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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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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94人,占农村人口的30。7%,有孤老1580人,孤儿2280人。1960年粮食产量9507万斤,比1957年的22760万斤减少了13253万斤。
1961年8月4日,中共凤阳县委学习贯彻中央《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的精神,在部、委、科、局负责人会议上,总结了凤阳两年来刮“五风”的失误和教训:1,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卖了过头粮。2,封锁消息,掩盖死人真相。3,是非不分,反右倾中错斗争了一些好人。4,界限不清,共产风一刮再刮。5,占用农村劳动力过多,削弱了农业战线。6,乱出主张,生产瞎指挥。7,任务要求过高、过急,劳逸失当。
这本县志是1999年出版的,离大饥荒年代已经40年,还是极力淡化那场大饥荒的情景,后人很难从中了解当年的历史悲剧。作为县志,不敢记录这个县发生的空前悲剧,本身就是悲剧。
1,凤阳的大跃进
在凤阳,大跃进实际是大灾难。对这场大灾难,历史资料中都有记载。
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1957年凤阳是个丰收年。实收产量为20624万斤。在一般情况下,1958年粮食计划定为2亿斤是比较合适的。县委却上报了8亿斤的指标。1958年实收为1.5000亿斤(《凤阳县志》数为1.64086亿斤),但县委估产为4亿斤。1959年,实际产量只有1.8亿斤左右(《凤阳县志》数1.06918亿斤),但又上报为4.0500亿斤。本来是连年减产,却上报连年增产。
表41  凤阳县1957 ─1963年粮食产量
 
产量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单产(公斤) 58 38 30 28 42 43 50    
总产(吨) 113801 82043 53459 47534 65701 66449 62345  
资料来源:《凤阳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178页。
高指标、高估产的结果是高征购。1958年产粮82043吨,即1.64086亿斤,国家征购了7102万斤,即拿走了43.28%。由于留下的粮要扣除工业用粮、非农业人口供应粮、种子和饲料,剩下才是农民的口粮,所以,通常国家拿走了30%就显得紧张。现在拿走40%以上就更紧张了1959年全县粮食实际产量仅1.06918亿斤,却征购了5974万斤,国家拿走了54.49%。板桥乡淮东社1959年1月份调查,全社240户、1172人,缺粮断炊的有184户、892人。大溪河乡断炊的很多,并有吃青苗现象发生。凤阳县委书记处书记赵玉书说:“1959年冬到1960年春,据不完全统计,外流人口10529人,肿病达3万人,非正常死亡现象普遍布严重。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原有利于163人,非正常死亡率558人,占30%;刘府公社双山大队官帝村原有577人,死亡104人,占18%;太山大队曹端村原有435人,死亡38人,占8.7%。”
在农民吃不上饭的情况下,还要完成高征购任务,只能施加强大的政治压力,进行横征暴敛。1959年冬到1960年春,县、公社、大队层层开会逼交征购粮食任务。县委要求各公社一天三报:早上报粮食入库计划,中午报粮食入库情况,夜里报入库实绩数字。每天晚上对入库多的社队进行表扬,对入库少的社队严厉批评。一级一级地向下施加压力,压力一级一级地放大。1960年春节期间,板桥公社党委副书记兼江山大队党总支书记邓某,在县委的压力下,在安子集召开80多名干部的征购会议,要求各生产队交出粮食。谁说没有粮食就打谁。张信成、狄为朝等10人被打。会后,这些干部就分头到农民家中搜粮食。1960年午季(即收小麦的季节),小溪河公社党委布置统一行动,搜查粮食,被搜查的有8046户,占总户数的73。4%。长塘大队只有一家没有被搜查。山河大队组织一个17人的“挖粮潜力专业队”,人手一棍,到各家东捣西戳,翻箱倒柜,发现社员王坤锅里有烙饼,便一涌而上,开锅吃光。
“共产风”一刮再刮,刮地三尺。“共产风”开始是1958年秋颳起来的,引起了混乱,1958年秋、冬,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纠正措施想刹住“共产风”,但怎么刹也刹不往。这股风从上面层层往下颳,一级大一级,一阵紧一阵。到1960年春天又形成第二次高潮。在1961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县委书记赵玉书检查说:“上级虽然下令刹共产风,但没有刹住,原因在县委的指导思想特别是我的指导思想上。我们总是想快点向高一级的所有制过渡,我们曾计划把全县14个公社分三批向基本上公社所有制过渡。我们总是希望社有经济发展快一些,供给制尽可能早一些,公共积累尽可能多一些。”公社为了发展社有经济(当时认为公社所有制比生产队所有制更接近共产主义),大量集中生产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大队也以“个人服从集体”、“小集体服从大集体”的名义,把生产小队和社员的财产集中起来。山河大队实行“五集中”:猪集中,把小队和社员的猪集中起来办“万头养猪场”;鸡集中,规定每户或每个劳动力交2只鸡,兴办“万鸡山”,并规定每户只准养鸡3只;鸭子集中,大队在一个早晨趁人不备,统一行动,把鸭子集中到大队集中饲养;厕所集中,扒掉社员的私人小厕所,一个庄建一个大厕所;山芋种子集中,把社员已经育好的山芋种子集中起来。这些集中起来的猪、家禽大部分死掉,集中起来的山芋种子也烂了。山药、毛芋、生姜是凤阳小溪河地区的经济价值高、产量大的特产,过去是家庭种植。干部认为这种生产方式不符合共产主义原则,不让社员种植,出了苗也拔掉。有的地方提出“三年见苗要犯法”的说法。
