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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并不如烟-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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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吗?不就是提建议,言得失吗?
马周一拍胸脯,说道:“我替你写吧!”这句话为马周赢得了一生的机遇。
第二天,“完成”任务的常何极其洒脱上交了奏折,这一交不要紧,李世民惊着了。
所书二十余条,条条切合时弊,针针见血,毫不走空。再一看署名,李世民又惊着了:“常何”,认识大字不超过一筐那个家伙?不可能!就算他是“吴下阿蒙”,也不可能进步这么快,更何况他天天在玄武门晃,哪有看书进步的时间呢?
常何忐忑不安地来到李世民面前,一头雾水,一脸惊愕。说实话,他知道马周在奏折上写满了字,至于写了什么,他并不是很清楚。不过看看李世民的脸色很温和,常何放宽了心,索性实话实说,“此非臣所能,家客马周具草也。每与臣言,未尝不以忠孝为意。”
这句话改变了马周的一生。
李世民随即传令,急召马周进宫晋见,马周一时未到,李世民连派四拨使者,马周你的机会来了。
接下来的相会,让马周终生难忘。对马周而言,这就是他与李世民两个人的“隆中对”,一番“隆中对”之后,李世民大喜过望,当即命马周入直门下省,从今天起,你就到门下省听差吧。
由此,布衣马周进入贞观一朝的权力中心,由最初的票友最终奋斗成实质宰相——中书令。
贞观五年,直门下省;
贞观六年,授监察御史,奉使称旨;
寻除侍御史,加朝散大夫;
贞观十二年,转中书舍人;
贞观十五年,迁治书侍御史,兼知谏议大夫,又兼检校晋王府长史。
贞观十七年,晋王为皇太子,拜中书侍郎,兼太子右庶子;
贞观十八年,迁中书令,兼太子右庶子;
贞观二十一年,加银青光禄大夫;
从贞观五年到贞观十八年,短短十三年里,马周就完成了从票友到实质宰相的转变。这样的速度在贞观一朝罕见,即使在武则天鼓励告密的年代也极为罕见,而马周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
马周靠什么做到的呢?很简单,三个字:上奏疏。
上奏疏三个字很简单,马周一辈子就活在这三个字上。然而这三个字充满了大智慧,一般智慧做不来。
马周的奏疏范围很广泛,从国家稳定到皇帝与太上皇的关系,从分封制到官员选拔,每一次上书都深得李世民认可。旧唐书写到“周有机辨,能敷奏,深识事端,动无不中”,因此善于夸人的李世民说道:“我一会不见马周就十分想念。”
见过会夸人的,没见过这么会夸人的。
然而李世民并不是唯一一位夸马周的伟人,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有一位伟人也曾经对马周给予高度评价。这位伟人评价马周于贞观十一年的上书时写到:贾生《治安策》以后第一奇文,宋人万言书,如苏轼之流所为者,纸上空谈耳。傅说、吕望,何足道哉。马周才德,迥乎远矣。
比苏轼牛,比傅说牛,比吕望(姜子牙)都牛!
是谁给马周这么高的评价?毛泽东。
其实马周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大事上,不起眼的小事依然能体现马周的智慧。
靠右行走,在今天是惯例,这个惯例谁提出的?马周。
以前长安早晚靠喊声警示民众注意开关城门的时间,后置鼓代之,谁提出的?马周!
之前唐代官服只有黄紫两色,后三品服紫,四品五品硃,六品七品绿,八品九品青,谁提出的?马周!
现代企业加班有“大夜”和“小夜”之分,不超过夜里十二点为小夜,超过则为大夜,在唐代宿卫也采用这种方式轮流值勤。谁提出的?马周!
官府驿站马匹容易走失,难以辨认,马周说了一句话:把马尾巴截了。结果驿马无论跑到哪,都能找回来,没办法,马尾巴短一截太明显了。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还有一条限速规定:禁止在城区和闹市区驱赶马车高速行驶,不知道这一条是不是马周制定的。
上面说的是为公,其实为私马周的小聪明也不含糊。
马周还是御史时,曾经四处让人寻找房源。找到一处豪宅,马周非常满意,一问,挺贵,二百多万。旁人以为马周疯了,御史而已,向来口袋空空,哪来二百多万买房?没过几天,笑话马周的人傻眼了,有关部门迅速付完房款,外加奴婢什物一应俱全,这时大家全明白了,哦,不是大款,是公款。
不用张口,李世民赏的。
除了房子外,马周的胃口一直很好,尤其好吃鸡。每次下到郡县,食必进鸡。有小吏认为马周违规,告到了李世民那里。李世民听后一笑,“我不让御史吃肉,是怕州县破费,吃鸡又没犯法!”
