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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那些事儿·诸子争霸-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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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致师”。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致师”一般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冲锋,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这与荷兰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的近代国际法何其相似——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战斗往往很快就结束,甚至一回合就能分出胜负,经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宜将剩勇追穷寇”在当时是没有市场的。军礼明文规定:战争进行中,有一方溃败,只要逃跑超过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赶;战争结束后,一方撤退超过九十里,另一方就不许跟踪追袭,应该原地列阵,放归老弱俘虏,欢送败军回国。

幼稚吧,可笑吧,这些臭规矩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的确很是古怪。可这些在人类社会的童年,却真真正正地出现过。不止中国,欧洲也是如此,只不过时间晚得多。中世纪以后,欧洲渐渐分为若干并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信仰相同,语言相通(拉丁语),故彼此之间虽有战争,但也秉持着骑士之精神,视贵族之荣誉胜过生命,不杀俘虏,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对毫无防备、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发动攻击,甚至俘虏了对方骑士还搞“三陪”,陪吃饭喝酒沐浴,待如上宾,等他的领主拿钱来赎……当然,关乎信仰的宗教战争除外。

所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之标准去评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战中宋襄公他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老规矩办事而已,不幸的是这个老规矩渐渐不合时宜,所以被后人鄙弃丢光、最后忘光光罢了。

自春秋始,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社会矛盾激化,古代温和的“以战为礼”思想已经不能适合新形势下的斗争需要,所以不断有人站出来打破这个规矩,并因此而取得了巨大的军事利益与政治利益,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鲁将曹刿以及楚成王。春秋时这样的人还少,等到战国,便几乎人人如此了。清人顾炎武就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所以说宋襄公的悲剧,在于他处在新旧时代的交替处,旧的规矩行将过时,新的规矩又遥不可及,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妥协与变通,可惜宋襄公偏偏就是个从来不知变通的顽固分子,他执迷不悟地坚守着古老的梦想与规矩,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算他不守规矩不讲仁义,人们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微词;反而他守规矩讲仁义了,一旦失败,却会遭到国人与后人更大的责难与耻笑。这里面居然还包括他的哥哥,思想先进的公子目夷在内。

公子目夷说:“君未知战。强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强者,皆吾敌也。虽及耄耋,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未成列者可也。”

宋襄公与公子目夷的争论,不啻为一场时代性争论,究竟在新形势下还要不要遵守古代的规矩,这是一个问题。

公子目夷的观点是:宋襄公根本就不懂战争,战争就得不讲规矩。如果真要有规矩的话,唯一的规矩就是要争取胜利。强敌在前,本来胜算就小,对方没有布好阵,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机会,为什么不利用?战争的目的就是要多杀敌人,还管他们是不是老头子,更管不了他们有没有受伤。如果敌人已负伤就不再打击他们,那么一开始就不该让他们受伤;如果要在战场上照顾那些年纪大的敌人,那不如直接向他们举手投降算了,何必还要打这一仗呢?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公子目夷的话貌似的确很有道理,后世的军事思想也基本是按照这个路子来的,于是在中国,战争方式开始变化多端,奇谋诡计层出不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战争也变得越来越残酷。别说什么“不重伤、不擒二毛”了,就算是几十万几十万的坑杀战俘,就算将整片整片的乡村城镇夷为平地,就算是杀人盈野、屠城灭国,杀得对方士兵平民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也眼睛不带眨一下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坚持公平与仁义的战争方式,并坚持至死,且至死不渝者,或许就是我们这位被嘲弄千年的“蠢猪”宋襄公了。

这个世界还是需要一个规矩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战争也要有底线,没有底线的战争不是战争,那是毁灭。

有人说了,没有毁灭哪来的重生。我说,我宁愿要宋襄之仁,也不要这样的重生。

事实上,如今的现代战争也是讲点规矩的,比如“二战”以后的日内瓦公约,各国基本都遵行这部国际公法,违反了就属于“战争罪”,必须当成战犯接受国际军事法庭的制裁。

当然,宋襄公刻板遵守上古军礼也非完全正确,因为当时社会的实情已经不允许这么做了。春秋战国时期,周礼已至崩溃边缘,孟子亦不得不承认:“救死而恐不瞻,悉暇治礼义哉?”看来一味地遵守礼仪,似乎也不成。

如此看来,宋襄公没有错,公子目夷也没有错,那么到底是什么地方错了?

