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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公主-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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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棒……李路由见过画梅花的,玫瑰的,月亮的,星星的,云彩的,古诗的,就是没有听说过有人的指甲上画冰棒。
“不行就算了!”安南秀收回了自己的手,闭着眼睛昂着头。
“好,好,画冰棒。”李路由无奈,他不试图去影响安南秀的审美观和个人情趣了。
“脚趾头上画牛奶盒子吧!”安南秀想起了,自己现在喝的是牛奶,所以不用怎么怀念,就画在脚趾头上。
可是以前可是天天吃冰棒的啊,现在已经很久没吃了。
李路由能说什么,画个路由器他都答应。
新的一周到来了,也没有问编辑,不知道有没有推荐,冲点击榜估计有些困难,靠各位没事多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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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不速之客
安南秀把她准备好的指甲油和指甲染料给李路由,然后又去洗手洗脚,坐在了沙发上等着李路由动手。
李路由虽然浑身提不起多少力气,但是给安南秀画指甲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安南秀的手小小软软的,但是手指头并不短,手指尖呈略尖的圆形,没有肥嘟嘟的,纤细柔美。
指甲是很健康的颜色,仿佛可以看到指甲下的血管,李路由觉得这样的指甲已经非常非常好看了,但是他知道安南秀是一定要在上边画冰棒的。
李路由握着她的手,平常握的多了,总是没有特别在意,这样近距离地看去,真的像是精致的艺术品,李路由都认真了许多,仿佛自己是个艺术大师正在创造绝世精品似的,一点点瑕疵都会破坏美感。
只是冰棒……李路由叹了一口气,创作的情绪全无,拿着胶水往她的手指甲上涂。
“干嘛涂胶水啊?”安南秀不懂。
“涂了胶水,指甲油就是附着在胶水上,如果不满意的话,就可以撕掉指甲油的硬壳,如果不涂胶水,指甲油很难去掉。”李路由把她的手指头都涂了一遍,她洗完脚又穿上袜子了,还没有脱掉,李路由就没有给她的脚涂。
“这个我都不知道!”李路由知道,安南秀不知道,所以她特别惊讶。
李路由白了她一眼,难得承认自己有不知道的东西了。
胶水干了以后,李路由给她涂上底油,然后开始涂指甲油,最后开始画冰棒。
真的画起来,李路由才感激安南秀的选择,因为这是一件很细心细致的活,李路由一个大男人干这个真有些不适应,更何况安南秀的手指头小小的,手指甲小小的,画太复杂的画显然是一种折磨,李路由又不是什么画家。
画冰棒很简单,尽量端正的长方形,然后在下边划一根短短的线。
李路由画大大小小,方向各异的冰棒,很快就画完了,安南秀看着自己手指头上的冰棒,左看右看,可高兴了。
她把小脚踢到李路由的怀里,不安分地踹动着,“快画,快画。”
“好臭。”李路由笑话她,实际上安南秀身上没有任何异味,脚丫子也是这样,她的衣服,鞋子和袜子都透着和她身体同样的味道,绝不可能难闻。
安南秀心情正好,瞟了他一眼,眉目间竟然有些嗔怪的神色,然后继续看她的冰棒。
李路由自己动手,握着她暖暖的小脚,脱掉了袜子,露出晶莹剔透的小脚儿。
安南秀低头看他,突然有些脸红了,小脚和小手被李路由握在手里的感觉好像不同,第一次被他握住的时候,她晚上还做了奇怪的梦呢。
李路由却屏住了呼吸,小小的脚趾头像是五粒圆润的珍珠,大小次第排列着,她的脚趾头时而绷紧,时而弯曲,时而分开,就没有安静的时候,怎么看都漂漂亮亮的,柔润而带着一点点隐秘味道的肌肤触感让李路由握着她的脚,不知道怎么下手。
“我自己来画!”安南秀不好意思了,抢过胶水自己来涂。
李路由不坚持服务,在旁边看着。
安南秀想不许他看,可是心虚什么啊,小脚而已,自己平常还不是经常光着脚丫子到处跑?有时候自己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着了,也是他帮着脱掉的袜子啊。
