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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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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看你还有几个替身!”毛仲一枪抠动,立刻压入了新的子弹,瞄准了另外一个军官。

步枪作战的关键是,猎杀敌人的军官,使敌人失去有效的指挥系统,最终达到崩溃的目标,而要普遍地杀伤敌人,则有新的武器来出场。

毛仲训练的特战军,步枪军,分乘几艘战舰,冲到了前面,开始了对金贼军的猎杀行动,毛仲在一分钟之内,就猎杀了三名金贼军的军官,使之个个脑门上冒血,呜呼哀哉,也能清晰地看到,他们的死伤,让周围的金贼军惊呼起来。混乱起来。

毛仲的手,将步枪放下了,既然敌人的几个军官已经被击毙,再使用稀罕的子弹,代价太过昂贵,该重型武器出场了。

毛仲的手里,将一颗手榴弹抓起,信手一揪,取掉了引线,然后,等待着机会,呼一声,扔向了前面的金贼军战舰上。

轰。

一声爆炸,十数名金贼军惨叫起来。烟雾和火焰,都让那里成为可怕的所在。

明军官兵,得到了指示,纷纷开始投掷手榴弹,这种武器,主要用于海军的近战,是目前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武器,所以当一群群手榴弹落到了金贼军的战舰上时,金贼军顿时大乱!

毛仲估计,这一轮进攻,明军消耗的手榴弹,是一百五十枚左右,也许更多,达二百枚,反正,面对真正的金贼军,明军官兵是毫不犹豫,毫不吝惜的。

一颗颗手榴弹在金贼军的战舰上爆炸,将敌人打得晕头转向,死伤惨重,好几艘敌船上已经燃烧起了火焰,于是,就这么短短的三五分钟,战役就决出了胜负。

金贼军的战舰,出现了巨大的混乱,许多后面的舰只,开始转向溃退,而更多的战舰,已经混乱到到处乱窜,不管敌我的菜鸟地步。

这才是最关键的时刻,因为金贼军忙于逃跑,攻击力几乎停顿,就成为明军常规力量发挥的重要时刻,明军开始使用最普通的箭弩对金贼军进行攻击,一群群的箭弩,射进了金贼军的群落里,将不少敌军射死射伤。

金贼军的舰队眨眼之间,就大败而逃,向着港湾里冲去,而明军舰队则紧紧地追逐之,一点而也放松。

金贼军以破坏了的战舰为阻挡,部分士兵跳海逃生,一些后面的战舰迅速从港湾的另外一头逃走,向着茫茫的大海深处逃遁而去。

明军将残余的金贼军大部狙杀,将其破坏了的战舰俘获,然后,登上了北岛。

四章,砍翻布兰泰

北岛之上,金贼军数量并不多,从军营中出来,不过一百来号人,却结成了一个圆形的战阵,牢牢地钉在岛屿的中央位置,虎视眈眈。

明军登陆的部队,是核心的步枪军,其任务是彻底扫荡岛屿残敌,既然在海上作战,因为船队速度的问题,不能追捕敌人,陆战的优势总不能不利用。

现在的步枪军,四百人,其中一百人拥有步枪,三百人是贴身护卫队,用常规的弓弩刀枪盾牌,保证步枪军的安全。这些人,是毛仲现在的亲信部队,当毛仲回头检阅自己的部队时,暗暗笑道:“现在我是营长了。”

按照明军正规的建制,一个实授的参军将军,部下应该有五千人左右,相当于一个卫单位的指挥官,早期的卫所制度,一个卫有十个所,总兵力达五千六百余人。现在的毛仲军,不过有其十分之一。

明军行动谨慎,决不轻易冒险,就是面对百十号敌人,也采取了步步为营的策略,分部队为两翼,毛仲左翼,牛雷为右翼。

当部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毛仲下令,要一名士兵上前,呼喊敌军投降。

“赶快投降,否则,我天朝神枪军,将你们打得屁滚尿流!”士兵得意地吼道。

现在,毛仲军连克长山叛军,石城之敌,击溃金贼军的海上舰队,士气异常高涨,每一个士兵都充满了自豪,感觉这天朝上国的威风,又回来了。

金贼军的旗帜,让毛仲军非常谨慎,因为,那是真正的金贼八旗部队,打着镶红旗一面,五十余名骑兵,个个手执长弓硬弩,岿然不动。从其气势来看,一定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杀人如麻,这才冷气森森,临危不惧。

明军的子弹,消耗了不少,但是,看到敌军顽固,不为所动,也准备射击了。

“装子弹,准备攻击,记住,先射那些骑兵,绝对不能使敌人一个漏网!”毛仲指挥士兵,继续前进。

一名金贼军上来,骑着枣红色的战马,威风凛凛,往来如电,“站住,明军听着,我家佐领巴图大人,要和你们将军决战!”

