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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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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如果装作有事直接上二楼,那就简单多了。这里的夜市本来就是私开的,随时冒着被城管抓的风险,摆摊的也大多是生活没有着落的,这就难怪他们会为了一块钱而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谢谢!”小李真心实意地道谢,他以前并不了解城市里穷人的难处。
  “不用,不用客气!”女人有点受宠若惊,随即小心翼翼地问,“昨天死的那个女人是自杀吧?吓死我了!”
  “啊。”小李不置可否,看了看表已经九点,头也不回地走了。
  晚上,小李一直在想象案发的场景。凶手早就选好了地点,聆着背包,去会见事先约好的受害人,杀了她,拿走她的包,放在自己的背包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看来凶手对利宾旅馆的情形非常熟悉,应该是那里的常客。计划如此周详,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情杀,谋财,还是灭口?
  第二天,验尸报告出来了。死者浑身上下只有一处伤痕,就是左前臂正中的针眼和一小片淤青,往往是在献血时才会留下的。死者生前没有被性侵犯的迹象,不过处女膜少量不规则残留,只有多次性交的女人才会出现这种情形。
  盯着这份验尸报告,小李的脑海中飞速运转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警官,你跟我过来一下!”
  小李一下子醒过神来,因为老王每次郑重其事地喊他,都会交给他极其重要的任务!
  

  ☆、第18章  认尸惊魂

作者有话要说:  
  第18章认尸惊魂
  一考完试,丝丝就去找红红。手机关机,她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不会有事的,她自己安慰自己。晚点又打了一次,依然没有开机,丝丝的心头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她沉不住气了,跑去宿舍找她,没有。自习室里转了一圈,也没有。最后连医院里都找过了,她也没在那里。
  丝丝离开了她的宿舍,才知道红红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去睡觉。她的舍友用语轻蔑之极,说她肯定是去“工作”了。难道她还在做?照理说应该不会,上次谈话的最后,红红说过她已经很久没有出来做了。
  三个月前,红红的一个同行姐妹住进了医院,一查之下才知道,竟然是艾滋病!得悉病情真相的第二天,那个女孩就从医院消失了,至今仍不知所踪。天知道她还会不会继续“工作”,如果不的话,那又靠什么来维持生活呢?
  这件事给红红的震动很大,她说不想弄得回不了头,未来的希望虽然渺茫,总比没有了将来要好!出来做的,或是为了生存,或是为了虚荣,无非是想过得更好一些,谁会想毁掉自己的一生呢?
  一个念头闪电般地划过丝丝的脑海,坏了!难道真的出事了?
  红红并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她虽然早有怀疑,却直到凶案发生的两周后才找到丝丝,这究竟是为什么?她的目的绝不只是为了给王阿宏报仇这么简单,而且她的话里似乎认为他从某方面来说确实是该死的。
  难道她早就已经在怀疑某人,所以才会来找我调查,丝丝想。之所以不能找警察,也许是因为她最终的目的是敲诈,而不是捉拿罪犯。为了救姐姐,她连自己都可以出卖,又怎么会计较能否将凶手绳之于法?何况她是理应知道王阿宏在做着一些罪恶的勾当的!
  如果红红能够顺利达到目的,她一定会尽快和姐姐离开。可惜能够给她一大笔钱的人,就绝对不会是好惹的,难道她已经发生了意外?虽然她骗了丝丝,但是丝丝并没有怪她,可能因为她们都是至情至性的人吧。如果处在相同的境地,也许会有相同的选择,可是丝丝比她幸运!
  刻不容缓,丝丝立即拨110报了失踪。第二天一大早,丝丝便接到警方的电话,通知她去认尸,尽管早有准备,她还是听到了“咯噔”一声,似乎身体的某个部位骨节错位的声音。最后丝丝决定一个人去,至少她有解剖尸体的经验。可是她错了,看过蛇的标本并不代表你敢去摸一条死蛇。
  一路上丝丝还算得上放松,只是差点坐过了站,下了车,她的脚步莫名其妙重了起来。停尸间前面的大厅甚是宽敞,而且阳光充足,进出的人多数穿着制服,互相笑着打招呼,让她觉得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丝丝问清楚地方,在停尸房门口站定,深吸了口气,缓缓的推开了房门。一股阴森的冷气扑面而来,她禁不住打了个寒颤。里面负责的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话语不多,满脸沟壑。凛冽的光线穿透冰冷的空气照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点血色,散发着诡异的气息!
