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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BY 来自远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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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3、第三章 。。。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这是抢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这是追回领主府失窃的赃款。你也可以当做被你们偷去的粮食的赔偿。快点,交出来!否则,割掉你的小JJ,然后死啦死啦地!”
  最终,地精还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着把金币交了出来。宋默先把金币踹到怀里收好,然后让随从把地精绑起来带回领地,也不打猎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领主府后,地精被丢进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进了卧室。看着宋默笑得满脸荡漾,老约翰直觉的想问问随从,领主是不是又被雷给劈了?
  结果宋默却从怀里掏出了从地精手里抢来的金币,哗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面上,顿时金光闪闪。
  管家老约翰的眼睛亮了……
  当天下午,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满脸春风的从领主的卧室中走出来,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个人的餐盘里,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条熏肉!
  顿时,欢呼声充满了领主府的每一个角落。
  宋默窝在房间里,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币,吹了口气,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币!抢劫真是一份来钱块的职业……
  月亮升起时,两个披着绿色斗篷的高挑身影,出现在了翡翠森林。他们背着绿色的长弓和雕刻着美丽花纹的箭筒,轻盈的在树枝间跳跃着。
  “杰里斯,你确定那个可恶的地精逃到了这里?”
  :“是的,不会错。”被称为杰里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细察看着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丛,“这里有人类的痕迹,那只地精很可能是被人类抓住了。”
  “哈!”之前问话的人笑了一声,“那些愚蠢的人类!”
  “博德,我们必须快点了。”杰里斯站起身,一缕浅金色的长发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人类很可能会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币,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抓走了地精的人类!”
  博德耸了耸肩膀,“好吧。”
  正在卧室中抱着金币偷着乐的宋默,并不知道,麻烦就快上门了。
 
  4、第四章 。。。

  深夜,宋默睡得正香,却突然被从床上拉了起来,紧接着一把锋利的短剑抵住了他的喉咙。
  “不许出声!”
  宋默翻了个白眼,嘴被捂得严实,连鼻子都被捂住了,喘气都成问题,还怎么出声?!
  来者并不想要宋默的命,虽然在他们眼中,人类的命不算什么,但宋默毕竟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他们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博德松开了捂在宋默脸上的手,短剑却没有移开,朝身后的杰里斯示意了一下,杰里斯站在窗前,在月光下,吟诵出古老的,属于精灵们的语言。
  声音像是潺潺泉水般清冽,舒缓的语调,带着一种奇妙的旋律。
  宋默的意识明明是清醒的,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控着他的身体,让他从枕头下取出了装着金币的口袋,一百六十二枚金币,一枚也不少。
  袋子上的花纹,同杰里斯和博德身上背的箭筒上的花纹几乎一模一样。
  博德和杰里斯确定了这正是被地精偷走的钱袋,看起来,那个地精还没来得及将偷来的金币藏好,就被这个人类抓住了。
  “人类,既然我们取回了失物,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博德收回了短剑,白皙的下巴昂起了一个高傲的弧度。杰里斯明显不想和这个人类再废话,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追踪了那个家伙一个多月,却在翡翠森林中断了线索。如果不是那个胆大包天的地精偷走了他们的钱袋,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节外生枝。
  “博德,该走了。”
  杰里斯单手撑在窗台上,一跃而起,夜风吹起了斗篷的帽檐,淡金色的长发,尖尖的耳朵曝露在了月光之下。俊俏得仿似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孔带着不耐烦,翠绿色的眼睛扫过宋默,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就是精灵吗?
  博德打了个响指,宋默立刻如木偶般僵住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只有两颗乌黑的眼珠子。
  宋默不能动,也无法出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杰里斯和博德先后从窗口跃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这是,被抢劫了?
  特马地在自己的家,自己的卧室,自己的床上,被抢劫了?!
  特马地谁说精灵是正派人士?
  他的金币,他的钱啊……
  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从深夜坐到天亮,泪流成河。
  管家老约翰一夜好眠,一百六十二枚金币,对某些家财万贯的大贵族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对格里兰家来说,这简直是一笔巨款!今后领主的三餐,终于可以告别黑面包了。仆人们的薪水,也终于可以全额发放了。
  就算格里兰家最穷困的时候,也没有辞退过领主府的仆人和侍女,他们都是格里兰的领民,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之前老约翰还在担心下个月领主府会发不出薪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不过,老约翰的好心情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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