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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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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将三人分开,要求罗列和前田,作为佯攻的力量,分散敌人的注意力,他则悄悄地顺着沟壑向右面运动,他还能听到那个女兵不时的冷笑声,一种奇怪的念头在顽强地提醒着他,这个女人不寻常,而且,这个女人很有些熟悉啊。
她是谁?为什么厉害?一个人对付数十名训练有素的敌人特种部队,居然能坚持这么久?从各种声音判断,应该是她不断地制造麻烦,将敌人炸得晕头转向,死伤惨重!她使用什么武器?
罗列和前田这回倒很配合默契,不时地从沟里收拾敌人尸体上的武器弹药,人也不跳起来,抬手就是一梭子,不断地扰乱着敌人的视线,毛仲则在这掩护之中,渐行渐远,拉开了距离,猛然一抬头,他从一丛灌木的后面,窥探着敌人,之间战场上继续混乱,吃了大亏的敌人,不敢轻易出击,多数就在地上守候,几个士兵架起了机枪,朝着罗列和前田扰乱的地方,不时地,间断地攻击,子弹打得那些地方的杂草乱飞。
那个女人的隐藏之地在哪里?
毛仲没有发现,也许她已经战死了?
毛仲的位置,已经在敌人正面的偏三十度角,基本上,没有敌人注意,而六十米处,就是四名敌人,四个大头盔,帆布类的军装,黑‘色的军靴,非常扎眼。
毛仲还没有射击,就感到了一种危险在袭来,于是,立刻翻滚滑倒,随即,开枪。
果然,有一名敌人,从一处地方摸了过来,偷袭他,被他一梭子打成了破烂。另外一个家伙,则知难而退,朝着后面一翻,逃走了。
毛仲勃然大怒,敢偷袭老子的人还没有出生呢!他决意追逐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同时,也顺藤摸瓜杀进敌人队伍中。
罗列和前田,先后射击,再一次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这俩家伙很鬼,甚至只将枪抬起,放乱枪,空枪。
不管怎样,战斗继续中,敌人表现出顽强和疯狂,保持着人数和火力的优势,继续控制住战场的节奏。
毛仲暗暗祈祷,自己的那些破队员不要往这里送死,他们根本不是对手。
但是,越是担心,越是出问题,正在他准备新行动的时候,一阵排枪从一百米外的地方打来,毛仲没有看,只听声音就知道,那确实是他的队员。
“八噶!”毛仲已经习惯这样咒骂了。很解气。
毛仲必须加紧行动,否则,要自己的那些呆头呆脑的队员和这些凶神恶煞,训练有素的家伙对抗,才是找死,他向着右翼继续潜伏行进了大约十米,就突然腾身而起,边看边射,然后再一次落回了沟内,他并没有降落地面潜伏隐藏,而是快速地爬行前进,移动了大约十五米以后,倾听着外面的声音,突然现身,伏到了杂草边,向着敌人开枪射击。
这一回,他看得清清楚楚,两名敌人应声而倒,正巧有一块石头,难得的丘陵地带的石头,他躲避到了后面,继续观察。
“不好!”他发现有一名敌人肩膀上扛着古怪的家伙,立刻闪身,逃出了十几米,将身体蜷缩在地上,轰!爆炸声起,刚才他隐藏射击的地方,爆成了一个大坑。
好险恶,差一点儿玩完。毛仲这样的高手,都暗暗出了一身冷汗,同时,心里的愤怒与时俱增,跳起来就是一梭子:“我日!”
他能够看清楚,那家伙的位置,高度,甚至鼻子眉毛眼睛,他的微冲攻击方向,完全可以将其笼罩住。
他再次降低了身躯,闪出了三米外,然后,将腰间悬挂的手榴弹取出,现在,是宏观打击敌人的时候了。
一颗数百年前就研制出来的古代手榴弹,虽然爆炸力不是太足,可是,连着三颗扔出去,投到敌人的人群间,效果就另当别论了。
毛仲的身影,就象一个跳跃的幽灵,在沟壑里闪烁,很难在短时间内停留,他行踪不定,进退自如,微冲和手榴弹轮番使用,很快,就朝着那女兵的位置移动了许多。
枪声继续响起,不是排枪,而是那个女人的地方的,肯定的是,那个女人还活着,还在给敌人部队造成麻烦。
“她是谁?”期待渴望结果的毛仲纵身一跃,决定吸引敌人的注意力,他在跃起的时候,枪口持续射击,这是第三把微冲了,前两枝已经打光子弹,他也没有时间找弹夹。
他落地的时候,已经能感觉,至少有三名敌人,在他的弹幕里丧身。
又一阵排枪爆响了。
一定是自己的破烂队员。还挺顽强呢。打得,好!