  老人径自走进里面的房间,丝丝犹豫了一下,便也跟了进去。房间不大,正中央摆了两张床。宽大的白布遮住人形的物体,床沿处露出一截灰色的塑料帆布,上面似乎还有斑驳暗红的血迹。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跳陡然加快。
  老人走向左手边的床,随手掀开白布看了看。是一具残骸,头已经变形,肢体也扭曲得不成样子。丝丝没敢细看,本能的避开视线。随即听见嘭地一声,是他(她)的一条腿掉在地上。
  “车祸。”老人若无其事地捡起断腿,扔在床上,拉起白布盖好,随即朝另一张床走去。
  “孩子,她是你什么人啊?”老人问,可能是久不说话的原因,声音沙哑,加重了屋内的恐怖气氛。
  “表妹。”犹豫了一下,丝丝杜撰道。
  “家里大人没跟你一块来啊?”老人一张嘴,便露出两排参差的尖牙,莫非是专门用来咬人脖子的?丝丝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吸血鬼。
  “晚一点就会来!”让他知道等会有人来,真要吃人的话也会有所顾忌,丝丝一紧张就爱胡思乱想,大脑完全不受控制。虽然要让她紧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这里的氛围也实在是怪异恐怖,何况女孩子虽不信鬼,但却怕鬼。
  “洗手池在你右边。”老人说完便拉开了白布。
  丝丝没听懂老者的话,双眼紧盯着床上的人形物体,她只觉得手心里在冒汗。
  “啊……!”
  真的是红红,无法想象,活色生香的一个人,转眼之间竟已变成一具躯壳。她脸上的肌肉已经微微凹了下去,嘴角却仍然翘着,似乎带着一丝嘲讽。□□的身体在二百瓦的强光下,白得透明。丝丝盯着她,视线已经不能有毫厘移动,大脑也已经不受控制,她紧绷的皮肤下会不会爬满了成群的尸虫?
  这无端的猜想竟硬生生锥入她的胸膛,丝丝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似乎有什么涌上喉头。她用双手捂住嘴,求助般地望向老人,他急忙伸手指点,同时提醒道:“我刚才说过,洗手池在你右边。”
  接下来的事情不难想象,翻江倒海似的呕吐,直到近乎虚脱。周遭也整个虚空,过了半晌,丝丝才又听到老人的声音。
  “姑娘,别怕。人死了跟动物死了一样,就像猪啊鸡啊。你见到死猪死鸡不怕吧?你还吃猪肉、鸡肉,是吧?所以你也不应该怕死人。”
  丝丝没有出声,她唯一的回答就是继续吐。她整个人伏在水池边,黯然想起昨天晚上的红烧肉,以后恐怕再也无缘了。后来丝丝才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停尸房跟火葬场工作是不该劝人的。
  “喂,你家里人怎么还没有来啊?”老人好像知道说错了话,半天没吭声,这会儿又憋不住了,两颗尖尖的门牙闪动着寒光。
  丝丝心里一惊,他不会是看我吐得晕了,想过来吃我吧?随即自己便否定了自己无聊的想法,紧接着又想起一件事,那他会不会拨120救人呢?那样一来我可就暴露了!一念至此,丝丝强打起精神,渐渐止住了呕吐。
  “让我再看看,我得确定到底是不是她!”在一股无形的力量驱使下,丝丝终于站直了身体。
  “你不怕了吗?”老伯好奇地盯着她,诧异于丝丝前后判若两人。
  “怕也要看。”丝丝咬着牙道,罪案现场的目击者因为恐惧,常常会黑白颠倒。我可不想犯这样的低级失误,丝丝自己告诫自己。
  “好吧。”老伯似乎对她刮目相看,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刚才都怪我,不应该提到猪肉、鸡肉什么的。”
  丝丝白了他一眼,恨不得痛扁他一顿,要不是看他已经这么老了。
  再看到红红的遗体,丝丝心中的恐惧感觉便减轻了很多。原来当你想象过所有恐怖的画面之后,真实的一面就算再丑陋,也不会再引起无穷的联想。常听人说“审美疲劳”,这应该算是“恐惧疲劳”吧?
  注视着红红的脸,丝丝回想起跟她交谈的情景,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草地上吟诗,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后来,她终于知道了红红和王阿宏之间的感情,也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喜欢泰戈尔的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没有人能说清,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谁配不上谁,但现在这已不再是一个问题。
  一想到这些,丝丝心里便不觉有些凄楚。又是黄昏,她站在暮色里,遥望着天际变幻无方的晚霞,禁不住轻声吟道。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
  

  ☆、第19章  智斗

作者有话要说:  忠告年轻的朋友们,非常危险,请勿模仿。
  呵呵!
  第19章智斗
  从停尸房出来,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丝丝有种回魂的错觉。她突然就想起曾经听到过的一句话: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奢侈的幸福,可惜从来没有人在乎。哪位“大虾”的名言来着?丝丝真想狠狠亲他一口,这小子TMD说得太好了!
  都说人死了便是阴间,也许有些道理,至少停尸房的阴气就很重。从如此阴暗的地方出来,让人有种莫名其妙想要发泄的冲动。连丝丝自己都觉得诧异,她已经许久没有骂人了,而且一向讨厌脏话。她在心里一个劲地诅咒凶手,甚至不惜借用了许多本是王阿宏日记上的原话。
  返回头来想想,也许该挨骂的还有自己,一路上丝丝不停在检讨。为什么竟会低估了凶手?难道就因为他第一次杀人时的谨慎,错把他当成了一个躲在暗处的胆小鬼,只会在别人背后下手的无能之辈?
