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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四朵-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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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怕他。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怪怪的。”
“怎么了?”
我努力组织语言来表达内心的感受。
“会觉得很难受。”有点像小时候哮喘快发作的感觉。
“以前见到谁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没有。”
小千突然变得很严肃。“你会不会总是想起他?”
“不会啊……”我回答说,“就算想起来,也只是觉得他很奇怪而已。”
她似乎一下子放心下来了的样子。
“你没有喜欢过人吧?我是说那种喜欢。”
“应该有吧,高二的时候喜欢过一个隔壁班的男生。”
“呃?”她大吃一惊。
“只要看到他就会觉得好幸福哦,后来他好像跟同班的女生拍拖了。”
“那你不伤心吗?”
我疑惑地说:“为什么要伤心?他那么快乐。”
只要喜欢的人幸福,我也就幸福了啊。
小千叹了口气,她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出很无奈。
“没错,你的确就是这样子的人。”
我拉了拉小千的衣服,暗示她鸣蓉清又看过来了。
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安慰。
接着上厕所的几乎,智宝找我说话。
“你这样不行,君。”
她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明明是喜欢他的,不是吗?”
我大惊失色。
“因为从来没有动过心,所以会害怕,会自卑,会担心,会迁怒啊。”
“你高二时对那个男生只是好感啦,如今你这么不安,恰恰证明了你的改变啊,以前的你都是天然呆的绝缘体呢。”
“……我跟小千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一副被打败的样子。“废话,谁都听到了——包括鸣蓉清。”
我觉得天崩地裂了,她立刻安慰我。
“不过只听清楚你说喜欢高二时隔壁班男生的那件事,太吵了,而且你们又说的很小声了。”
拜托,这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好不好。
我一副受了严重打击的样子,爬都爬不起来了。
“这不是重点啦,笨蛋!”她一把将我拎了起来。“你要去学会面对自己的心!”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嘛!
本来以为的事情,她这么一说我都开始相信自己对鸣蓉清的确是有好感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啊。”我弱弱地说道。
她挥挥手。“没有关系,你可以试着去知道啊!”
也对哦!
不过好奇怪,小千很反对我跟鸣蓉清来往,智宝却一个劲要将我推给他。
芸儿会怎么想?

剑与剑鞘

鸣芸悦
我们四人,真正活在梦幻中的,恐怕只有李百立吧。
刚开始接触她,还以为她是大智若愚的人物。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这样的人,“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怎么会有这么一颗心?
后来经过不断落实后,我不禁去想:难道她的成长过程中没有遇到过任何丑恶的事情吗
当然有。
她的父亲江浩之,是港商江念涛的独子,斯坦福大学毕业生,身价甚高,集团继承人,偏偏喜欢上在餐馆打工的大陆妹李蔚禾,闹到天翻地覆。江浩之还算硬颈,被冻结户头后,携怀孕的妻子去东莞谋生,琴瑟和谐,生女李百立。取《论语》“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与《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之意。
中国版的“麻雀变凤凰”似乎远比西洋的曲折。
两年后,江浩之车祸身亡,刚刚过完宝贝女儿百立的生日。
他向来爱拍照,待产的妻子,两人一起设计的婴儿床,吸吮着手指的女儿,都是他最爱的主角。
生日会上,抱着脸上还挂着泪珠儿的女儿,笑得满脸灿烂的父亲,被拍了他留存下来的唯一的照片。
那张满目血腥的新闻照片除外。
李蔚禾独身一人抚养女儿,与江家断绝关系。
如何不断气回肠?
尤其是我这个从小就见惯了人情冷暖的人,简直是为之黯然销魂。
哪里有什么真情无价,不过是背叛的筹码不够高罢了。
哪里有什么一生一世,不过是受到的诱惑不够多罢了。
为什么江浩之和李蔚禾两夫妇就可以拥有这样的感情?