我个人的回答是,完全没有规矩不行,像宋襄公那样拘泥于旧规矩也不行,这需要我们找到一个平衡点。什么时候追求铁血与权谋,什么时候追求公平与正义,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们无数次地问自己,这个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这是一个问题,它不仅是所有国家与民族共同的问题,也是人类永恒的问题。

10 千秋毁誉

如何正确认识宋襄公与他的经典战役泓水之战,这个问题缠绕了中国人很久,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的演变,各种各样的评价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争论无休无止,看态势似乎还要继续争论下去,不知何时才是一个尽头。

离我们最近的例子就是今年的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一位叫做蔡明超的中国商人激于民族的义愤在法国拍卖会上以天价买下了两颗当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去的古董兽首,然后宣布不予付款,目的是让这个令中国人感到耻辱的拍卖计划流产。

这件事在网络上传开之后,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网友认为蔡明超违反了国际拍卖法,不守规矩,没有中国泱泱大国的风范;但是更多网友认为蔡明超干得好,跟强盗就不该讲啥规矩,那些反对蔡明超的人纯属宋襄之仁,是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争来争去,很多人都犯迷糊了,究竟是蔡明超做得对,还是宋襄公做得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貌似很简单的一件事儿,怎么就那么难搞明白呢?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宋襄公那个时代就开始让人们感到疑惑了,即便是在当事人所在的宋国,国人之间的意见分歧也很大,两派观点泾渭分明,各自走向极端。

以公子目夷和公孙固为首的国人显然是反对宋襄公的,而且反对之声非常尖锐,具体情况前文已经提及。

但是以正考父为首的部分宋国君子却是赞同宋襄公仁义之举的。《史记·宋世家》在最后就说:“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阙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

大意是说:宋襄公的大夫正考父为了称赞他,因而追述契、汤、高宗时代殷朝兴盛的原因,最终写下《诗经》中的《商颂》。其中有一篇《殷武》就写道:“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看来殷商与荆楚乃是世仇)此外还有些君子也认为宋襄公值得赞扬,他们感叹当时中原地区的国家缺少礼义,而宋襄公具有礼让精神,所以不惜褒奖之词,大力表彰于他,说他是仁慈的圣人。泓水之战发生地今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慈圣据说就是为了纪念宋襄公的。

到了战国时代,战争的残酷性加剧,古军礼已经荡然无存,所以这时候的史书春秋三传大部分对宋襄公持贬低态度。《左传》自不必多说,它大量记载了公子目夷与公孙固的反对意见,其态度非常明显。《谷梁传》也是差不多的意见,它说宋襄公“不顾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又说:“兹父失民也。其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认为宋襄公自不量力,丧军失民,其所谓仁义并不可取。

只有《公羊传》对宋襄公与泓之战大唱赞歌,说:“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盛赞宋襄公泓之战可比于周文王,并相信他本来应该像文王一样取得成功,他最终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宋国臣民不争气。

而先秦诸子中的兵家,自然是百分百反对“宋襄之仁”的。孙子的兵法,清清楚楚地说要“乘人所不及”,又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济而击之。”吴起的兵法,也明明白白地说“行列未定可击”。

法家的韩非则认为“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所以他也嘲弄宋襄公,称之“此乃慕自亲仁义之祸”。

到了汉代经学兴起,认为宋襄公是道德英雄的看法又逐渐占了上风,其代表人物就是名声也不怎么好的汉代大儒董仲舒,他在《春秋繁露·俞序》中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认为仁乃王道,宋襄公就是王道。董儒论事,只问是否合乎道义,不问是否能成功。

这就也有点偏颇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固然不好,为了道义不论成功是否也太扯了点呢?平衡,应该要有个平衡吧,太极端了都不好。

转眼到了宋代,这个与宋襄公有一字之缘的朝代,却是他骂名最多的时代。盖宋人重文轻武,看重文人的风雅,轻视武士之荣誉,宋襄公讲究堂堂正正尊重对手的战场对决,自然得不到心思灵活的宋人青睐,而通常斥之为假仁假义冷血无情之辈。

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既喜好填词与风月,也喜欢指点江山评断青史的苏轼。苏轼在他的文章中大骂宋襄公假仁假义欺世盗名,说:“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

苏轼论史喜欢“诛心”,这在小生看来也颇不客观,真仁假仁每个时代甚至每个人都看法不同,怎可一概而论?历史是复杂的,依我看宋襄公功过参半,不能一棒子打死。

宋人黄震也批评宋襄公用目夷为相而不听其计,其实是个狂妄刚愎之人。(宋襄公知目夷贤于己而不用,盖妄人耳,历史反多其礼让,又何欤?)

