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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帝的腹黑狂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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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以肯定自己被坑了。

    “啧啧啧。”别易从摇头叹息,之前还担心她担心要死,结果人才醒来,说话口气和姿态可是气势十足啊。

    “说不说。”

    陆寻欢拿起桌上的杯子,就砸向他,他敏捷地接住杯子,擦拭一圈才放回原位。“这个琉璃杯很贵的。”碎了他会心疼死的。

    “呿,到底说不说。”说着手里捏了好几个琉璃杯,大有你不说我就把这些杯子都砸烂,看他接得住接不住。

    迫于陆寻欢的淫威,别易从就大致说了她为什么会来这里,来了大概有一个月,她也昏迷了一个月。

    “那神农呢?”说到神农,陆寻欢脑中出现一个血腥的画面,在黑社会打滚许久,血腥的画面见了也不少。却极少有人当着她面,一块块的割下人肉。真不知道那画面,到底是梦,还是朦朦胧胧中看到实景。

    “你也不想想他什么身份,早就被请回去了。”

    知道神农回京,陆寻欢有些小小失望,都没好好和他打声招呼,为他受伤还没好好敲诈一笔,遗憾呐。

    刚才消失的小丫头又出现了,手里端着白粥,就连白粥都是用琉璃装着。听闻这个时代的琉璃可是很贵,这里到底有多土豪?

    “门主,你刚苏醒,许久未进油米,先喝点白粥。”

    陆寻欢挑挑眉,看着泰然自若的别易从。

    “为什么她喊我门主?”

    “就是你是门主咯!”

    操蛋,这么白痴的回答,他都答得出来?陆寻欢冷笑着,眯着眼睛将手伸向琉璃杯。哗哗哗的往别易从丢去好几个,别易从吓得冷汗都快滴下来,快速的接住琉璃杯,擦擦额头的冷汗,马上讨饶。

    “还记得你从我师父的戒指吗?我师父乃前任灵门门主,我师父去世后,门主之位悬空,而那枚银戒是象征灵门门主身份。既然我师父将戒指给予你,意思就是将灵门一并交予给你。”

    别易从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看得陆寻欢非常不自在,这其中必有问题。

    灵门,很耳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陆寻欢不知道的是,别易从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无云老人会将戒指交予给一个刚认识的人。可门主之位必定要有一人坐,而他不喜欢那个位置,师父在世时就有意传给他,既然她当下滴定戒指是无云老人送给她,何不顺水推舟,将门主之位给她。

    “可是,我并非灵门之人,门中人会同意吗?我怎能担次大任。”陷阱,绝对的陷阱。

    “只要你拜我为师,你就是我灵门之人,我就可以当门主师父,当长老。放心,我会在旁边从旁协助的。”别易从继续哄骗着。

    陆寻欢想拒绝,可经过生死走一趟,她发现自己的武功太弱,又无法将无云老人的内力融会贯通。既然别易从是无云老人徒弟,定能协助自己讲内力全部吸收掉。

    门主之位可以耍赖,先把这师父拜了再说。

    “唉!拜你为师,吃亏了。”

    陆寻欢最终还是妥协了,从此别易从就成了她的师父,但是嘴上却不肯吃亏。

    “拜我为师有什么吃亏的,我长得俊,人又好,武功又强,人脉又广……”

    某人自得其乐的吹起牛,寻欢吃完粥就躺会床上,睡觉,耳不听为净。

    ------题外话------

    新的一卷咯!寻欢要开始抢钱啦,打滚打滚!