李路由老是看,是不是很喜欢啊?安南秀心里边不停地猜测着,然后遮遮掩掩地尽量少让他看到。
李路由偏要看,安南秀连他的衣服都敢烧光,自己却这么着紧。
安南秀看了李路由涂画了一遍,自己就学会了,结果她的手艺远比李路由厉害,远比手指甲要小的脚趾甲,被她都画上了大小不同的牛奶盒子。
左脚“伊利”,右脚“蒙牛”,她连字都能写上去,李路由使劲瞪大眼睛才看清楚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好看吗?”安南秀得意洋洋,看看手,看看脚,十分满意。
“好看。”真的好看,不过不是因为她画的那些东西,手指和脚趾头都漂亮极了,李路由赞美的和她问的不是同一个东西。
安南秀又光着脚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新鲜了好一阵子才端来水把脚底板擦干净,不过不穿袜子了,直接穿着拖鞋。
“我帮你画吧。”安南秀意犹未尽。
“我不画。”哪里有男人画手指甲的,李路由接受不了这个。
安南秀不管,抓住李路由的手抱在胸前,不让他逃跑,并且警告他:“乖乖的,就画大拇指,如果不听话,我就用束缚术了。”
李路由无奈,就画大拇指还能接受,配合着她,“打算画个什么?”
“冰棒!”
“不要。”
“牛奶盒子!”
“能不能画别的?”安南秀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自己高兴就行,李路由没有她那份底气,不想被人左看右看后惊讶地问到底是什么,然后一脸尴尬地告诉别人是冰棒,再看着对方啧啧感叹。
“巨型爬爬虫!”
“那是什么?”
“很大的虫子,可以一口吃掉一棵大树。”
“你给我画个超人吧。”李路由不指望安南秀画点正常的东西了,拿手机找了内裤外穿的超人冲向天空的图片给安南秀看。
安南秀不屑地看了一眼李路由,在她看来,这显然是很没有品味的图片了,当然,冰棒和牛奶盒子也不见得有品位,不过安南秀自己是不考虑这些问题的。
“画到中指上吧。”李路由再提点小意见。
安南秀想了想,同意了。
安南秀就开始给李路由画超人。
李路由想把手拿出来,洗完澡的安南秀没有穿内衣,可以感觉到她的胸口有着少女独特的柔软触感,甚至有小点点在手背磨蹭。
李路由动了几下,安南秀紧紧抓住,警告地看着他:“不许动。”
李路由只好开始背单词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果然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对于男女间的不同越来越不在意了,第一次抓住安南秀胸口的时候,她都哭了,要不然就要他喊妈妈,还要电他,现在居然毫不在乎。
不过这也是她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
可李路由不可能没有意识到啊,越是想不去在意,感觉越是灵敏,李路由夹紧了双腿,有些尴尬,有些欣慰,因为那个东西没有坏,一点点的担心都没有了。
安南秀终于画完了,拿着自己的中指和李路由的放在一起比。
她的中指还没有李路由的小半大,秀秀气气的,和李路由的一对比粗细色彩分明,即使她的画的是冰棒,也比李路由的好看多了。
李路由趁机离开了安南秀的小胸部,看着精致的画啧啧感叹着,“你可以去当画家了。”
“作为一名优秀的大贤者神术师,这只是最基础的,因为每一名大贤者神术师都可以在神堂的一扇玻璃窗上留下自己的画像。我在七岁就开始画了,断断续续的,一直到十三岁才完成。”安南秀骄傲地说道,语气里有一种自然的底气,很显然那绝对是即使是安南秀也不会觉得无所谓的了不起的荣耀。
“你不是十岁才成为大贤者级别的神术师吗?怎么七岁就开始画了?”李路由疑惑。
“因为我是安南皇室的长公主啊,将来要成为天云神境最强大帝国女皇的人,也是被认为最有可能成为新的神祗的人,这是大贤者神堂的荣耀。”安南秀理所当然地说道。
大概就是美国总统山,天安门城楼那种级别的待遇吧,李路由已经很久没有意识到安南秀是多么地了不起的人物了……因为她在手指头上画冰棒,脚趾头上画牛奶盒子。
“多大的画啊,你画了这么多年。”李路由对她的画画水平更感兴趣。
“大概一百来米高吧,二十多米宽,属于最大的那种玻璃窗了,整个大贤者神堂的贤者殿里这样规模的玻璃窗也就十二面。”安南秀的大拇指和食指分开,比划出一小段长度给李路由看,好像她说的一百多米高就是这么长。
李路由不去看她那个误导和让人疑惑的手势,只是惊叹,如此巨大的画像,安南秀都能完成,那是达芬奇,米开朗琪罗的级别了吧!