“决战?笑话,你们赶紧投降!”明兵嚣张地说。

“那才是笑话,我镶红旗什么时候有人投降过?”金贼军爽朗地大笑,勒住了战马,“别看你们打败了我们的舰队,那不过是些汉人,统统都是废物,而我们,才是真正的大金勇士!你们区区三四百个汉子,就想要打败我们?简直是做梦呢!”

“哈哈哈哈!”金贼军笑得异常得意,好象他们才掌握着战场的主动权。

这些人的确是女真人,标准的纯种的女真人,这是部下一名士兵对毛仲提醒的:“将军,他们都是金贼军,真正的靼子!

“这有区别吗?”毛仲问。

“有啊,将军,军中传言,说,一个靼子,可以打败十个汉人。靼子一过万,绝对不能战!”

“为什么?”

“靼子强悍啊,您看,他们的身材魁梧,一个个黑铁塔似的,咱大明的官兵,看着心里都发怵,靼子善于骑射,百步穿杨,箭无虚发,我军确实不是对手。”

“你说什么?”毛仲愤怒了。

“哦,将军,不对,我是说,单打独斗,我军确实不行,现在咱有了步枪和手榴弹,靼子根本不行了!嘿嘿!”见毛仲吃人的眼光,士兵赶紧抹着额头的虚汗。

明军两翼部队,停滞下来,距离太近了,三百米距离,估计敌人的强弩都可以射到,那些护卫队赶紧将盾牌遮掩在前面,有些人张开了弩箭,以为保护。

“哈哈哈哈,明国的汉子,你们怎么不敢上来决战?”最前面的那名金贼军非常嚣张,骑着马,往来如风,身上背着一张弓,手里挥舞着一把刀。枣红马铁蹄狰狞,飞溅起一团团烟尘。

“大家听着,谁去给我砍翻了那名金贼?”毛仲喝问。

敌人的气焰实在太嚣张了,就是用步枪一枪打一个准,统统给灭了,也不解气,毛仲决心煞煞敌人的威风。同时,也练练特战部队的能力。

话音刚落,就从身边闪出一名士兵,手里挥舞着钢矛:“将军,我试试看!”

原来是一名特战士兵。

“好,如果能杀了那贼,你是第一功!”

“知道了,将军!”

那士兵一咬牙,向前冲去。而金贼骑兵一见这面有人,也跳下了战马,将身上的弓弩放下,只摇晃着一把短刀,前来迎战。

很快,两名士兵,一矛一刀,在两军阵前打成一团,你来我往,刀枪相见,殊死搏斗。

哧!

明军士兵戳了金贼军一枪,中其肩膀,不料,那儿正是金贼军士兵的得意之处,设、设计的破绽圈套,就在这一刹那间,金贼军翻转了身体,神奇地一抖,腰刀在明军士兵的脖颈间闪过。

明军士兵丢弃了钢矛,慢慢地向着后面翻倒。金贼军士兵往前一探,钢刀再次飞过,将明军士兵枭掉了首级,提在手里,放声笑了笑,纵上战马。

金贼军大声呼叫,庆祝胜利,而明军两翼部队,面面相觑,毛仲也终于见证了金贼军的骁勇善战,以自己特种士兵的强化训练,还是挑选出来的精锐,都不是敌人的对手,可见敌人的搏斗技能,如何了得了。

毛仲气急败坏。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失败,他最后悔的就是让士兵上场,折了面子,丢人啊。

“来人,你,王海生,负责这里的部队,等候情况,不管我是输是赢,最后都将敌人给我灭了!”

“将军?你不能去!不能去啊,要不,我去吧。”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们!”