 第二十六章 吾家有女十八岁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一转眼十年过去了。

    在大山谷里,到处能见到野生小动物追逐玩耍,百年大樟树数不胜数,流水潺潺增添一丝清凉,鸟语花香美不胜收,如诺你识货,就会发现此处有许多奇珍异宝。

    偌大的大山谷中,除了虫鸣鸟叫,风吹过树,传来的悉悉索索声外,没有其他什么声响。

    就在此时,远处飞来淡紫色着装的天仙美人,皓齿明眸,唇不点儿红,微微翘着十分魅惑,一举一动都美艳绝伦,白嫩如霜的纤纤玉手将调皮的发丝别到耳后,轻盈的落在树枝上。

    天仙美人从随身小包包掏出一颗圆球,球前上有一根线,另外一只手里拿着火折子,点燃圆球的线,待快烧尽,快速扔向湖水,脚踏树枝飞速离去。

    轰隆一声巨响,水花四溅,整个大山谷动物都被惊得飞奔,一瞬间安静的山谷一阵嘈杂。

    天仙美人满意地坐在树枝上,观看自己所制造的成果。不出片刻,远处疾步飞来谪仙般的男子,面如冠玉,墨玉般青丝随着身子移动随风飘扬。俊美的脸上眉头紧锁,到飞至湖边,虽没见到水花四溅的场景,单单看平均的湖水碧波荡漾着;一双眸子观察四周,果然看见一淡紫色的身影。

    “小丫头,你又在捣蛋了?”话说的人正值三十而立的别易从。

    天仙美人正是别易从的小徒弟陆寻欢,而刚才的大动静正是她一手造成。

    陆寻欢美眸微迷,笑意盈盈。“小别,来的真快,轻功又增进了嘛!”

    “你刚刚这是什么,为何动静如此之大?”就连千米之外的他都闻声赶来,整片树林都一阵动荡。“难道你的武功又精进了?”如此强大的内力,可不是普通人能实现,就算陆寻欢武功都快超越他,可就连他都做不到,她能做到?

    “嘿嘿嘿,我才没这么厉害。”陆寻欢嘿嘿笑,从小包包里掏出火雷球,正是由她根据自己在现代的火药知识所制造出来的。她一脸献宝地递给别易从。“就是这个东西,”

    别易从有些不相信的看着手里的小球,明明小小个,怎么能制造出如此大的动静。“就这小东西?”

    “可别小看这东西,只要点燃这里的火芯,扔出去。”说着手上就点起两颗火雷球,猛地扔出去,在别易从还没反应过来时,已被陆寻欢拉着飞奔离开。

    随即湖边再次响起更为巨大的震动,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晃,飞禽走兽吓得不轻。

    别易从看着此情此景,摇头叹息。这小丫头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总是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此等厉害的武器,要是呗有心人士大批制造出来,都可以一统云洲大陆了,实在可怕。

    不喜战争的别易从,再三告诫陆寻欢,此物不要轻易制造,万万不得流入他人之手,否则定会造成生灵涂炭。

    陆寻欢重重点头,觉得别易从大惊小怪,这才制造火药而已,改天她继续研究一把手枪出来,不吓死他?

    “你随我来。”

    “是。”

    陆寻欢乖乖的跟着别易从身边,脑子里却运转着,等会干什么。

    离上次与神农文钰分别已有十年之久,在过去十年里,陆寻欢第一年被强买强卖地拉到灵门当门主。前面一年她都生活在灵门,由灵门上下一起想办法给她疗伤。

    第一年的她依然病的很重,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捡回一条命,伤却花了三年才算好了七七八八。第一年她吃了许多奇珍异宝,这才让她可以到处走动,但是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在灵门呆了一年之后,别易从将门内要务交给值得信赖之人打理,只会每两个月回去一次。期间他一直带着她在这所大山谷里调养身子,直到第三年好的差不多,在她百般碎碎念下,这才交她习武。

    经过七年的习武,现在的她可以蹦蹦跳跳,练武天赋直逼别易从。再加上有无云老人的内力,让她练武都是不断跳级。按照别易从的话,这天下之间,能打得过她的区区数十人。而和她这般年幼,恐怕屈指可数。

    虽然她现在身体已无大碍,可是别易从还是不放心,这期间还是不断巩固她的身体。不放心她外出,就连灵门,也是一年带她回去住一个月。每天对着别易从这张俊脸,还是看腻了。每次都要偷偷地瞒着他偷溜出去玩几个时辰,或者等别易从闭关修炼时候好好玩个几天。