毛仲满意地称赞了自己的队员,继续转移,又扔出一颗手榴弹,突然前进扑出三米多,现身射击,这回,他将枪支改成单发,在冒头的时候,锁定两个家伙,先后两枪,砰砰,对方的身体就震撼起来。不用说又击中了。
从敌人特种兵部队的眼光来看,他们遭遇了极大的麻烦,敌人,不知道在那里隐藏着,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可是,枪法精确,准而又准,几乎冒出来一次,就换了一个地方,一定敲打掉他们几个人,同时,刚才的手榴弹的爆炸,让所有的特种兵心里暗暗吃惊,这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象的事情,他们,居然在这里遭遇了武器一流的敌人!
难道他们也是穿越者?
这是敌人特种兵的想法。
单发的排枪,再一次射击,夺取了六名敌人的生命,而这时,围攻那名女人,显然是女兵头目的特战部队,遭遇了新一轮的袭击,微冲一举灭掉了三名士兵,将他们的拦腰扫断。
毛仲已经冲到了这里,亲眼看到,那个女人,凶猛地上前,将落在沟里的敌人士兵狠狠地殴打,沉重的微冲,在她手里就象玩具,砸在那些敌人伤兵的身上,就象打老鼠。
“嗨!”一个敌人的脸就被彻底地毁了容。
从侧面,毛仲看清了这个女兵王的脸腮。心里不由得大动:好俊俏的姑娘!
他赶紧退缩,飞跳闪烁,因为,那姑娘转身朝着他开火了,她的警觉行之高,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狗咬吕洞宾!”毛仲闪到了一片突出的泥土后面,没有再理会这个小辣妹妹,将头冒出来,朝着对面的阵地。
砰砰砰,一枪接着一枪,他连打了五枪,枪枪击中敌人的要害。顿时,敌人的围攻火力就削弱了大半。
三十二章,这才是高手
毛仲一个就地翻滚,连续滚了十米,一猫腰,再次开枪点射,砰,一名看似军官头目的家伙遭殃了,子弹没有打中他的脑袋,而是最为凶险的地方。
“啊呀!”那军官骤然跳出了半米多高,才重重地摔下来,在地上痛苦万分地翻滚着。
毛仲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连续射击,将头目周围的敌人击毙了三名,不屑一顾地,毛仲缩回了脑袋,然后,倾听着声音。
他这一次没有再转换位置,连续地转换位置,已经成为规律,而特种兵最忌讳的就是规律,被对手掌握规律,那几乎等于死亡。如果敌人在他可能出没的两翼十余米的距离上偷袭,他铁定要吃亏。现在,他已经试探出,这帮家伙居然没有小型的炸弹武器,无论手榴弹还是手雷,甚至于,连枪榴弹也没有。
这不是一个正规的,现代的特战部队,难道枪榴弹都没有?