为了尽早地进入共产主义,自1958年以来,搞了很多“大办”,如: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土铁路,大办文教卫生事业,大办土化肥等等。这些大办所需要的资金、物资、劳动力都是通过“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拨)的办法,剥夺生产队、剥夺农民而得到的。
“共产风”颳的范围很广,从社队集体的土地、劳动力、畜力、农具、资金、粮食、以及社员家庭的生活用品,如家禽、家畜、房屋、树木、家具等。扒社员的房屋,捉社员的家禽,砍社员的树木,收社员自留地和自留地里的庄稼。有的地方把社员自留地里的南瓜苗拔出来栽到集休的地里,结果全部死光。强占房屋,逼人搬家,不搬就强行把东西扔到外面。强行收走各家做饭的锅,甚至当着社员的面把锅砸烂了,老人要求留下一口锅烧水也不行。大通桥大队为了办农场,乘社员下地生产之机,将大通桥东头一个小庄子社员家的东西全部抛了出来,房屋由大队占领。社员无家可归,痛哭流涕。
为了给“共产风”造声势,到处树牌坊,扎“跃进门”,在屋顶上、田埂上、山头上,路边上,到处都写上大标语,形成了一个很快就要进入共产主义的热烈气氛。
公社以建设共产主义新村的名义,强行拆掉社员的房子。小溪河公社由于拆房并庄,有7个大队的25个村庄无人居住。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个村庄并成1个,男、女、老、少分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个村庄,1960年6月,总支书记梅某强迫群众在半天之内并成6个庄子,拆掉房子300多间,党员不干开除党籍,团员不干开除团籍,社员不干不给饭吃。说是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没有建,社员无家可归,100多人被迫集中居住,有14户40人住在3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在一起。
1958年底全县共有房子224143间,两年来共拆掉、倒塌39555间(其中倒塌25266间,拆掉13400间),占17。7%。全县有29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倒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一样,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一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一提并庄子的事就哭。
荒唐的瞎指挥。在生产上追求形式,不求实效。要求红旗插满田间,一边干活,一边唱歌,一边喊口号。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把大部分人力、畜力、肥料,都调到公路铁路两旁,调到社与社、县与县的交界处,做出样子,而里面却是大片土地抛荒。全县只有耕地141。2万亩,1960年春夏种上报播种面积184。8万亩,超过了耕地总面积40多万亩。
农民一早起来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连生产队长也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生产指挥权和调度权高度集中,由公社甚至县里统一指挥,公社或县领导人像战争年代指挥淮海战役一样,组织“大兵团作战”。小溪河公社13个大队,1960年春季以来,参加大兵团作战的有86个小队、284个小组、3395个劳力。从“开秧门”起连续40天,有的持续达3个月之久。有的大队,犁田搞大兵团作战,收麦子搞大兵团作战,栽秧搞大兵团作战,甚至连铲草皮也都搞大兵团作战。大兵团作战打破了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生产小组的界限,取消了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劳动定额和生产责任制。新华大队900个劳力,参加“大呼隆”劳动的就有700人。有一天,代圩生产队干部带领100多个社员,抬着2000多把秧,到大韩家庄插秧,因地未整好,就又抬到刘园,刘园也毫无准备,又抬到前庙。到了前庙,天色已黑,无法栽秧。一天行程12里,空跑4个庄,棵苗未栽,秧苗全部死光。劳力大量乱调,东调西,西调东,乱成一团。
在凤阳,瞎指挥到了荒唐的地步。违背农时,不按节令种植,有些地方出现了春节种玉米、清明栽水稻、三月种麦子、立秋栽烟叶的离奇事情。这是因为,虽然农时错过了,但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还没有撤消,虽然违了农时,但计划还是完成了,向上级也好交待了。为了完成县委定的70万亩水稻的任务,有些地方把没有水源的旱地也改成了水田,甚至犁掉已经长得不错的旱粮栽水稻。门台公社宏光大队本来不适合种水稻,上级强令“旱改水”。1958年旱改水1600亩,平均亩产50多斤;1959年旱改水850亩,平均亩产31斤;1960年旱改水900亩,平均亩产只有2-3斤。为了种水稻,本地无水下秧,派了48个人、25条耕牛运了3万斤稻种到60里外的总铺公社去泡种育秧,干了29天,连种子也丢了。第4生产队有500亩黄豆,已有半尺高,大队硬叫犁掉改种山芋,社员不愿意,还是犁掉了480亩。结果每亩只收300斤山芋,而剩下的20亩黄豆每亩产200多斤。还是门台公社宏光大队,1960年春,麦子一版金黄,正当收割之际,却被调出500多个劳动力去黄湾支援。行程两天,到那里安了一天家,找工具一天,口粮没运到饿着睡了一天,回来又走了两天,花了8天时间,只干了半天活。结果,自己的麦子遇上了雨,损失很大。
