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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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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大二年,御史台奏为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使,入辞,帝不悦曰:“此朕左右手,何可令远去。”留为将作院使。是年卒。年三十三。赠效节宣忠翊载功臣、大司徒、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夏国公,谥襄敏。子衍饬,监察御史。

萧拜住,契丹石抹氏。

会祖丑奴,仕金为古北口千户。大兵南下,同戍之将招灯必舍遁,丑奴独帅三千人,夜袭大营,力战不克,乃开关遣纳降。太祖命丑奴追袭招灯必舍,及诸平、滦,降之。从大军攻取平、滦、檀、顺、深、冀等州,下昌平县及红螺、平顶诸寨,又丙败金兵于邦君甸,以功为檀州军民元帅。车驾西征,驿送竹箭、弓弩弦各一万,擢擅、顺、昌平万户,仍管打捕鹰房人匠。卒,官丑奴弟老瓦为秃鲁花,袭檀州节度,使与金人战,没。

祖青山,袭万户,从丞相伯颜平宋,官湖北提刑按察使。

父哈剌帖木儿,少事太子真金,典东宫宿卫,出知擅州,卒。

拜住,尝从成宗北征,由知檀州入为礼部郎中、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又出知中山府,同忧去官。属仁宗出居怀孟,道过中山,有同官谮于近侍,谓知府之去,惮迎候劳耳。仁宗颔之,适见田中老妪,问府官孰贤,妪对:“有萧知府,奔丧还,祷其速来。”帝意乃释。

武宗即位,起复中书省左司郎中,出为河间路总管,召充右卫率使,迁户部尚书,拜御史中丞。皇庆元年,迁陕西行中书省右丞。延佑三年,入拜中书平章政事,罢为典瑞院使,历崇祥院使,阶银青荣禄大夫。拜住在中书,颇牵制铁木迭儿所为,又发其奸赃诸辜。铁木儿恨之,遂与朵儿只同被诬陷。英宗曰:“人命至重,不宜仓卒。二人罪状未明,当白兴圣宫,付当司详谳,若果有罪,诛之未晚。”铁木迭儿竟杀之,并籍其家。拜住死,有吴仲者,宋其尸三日不去,卒收葬之。

铁木迭儿死,会地震风烈,敕廷臣集议弭灾之道。集贤大学士张珪、中书参议回回,抗言于坐,谓萧、杨及贺胜冤死,实致沴之端。闻者失色,言终不得达。及珪拜平章,告丞相拜住曰:赏罚不当,枉抑不伸,不可以为治,若肃、杨等之冤,何可不亟为昭雪?”遂请于英宗,赠杨朵儿只官谥。泰定初,赠拜住守正佐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柱国,追封冀国公,谥忠愍。萧、杨死后一年,御史锁咬儿哈的迷失、观音保,亦为铁木迭儿子琐南所害。

史臣曰:“阿合马杀崔斌、秦长卿,忙古台杀刘宣,皆缘吏事,中以危法。至铁木迭儿杀萧拜住、杨朵儿只,则矫母后之命,以快其报复之私,虽明如世祖,断如英宗,不能烛其奸而戮之,呜呼!长国家者,慎勿为憸人所蔽哉。”

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

姚天福 崔彧

姚天福,字君祥,绛州稷山人。少为怀仁县吏,见同列所为,耻之。从儒者受《春秋》,学能知大义。世祖以皇太弟驻白登,县令使天福进蒲萄酒于行帐,应对敏给,帝奇之,留直宿卫。至元初,授怀仁县丞。丞相塔察儿奉使北藩,代州知州杨阔阔出荐天福于塔察儿,俾从行。塔察儿以为能。五年,塔察儿为御史大夫,妙择官属,以天福为架阁管勾兼狱丞。

十一年,拜监察御史。时君臣奏事皆便服,天福朱衣秉笏以入,众骇顾,莫知所为。见帝,首论阿合马擅政为奸利,出诣中书省,执阿合马。阿合马亦期得对,必杀天福。及至帝前,天福探皂囊,出二十四事,抗声论之。才及其三,帝为之动容,曰:“即此已不容诛,况其余乎?”国语谓虎曰巴而思,帝赐天福名巴而思。且谕之曰:“有敢违祖训而干纪法犯法者,其击之勿纵。”是时,阿合马方以言利得幸,帝虽韪天福言,然宠任如故也。

既而天福按事北边,道过其家,其母赵氏见之,大怒曰:“汝为御史,胡私归?”立遣之去,且告曰:“汝勿以吾为虑。苟言事得罪,吾虽为汝死亦甘心。”廷臣闻其母言,以奏,帝曰:“贤哉!非此母,不生此子。”命付史馆书之。

