是嫁那农夫或者那头牛。

    “不赖你赖谁啊?我才十二岁,还是个屁大的小毛孩。长义跟着表舅过活,家里的境况还比不上那个周小姐呢。可你方小侯爷就不同喽,门第高贵,家大业大,就是赖着给你当个妾,也比嫁个小地主风光。”莫钟书还有几句不好说出来,说不定那周家的心思也和当年莫荣添的罗姨娘的差不多呢。

    周家舍弃李长义这个真正的救命恩人,却把热脸蛋贴到方睿的冷屁股上,让莫钟书很怀疑他们的动机。不过罗姨娘图的是财,只要莫荣添愿意就有可能。归德侯府的家业和爵位却是有规定要优先传给嫡子的,除非方睿将来的妻子生不出儿子来,周小姐生的孩子才有机会。周家想要因祸得福,却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配合。

    老太太也有点吃惊,不过她到底是见惯了大风大浪,倒抓住机会给莫钟书上课:“瞧瞧,这就是教训。有时候同情心太过泛滥,到头来却是给自己找了个大大的麻烦,岂不冤死了!”

    她顿了顿,又安慰方睿道:“别气了,这回你的运气还算好,只是叫你纳个妾而已。你们侯府又不差一两个房间,也养得起闲人。”

    第二天,李长义听说之后,很是过意不去,当时要不是他坚持要救人,就没有今日的麻烦了。

    “准是那周小姐见到方小侯爷生得英俊风流,生了淑女之心,倒也算是一桩美事!”莫钟书打趣。其实方睿的相貌虽然不丑,可娇养太过长得白白胖胖的,和高大伟岸的李长义站到一起,差距还真不是一丁半点儿。

    “那周小姐漂亮不?”那天他们急着救人,还真没注意到她们的长相。不会是长得太丑嫁不出去才赖上来的吧?

    “不知道,我没见到她们。”方睿的声音闷闷的。他觉得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可恨这种事情还不能去衙门击鼓鸣冤。

    “齐山长家里就没有妾,会不会因为这个而对我有什么看法?”方睿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妾会让齐成章心生不喜。他家里还有个表妹在挡道呢,这又来了个周小姐,他什么时候才能娶到齐筝?

    “平时挺滑头的,怎么这会倒成了个木头了。你若果真对她无意,直接把她晾在一边就是了。不过是一个妾,又不会妨碍你娶正经媳妇,让她一直守活寡,看看到底谁熬得过谁!”莫钟书一脸理所当然地出了个馊主意。

    蓝天站在后面暗暗吐舌,心里悄悄道了一句,原来五少爷才是最狠的!

    莫钟书想了想,又道:“不过你小子得管好自己,可别抵不住诱惑让那周小姐得了手。”要是那样,齐成章一定一脚就把他踹得远远的。

    十六七岁的男儿,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也是对异性的好奇心最旺盛最受不得诱惑的时候。莫钟书忽然明白古人为什么那么热衷早婚了。那么保守古板的社会风俗下,父子之间不可能把某些事情摊开在桌面上来谈个清楚明白,当爹的不能给青春期朦胧懵懂的儿子解惑,便索性给他娶个媳妇回来让他自己折腾着求知。

    方睿和李长义看到莫钟书脸上突然就浮上一个了然又促狭的笑容,不由得面面相觑,他们都已经十六七岁了,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自然是懂的,可莫钟书才十二岁,虽然聪明老成,谁能想到这小子连这种事情都知道啊?

    书院里的同窗之间也会背着夫子相互传阅一些黄或半黄的书,李长义和方睿也没少看,可是莫钟书从来对那些东西不屑一顾,连眼角都不曾瞄过去一下,他们只以为他年纪太小,还不懂那些事情。

    可现在看来,他竟然是懂的。人小鬼大,这个鬼也太大了!两个人就象看到个三头六臂的怪物一样瞪着朝夕相处了六年的小同窗。

    莫钟书心中暗自发笑。前世他活了三十年,结婚离婚都经历了一遭,而且那个资讯发达的年代,互联网上什么样的东西没有?随便点几下鼠标就什么都能找到,而且还是有图有真相。即便是个别一尘不染的呆子,结婚时到了民政局那些比妓院老鸨还要敬业的工作人员手里也得乖乖投降。他记得当年他和前妻去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就碰见了一对纯洁的活宝刚刚从放录像的小房间里放出来,两人的脸色红得能滴出血来,倒逗乐了本来情绪有些低落的他。
正文 第54章 秀才
    接下来的半年,方睿都窝在书院里。

    他可能是化悲愤为力量了,也可能是存着讨好齐成章的心思,也不去捣蛋闹事了,整天抱着琴苦练,琴艺倒是突飞猛进,确实让山长大人欢喜了一阵,觉得这个弟子也越来越顺眼了。

    每逢休沐日,他就和李长义一起到牧场去打那不要钱的短工。他们干活不要钱,搞破坏自然也不能要钱,以至于大富和沈治平一见到方小侯爷就直皱眉头,牧工们却高兴得很,因为他们又要有新鲜羊肉吃了。

    侯府几次来人催他回家,他只一口咬定,不把周小姐送走他就不回。老侯爷也没辙了,只得让自己一个没有子嗣的小妾认了周小姐做义女,又给她寻了门亲事,陪了嫁妆吹吹打打地送了出门。

    这时已经接近年关了,侯府上下总算松了一口气,赶紧把小侯爷接回来准备过年。

    再一眨眼,新年来了。

    出了正月,就是县试的日子。

    那天一大早,莫荣添亲自送两个儿子去城东南的贡院去。太太王氏领着全家大小在二门相送,阵容之大,让莫钟书差点以为他们不是去考试而是要上战场。

    莫荣添驰骋商场叱咤风云几十年,却对这个科举考试中最最初级的童生试极度紧张,一路上不停地问这问那,生怕儿子们落下什么东西耽误了考试。也难怪他,听说当年他曾一连考了许多年,却是年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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