他为她放弃大好前程,她为他一世守身如玉。
从此之后,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听过妈妈跟朋友聊过香港那位娶了湖南籍离婚妇女的钻石王老五,他长相英挺,个人财富排名进了前五十,却偏偏要娶一个比自己还大的“破鞋”。家人忿气,将他派到非洲做事,结果还搞得风生水起,不得不令人佩服。这段感情,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支持。
老婆偷偷跑去见自己以前的骨肉,他吃醋得要死,但最后亲自送她去看儿子。
聊天的女人们说罢都唏嘘不已。
我却想起李蔚禾的隐忍,她没有伊那般好运气,幸福太过短暂了。
听智宝说,江浩之刚刚逝世那几年,她独自一人做公司搞企业,忙到脚不沾地,老胃病也是那时落下的。
李百立七岁那年,因为找不到好的保姆人选,她托珠洲的哥哥照顾女儿,在东莞只身奋战。那个自她有收入以来总是向她借债的哥哥很痛快地答应了,半年后女儿回来却不言不语,怕黑怕得要命,医生说有自闭症倾向。
我从来没听过李百立讲过她自己这些事,有时跟她提起她还一脸茫然的样子。
恐怕是早就忘了,亦或者她根本没有记恨过,所以痛的不深。
现在一切都走入正轨了,李百立自从回到母亲身边后就过上享福的生活。她家的阿姨宋嫂简直是块家中宝,广东菜和湖南菜都会做,做事极其认真,买棵葱都要细细挑。我吃过她做的云吞,连面皮都自己做,辣酱秘制。她是绝了种的终年穿白衫黑裤的女佣人,我送了一匹极好的香云纱给她做料子。广东人没文化,喊黑胶绸,自己出的名产也不爱穿,知道的人也少。
宋嫂笑得极其开心,我说:“小心牙会掉。”她乐得弯下了腰。
哎,为什么李百立就有这样的好运气?
“是我好命才真。”宋嫂说,“太太和囡囡都不钟意海鲜,但家中整日买当季的鱼虾。”
她是潮汕人,一手炒蚬和豆酱焗蟹吃到鸣蓉清都赞叹不已。
他倒是极爱肉,尤其是海味,暑假时个人游跑去葡萄牙吃鳕鱼,说那里的酒吧最赞。
追求李百立时,两人去了新加坡,秋季正是时候,他特意跑去吃辣蟹,一转头,发现女朋友跑去买榴莲。
她吃的不亦乐乎,在电话中说:“买到了马来种的,别处没有,吃起来有种特别的苦味。”
老天,可害苦了鸣蓉清,他最讨厌水果之王了。
没想到他也有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的时候。
回来告诉我们原来榴莲有诸多品种,试了那么多,最钟爱青皮。
难道一路上鸣蓉清都陪着,不离不弃?
真是苦了他。
回来以后,佣人发现冰箱里总是冻着一块榴莲。
“那是我用来锻炼的。”他说。果然,还每天硬塞一点,希望自己有一日能上瘾知味。
鸣蓉秋听我讲电话时都快笑死了。
“我哥都不正常了。”这个陈冠希的校友如是说道。“Freak!”
他在纽约恐怕也是“中西合璧”吧,身边的女友任何肤色都有。
只希望他不要成为同性恋,也不要搞到女友堕胎,这是我个人承认他是我二哥的底线。
据说他现在跟个台湾女孩走得很近。
那人我见过,英文名叫苏菲,跟《哈尔的移动城堡》女主角一个名字。
娇小玲珑,披着一头卷发,休闲时喜欢穿大蓬裙,完全淑女的样子。一上班,就穿短汗衫工作裤。
她是个画家,喜欢在街头给人素描。曾请过我吃饭,亲自下厨,30分钟之内菜洗干净切好,酱汁调好,刚端上沙拉,微波炉里面的牛扒也熟了。
我叹为观止,看着她来回走动,像只陀螺那般快速流畅但颇有章法。
就这,可以看出她不简单。
怎么会跟鸣蓉秋那家伙牵扯在一起了,他可是不愿负责任的主。
周末时我很喜欢去广州,一是去找郑智宝商量事物,二是去公司总部探班。
一天,她突然约我去光孝寺,“介绍个男人给你。”
我笑。
这可是我从来不缺的东西。
“我还想介绍个男人给你呢。”
如期而至,她带我转了一圈后买门票进了六榕寺。
在树下,我见到了那个坐在石凳上的人。他全身上下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穿着白色运动服。
“这位是傅先生。”郑智宝介绍道。“这位是我朋友鸣小姐。”
他朝我点头致意:“你好。”
声音如子夜般纯净优雅。
我很意外,他这种沉静的气象没有四五十年的沉淀是不可能的,但他看上去才二十几岁。
等聊下去,我才真正觉得意外非常。
他是温哥华人,1988年生,在中国出生,在加拿大成长。
他吸食迷幻药,如今在休学中。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道,“你想逃避什么吗?”