  更加不应该的是,我也低估了红红,丝丝想。每次见面她总是如此悲伤,而悲伤就像一张面具,挡住了那后面她真实的面孔。不管有多少借口,丝丝还是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低级失误——竟然对红红产生了同情怜悯之心!
  丝丝想起了福尔摩斯在《四签名》中的经典论断:“不要让一个人的特质影响你的判断能力,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委托人,对于我仅仅是一个单位——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感情作用会影响清醒的理智。一个我一生所见的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男子,却是一位慈善家,捐赠了二十五万镑救济伦敦的平民。”
  可惜的是,我没有做到,丝丝黯然想到。
  红红的被害让丝丝认识到了凶手的冷酷无情,她想自己是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其实凶手选择杀人,很多情况下仅仅是因为恐惧。而红红的敲诈必定让凶手深感惶恐,此时,就算原本懦弱的人,也会一反常态的!
  丝丝在心里暗暗发誓:可恶的凶手,我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从这一刻起,我一定会不遗余力,追查到底。丝丝的脑海里很快就有了详细的计划,可是行动之前她还有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去探望一个病人——红红的姐姐。内科病房走廊里,隔着门上的玻璃窗,丝丝一眼便认出了她,她们姐妹俩实在是长得很像。她曲腿坐在病床上,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双颧高高的耸起。她的人看上去虽然攒弱,却不妨碍她浅笑着,将手里的水果逗弄病友的小孩。
  丝丝想起古龙有句话说得很好,当你身处逆境时,只要今天还活着,就已经是一件最值得开心的事情了。虽然丝丝知道她的生命中已经承受过太多常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与绝望,却依然担心告诉她真相后,她是否还能继续活下去。
  丝丝在门外站了良久,始终没能鼓起勇气,她又怎么忍心亲手打破她最后的一丁点希望?丝丝想,还是等警察来吧,能够让她多快乐一天,哪怕一个小时也是好的!
  去医院的路上,丝丝取了一笔钱,其中包括红红交给她的。丝丝离开医院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将所有的钱存入她姐姐的账号里。丝丝知道,如果红红活着,她一定不肯收的,因为她从骨子里说本就是个骄傲的人。
  回来以后丝丝立即就打通了表哥的电话,虽然她还没想到用什么方法要挟他,既然有了上两次的经验,应该会很容易吧?
  “表哥!最近好吗?工作挺忙的吧?”一上来,丝丝先寒暄了几句。
  “还行,什么事你说!”表哥的语气不善,好像是在说,你打电话来了,我能好得了吗?这当然也不能怪表哥,有点体己的话丝丝当然是找表嫂,结果每次找表哥都是有棘手的事情。
  “昨天一个同学出事了,请您老出马,帮忙找找资料。”反正已经这样了,死水不怕开猪烫,我不是猪,丝丝想。
  “别说了,不行。”表哥一口拒绝,紧接着就想挂电话,前两次把他整怕了。
  “嘿嘿……”丝丝笑得有点奸诈,不过平时她可不是这么笑的。
  “得,您别笑,听着没牛 北砀绺辖羟笕模桓鼍⒌胤⒗紊В拔腋先思也椴榛共恍新铮堪Γ∪思业本欤乙驳本欤以趺炊蓟斓秸夥萆狭耍赏昃掷锏墓ぷ鳎沟酶愦蚬ぁ!�
  “呵呵!”丝丝也不由得乐了,她当然知道表哥并不是真的怕她,谁叫他打小就是她的偶像,而且一直都很疼她呢?
  可惜事情并没有料想中那么顺利,很快丝丝就接到了表哥的回话。她不由心里纳闷,情形看起来有点不大对,他若总是这么痛快,前两次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丝丝,你最近到底在干什么?”表哥一反常态,声音异常严肃。
  “上课、自习、考试,跟平常一样啊。”丝丝跟他装傻。
  “装,你给我装!我全知道了,你还不赶紧坦白交待!?”表哥的语气像是在审讯犯人。
  “是谁在背后胡说八道!我只不过是玩得疯了一点而已。”表哥用教过她的方法来套她的话,丝丝当然不会上当了。
  “别给我避重就轻,玩?跟谁?你什么时候跟那种人交上了朋友?!”表哥火了,他从来没对丝丝发过那么大的火。
  “你竟敢暗地里调查我!”丝丝也火了,她知道表哥口中的朋友指的是红红。“谁说一个人犯过错误,就不能跟她交朋友的?”
  “算了吧你,蒙谁呢!别以为我不知道,她是干那个的,还是王阿宏的女朋友。你说你不好好读书,跑去查什么凶杀案?”表哥埋怨道,声音低了些。
  “没有!”丝丝决定死硬到底。没听人说嘛,彻底坦白的判了十年,吞吞吐吐的判了五年,顽抗到底的无罪开释了。
  “你以为用假名字报警,人家就不知道了!我还就告诉你了,利宾旅馆杀人案到现在没有线索,你就是头号的嫌疑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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