毛仲再次冒出来,先是枪,然后才是人,抠动扳机,他又干掉了一个家伙,子弹应该打在他的子孙袋的根上。
这是他最阴险的招数,也是危急关头最能见效果的一手,完全击毙敌人,只是干掉一个,只有死亡通知,而击伤敌人,特别是其要害,往往更有价值。
接着,又有两个家伙遭殃了,凡是被祸害的家伙,无不立即丢掉了武器,哀嚎起来,或者翻滚,或者在地上跳跃。
从军装上看,这些家伙都有防护服,或者疑似防护服的东西,在裤裆等要害部位,铁定是有保护的,但是,毛仲对那一带的防护情况,了如指掌,稍微变换角度,就可以达到目标。
在进攻面前,任何防护都是不完善的,战争就是这样,进攻性的武器,才是正宗。再强悍的盾牌,都将毁灭,而进攻,无不登峰造极。
子孙袋的地方,是男人最为脆弱的地方,也是男人自尊心最强的地方,被击毁了那里,等于毁灭了一个男人的生活希望,毛仲的一个德国同行,就是因为战斗中失去了那里,在一个月以后的军事医院里,挥刀自杀,那名卓越的特种兵的伤害,是个意外,他痛苦的表情,让毛仲记忆犹新。
这些毒辣的手段,就是战场上学来的,或者悟出来的。
果然,那些伤兵的痛苦嚎叫声,响成了一片,活脱脱一个巨大的音响效果场。
西面的位置上,再次射出一排枪弹。效果一般,击毙了一名敌人,击伤三人,而敌人的反击,从声音里听,非常恐怖。
毛仲没有再攻击,象山猫一样灵巧地跳跃了数次,翻滚了数次,他再一次更换了地点,这回,他用心地倾听,寻找着敌人的可能位置。
这群特种士兵,根本就是新手,或者是很烂的家伙,要不,怎么有那么多的忌讳不通?
几乎又返回了原阵地,毛仲看到了罗列和前田,前田受了伤,鲜血浸染了他的右臂,对于作战人员来说,这是重伤,毛仲见他用左手端着右臂,一时还不知道他的胳膊断了没有,不过,那边的罗列,情况也好不到哪里,苍白的脸色证明,他有了危险。
在他的六米处,有一个很大的爆炸点,在沟边沿儿上,还有击碎了的几块石头。罗列的脸上,有破损的伤痕,估计,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家伙,先击碎了石头,造成众多的碎片,击伤了他。
毛仲暗暗称赞,对手是一个强手,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是个好苗子,可惜,是个敌人。
毛仲没有说话,用手示意着,要他们俩迅速包扎,不要恋战了,两人点点头,心领神会的样子,让毛仲放了心,现在,他爬向一个尸体,迅速地剥掉了他的军服,沉重的防护服装,穿在他的身上,立刻,就有一种久违的熟悉,他的鼻子酸涩了。
我是特种兵,我是现代人,我怀念我的战友啊。
将自己的衣服套在尸体的身上,毛仲死死地揪住他的两条腿,往旁边拉了拉,然后突然甩出。甩的位置并不高,在沟沿上翻滚着,好象在进攻。
毛仲的服装,不用说,已经暴露了,所以,他伪装到了尸体身上。
这是一个伪装,一个花招,自然是要带响动的,当这一个动作刚出,毛仲就在旁边沟沿儿的五米处出现,稍一瞄准,就打出三枪,然后,再次翻滚下来。
那三枪击中了两名敌人的要害,即使他不看也能知道,现在,三级的风,对百米内的射击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他最远程的射击距离在两千七百三十一米,这是一个具有轰动和爆炸性的成绩,远比英国某小子的成绩为强,但是,他只能隐蔽这个。
对面的敌人中间忽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呐喊,好象是冲锋,微冲的弹雨,也一遍遍地泼洒来,将沟壑上打得尘土飞扬,毛仲看到那些飞溅的子弹时,忽然向着另一头沟壑飞速地奔跑起来。
这是习惯,敌人要撤退了,这不是火力的掩护。
毛仲的速度,奔出了二十几米,再一个强冲,翻过了两道障碍,来到刚才伏击敌人的地点,腰间的手榴弹暗暗拉开了绳环,听一听枪弹爆发的情景,粗略地判断了敌人的位置,就扬手抛出。
毛仲一个疾进,在另外一个地方冒出头来,砰,砰,连着两枪,击毙了两名敌人。都从敌人的耳朵位置,将子弹钻进了他们的脑袋。
肥壮的敌人身体,在子弹的作用下,因为神经的反应,蹦跳了多高。
果然,敌人撤退了。
在七八名士兵的掩护下,其余敌人拖着武器,疯狂地回跑,一面跑一面即时寻找遮蔽物,那是跳板行动,或者被特种兵称之为袋鼠行径。寻常的枪手,极难寻找其规律和射击点。
毛仲再抛出一颗手榴弹,巨大的爆炸气lang,将三名敌人掩护者掀起了多高,另外五名敌人见势不妙,就地一滚,赶紧逃走。
毛仲站到了沟沿儿上,他放心胆大了,朝着敌人点射,这种美国造的微冲枪,虽然下了很大的功夫,可是,依然有不低的事故率,并不能同同类型的俄国货相媲美。幸好毛仲熟悉它的性能。
残余的敌人,五名士兵,被他的子弹再次击毙了两个,当敌人还击时,他赶紧躲避,这一瞬间的工夫,残余的三名敌人跳进了一道沟壑里,消失不见了。
毛仲没有紧急追逐,面对这样凶残狡诈,工于计算的对手,轻易追逐是危险的。他担心着敌人的回马一枪。干脆,他又拧开了一个手榴弹,使出浑身的力气,朝着那一片灌木丛后面扔去。
爆炸声传来,一个敌人的枪支和他的防护衣连同半个脑袋都飞了起来。
敌人果然有后手!