“要不你去卖画吧,天才的画家比天才的钢琴家更容易让人接受,以你的才华,真的可以成为全世界追捧的公主。”李路由实话实说。
“卖画?”安南秀冷笑,“谁配拥有我的作品?”
李路由比划着大拇指给她看,还指着她脚趾头上的牛奶盒子。
安南秀不理会李路由的揶揄,看到牛奶盒子,就想喝牛奶了。
冰箱里没有了,安南秀站在冰箱前,很失望地看着李路由:“去买牛奶。”
“自己去吧,我没力气。”后遗症很厉害,现在已经恢复了一些,但还没有到可以轻松上楼下楼,跑街对面买牛奶的地步。
安南秀考虑了好一会,在不想换衣服和喝牛奶之间果断选择了后者,去换了衣服,跑出门买牛奶了。
附近的人都认识安南秀了,这样美丽而独特的小女孩想让人不记忆犹新都难,所以安南秀自己买牛奶是没有问题的,总不会再有第一次去买冰棒时那样的事情发生了。
李路由躺在沙发上,看着中指上的超人笑,安南秀真是无聊啊,希望明年她考上国府大学以后,整天跟着自己去上学,不会再这样无所事事了。
明年李路由也大三了,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成绩出来以后,他就可以去一些事务所打工了,薪水肯定不高,但是大学生能有收入就不错了,关键是可以积累工作经验,毕业后找工作有优势。
李路由坐了一会,就听到门铃响,安南秀没有这么快回来吧,估计是忘记带钱了,李路由掏出钱,磨磨蹭蹭地走到门边,打开了门。
门一下子被推开,门口站着的是在学校里调查自己的那两个国安,那个西装男子迅速掏出枪指着了李路由的脑袋,顶着他走进了房间。
又被枪指着脑袋了,李路由却格外冷静,这样装着消声器的小手枪,对他根本没有什么威胁。
第114章果核
李路由今天遭遇的事情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有些太过于惊险了。
遭遇国安。
遭遇绑架。
肚脐眼长树。
小动物惨遭侮辱。
还有现在被枪指着脑袋。
他现在的感觉,就像第一天遇到安南秀,端着蛋炒饭站在阳台上看月亮,思考时间,空间,神术,科学这种蛋疼的问题时,淡淡的伤感,淡淡的忧愁……这都什么事啊!
一个人不找事,并不意味着事不找人。
李路由求安稳而不可得,他已经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妹妹就要考上大学了,兄妹间的感情一如既往地亲昵深厚,每天都和安南秀打打闹闹,欢欢喜喜的小幸福,还有和安知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安南秀也逐渐接受了两个人之间的小暧昧,尽管还只是朋友,但李路由已经满足了。
就在李路由觉得苦尽甘来,自己终于摆脱了童年和少年时艰辛酸楚的生活时,却有这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打扰他的生活。
他只是想好好过日子,他不曾伤害任何人,从无害人之心,为什么这些人要用枪顶着自己的脑子?
凭什么?掌握了力量,让人会恐惧害怕,就要这样肆无忌惮地威胁他人吗?