“我觉得人生,太虚幻了。中国人说得好: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呵,嬉皮士。
郑智宝问他大麻的滋味。
回答就四个字:无相无法。
多么有趣。
这让我想起嗑药磕到死的美国摇滚巨星吉姆·摩里逊。为LSD而生,为LSD而死。
“其实我们做梦也可以有这种效果,只是不会有脚底凉飕飕的感觉。”智宝笑着说,她倒是淡定得很。“幻想也可以,读书也可以,看电影也可以。”
这个想法深得我心。
“自从有了电影电视剧,人类的寿命都被扩充了至少10倍。”我接着说道,“大家都是在醉生梦死,只是方式不同。”
傅先生看上去十分有所感触。
郑智宝说:“人生确实很虚幻,但它不是不存在的啊,这个世界虽然很悲哀,但它不是没希望的啊!有八个字说得好:前途有限,后患无穷。但就是因为这样,需要不断精进,不懈努力。我也明白‘知易行难’,‘说一尺不如行一寸’,但信念是绝对不可以放弃的。”
前途有限,后患无穷。
多么可悲。
有好多人,挣扎不停都无果,像被撞狠了的鲨鱼,当玻璃板被撤掉后,还是不敢靠近自己的食物,当初的梦想。
因为它死心了。
我继续问道:“后来呢?”
他说,正在努力戒除。
“为什么?”郑智宝好奇地问。
她不问别人为什么吸毒,反而问别人为什么戒毒。
“我姐姐的孩子,4岁的小外甥患了白血病。结果发现我和他有5个点吻合,所以强迫自己戒除的。”
他平静地说,家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嗑药的事,在他们眼中,他永远只是个不爱说话的小儿子罢了。
“结果呢?”郑智宝问道。
傅先生透过苍翠的树丫,看着天上的云彩。“我的性伴侣后来被查出是HIV携带者,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时,前一天我们才睡过。”
以前总觉得人老了会变丑变臭,长斑掉发,没有尊严,“寿则辱”。
嗑药也是为了让无聊无望的人生每一分钟都能有所“价值”。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浪费了几乎整个人生。
“我去最in的派对,玩最美的伴侣,喝最好的红酒,吸最劲的新品,但还是恐惧,还是愤恨。”
父亲从中国赶回来,把像狗一样的他从街头拉回来,狠狠揍了一顿。
他叫嚷着自己已经毁掉了,从灵魂深处都统统烂掉了,要打就打死他算了。
最后哭得撕心裂肺的,反而是爸爸的。儿子在一旁冷笑。
“看到自己已经有红斑的皮肤,我发了疯,将房间里所有的一切都摔坏砸坏了。药也不肯吃,戒毒也不配合。”
但他不是唯一受苦的,家里的宝贝,唯一的外孙,正在患白血病。
“他明明难受到不行,但我们告诉他不能抓,他就忍到眼泪都快掉下来也不乱动。那么乖,乖到令人心疼。”
“我不做声,面色难看到极点。这时小外甥问我:舅舅你也生病了吗?我说:对,舅舅陪你一起生病,好不好?”