这样荒唐的事还有很多:小溪河公社乔山大队8亩大麦已经盘根,干部硬叫犁掉,种豌豆,每亩下种200斤,一粒未收。这个大队的涧西生产队,春天撒播花生80亩,用种1200斤,秋天只收三斤半。新田大队秦塘小队1960年3月种麦子7亩,采取拔苗助长的办法,每亩施化肥100斤,不仅烧死麦子,连草也不生。光明大队的驻点干部,竟布置下雨天割麦 ,晴天栽秧。长塘大队为了扩大面积,竟把3万多斤稻种撒在花园湖一尺多深的水里,还强迫社员在水田栽烟250亩,片叶未收。万保大队张庄生产队干部,大雨刚过,就叫社员在满田是水的稻田里栽烟32亩;石马大队在水里播黄豆120亩,颗粒无收。李武大队社员钟万祥每亩下麦种25斤,大队却说下种少了,叫犁掉重种。新华大队把全部土地划成三个作业区,规定作业区的其他作物一律废除,仅1960年一次就犁掉已种上的庄稼近千亩。小溪河大队街西小队,田里麦子未运完,劳力就被调去抗旱栽烟叶,结果因苗小天旱,栽的全部死光,地里的麦子也损失7000多斤。
县委要求密植,密到不合理的程度。提出“四个不种”:不“条播”不种,下不足多少种子不种,不施多少肥不种,不“畦田化”不种。在农业上还要搞很多“化”,如车水风力化,运输车子化,车子轴承化。结果一化不化,劳民伤财。
刘府公社下令一律批旱秧,不能打水秧。刘府大队生产队长汪贵珍因地制宜打了一亩半旱秧,公社王书记知道了,开会斗争汪贵珍。汪辩解说:“我电因地制宜,为了多打粮食。”王书记说:“听党的话,就应该打水秧,一粒不收也是好干部;不听党的话,打多少粮食也是坏干部。”结果撤了汪的职。
由于全县统一指挥,不断地有“中心任务”。每一个中心任务来了以后,就要动员社员不分昼夜“突击苦战”,在工地“安营扎寨”。要求社员“雨天当晴天,黑夜当白天”、“大雨小干,小雨中干,不雨大干”,不少妇女因饥饿和劳累过度,患了闭经、子宫下垂等疾病。长期饥饿和过度劳累,造成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
大量抽调农业劳动力,削弱了农业生产。凤阳从1959年11月10日到1960年5月8日,全县农村劳动力投入水利建设的每天就有3万到5万人,最高时达7万人,占当时劳动力总数的63%。此外,还常年修土铁路的劳动力3700多人,修公路的2000多人。县委计划1959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比1958年增长14倍,工业职工从1957年的924人增加到1961年的8724人。还抽调了25000多农民搞工业。秋种没结束就动员农民上工地,第二年春耕大生产已经开始,还不让农民回来。留下来搞农业的全是妇女和小孩。
大办钢铁运动最高峰时,共有63000多人赴钢铁前线。县委的总结报告说:全县“建成平炉3000余座,1立方米高炉875座,1。5立方米高炉163座,6。5立方米洋高炉2座,冲天炉18座,红炉129座,炼钢炉3290座之多。现在临淮、门台两地的钢铁基地已初具规模。”
2,三年饿死九万人
凤阳,一个不到40万人的县,在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死9万人,饿死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根据新修《凤阳县志》,1961年全县人口比1957年净减少了89113人,减少的人数相当于1957年总人口的23。41%。全县人口直到10年以后的1967年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即全县人口为38万人。如果按1952年到1957年人口平均增长率2。44%计算,1961后全县应有人口419315人,照这样计算,1961年比应有的人口少了127353人,这个数字包括非正常死亡和应当出生却没有出生的人口。如果考虑外流人口,死亡人数会小一些。
以上说的是全县总人口,若单看农村人口,情况更为严重。根据《凤阳县志》同一资料,1961年农村人口比1957年减少了89125人,相当于1957年总人口的26。56%,即减少了四分之一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直到1967年,即10年以后,人口才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如果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人口减少远远高出26。56%。在这期间有人口外流逃荒,但同时又接收了蚌埠等城市下放的城市人口。外流和城市下放人口相抵,净外流人口一万多人。
中国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说:“根据我们80年代初考察的安徽省凤阳等县的情况,当时饿死的人大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有的公社每三个人就有一个饿死。按郭书田四分之一的估计,以1957年380711为基数,则饿死95178人。这和陈振亚说的1959-1960年两年饿死60245人大体相符。新华社记者张万舒写道:“1960年虽然风调雨顺,一派好年景,由于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田园荒芜,大批人口外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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