李路由攥紧了自己无力的拳头,他知道自己的心境终究有些变化了,如果是以前,他只会想着搞清楚状况,让自己尽快脱离危险,但是现在,他想做的更多。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拖延时间,他已经感觉到了身体在渐渐恢复,只要脱离了麻痹酸软的状况,以他的反应能力,出手速度和力量,完全可以让这两个人在一枪不发的情况下被解决掉。
就像今天从奔驰车上下来的那两个人。
安南秀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李路由更担心她,因为当自己问她的身体状况时,她的回答意味着她可能并没有像他这样的恢复和抗打击力量。
安南秀越来越像地球人,李路由倒是越来越像天云神境的人了。
尽管安南秀有着神奇莫测的力量,对付这两个人可能毫无问题,但如果这两个人在第一时间就给安南秀一枪呢?
这是有消音筒的手枪,也就意味着对方做好了遇到意外果断开枪的准备。
“你们想干什么?”李路由不会傻乎乎地认为国安是从不滥杀无辜的好心人,为了特殊的目的,这些人是不会在意一个无辜平民牺牲的,更何况李路由在他们眼里也许未必无辜。
“看,要是普通的大学生,被枪指着脑袋还能这样冷静吗?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吧。”夹克装像是夸赞李路由,但表情却有着明显的轻蔑。
“在国府大学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有些问题了,回答问题不尽不实,居然编了乔念奴的事情来了……你想啊,乔念奴负责保护那棵黄金菠萝蜜树,她出现在那里不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我差点就以为真的是乔念奴拿走了那颗黄金菠萝蜜果实。”西装男顶着李路由的脑袋走进了房间,并没有像电视里那样闯进房间以后,到处搜索一阵。
很显然,他们已经调查清楚了,房间里只有李路由了。
乔念奴?李路由猜,那个黑衣女人就是叫这个名字了。
“还好,无意间调查到了乔念奴曾经把这小子抓进警察局的事情……当时也只以为是巧合,可是刚才那浓浓的黄金菠萝蜜果实被食用后散发的生命力气息……小子,把剩下的果核交出来吧。”夹克装打开冰箱,拿了一根冰棒吃,安南秀虽然已经不吃冰棒了,但是剩下的冰棒并没有丢掉,李路由自己慢慢吃。
李路由暗叫倒霉,拍了几下安南秀的屁股,惨遭侮辱不说,现在留下后遗症,原来检测的时候就已经种下祸根,居然有人可以感受到什么生命力的气息,看来以后要更加小心了。
“我这里没有什么黄金菠萝蜜果实的果核。”李路由双手抱在后脑勺,他倒是主动配合,那个黑衣女人教的。
看来黄金菠萝蜜树果然有些神奇的地方,难怪说全中国就这么一棵。黄金菠萝蜜的果核尤其重要,虽然不清楚到底有什么神奇作用,但显然是很让人眼馋的,眼前这两个人就露出不惜杀人也要得到手的贪念。
“你是不见棺材不流泪吧。”西装男的枪口就没有离开过李路由的脑袋,冷笑着说道:“吃了黄金菠萝蜜果核的人,可以延长寿命,但挨了枪子,照样会死!”
“你如果全部吃掉了,那就直接死吧。”夹克装吸吮着冰棒,“知道吗,死人,连冰棒都没得吃了……难吃死了。”
夹克装把冰棒随手丢掉了。
李路由看着冰棒觉得可惜了,那可是安南秀想吃不许吃的东西,他居然如此糟蹋,被安南秀看见他糟蹋她的冰棒,那不是想死了吗?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把果核交出来!”西装男子看了看时间,不耐烦了。
还需要拖延时间,李路由虽然有把握,但稍稍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面对两个人拿着枪指着自己,而他还打算翻盘。
“我这里没有果核,剩下的我放在别的地方了。”李路由只想拖延时间,干脆承认了。
他可以肯定,黄金菠萝蜜果实的果核,多半比不上长生果,但是延长寿命应该是有非常明显的效果,否则这些人不会这样疯狂。
两个人眼里露出贪婪的眼神,完全没有了白天端正庄严肃然的样子了。
“放在什么地方,快去拿。”西装男的语气越发迫切。
“那天我拿了,只是想吃下看看,后来无意间吃了点果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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