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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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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后悔了么?”大玉儿的气势,已经迥然不同,高贵地,冷淡地抿嘴而笑。

“哪里会,我是感慨,这一辈子真找到了地方,也找对了人!”毛仲很幸福地说。

大玉儿意味深长地盯了毛仲一眼。

城门外的清军守兵,相当不少,一副戒备森严,武装到牙齿的牛叉样,估计明军骑兵突如其来,打到抚顺关的消息,让所有的清军都震撼不已,盛京已经戒严了。如果皇太极先生已经逃回了盛京的话,清国上下才是惶恐呢。

“喂,站住!”守兵照例来检查。

“瞎了你的狗眼?这是皇上的贵妃娘娘,”迎接了大玉儿的骑兵中,出来一个小头目,将身份证,也就是腰间的一个令牌一亮:“还不给贵妃请安?”

“喳!”一溜儿数十名清兵,都赶紧过来磕头,然后,笑嘻嘻地躲闪在两边,虽然样子做得相当精神,在毛仲的警觉里,这些家伙都奇怪地窥探着大玉儿,为了她的美貌,她的破烂衣服一个个色色的,有几个象死鱼一样张大了嘴巴。

大玉儿经过刚才毛仲的两番滋味,面色红润新鲜,确实可爱。当下,白了一眼,“皇上是否回来了?”

“没有啊!”一士兵老老实实地回答着,眼神在大玉儿的脖子下面猫。

“怎么可能?皇上不是早就回来了?”大玉儿大吃一惊。

迎接的骑兵道:“确实没有,我等是郑亲王济尔哈朗派遣的探马,也在四处寻找,后来,才发现皇上已经绕道到了抚顺城北关的多铎军大营,郑亲王这才让我们来寻找您。幸好找到了,就护送您回京。”头目道。

“那好,我们就转到抚顺的北关下找皇上吧。”大玉儿道。

毛仲急了,一旦再回清军大部队中,他自己不仅要肉包子打狗,真的有去无回,就是心中构思了很久的计划也要泡汤,“贵妃娘娘,我看还是先回盛京,在这里休息几个时辰,吃点饭,换件干净衣甲再走。”

大玉儿目光一凛,扫视着毛仲,犀利的光芒几乎将他看穿,:“也好!”说完,打马闯入城内,毛仲等人紧紧跟随,看着在马上颠簸得很俏皮很动人心弦的大玉儿的背影儿,因为屡次的挣扎,纠缠,还有战斗,已经破了的衣甲上的血迹,泥土,草痕,冷笑一声,“驾!”

盛京城的内部,建造得相当精美,街道井然,很多以青石铺垫,严丝合缝,宽阔的街道两侧,是密密麻麻紧紧相接的房屋,在东门大道附近,全是青砖瓦房,商铺不少,规矩地退缩在门面里,可能清军主力已经东下,这里不见巡逻骑兵,可是,从百姓们畏惧的眼神看,应该多是汉人。

走了一段,大玉儿转身问:“巴哈图,你们准备跟我到哪里?”

那个迎接的骑兵头目一听,赶紧站住:“请贵妃娘娘示下。”

大玉儿一摆手,让他们在这附近等候,然后,带着毛仲向左面拐弯冲去。

其实,大玉儿现在的打扮,已经不是贵妃的装束,头发和首饰早就混乱,估计是不想让更多人见她的狼狈相,前行了约三里,又转了几道弯儿,这才走近了一座宅院前,有两个老头子在看守说闲话,一见大玉儿,惊呼一声,赶紧跪到了地下。

大玉儿安慰了两人几句,就下了马,带了毛仲往里走。

“这是什么地方?”毛仲见长长的院子里,寂静异常,建筑景致,雕梁画栋,宛然优美江南,不禁吃惊。

“不过是皇家的一处闲散地方,”说着话时,又有两个老妈子两个小丫头模样的人来请安,大玉儿很尊贵地摇手叫她们起来:“见过这位将军,他是皇上给我的保镖。”

“见过将军!”

