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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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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来,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来,而断裂出来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没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

一百二十章,二十七具尸体

一连扭断了五名清军的脖子,捅伤两名,才使剩余的清兵发觉了自己的危险。于是,发一声喊,三名清军朝着毛仲杀来。

近身搏斗,只有刀才是最佳的武器,清军擅长的箭弩,毫无用武之地,当然,他们的刀法,也相当精湛。

后面,又有五名清军赶了过来,八名清军,象一群饥饿发狂的狮子,来追杀一头巨象,这种在非洲草原不时能够遇见的景象,是一个合适的比喻。

就算毛仲实力再强,如果稍不小心,就可能被清军格杀。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

他当然紧张,这毕竟不是现代,他身上随时随地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武器,可以对付绝大多数的普通士兵,比如在索马里,他曾经潜伏进入一伙海盗的营地,在敌人发觉了他以后,他以毒气弹将敌人全部熏晕,然后顺利地将敌人十三人全部逮捕。在伊拉克执行雇佣兵任务期间,也能用数发肩扛式火箭弹,将追兵打得死伤惨重。甚至,在某一次进入国际贩毒集团的核心堡垒时,他还夺取了一辆坦克,结果,不仅冲了出来,还将贩毒分子搅拌得乱七八糟,炸死其二号人物。

在古代的兵器场合,特种兵的作用不是放大,而是大大地缩小了。

毛仲哀叹没有炸弹和其他威力大的东西,只能在敌人左右夹击的困难窘迫里,向着旁边撤退。

毛仲在前面跑,清军在后面追,几个人在城上展开了一场短跑比赛。因为积雪厚达四指,要加快速度,最好的方案是跳跃,所以,九个人好象在跨栏。

毛仲重施故伎,纵身飞下城抖,这一次,是朝着外面。

清军难以置信地看着毛仲的身影消失,一个个有些呆。面对这样出色的敌人,他们都敬佩极了。因为通常的情况下,这家伙要摔死了。

几个人一起来到城墙边观察。

没有人!

雪地,一片白璧无瑕的雪原,在阴森森的夜幕里遥遥铺张着,纵横起伏着。

“杀!”

突然,一声断喝,让所有的清军都大吃一惊!

大家都往左面观察,因为喊声是从这里爆发的。

一名清军已经向着城面地下重重摔倒,笨重的铁甲,发出了悦耳的声音,即使是雪地,也都不堪重压。

大家的眼睛,似乎发现了一个雪白的影子一闪,就不见了。还没等大家迟疑过来,紧挨着受伤士兵的第二名清军士兵,又发出了迟疑的,怒吼般的压抑声,痛苦使他的声音都变形了。

不用说,敌人的突然出击,顺手就干掉了两个士兵。

其他清军急忙往这边来,以军刀向着城墙下连连摇晃威胁着,六名清军一起赶到时,探到了伤者的身体查看。

城楼的火堆,这时候闪了下,被不大的冷风吹嘘,骤然一红,有了大的火光,于是,成就了大家的清晰视力。

血的浓郁,让触摸的清军士兵悚然一惊,他恐怖得颤栗起来,因为,那神出鬼没的一刀,居然将士兵的咽喉恰巧割断了,前面割得连一点儿也不剩余!

清军两名士兵,不是受伤那么简单,而是根本不可能再活一刻种。

正在这时,背后又传来了一声闷哼,接着,什么东西一闪,就在大家的视野里消失了,不过,大家都明白,不是别的,正是那个偷袭的家伙。

又一个清兵捂着腰部倒在了雪地上。

剩余的五名清兵,惊骇地聚集起来,围拢成一堆,以避免被敌人偷猎。

不过,嗖嗖两声,那种极其细微的声音,破空而来,而当清军士兵里面的最强的两个能够感知时,已经迟了。

毛仲又回到了城垛下,他神气轻盈的身手,使自己大大得益,而最后一次攻击,使他捡到了一样宝贝,一把清兵使用的铁胎弓和半壶箭弩。

对于箭弩,毛仲是不屑区分的,管它怎么样,射到敌人的身上才是,刚才,他就躲避在城垛口,利用巨大城垛的遮掩,一手轻攀着城垛,另一手搭箭,同时搭上两只箭,瞄准了谨慎,但是萎缩到一起的清军。