另外一位宋代学者胡安国也在《春秋胡氏传》中列出了宋襄公四大罪状。

第一,宋襄公平齐内乱立孝公,这是“奉少夺长”(公孙无知才是长子),是自称守礼君子却违反周礼的虚伪表现。

第二,宋襄公以小国国君为祭祀牺牲,是谓残忍无道。

第三,宋襄公武力胁曹,是谓德薄之辈。

第四,宋襄公泓水战败,是“计末遗本,饰小名妨大德”。

光看这四大罪状,似乎宋襄公非但不仁,而且罪大恶极,死不足惜,就算不战败也要自杀以谢天下才行了。

明朝人基本上也对宋襄公持贬低态度。明著名隐士徐霖曾作诗曰:“不恤滕鄫恤楚兵,宁甘伤股博虚名。宋襄若可称仁义,盗跖文王两不明。”

接着我们再穿越到清代,发现这时宋襄公的名声已经臭不可闻,说一句“骂名满天下”都不为过。

清人吴曾祺说:“(宋襄公)用人于社,昏暴甚矣,一败之后,无以自解,乃姑托以仁人君子之言。何不知羞耻如此。窃谓宋襄公此番举动,是为后世伪道学之祖。”

清人高士奇则说:“甚矣哉,宋襄之愚也……吁,宋襄其谁欺乎?夫祸莫朁于残人骨肉,而以国君为刍狗。无诡之杀,鄫子之用,以视重伤于二毛,孰大?逆天害理之事,宋襄敢行之,而故饰虚名以取实祸,此所谓妇人之仁也。”

清人梁玉绳干脆就在文章里责备太史公《史记·宋世家》中的论赞采用古籍(《公羊传》)有失偏颇,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当时有部分宋国君子对宋襄公持肯定态度。(泓之战以迂致败,得死为幸,又多乎哉?执滕子,戕鄫子,行仁义不忘大礼者如是耶?何褒乎耳?)

最后到了现代,毛泽东同志站出来为宋襄公盖棺论定了,当时激烈的斗争形势,显然是不允许我党对反动派们姑息养奸的,王明的右倾投降主义路线必须坚决予以批判,所以毛主席教导大家说:“我们不是宋襄公,不要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伟大领袖的话自然是不会错的,貌似我们不该再对宋襄公做翻案文章了。但是,领袖的话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说的,本着我党“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态度,以我们现在的社会与国际形势,是否应该一分为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宋襄之仁”抽象为“公平竞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费厄泼赖”精神来继承呢?奇谋诡计固然灵活机动,但坏处是容易流为油滑,叛服无定,蔑视一切法则。“费厄泼赖”是否就应一概摒弃了呢?

要讲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汉代《淮南子》中的一句话:“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古之所以为治者,今之所以为乱也。”看来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在乱世,在国家与民族危亡之际,“费厄泼赖”的精神并不可取,为了生存,必要的时候就该毫不犹豫地耍手段,这叫做斗争策略;而在治世,在社会矛盾并不激烈的时代,无所不用其极的残忍战争术,以及不择手段的恶性竞争等,都是没有必要的,也是必须坚决反对的。

关于这个问题鲁迅先生也看得很清楚,他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鲁迅先生说:“仁人们或者要问:那么,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是要的,然而尚早。这就是‘请君入瓮’法。虽然仁人们未必肯用,但我还可以言之成理。土绅士或洋绅士们不是常常说,中国自有特别国情,外国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适用么?我以为这“‘费厄泼赖’也是其一。否则,他对你不‘费厄’,你却对他去‘费厄’,结果总是自己吃亏,不但要‘费厄’而不可得,并且连要不‘费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费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对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费厄’的,大可以老实不客气;待到它也‘费厄’了,然后再与它讲‘费厄’不迟。”

在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社会矛盾斗争激烈,大家都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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