    根据陆寻欢的推算,别易从马上又要闭修炼了,果不其然。别易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丢到陆寻欢怀中,交代道。

    “今天开始我要开始闭关七天,以防万一,你随身带着灵丸。”

    陆寻欢如获至宝,这灵丹可有起死回生之功效,是当年她九死一生时吃的丹药的升级版,当年的药能将她从鬼门关拉回了,可想这药多厉害,她捧着灵丹猛地点头狗腿道。“好好师父你就放心,也不用太担心我身体,我身体早就好了。”

    说着还拍着自己的胸口,表示自己已经完全好了。虽然她身体已经好了,可别易从总是不放心,经常三天两头对她进补。要不是她是吃不胖的体质,保准现在已经吃成一个大胖子。

    别易从无奈的摇头,飘然离去。

    整片大山谷,出去容易,进来难,所以整个大山谷只有别易从师徒居住。这里荒无人烟,所以里面许多珍稀的动物与珍贵药材生长着。除此之外的建筑物只有一个竹屋,经过九年来,已经被扩展成能容纳十来个人的居住环境。许多房间都拿来储藏陆寻欢的私藏珍品。

    当别易从闭关时候,陆寻欢立刻回到房间,拿起曾是无云老人的宝剑,飞速的离开,准备偷溜出去。

    在这生活十年,真的很无聊,每每都盼着别易从闭关。你们猜她为何不抗议?实在是每次都打不过他,他还说必须打过他,才放心她走出去闯荡。

    操蛋。她武功已经很强,相信没多少人打得过她,要她打得过别易从,难哦!所以每次她都要趁着他闭关出去玩,否则她迟早会发疯的。

    ------题外话------

    寻欢长大了!话说,为毛都没人留言!你们肯定不喜欢小神农,那朕让他十万字后出场,哼!

 第二十七章 偷了美少年

    以陆寻欢的轻功,大约过了两个时辰,才来到城镇。离大山谷最近的城镇实在太过于偏僻,没什么人。难得别易从要闭关七日之久,就花了两个时辰来到更远的大城镇。

    武珍城,隶属龙德皇朝的五大州之一的利州,离京城有十天马车行程,安照陆寻欢轻功,不眠不休需要五日之久。

    利州风气淳朴,盛产蔬菜水果,如现代的江南一般。而武珍城,顾名思义盛产奇珍异宝。整个利州,武珍城相对富饶许多,多的是富得流油的富甲。

    匆匆忙忙跑出来的陆寻欢,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之前生活在山谷中,每次出来采买都是跟着别易从,用的也是他的银子。以前偷溜出来,有时候会去别易从那摸点银子出来,有时候也会像现在一样忘记了。

    不过,她完全不担心自己会一个人饿死。因为,她会……偷。

    做了二十八年的黑道老大,虽然不作奸犯科,白道黑道事情都会触碰,何况只是小小的偷术。她可对自己的坑蒙拐骗偷,都是十分的自信。只要她出手,没有她偷不到的东西。而她没钱的时候,通常多是专偷那些富得流油的人。

    这不,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身穿紫色衣服,头戴紫金冠,腰间随着走动摆动的极品羊脂玉,不正是写着快来偷他,快来偷他嘛!