吃肉非法,吃鸡合法!随即李世民下令,绑了,狠狠骂一顿再放人!告状?也不提前看看规则。
显然,马周是聪明的,也是吃透规则的。数年后,吃透规则的马周得到了考选官员的权力,本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原则,马周废浚仪令崔贤,以报当年羞辱之仇。事后官方追查此次报仇,结果处处符合规则,最终官方鉴定,两字:合法。
总体而言,马周是一个善于思考、活用规则的人,他用自己的思考赢得李世民的信任,而李世民也用马周向世人展示了自己用人的手腕与肚量。
即使过往经历复杂如魏征、王珪、薛万彻(太子故人),李世民可以用;即使过往敌对如阿史那思摩、阿史那社尔(突厥战将),李世民可以用;即使过往履历如马周一样平淡,李世民也可以用。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能容常人难容之事,贞观一朝,万象更新。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这个词这些年被提及很多,看起来似乎是个新词,又或许是舶来品,其实都错了,“以人为本”是中国的传统词汇,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
贞观十一年,马周上书李世民,其中有一句话让李世民记忆深刻,这句话是这样说的,“临天下者,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由此而来。
在我看来,“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金玉良言,比魏征老爷子那些喋喋不休的谏言更管用,更实际。以人为本说白了就是把人当人,皇帝能把老百姓当人看,那么这个王朝就有希望,一切就这么简单。
难道还有王朝不把老百姓当人看?有,多了去了。在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就是皇帝眼中的羊,而皇帝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放羊人。汉代以及唐代都有一个官职叫“州牧”(职位相当于州长),刘备就当过徐州牧。“州牧”是什么意思?就是替天子牧羊的!天子是天下最大的羊倌,而官员则是天子手下的小羊倌,大大小小的羊倌联合在一起,放牧天下大大小小的羊。这是“以羊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
幸好,中国大历史中有了李世民,有了贞观之治,也就有了“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把人当人,首先体现在“慎杀”,然而“慎杀”也来自不易,这是两个无辜的人用血换来的。
第一个无辜的人叫卢祖尚,时任瀛洲(今河北省河间市)州长,被杀原因:拒绝正常的工作调动。
事情是这样的,贞观二年,时任交州都督的遂安公李寿腐败了,贪污了公款,李世民将他撤职定罪。这样一来交州都督就空了出来,需要一个合适的人填充上去。李世民查看官员履历,发现时任瀛洲州长的卢祖尚文武全才,清廉正直,正是交州都督的合适人选。行,就是他了。
对于这次委任,李世民很看重,亲自召见了卢祖尚,当面激励了一番,说了一通“去了好好干”的话。卢祖尚感恩戴德,连连叩头称是,最后叩头谢恩退出。
大家本以为交州都督的空缺将就此填上,没想到,卢祖尚在退出皇宫之后居然反悔了,理由是我有病,而且还没好利索。
卢祖尚为什么要反悔呢?看一看地图我们就明白了。
卢祖尚时任瀛洲州长,地理位置在今河北省河间市。而拟任的交州都督地理位置在哪里呢?今越南河内市。在那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两者之间的距离怎么能说远呢?那得说是相当远。
不愿意出远门的卢州长想以有病为由拒绝去交州,然而李世民却不答应,并且让杜如晦转告卢州长,“匹夫尚且遵守承诺,何况你已经答应怎么能反悔呢?”
其实李世民派去劝告卢祖尚的还不只杜如晦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卢祖尚的大舅子周范。周范这个人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名气,不过在当时却是李世民面前的红人之一,李世民走到哪里,周范就跟到哪里:他的任务很简单,保卫首长安全。
李世民让周范再次告诫卢祖尚说:“只管去,只去三年,三年后一定征召回京,另有任命!”
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甚至把卢祖尚三年后的仕途都安排好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
出乎李世民的意料,卢祖尚居然不为所动,坚决辞职,宁可州长不干了,也不去交州那个或许鸟都飞不到的地方。卢祖尚说:“交州,瘴疠之地,要想身体没病,只能一日三餐喝酒,可问题是我一点酒都不能喝啊!”
理由很充分,态度很决绝。
几天后,李世民再次召见决绝的卢州长,当面规劝。然而即便李世民再三劝说,一根筋的卢州长还是坚决请辞,不去,就是不去。
李世民被彻底激怒了,从来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愿,这个杠头卢祖尚居然触摸他忍耐的底线。李世民大怒,指着卢祖尚说道:“我连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还如何主持朝政!”
一挥手,拉下去,不用去交州了,就留在金銮大殿前吧。
斩立决。
一刀下去,卢祖尚遂愿了,终于不用去交州了,改道去了天国。
事后不久,李世民后悔了,自己贵为天子怎么一点肚量都没有呢?怎么能盛怒杀人呢?以后的历史会怎么写自己?后人将怎么评价自己这个皇帝?