毛仲冷笑着移动了位置,但是,突然之间,他恍然感到了危险,急忙将微冲一摆,开了。
空洞的枪声爆响,一个人影儿就消逝了。而他同时爆发而逃以后,在他的位置上,有一串子弹倾泻而下。
如果他晚一点儿逃开,绝对没有生还的道理。
毛仲目光豁然开朗。扫视着周围,可是,居然不见一丝的动静!
他暗暗地流汗了。
这里竟然有高手?
寻常的特种士兵,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三岁儿童般可笑滑稽,就是非常了得的特种部队,哪怕是美国的三角洲部队,也不在话下,他在某次试验的过程中,一个小时,以隐蔽,运动,袭击,猎杀等方式,“干掉”了十一名三角洲部队的精英级队员,自己毫毛无损,所以,他才得以一亿英镑的价格,进入国际雇佣军的行列。
一亿英镑,已经是一架f22第四代新式战斗机的国际市场价了,所以,在国际佣军组织里,他是名副其实的“战斗机。”
这个绰号使用的一年多时间里,他至少为国际组织清除了六名超级毒枭,三名恐怖分子。二十多名的普通高手。
灌木丛青翠,丘陵的泥土宛然如画,日本四国的地理环境,养育了极为可观赏性的地貌,许多小鸟儿在远处飞翔鸣叫,似乎,还有野兽的远嚎。当然,也有那些被遗弃的特种士兵的伤害者,发出了一阵阵非人的怪哭。毛仲知道,那些都是被削掉了男人本钱儿的家伙,正是这几名家伙的悲惨遭遇,才从心理上摧毁了敌人的战斗意志,不得不撤退的。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有些苦涩,又有些甜香,很熟悉的味道,令人兴奋。
毛仲将一块石头抓住,扔向前面。
砰,那颗石头应声而碎,几乎是天女散花般地飞溅。
“好厉害的枪法!”
毛仲能够听到十米以外,有微微的呼吸声,极为细腻的声音,在他的耳力里,也不能够幸免,他笑了笑:“你是女人。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也不会伤害你,希望你停止战斗。”
那边,许久都没有人回答反映。
毛仲又说:“我们是来拯救你的,你的部下已经昏迷了,赶快去营救吧。”
还是没有回答。
毛仲朝着前面一片灌木丛里连续扔过去三块石头,然后一个飞跃,却没有离开,而是将自己的防护军装投出。
砰砰砰,所有的石块都被击中,即使是他刚掠夺来的防护军装,也被打得火星乱冒。
三十三章,真是玛丽
毛仲站起来了!
砰的一枪,击中了他的身体,于是,他闷哼一声,倒下了。
毛仲也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值得,对手是谁?这个精明强干的女人为什么会带着一支小小的特战部队,全部是女流,和一群强手如林的特种士兵对抗?
毛仲持续得哼着,哼着,伴随着突然爆发的痛呼。
“将军?将军!”前田包着右臂出现了,急忙上前拯救毛仲,而罗列也赶到了现场,警惕地持枪寻找敌人。
砰。一颗子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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