一名清兵被射中面门,痛苦地怪叫起来,而另外一名,不过受到惊吓,这说明,毛仲的箭技,还是很有限的。

清军惊慌失措起来,那个痛苦的士兵开始哭喊,估计射的地方是眼睛或者鼻子,要不,他不会这么嚣张,狰狞。

毛仲非常担心的就是这个,一旦全城的清军都被惊醒,就是给他一门迫击炮也不能打退敌人。

清军的慌乱,使他们难以辨别箭来的方向,于是,毛仲继续用箭,反正,躲避在城垛口放冷箭,还是安全系数最大的。

一箭箭,毛仲一连放了五箭,将晕头转向的清军全部射倒,然后,冲了出来。

他要将两个大声哭喊的清兵做掉,这些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必须清除。

不料,他刚来到那个大声哼着的敌人面前,唰,两把钢刀就斜刺里窜出,直奔他的面门而来。

从来小心谨慎的他加上速度的快捷,很危险地避免了伤害,然后,用那把柔韧的铁弓,在一个家伙的头上敲打了下。

用弓而不用刀,说明了毛仲在危急关头的窘迫,事实上,他还是低估了清兵的作战能力。以伤害为诱饵,两名伤害不大的清军居然成为狙击手。

毛仲在地上翻滚,滚到了一名清军的身上,连压到撞,使他来不及抽回伸出的军刀,只能以肘还击,撞向毛仲。

这家伙的身手相当不错,至少速度是这样的,毛仲被他撞得非常痛苦,还好,这是滞后了的动作,毛仲已经快了几分之秒钟。将三棱刺递进了他的咽喉。

挨了铁弓殴打的清军就地翻滚,向毛仲压来,那柄军刀相当完美地划出了一个弧线,使毛仲的心里非常爽快。

即使是‘敌人,只要技能的高超令人赏心悦目,都能使他由衷的赞赏。

这就是以技能为上的特种兵,这就是职业精神。

毛仲抓起身边的敌人手臂,狠狠地一带,成为自己的阻挡,因为这清兵的手臂上,也有厚厚的棉甲。

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从毛仲的手臂上感知到了,自然那不是毛仲的,毛仲心情愉快地将匕首,捅进了那人的咽喉。

这是毛仲非常熟悉的过程,砍中了目标的敌人必定有一个短暂的停顿,虽然可能短得叫一般人难以适应,可是,对于毛仲而言,已经足够了。

十几名清兵,都被毛仲一个格杀,勉强低吟的两位,也被他补了两刀,成全了速死之乐。于是,斜靠在城墙上,毛仲大口地喘息着。

不管是谁,就是凶悍如毛仲,也对刚才的战斗感到了后怕,清军的训练有素,实在是技高一筹,明国士兵,根本无法企及。

他感到了一丝的后悔,也许,使用纯粹的特战方式,才是减少损失的最佳方案,在章丘城下设置埋伏,万一溃退的清军拼命抵抗,明军那一千八百余人,能是对手吗?还不知道这城里有多少敌人呢。

正在毛仲休息的时候,悄无声息地,在城楼上飞来了几个黑影,一上来也不说话,直接葡伏到了地上。

毛仲发现,他们全部是轻弓利箭,警惕地扫描着周围的一切景象。

七人?还是八人?还是?

毛仲不敢乱动,虽然后悔自己没有及时进入城楼里避避风头,更后悔没有将下面的士兵及时地援救上来,增加自己的人手,也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对,这一定是清军的游哨,发现了这里的异常,就飞快赶到了。

毛仲不敢动,他刚才疏忽了,没有拿冻,也没有拿箭,要和敌人对射,恐怕难以抵抗敌人精湛的本职工作。这么多的敌人一起射,早已经将他射成了大刺猥,更重要的是,他想试试运气。

他屏住了呼吸,纹丝不动,好象已经死了一样,而比他差一些的,是那些地上的清兵,有的还在倒气,有的还有偶尔的低吟。

毛仲忽然发出了一声长吟:“哦!”

慢悠悠地,毛仲的身体向着下面滑出了一些,然后,坐在城墙角落里,等待着时局的变化。

万一敌人看出了破绽呢?那就危险了。

危险不危险,只有赌一把,世界上从来没有那么便宜和确定的事情!

毛仲是个赌博高手,但是,轻易不上台上,他最钦佩的人不能给大家随意说出来,说出来的话,会有许多人感到震惊,甚至是惊恐。那就是,山本五十六。

日本法西斯的悍将山本司令官,曾经是联合舰队的总指挥,这个人虽然是个脓里包,可是,个人的素质天赋极佳,聪明能干,他是欧洲好几个大赌场被明确拒绝进入的人物之一。他曾经宣称,仅仅依靠赌技,就可以在几年里为日本赢得一支舰队。

其实,赌博的素质和才能,取决于一个人极强的综合判断力,毛仲也是这样的,。特种兵从事的全是危险的事情,当机立断是必然的。

哪些清兵迟疑了一会儿,就慢慢地放松了警惕,朝着毛仲先走过来,这时,毛仲在地上又翻滚了一下示意自己的伤害极为严重。

几个黑影都围了过来。

一秒钟以后,城楼上响起了极为犀利的刀切声。不久就陷入了空前的寂静。

毛仲咬牙切齿地站起来,疲惫不堪,脸上全是汗水,不错,全部的敌人都被他瞬间干掉

一百廿一章,红楼区

能够取得章丘城门楼的战果相当艰难,冒险性远远多于可回味无穷的地方,清军的狡诈凶悍,让毛仲心有余悸,他明白,任何一支军队,一个国家,只要不被腐败现象所困扰,只要纪律严明,都能有惊人的力量。