毛仲气哼哼地出来,手里一把单刀,什么话也不说,径直朝着那金贼军走去。那金贼军正在得意,回头看了看毛仲,将马肚子一夹冲过来,“小子,你也来送死啊?”

“哦,随便你说吧,我问你,你是要在马上还是马下?”

“嗯?”金贼军一愣。

“我问你,你是步战还是马战,是在地上死还是在马上死!”

“哈哈哈哈!”金贼军狂笑不已,将明军士兵的首级悬挂到了马鞍桥上,用刀涂抹着那些血迹。“又一个来送死的兔子!”

毛仲生平最恨的就是敌人的这种蔑视做派,牙一咬,招呼算是打过了,现在就是战斗!唰,一个健步朝着敌人奔过去。

金贼军大吼一声,将马一带,向着毛仲冲过来,同时,扬起了战刀。

两方的官兵,都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狂呼。而金贼军队伍里,更是狂风暴雨的呐喊。“布兰泰,杀了汉鸟!”

不过,这喊声,瞬间就停止了,因为被金贼军寄予厚望的布兰泰,骑着战马,一路横冲,眼看着不是将胆敢挑战的明军踢死就是砍死,却不料他连人到马,直接往前一冲,撞到了地上!

那马刚冲到毛仲的跟前,忽然前蹄闪失,骤然撞地,而强烈奔跑的巨大惯性,使它的身体向前劲爆地冲刺,于是发生了很自然的翻转,在空中华丽地旋转着,翻着跟头。

布兰泰果然是个出色的格斗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跳离战马,向着毛仲冲杀,但是,在人们的视野里,他也象那匹战马一样,在空中翻腾了好几个漂亮的前滚翻,然后,栽到了地面。

就在这一个回合中,战斗就分出了胜负,毛仲,一个麻子脸的明军,手里把握着普通至极的单刀,悠闲地站在旁边,而地上,那匹金贼军的战马,失去了一双前腿,在地上奋力地挣扎着,偶尔,还能够正立起身躯,象袋鼠那样用后腿和前腿的残余,奇异地蹦达几下,而金贼军的勇士布兰泰,虽然身体还是完好无损,可是,已经歪斜着脑袋,平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着鲜血了。

五章,打塌黄马卦

“我还以为靼子兵多么厉害呢,原来,也是一个草包!哈哈哈!”战场上,只有毛仲一个人自言自话,然后,上前踢了几脚那布兰泰,毫不犹豫地用刀插其脖颈,狠狠地一拉,脚踩其胸,斩落了首级。

“毛将军赢了!毛将军赢了!”明军士兵,骤然爆发出更加猛烈的呼喊,而金贼军中,却没人再吭。

实际上,这些欢呼声,绝对不是明智的,特别是那个将军的称呼,暴露了毛仲的级别,也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危险。

毛仲将布兰泰的首级,向着金贼军的一面,狠狠地掷去:“有谁还敢来?”

没人说话。

明军沉默了,金贼军也沉默不语,诺大的战场上,只有毛仲一个人的声音。

毛仲讥讽:“就这三脚猫的工夫,还敢来北岛上送死?有谁明智的话,立刻投降,给老子磕九九八十一个头,老子饶他不死!”

毛仲的话音刚落,就有金贼军的旗帜闪动,部队向两面让开,一名骑兵从中奋勇当先地冲出来,手里是硕大而长的砍刀,旋风似的冲到了跟前。

“你是明国的将军?”

“你呢?”

“我是镶红旗的勇士,大金佐领巴图,”那人冷淡地说。

毛仲打量着这人,只见他身上披着浅黄色的长布,号称披风的那种,立刻联想到了黄马卦,“佐领?就是一个牛录的头目吧?一牛录三百人,也好,和我现在的兵力差不多,咱也算阶级相当,不算我参军将军欺负你!”

就在这说话的时候,毛仲的直觉告诉他,似乎有什么危险向自己逼近,虽然不清楚具体的目标方位,这危机感却异常地强烈,于是,他本能地向着一侧躲闪。

两枚冷箭,骤然从毛仲刚才站立的地方闪过,射向了明军队伍中,砰砰两声撞响,两名明军士兵居然被撞倒。

显然是强劲的巨弩射出的。

如果毛仲没有躲闪的话,一定被这两支弩箭射穿!