大名路达鲁花赤小甘浦,冬猎于郊,民不堪命。事闻,帝遣御史按之,反为小甘浦所欧,更命天福往。天福微服廉问,尽得其实,立捕小甘浦,劾治之,并及他淫虐不法事。小甘浦素贵,猝见折辱,皆款服,械以俟命。为侍御吏安兀失纳所营救,诏释之。小甘浦骑过台门,为诟谇语,天福闻之曰:“敢尔耶!”率吏卒执之,于佩囊得赂安兀失纳书,诘之,则赂在道士家。天福搜得赂如书,而安兀失纳不知也。明旦,方坐御史府治事,天福叱左右撤其案,手执之。安兀失纳绝裾而逸,天福持赃入奏。帝曰:“朕尝贳小甘浦十死罪。”天福曰:“今小甘浦死罪十有七,陛下贳其十,其七谁当之?且太祖之法,安可坏耶!”于是小甘浦竟伏诛,安兀失纳亦坐免官。

后安兀失纳与御史大夫孛罗宴见,为双陆于帝前,天福入奏事,引其衣而出之曰:“罪人也。安得近至尊?”左右皆失色。

是时,月鲁那延与孛罗同为御史大夫,天福奏曰:“一蛇九尾,首动尾随。一蛇二首,则不能行矣!今台纲不振者,由一蛇二首也。”帝曰:“朕亦思之,巴而思之言是。”孛罗遂以年少自劾去。

诏罢各道提刑按察使。天福见月鲁那延,反覆言所系之重,月鲁那延曰:“非御史,见不及此。”夜见帝于卧内奏之,帝亦大悔,未旦,趋命中书省复立之。

阿合马畏天福久为御史,谋去之。会帝幸上者,遂托事,使兵马司率骑士,猝缚天福,去索其家,仅有脱粟数升。天福曰:“丞相反。无诏旨自行在来,而欲擅杀年史,非反耶?”阿合马欲锻炼以成其罪,无所得,乃左迁天福同知衡州路事。左司召天福受命,天福曰:“吾先受密旨,勿远去台,俟见上,乃行。”执政不敢强之,复奏为河东路提刑按察副使。

时北边用兵,方冬,役太原民转粟,民苦之。天福上言曰:“外患未宁,而先失内郡民心,可乎?”帝悟,遽命罢之。太原饥,天福发禀而后奏闻,为有司所劾。诏勿问。入拜治书侍御史。

十六年,出为淮西北道提刑按察使。江南初定,蕲、黄、宣、饶诸路盗发,辄以兵屠之,而大掠其近县。又淮西多宋宿将家,官利其赀,则缘事籍之,或遣人俘良家子女。天福于津隘,置吏察阅,悉还之,严治掠卖之罪,得免者数千人,民立祠祀之。

十八年,移江南湖北道。劾平章阿里海涯不法事,不服。天福入朝自言之,出境,遇贼劫之。已而为姚按察船,贼罗拜曰:“公正人,不可犯。”其为人所慕如此。辽东宣慰使阿老瓦丁以军兴盗官粟狱久不决,诏天福按之。天福树杙于庭,曰:“尸赃吏于此,狱必具。”阿老瓦丁闻之曰:“我讵能抗姚公?”遂引伏。以内臣救之获免,入见裕宗于东宫,泣告曰:“巴而思鞫臣如执豕然!”裕宗曰:“汝罪应尔,巴而思无滥刑也。”由是内外莫不震肃。

二十年,移山北辽东道。民饥,天福发禀赈之,州以无朝命,遣使止天福。天福留使者,振毕而后遣之。事闻,帝亦不之罪也。有叔侄争田者,数十年不决。天福谳其事,问侄:“有殴汝叔者,汝救之否??曰:“救之”。又问其叔:“有戕汝侄者,何如?”曰:“吾仇也。”天福曰:“然则,汝何争耶?”皆感泣而去。州民以游牧为业,天福劝以农事,民日富。又立学校,延师以教之,政化大行。

二十二年,帝选说部尚书,问巴而思所在。召拜刑部尚书。有疑狱谳上,天福不肯署,同列代决之,天福乃引疾去官。后其事果如天福所疑,人始服其明允。寻除扬州路总管。

二十六年,复改淮西路提刑按察使。行省平章政事昂吉儿,其子昂阿秃与大盗七人交通。天福捕七人诛之,劾昂吉儿赃巨万。时行御史台在扬州,天福自诣台,白其事。昂吉儿使其兵校丁文虎道杀天福,天福并执之。事闻,诏近侍阿术、治书侍御史万僧按问,昂吉儿惧,因馆人馈米,贮金于米囊中,持以入。天福诇知之,亦随之入,发囊得金。昂吉儿词伏,立杖之。然昂吉儿卒以功臣议宥,后还都,狱谮天福擅杀。帝曰:“杀贼何罪耶?”