“他居然流着眼泪说:生病太痛了,生病不好,舅舅不要生病!”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个人渣。我回到房间把桌椅都扶了起来,还有相片,书,衣服全都自己收拾了。这时候我看到地上一堆散落的药丸,我哭着将它们一粒一粒的拾起来,然后一口吞掉。”
“人生那么痛苦,为什么他还在坚持?我坚持不下去了,我是个懦夫。”
当他醒过来时,白晃晃的光使他觉得上了天国。
“医生奉劝我不要再酗酒,‘还好’,他说,‘没有从你身上发现针孔’。”
他告诉医生自己活不长了,他妈的还在乎什么针孔。
“医生大笑着说:你比我还健康,至少你没有前列腺炎。”
他没有感染上HIV。
出现红斑是心理因素导致的。
“我可以帮帮我的小天使了。”
诸事落定后,他申请休学一年,去全世界旅行。
“当现在,家人都以为我那次放纵是因为家庭和学业两方面压力都太大了的缘故。”
这个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又了解我们多少呢?
“为什么要告诉我们这些?”难道他有向陌生人倾吐自己人生的癖好吗?
他将目光收回,转而注视我。“郑说我们两个有类似的经验。”
“想必你已经听过我的故事了?”
他颔首。
我倒是无所谓。
“你们经历是相似,但个性不一样。”郑智宝笑着对我说。“鸣人君就像是把长剑,必须经过淬火才能绽放锋芒。说起来,钟小童的八字就是木火很旺,她能好好历练历练你呢。”
我嗤之以鼻。
“你看看,一讲起命理她就是这幅样子。”
傅先生微笑不语。
“您就不一样了,像星辰,像灯火,旺而不烈,穷而不衰。”
“是一把相当好的剑鞘呢。”
姓傅,加拿大人,难道是……
“怎么样?一个富,一个贵,很般配!”
果然,他来自跟美国的张将军一样在海外华人圈子里响当当的傅家。
我连鄙视的眼神都不屑甩过去了给这个家伙了。“不是你说感情的事不可强求的嘛!”
“对啊,但咱们得一码归一码,这可不是感情,是婚姻!”
我给气到不行。“你想我重蹈我妈的覆辙吗?你个王八蛋!”
她似乎被惊了一下。“我可真没想到你不愿意,我只是想帮你一把而已。”
郑智宝出手挑选的,一定是最适合我的,甚至还包括那好笑的“八字相合”。
如果想赢钟家母子,这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男朋友一大堆,却从来没有爱过他们。
有一段时间,甚至只为练习口语,不停地换不同国籍的男友。德意志,瑞士,日本,美国,加拿大……
至少我的日语和法语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我真不是什么好人。
也许,我根本不会爱上谁。
那为什么不挑个最好的呢?
我跟我妈妈不同,她至少会变得刁钻,变得计较,变得蛮横,丑相毕出,因为她真心地爱上了我爸爸。
男人都说女人结婚之后会变成怪物,这全是他们不愿付出导致的。
不过,也许我结婚以后,跟丈夫连吵架都不会——还没到这个情分。
我会悉心安排他的作息,计划完美的衣食住行,永远是靓丽迷人的打扮,成为他最好的社交名片。
我不会爱他,说不定,还会有自己的情人。当然,不会让他知道。
但在世人眼中,我绝对是个好妻子。
傅先生的确不错,至少将他带出去我不会跌价。
男人在外面就是女人的面子,比名牌包更能决定身价。
我动了心。
没有想到,比起我,他对智宝更有兴趣。
不得不令我对他的印象大大加分。
男人看女人,跟女人看女人,从来是不一样的。
能够看上女人看上的女人,算得上有眼光了。
我见过无数的男人,说实话,我的父兄已然算是其中的翘楚。
外表工整,衣着得体,愿意说讨女人欢心的话。
至少,他们有这份礼貌,即使心里怠慢,也不会表现出来。
年轻的男人,毛毛躁躁,这就是为什么年少的成龙不懂邓丽君对红酒西餐的讲究,两人因此闹矛盾。
年长的男人,皮肤和头发都散发出不好闻的味道,要是他还不修边幅,那就真是视觉灾难。
无论如何,至少金钱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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