毛仲点点头,算是回了礼貌,绝对不肯轻易说话,以免得露出了马脚,同时,也为大‘玉儿的心思玲珑而敬佩。就是下人,也要给她们解释清楚随从的来历。

“赶紧做饭,哦,莺儿,你来帮我梳洗!”大玉儿也不管毛仲怎么,自己匆匆忙忙带了人进去后面的宅院了。

看院落的结构,定是哪家明朝的富商营造,见形势不对才逃了,成为满清帝国的皇家财产。欣赏了一会儿古色古香的房檐,滴水,兽头,雕门等,就被一个老妈子引进了一处偏厢,随即,端上来两盘果点,毛仲一见,抓起来就吃,实在是饿了,一面吃一面噎得咳嗽,让那老妈偷偷笑了几回。

六十三章,火药场的爆炸

毛仲也不怕大玉儿捣鬼,这女人非同寻常,一心要降服自己,为皇太极收罗天下英才,自然不会再害人,所以,大大方方地吃喝玩乐,还到一个别致的房间里洗了澡,看着里面湿润的池子,嗅着沁人的芬芳,满眼精美豪华的布置,毛仲知道,刚才,大玉儿一定就在这里舒畅过,不由得又心猿意马起来。“要是能够和她洗一回鸳鸯浴多好啊。”

饭菜极为丰盛,两盘素菜,四盘荤菜,其中,一只酱鸭子,一大盘猪肘,吃得毛仲满口喷香,异常痛快,因为下了很重的辣椒,让毛仲对了胃口,也满头大汗。在道路上走时,大玉儿曾经询问过毛仲的姓名,爱好等情况,毛仲将之曲解,坦白了,喜爱辣子这一条,不过顺口说出,想不到大玉儿这么在意。

“多好的女人啊。”

毛仲一个人风卷残云,将之统统纳入腹中,还喝了二两高梁烧,高度的没有任何搀水美酒一入肚,让他的灵魂都飘逸起来了。

乱了约摸一个时辰,毛仲抱着肚子正在休息,打扮一新,顿时容光焕发,感性十足,小坎肩儿水蛇腰,春风满面的大玉儿出来,手帕轻摇,嗯了一声:“走吧。”

“哪里去?”毛仲问。

见毛仲的眼神太过火辣,大玉儿皱了眉头,冷冰冰道:“皇上正在抚顺关苦战,我等不去那里么?”

毛仲吃饱喝足,心里又泛滥起痒痒来,其实,也在寻找机会,干一番大事业,“好!”毕竟这院落里人手太稠密,还是及早离开为妙。

走了一段路程,毛仲见街道上冷冷清清,就停住:“姐姐,我饿了。”

大玉儿俏脸一紧,回马道:“你说什么?胡说八道!毛将军,刚才不是吃了?”

毛仲道:“我跟随着你走,一路上香风阵阵,嗅得我双脚都软了,只想跌倒,能不能找个地方让我吃点儿香儿?”

大玉儿极为愤怒,可是,这毕竟在盛京的大街上,就算行人寥寥无几,毛仲刚才的话低了些,也足够让她难为情,足够生气了,这是赤果果地挑衅啊,在盛京的大街上向大清国的贵妃娘娘公开要那个?

“你们明国人都是这样无耻吗?”

“姐姐,不管你说什么,只要你答应,我就不走了,宁可给你杀了。”

“哼,那你就自杀吧!”大玉儿咬牙切齿地咒骂道:“死了你一个坏东西,世界清静!”

毛仲冷笑:“那好,我就在这儿大声地喊,我这一辈子,死也值得了,玩过皇家的那个……还有,明军的步枪,手榴弹,数不胜数,立刻就可以将这里给灭了!”后面的话低了。但是,近在咫尺的大玉儿,听得十分清楚。

“好了,我服你了!”大玉儿非常冷静,立刻就掂量出事情的轻重缓急,迅速变换了笑脸:“何必呢,毛将军,我跟你开个玩笑,走吧,你要到哪里?”

毛仲要求找个清静的场所,大玉儿想了半天,点头:“走!”

转了约三四百米,又到一处小胡同,门前,却有三名士兵正在转着,一见大玉儿,惊呼一声就跪。大玉儿一笑:“就在门外侯着吧,毛将军,随我来找找皇上在这里遗落的雕零弓。”两人进了院落,也有几名丫头,都被大玉儿驱赶到了外面。然后,两人进入后院,一到堂屋子里,毛仲就关闭了屋门。

“毛将军,你好本事呢!”大玉儿冷嘲热讽道:“要是大明国的官兵,都能将这工夫用到战场上,恐怕我大清早就灭了!”