    既然如此,她就不客气了。

    脚上运功,陆寻欢飞速往前奔,在经过紫衣男子身边时候,顺手牵羊地从他腰间摸来一个荷包。然后一阵狂奔之后,确定安全之后,掂量着手里的荷包,一阵摇头。

    啧啧啧,实在是有钱,大部分竟然都是金子。就这数量,够普通人家两三年开销,也够她好几天花销。

    陆寻欢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越看越觉得朴实。也不知为何,这几年别易从越来越吝啬。明明灵门到处都是宝,买东西也都是往好的买,灵门导致遍地是宝。可她居住在大山谷,却穿的普通,住的也普通,吃的也普通。这身破衣裳,着实不适合她这张美美的脸蛋。

    陆寻欢摸着自己天仙般的脸蛋儿,开始自恋起来。刚来到这世上时候,她就知道这具小身子未来必定是大美人,结果不出自己意料,倾国倾城呐。

    这不四周好有好几双眼睛会往她这边看,而不管前世和或者今世都受到瞩目的陆寻欢,十分习惯,虽然上个世看她的基本都是女人,这一世男子为主。

    陆寻欢抛摔着手中的荷包,大摇大摆地走入成衣店,在一阵挑选后,选了一身嫩黄色的锦衣。当她换好衣服,走出试衣间,一双双惊艳和羡慕的眼神就齐齐往她这边看来。许多少女们,眼睛发光,连忙招来小二,说也要试穿这身衣裳。

    就连掌柜看到了,连忙上去拍了陆寻欢的马屁。

    “姑娘这身衣裳真适合你天仙般的脸蛋,好似这身衣服就是为姑娘您量身定制。”就连生为老妇人的她,看得都双眼发直。

    陆寻欢美眸扫视四周,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有些小夸张,又有些小烦恼。

    从及第开始,别易从每次出来总让她易容,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为何。十六岁时候,第一次以自己面目出来,被人调戏之后,她揍得对方找不到父母,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长得多祸国殃民。

    从出生开始备受瞩目的她,并不介意被人看,反正人长得美就是给人欣赏的。陆寻欢看到掌柜取来已衣裳样式相近的丝巾,一瞧见这款式她就爱不释手,拿起丝巾遮住倾国倾城的脸蛋儿。

    这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有另外一种风情。

    她甚是喜爱,当下付了银两,飘然离去。让成衣店里的人,都忍不住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仙女竟然就飘了出去,看呆了一群人。

    陆寻欢通常出了大山谷,做的第一件事,去大吃大喝。实在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黑道老大,打打杀杀,赚大钱等她还可以,让她做菜,比登天还难。上辈子只要花钱,就能吃尽山珍海味,而她最不缺的就是钱。结果,来到古代生活没一个月,就被迫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然后又被带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每天吃的都是渣。她有想学做菜,在无数次烧掉厨房后,别易从炸毛了,不准她再靠近。

    重点,别易从做的东西也就清清淡淡,有时候还会发挥失常做的难以下咽,这么多年下来,她吃的最好的就是自己打野味烤了吃。而每次出来,她就和饿了十年一样,大吃大喝一顿。

    为了保持她天仙美人儿的形象,她包了一间雅阁,点了一堆吃的,在小二再三确认她有没其他人来,最终被她‘温柔地’请出去了。

    如蝗虫过境,陆寻欢以惊人的食量,消灭掉了一桌子的佳肴,满足的摸着凸起的小腹走出酒楼。

    本性不改的叼着牙签走在路上,路过一个包子摊,有些熟悉的背影正极力和摊主争论。

    “穿的这么有钱,连个包子钱也付不出,走走走。”

    “我真的有带钱,只是不见了,不是真的想耍赖不给。”

    “管你,没钱就不卖。”摊主有些不耐烦的挥舞着手臂,驱赶着。

    陆寻欢瞟了一眼,不以为然的继续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记得,正是被她偷的笨小子。竟然吃不起包子,哈哈哈……她完全不怕他会饿死。

    兜兜转转一圈,玩的差不多的陆寻欢,手里拎着隔壁街买的桂花糕和旁边肉包摊买的肉包子,开开心心地回下榻客栈,结果大老远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低垂着脑袋,坐在石阶上,挺沮丧的。

    这小伙子不会真被她偷穷了,没地方去了吧?天色不早了,不会回家吗?看他穿的挺华丽的,不会全部家当在里面吧?想起荷包里的银票,很有可能。

    心里有那么一丝丝愧疚的陆寻欢,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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