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此时的李世民尽管懊悔,但还没有找到症结所在,三年后,他在同一块石头绊倒,又是盛怒之下杀人,起因是一个疯子。
贞观五年,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人李好德疯了,成天胡言乱语,经常说些不着四六的混帐话。这些混帐话可能有攻击政府的言论,于是被认定为妖言惑众,被收入大理寺审判。
经过审判,大理丞张蕴古认定:李好德精神失常,有相关的医学鉴定,按律不应承担法律责任,随即便将这个结论上报给了李世民。
疯子?精神失常?医学鉴定?哦,原来如此,那就准备放人吧。
然而就在“疯子事件”即将翻过去的瞬间,一封奏疏将原本要收尾的“疯子事件”一下子推上了高潮,这个高潮让疯子事件的定性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奏疏是时任治书侍御书权万纪上的,这个权万纪在历史上的口碑很不好,可以总结为“能吏加酷吏”,有能力,但很冷血。
事实上,正是权万纪的奏疏将张蕴古逼上了黄泉路。
权万纪的奏疏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三段论:
张蕴古的老家在相州(河南省安阳市),需要得到地方官的照顾;
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恰好是相州州长;
因此张蕴古说李好德有精神病史是为了讨好老家所在地的州长,是存心包庇,办案不公。
完了,神仙也没救了。
看完权万纪的奏疏,李世民又冲动了,一挥手,杀!
张蕴古被斩于长安街市之后,李世民后悔了,权万纪的奏疏尽管逻辑严密,合乎情理,但是证据呢?谁能证明张蕴古确实跟李好德的哥哥勾结?怎么能因为权万纪一个人的推断就认定张蕴古有罪呢?怎么又在盛怒中杀人呢?为什么又犯了跟三年前同样的错误?不应该,不应该!
思索了半天,李世民终于发现症结的关键所在:原来毛病出在死刑执行太快,快的让你连改正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即使你想改正,人头已经落地,人死不能复生的,能复生的只有哪吒。
如果在死刑执行前设置几道坎,死刑执行前要多次审奏,那么或许就能最大程度避免冲动杀人。
随即李世民下诏:今后有死罪案件上报的,即使是皇帝下令立即执行死刑的,也要重复报告三次。三次都批准处死的,才可以执行。
这样,李世民就利用规则给自己上了三道紧箍咒,以提醒自己要慎杀。
不过三审而杀的规则也没有持续多久,没过多长时间,李世民把这个规则给改了,三次审奏升级到了五次。
李世民规定,凡是执行死刑,京师地区的案件,应该在两天内分别向皇帝重复奏报五次,五次分别为处决前二日、一日分别奏报一次,处决当天重复奏报三次;地方上报的案件,应该向皇帝重复奏报三次。另外执行死刑的当天,宫廷内不得进酒肉,各机关不准奏乐(犯有十恶不赦大罪的不在此行列,十恶不赦者只需奏报一次既可执行)。
自此,李世民坚定了“慎杀”的主题,每次执行死刑之前他都必须重复着同样的问题:
你确定吗?
真的不改了吗?
你确定不改了吗?
你真的不改了吗?
你确定真的不改了吗?
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像《开心辞典》里的王小丫,在我看来,当年的李世民或许正是在官员们的不断奏报前坚定自己“慎杀”的原则。这个原则很好,很人性。
贞观四年,全国一年累计处决二十九人,数字之低,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名列前茅。
贞观六年,李世民又做出一个惊人之举,这个惊人之举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纵囚”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年李世民来到了监狱,亲自提审了所有在押的即将处以死刑的罪犯。盘点下来,将要处以死刑的人共计三百九十人。
提审完毕之后,李世民竟然提出了一个建议,这个建议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朕跟你们做个约定,现在就放你们回家,明年秋后回来接受死刑,你们同意吗?”李世民满怀诚意地看着死到临头的罪犯们。
三百多名罪犯面面相觑,不敢相信是真的,大家把求证的眼神转移到李世民脸上,此时李世民的脸上是坚定的神情,他的神情告诉罪犯们,“君无戏言”。
这个约定就这样执行了下来,三百九十名罪犯星散而去,只留下李世民在原地沉思。
贞观七年秋,三百九十名罪犯应到三百九十人,实到三百九十人,全部到齐,等候李世民的最后处决令。
李世民缓缓的抬起手,现场的空气凝固了,三百九十人在一起等待那迟来一年的死刑,他们就要等到了。
“赦免,全部赦免!”
没听错吧?没听错。君无戏言!
自此,“纵囚”事件以约定开始,以赦免告终,李世民不按常理出牌,却赢得了更大的收益。三百九十人获得劫后余生,而李世民则获得天下人心,什么是高,这就是高。
尽管史书上宣称此次纵囚事件自始至终官方没有任何监视,一切凭犯人自觉遵守约定。实际上这一定是美化历史的结果,纵囚事件说白了是一个秀,而这个秀是做给天下人看的秀。所幸三百九十名罪犯都是好演员,他们看出了李导演的本意,也看到了暗处潜伏秘密监视的眼睛。结果三百九十名罪犯加一个皇帝为全天下上演了一出“纵囚”好戏,效果很好,掌声热烈,综合评定:史上最佳政治秀。
其实,真放也好,作秀也罢。不可否认的是,李世民确实做到了“慎杀”,君临天下者能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
第七章 消灭吐谷浑
吐谷浑的春天
吐谷浑,这个小国有点浑。
说起吐谷浑,这个小国与中原政权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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