毛仲将她拥在床上,“如果我不给你们满清提供步枪和炸弹,手榴弹的秘方,也许不到半年,满清真的就给灭了呢!”说得大玉儿脸上一愣,叹口气,转过脸来,身体一软,靠进毛仲的怀里:“只要将军肯忠心耿耿投降我大清,我大玉儿就是死了也值得,何况勉强几回?”说完,主动为毛仲解衣。

两人云来雨去,颠鸾倒凤,被翻红lang,床声艰难……

“走吧,快些!”大玉儿急了。

毛仲抱住她不肯撒手:“看看外面?已经不早了,就是想走,也难得,干脆,明天我们走不行?”

“那一干官兵还在城中等候呢!”大玉儿心急如焚。

“等就等吧,他们又不是木头!大玉儿,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现在就给你讲讲,我们的步枪和怎样制作的,还有那个会爆炸的手榴弹,这个,还有……”毛仲笑嘻嘻地,故作神秘。

大玉儿立刻安静了,不仅任由毛仲作为,还矫揉造作地迎合,给了毛仲很多好处,温柔婉转了半天,总算将毛仲劝起来,两人穿了衣服,迅速赶到外面,直奔盛京的火器场。

毛仲没有想到,他本来计划将大玉儿糊弄到了天黑以后,多问些路途,就找盛京最有价值的目标进行破坏活动,不想,为了尽快弄到和明军一样厉害的武器,大玉儿竟然愿意带他到清军在盛京最大的火器场去看看!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大馅饼啊。

毛仲高兴蒙了。

两匹健马飞奔到了八百米外的一处安静所在,十余名士兵正在看守巡逻,一见有人来,大声喝斥,大玉儿也不生气,将怀里的一件东西一亮,顿时让那些士兵惶惶张张,全部俯首贴耳:“皇上的金牌?”

“我是贵妃,这是皇上身边的二等侍卫,皇上从抚顺关下紧急派遣我们来这里调看火药大炮情况,这个侍卫刚从明军那儿学得了制作更厉害的兵器之法,现在来这里试做。”大玉儿简明扼要就讲清楚了问题:“一切事情,自有我大玉儿来承担,皇上回京之后,也会向你等的官长讲清楚的!”

“喳!”士兵拱手而退。

大玉儿和毛仲两人,顺利地进入了火器场,有士兵引路,连开几道锁才进入了场中,只见诺大的院落里,干净利落,空旷广大,周围四处,都有仓库房子,士兵打开了几个门,让毛仲见识里面的东西,这是火药制作处,那是红衣大炮的铸造处,那是鸟枪制作处,从原料到成品,都有。

“出去吧。”毛仲支开了三名士兵,和大玉儿两人在场子里,“要不,贵妃姐姐,你也去外面等着吧,等我制作了几个手榴弹,火药罐炸弹之后,明天带着去见皇太,皇上。”

“我想看看。”

“不能,女人不能,是犯忌讳的。”

“可是,你一个人在这里?”大玉儿警惕起来。

“怎么?我会偷吃火药自杀死了?贵妃姐姐,有你在,我会偷吃人,也不会偷吃火药!实在是不舍得。”毛仲嘻嘻哈哈地说。

惟恐给外面的士兵听了难堪,大玉儿一点头,“好!这里如此森严,就是你有歪心也跑不掉的。”说完走了。

毛仲于是,在火药场里迅速地寻找需要的物件,可惜,这里没有最基本的适合装火药的钢铁小罐子,其实,这里的火药也不多,毛仲想了半天,才找到了些红衣大炮上使用的火绳,好象是由火绒草捻成的,火绒草,就是大名鼎鼎的雪绒草,虽然非常不起眼,可是,一首《雪绒花》却让人们知道了它。人们知道歌曲,却不知道它竟然是火药时代初期的重要点燃物。

不过,清军的火绒,还有其他物样,不管怎么着,毛仲搞到了不少,自然喜出望外:“太棒了,这下子够小满清受的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几个外面废弃的黑瓷酒罐子,毛仲将里面装满了火药。又找布匹和绳索,将之做成能够用绳提的样式,才开始安静下来,反复思考着今天夜里的作战问题。

对,就用火药将满清帝国的首都炸成一片废墟!