二十八年,迁平阳府尹。有男子伪为女巫,妄言祸福。天福曰:“是乱常败欲者。”立命扑杀之。天福决平湖为水常铮癖阒0床旄笔顾俾陈谄涫拢旄2晃③榔涫荜洌俾陈夤佟H荒辏莞仕嘈惺〔沃拢阅咐希遣恍小

元贞元年,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又改真定府尹。隆福太后建佛寺于五台山,役真定民。时麦熟,天福辄止之,上言请缓至农隙,从之。蛮城有杀人于逆者,且令执主人考之,诬伏。狱三上,天福三疑之,县令卒不肯改。天福问死者之母曰:“尔子所赉钞,有私识乎?”曰:“有。”取主人之赃,使辨之。曰:“非也。”天福曰:“信冤矣。”持其事不下。居一月,而得真盗于德兴。

大德三年,拜江西行省参知政事,又以病辞。四年,以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行大都路总管、大兴尹事。三河县民得铜印于田间,未及送官,怨家诬为谋反。事上府,天福取其印视之,则故三河县印也,笑释其缚而遣之,治县令与告者之罪。有寡妇朱畀弟钱为贾,后索钱,弟不肯予。朱告于官,皆以无券,不直朱。天福使朱归,而召其弟曰:“尔昔贫今富,今有盗扳尔为其徒党,信乎?”弟惶惧,具言假姊钱致富,有簿记可按也。天福乃召朱至,按簿分其半与之。其断决明识皆类此。

六年,卒,年七十三。敕内侍董文忠宣付天福事于史馆,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行省参知政事、护军、平阳郡公,谥忠肃。

初,天福官山北辽东道时,有开平县民刘成暴死,其弟告嫂阿李与人通,疑为所杀。县令丁钦验之,无死状。天福趣钦三日复命,钦扰懑不知所为。其妻韩闻之,告钦曰:“死者顶骨中当有物,涂药泯其迹耳。”钦濯而求之。果于顶骨中得铁三寸许,持白天福,且言得妻之教。天福召韩问之,则夫死再醮者也。遣吏发前夫之棺,验之,得顶骨中之铁,与成无异。韩款服。不旬日而两狱皆具。又天福按事过景州,有旋风起马前,天福使二卒从之。至大泽葭苇中,得杀死者五人,一人腰间悬小印。天福曰:“吾得之矣。”下令括城中布,尽市之。且使吏四出邀行贾。有四人载布五驴,止之,验布上印文相合。讯以杀人事,皆款服。此二事尤为当世传颂云。

子:祖舜,秘书郎;侃,内藏库使。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江淮行省左丞斌之弟也。负才气,刚直敢言,世祖甚器之。至元十六年,奉诏偕牙术至江南,访求艺术之士。还朝,首劾忽都带儿根索亡宋财货、扰百姓,身为使臣,挈妻子以往,所在索鞍马刍粟。疏上,不报。

十九年,除集贤持读学士。彧言:“参知政事阿里请以阿散袭其父阿合马职,倘得请,其害不可胜言。赖陛下神圣,拒而不可。臣已疏其奸恶十余事,乞召阿里廷辩。”帝曰:“已敕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穷治党与。事竟之时,朕与汝有言也。”又请将郝祯剖棺戮尸,从之。寻敕钩考枢密院文牍,由刑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于国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近惟御史得有所言,臣以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选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从本台选择,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从之。

二十年,复为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一曰广开言路,多选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党附壅塞之患。二曰当阿合马擅权,台臣莫敢纠其非,迨事败,然后接踵随声,徒取讥笑。宜别加选用,其旧人除蒙古人敢圣断外,余皆当问罪。三曰枢密院定夺军官,赏罚不当。多希阿合马风旨。宜择有声望者为长贰,庶号令明而尝罚当。四曰翰林官亦颂阿合马功德,宜访南北耆儒硕望,以重此选。五曰郝祯、耿仁、等虽正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罚异公论未伸。合次弟屏除。六曰贵游子弟,用即显官,幼不讲学,何以从政。得如左丞许衡教国子学,则人才辈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书,不过奏事检目而已。宜择蒙古人之有声望、汉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动必书,以垂法于无穷。八曰宪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员,并一衙门,亦非经久之策。宜参众议,而定成规。十曰官僚无以养廉,责其贪则苛。乞将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特给。然不取之于民,惟赋之于民,盖官吏既有所养,不致病民,少增岁赋,亦将乐从。十一曰内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赋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降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余积欠并蠲,事产即日给还。民官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与土着一例当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迁转旧臣悉为阿合马摈黜,或居散地,或在远方,并合拔擢录用。十三日簿录奸党财物,本国家之物,不可视为横得,遂致滥用。宜以之实帑藏、供岁计。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马以此位置私党。宜易置总管府。十五曰中书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设左右丞以下,庶几内重,不致势均。彼谓非隆其各不足镇压者,奸臣欺罔之论也。十七曰阿里海牙掌兵民之权,子侄姻党,分列权要,官吏出其门者,十之七八,威权不在阿合马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无污染者,亦当迁转他所,勿使久据湖广。十八曰铨选类奏,贤否莫知。自今三品以上,必引见而后授官。敕与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议行之。

又言:“江南盗贼相而起,主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变。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必以实,召莫水手,当从其所欲,伺民气稍苏,我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世祖以为不切,曰:“尔之所言如射然,挽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书奉敕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告核实。又因取勘畜牧数目,初意本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书宜集议,可行者行之,不可则明谕言者为便。”又言:“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粮,无所容隐,所宜颁行。”皆从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虚世荣不可居相位,忤旨,罢。二十三年,起为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同佥构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事麦术丁奏曰:“近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得者。其昆弟、故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性为事。宜令两省严加考核,凡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为民。”又奏:“桑哥所设衙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罢,及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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