他数了数,总共二十七个尸体,乱七八糟地倾倒在雪地上,虽然是清军,他也知道,这些人的民族性无法确定,汉军八旗的人数也相当给力,他想,如果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些人活的话,一定能将倭寇打得兔毛乱飞。

休息了一会儿,他不敢胡思乱想,赶紧将身上纠缠的绳索牵扯下去,这头拴在城垛上,等待士兵赶上来。

士兵们很麻利,一个接着一个攀登上来,稍一观察,看到地上的清兵尸体,都惊呆了。再一摸索,全是刚死的,有的温热,有的还有余气。

毛仲示意士兵将清军尸体都抛弃下城,集中在一个地方,万一事情不济,可以作为撤退时的铺垫,士兵们立刻照办,通过轻轻的哼声,士兵们向毛仲表示了严重的称赞。

一个人干掉了二十几个?不可思议啊。

刚才,城下的士兵也相当危险,更清楚上面的毛仲局势,清军的声音虽然不高,打斗的动作也不大,可是,他们都能清楚感觉,不用说,毛仲赢得了最后胜利。

一名士兵将双大拇指伸出来,在毛仲的面前一比,意思是说,他牛叉,实在牛叉,无与伦比地牛叉。

毛仲摇摇头,无声地冷笑,那是他谦虚谨慎时固有的做态,事情刚开始,一个小小的章丘城城门都这么难弄,不知道将来怎么将敌人惊扰驱赶。

计划中的方案是,想方设法,将清军惊扰,可是,怎么办才能有效果呢?

毛仲感到肩膀上的担子非常沉重,现在不象秋天时,风冷但不大,如果顺风纵火焚烧城市,显然没有条件,最佳的方式是什么?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毛仲带领六名士兵,悄悄地向着下面走去,从城墙延伸下去,是狭窄的,陡峭的楼梯,他们鱼贯而下,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捏着一把匕首,一把军刀。

站定以后,大家都盯着毛仲。

毛仲整理了下衣甲,示意大家按照他的样子去做。认真负责地检查了下自己的装束。看看和印象里的清军有什么不同。

扮演成清军士兵,是必须的,也是容易的,可惜了那些清军的衣甲,因为血腥气息,搞得几个士兵很不爽。

街道上黑呼呼的,因为月光完全隐没进去了,城里道路上的雪,似乎已经被清扫了大半,街道的黑衬托着两旁的白,别有风味。

章丘城非常有限,除了城墙巍峨壮观以外,里面实在乏善可陈,都是些低矮的房屋,弥漫着贫穷落后的气息。不过,他们很快就在这里发现了大批的人。

到处都是堆在一起的人,很少人说话,有些人在打鼾,有些人在低声地哭,也有孩子突然爆发出震撼的声音。立刻就有大人惊恐地拍打。

全是明朝的百姓。转过了弯来,毛仲发现,黑压压一大片都是人。

很显然,他们被百姓们发现了,立刻,中间的道路就被迅速地腾开了,街道上鸦雀无声,毛仲能够感到百姓们的恐惧和沉默。

毛仲挥手示意,几个明军站立着,掩护在自己身边。他抄起一个中年男人的手臂:“过来!”

“饶命啊,饶命!”那中年人立刻跪下来,将脑袋磕得砰砰香响。

“我不杀你,想活命的话,就老实说!”毛仲压低了声音。

“是是是!军爷!”

“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毛仲将那人拉过来,带到了僻静之处,几个士兵也跟了过来。

将匕首放在那人的脖子里,毛仲试图制造一种威严的气氛,不料,那人的脖子一软,居然歪斜到了一边,昏死过去。

毛仲掐了他的人中,又拿一些雪在他的脸上搓:“你再不醒,装昏,老子就不客气了!”

“爷爷,大金的军爷,我说,我说!”那中年人很快苏醒了,瑟瑟发抖。

“这里都是什么人?有多少?清兵都在哪里住着?大约多少?”

这些问题相当纠结,因为那家伙傻了,很快,毛仲听到了一个声音,接着,一股尿躁味道开始淡淡地飘逸。

不过,事情总算有了些眉目,清军占领了章丘以后,将全部的两万多百姓,驱赶到原来是穷人居住的南门内地区,白天黑夜看守着,将所有的青壮年都抓走了,一些十几岁二三十岁的漂亮女人也被抓走了,这里,几乎全是老弱病残,现在还能有五六千人。

“清兵有多少?”

“清兵?”

“就是金兵!”

“难道军爷自己不知道?”

“我问你!”

“真不知道啊!不知道!”空气里的尿素味道更浓了。

寻常的百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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