“靼子,想暗算我?”毛仲伸出中指,鄙视一个。

“嗨!”巴图猛喝一声,纵马而前,泰山压顶般朝着毛仲杀来,其巨长的砍刀,摇动着刀背上三个环铃,爆发出剧烈的响声,那巨长的刀刃,在阳光下闪烁着雪花般的光芒。他粗壮有力的双臂,矫健的身姿,就象一头巨兽。

于是,明军和金贼军,都看到了一副奇异的战斗场面,一骑兵,一步将,一长刀,一短刃,一巨无霸,一中等身材,一气势汹汹的功夫熊猫,一轻灵机智的悟空,在场面的中央,你来我往,苦苦纠缠。

纯铁的长刀,虎虎生风,偶尔劈在地上时,顿时将坚硬的泥石地劈起一片火星,从其份量上看,至少有五十斤或许在七八十斤,这时候,毛仲才对明朝山海关上摆放的一件兵器有了认同感,那件兵器约一百二十斤,是明朝大将刘铤的。

毛仲以飞快的身手,躲避着巴图的钢刀,同时,围绕着敌人的战马。左右躲闪,好几次,他都试图接近敌人,但都被凶狠地砍刀阻拦。而敌人也好几次给他造成了相当的危机,这时,他意识到,自己特种兵的技能,在这一时期,并不独特。那么一件重家伙,被这金贼把握在手里,轻描淡写地玩着,上下翻飞,左右逢源,使得极为轻便。

“好,好,好!”明军士兵擂响了战鼓,为自己的将军助威,而金贼军那儿,也大声地呼喊。

从整个态势上看,毛仲的形势是不利的,因为他一直在躲避敌人,敌人的刀,马蹄,随时随地都可能造成伤害。敌人的刀太重,他的短刀根本不能碰撞。敌人在马上,刀长力大,他只有近身才能有机会。

“汉鸡,拿狗命来!”

巴图一面奋力地劈砍着,一面大声咆哮,似乎成竹在胸。

“将军,我们要开枪了!”王海生大声地提醒毛仲:“快躲!”

显然,明军官兵认为,自己的将军不是对手,准备实施援救。

毛仲没有来得及考虑这些,只在一心一意地对付巴图,几次试探不成,他拿定了新的主意,眼看着巴图向他砍来时,他一面躲避,一面将刀向着前面猛然砍杀。

砰!两件兵器撞在一起,单薄的毛仲腰刀顿时被砍折了!

然而,这正是毛仲所盼望的,因为,那折断的刀刃部分,因为惯力的作用,正飞快地朝着敌将巴图的面门上飞去。

这一招,虽然速度极快,在刹那间就实现了,可是,毛仲绝对不会那么简单,而是顺手将手里的半截儿单刀,也朝着巴图的胸膛掷去。

巴图非常了得,一面向旁边躲闪半截儿刀刃,一面将长刀杆向商议抬,试图阻止毛仲的飞刀。

这就是机会。

相信速度第一的毛仲,在力量上并不是多强,可是,他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在上述阴谋诡计实施的过程中,双腿一弹,就蹿向巴图,猱身跃上一米多高,双手揪住了战马的鬃鬣,借助弹起的力道和马的鬃力,翻转身体,凝聚起新的力量,踹向巴图。

呼的一声,巴图居然从战马上被踹下去了!

毛仲将马一勒,狠狠地迫使它转身,朝着前面巴图正翻滚的地方,扬起四蹄践踏而来。

巴图在地上翻滚着,双手却牢牢地抓着大刀,当毛仲纵马而来冲击的时候,他迫不得已,一面试图躲避,一‘面将长刀向着战马砍来。

毛仲不管这一切,只是夹紧了马肚子,拳头擂打着它的脑袋,迫使它强冲硬撞。

嚓!长刀劈中了战马的前蹄,使之身躯一软,向着前面瘫倒,毛仲急忙猛踩马背,向着旁边跃出。

巴图固然凶猛矫健,却不能一再得逞心愿,那马虽然被斫去一蹄,栽倒时却堪堪压住了他的一条腿,失重翻滚时,更将他的半大身体都压住了。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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