炸?就这点火药?不行,就烧吧,要把这儿烧成一片废墟!

风在哪里?如果没有风的话,清军赶来扑救,城中居民也赶来,一点儿火苗儿,还不立刻就灭了?

如果纵火焚烧的话,这么壮丽的沈阳城就付之一炬了。多可惜?城中还有至少上万的百姓,无辜的居民怎样处理?

越想越多,毛仲感到脑袋疼痛得厉害,几乎要爆炸。

将着几个桌子一拼,加了凳子,毛仲窜上了瓦房顶,然后将火药,引绳等弄上了房盯,然后看看周围,天色已经暗淡了,寒冷的气息一波波袭来,阴历九月底,东北地区的气候已经相当严厉,毛仲从屋脊上眺望,朦胧发现了这一带的轮廓,犹豫了一会儿,等天色完全黑下来,就带着两大包火药,一些火绳,伏在房屋上,将火药包系到那面胡同里,然后在房上点燃了引绳,看着火绳哧哧冒着火星往前面穿去,急忙滑下了房屋。

一跳着地,毛仲抱着两个大火药包,撒开了双腿就逃,朝着前面长长的胡同巷道,狂奔不已。一口气跑出了将近四百多米,才听身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爆炸声。

轰!

这一声,将毛仲都震得几乎摔倒,周围的街道上,房屋乱摇,咯吱吱怪响,好象发生了大地震,随即,附近的房屋里,就传来了尖锐的哭喊声:“救命呀!”

六十四章,三贝勒家的大火

“我袭击的是敌人的军事目标,没有祸害平民啊!”毛仲心里急忙自我安慰了下,继续前进,可惜,没了战马,速度不行。前面豁然开朗,已经到了大街上,许多百姓在街道上乱闯乱叫,也有骑兵举着火把,大声地呼喊,要求百姓回到家里去,保持安静。

毛仲灵机一动,跑到了一名清军面前,在漆黑的夜幕里,只有别的士兵手里跳跃的火把还有些光明,照耀着这士兵扭曲的脸:“将军,皇宫在哪里?皇宫在哪里?我要找皇上报告!”

“你说什么?”那士兵叫道:“你是谁?”

毛仲大叫:“我是火药场的看守,有奸细百十人潜入其中,爆炸了火药,还有好多的奸人,我要告诉皇宫管事儿的!”

那士兵一愣,“好!你说,我派人去。”

“不行,我要亲自去说清楚!现在,有明军的暗探数十人,正朝着皇宫方向潜去!”毛仲信口开河的本领是天赋。

那士兵被唬住,急忙调来一匹马,让毛仲骑了,带领一干士兵十几人,向着皇宫的方向疾驰而去。

“保护皇宫!”

毛仲的心里大乐,现在,要他一个人去,还真的找不到皇宫的位置,在大玉儿那里,他一直不敢深问,惟恐给她窥出蹊跷,在马上,他异常紧张,也异常兴奋,因为,在清军火药场的方向,还持续得传出了剧烈的爆炸声,让毛仲觉得痛快淋漓,这么多的火药,要是用在战场上,该对明军官兵造成多大的伤害啊。这一回,顺手牵羊,将清军的火药场给捣毁了,真是大功一件。呀,可惜了,大玉儿?大玉儿,她就在火药场的门外啊,她还能幸免吗?

怀着对佳人的惋惜,毛仲等人三转两转,来到了前面新的街道上,不过,他感到非常气闷,怎么回事儿?这里也有隐隐约约的硝烟?哦,是风吹来的,已经起了小风了。

毛仲在黑暗中也不辨方向,跟随着清军只是一溜烟儿地乱跑,跑了约二三里,前面的大道再次转弯:“前面就是了!”

果然该是了,一道城墙在前面树立着,因为有许多的马灯摇晃,可以看出局部的轮廓,但是毛仲忽然就傻了。糟糕!

原来,皇宫本就是一个内城!隔着很高的城墙,怎么进去?也骗开啊?废话,皇宫的门是那么好开的?

毛仲觉得不对,立刻跟紧了前面的那个士兵,顺手一摸,夺取了一把刀,在他的马屁股上捞着了一刀:“快,明国奸细来了!”说完,扭头就跑!

黑夜中,清军的马队顿时大乱,许多士兵停止下来,向着四周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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