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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雨翻云同人)在破碎虚空之前 作者:蛤蟆殿的兔子(晋江2014.4.18完结)-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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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湄想起庞斑还给了她一个临别礼物,此时无事,便顺手找出来看。
她并不在意庞斑给了她什么东西,虽然当时黑白二仆盯着她的神情简直是如临大敌。所以本来打算直接走人的沈之湄,也不得不意思意思地写了几个字表示一下。
至于事实上对庞斑实在无话可说,所以她不假思索,就将《九阴真经》那宛如万金油真理般的总诀给抄了上去,连后面的梵文也没落下——不愁庞斑看不懂。至于庞斑看懂之后有何感想,那就和她没有一文钱关系了。
沈之湄心情颇好地想着,随手揭开了银匣子。
内里是一叠有些泛黄的纸张,沈之湄随手抽出一张,发现竟然是一页页的日记。日期散乱不齐,并没有一定的规律,但最晚的也是五十年前了。
庞斑的字迹沈之湄倒是见过,龙飞凤舞,霸气十足,但这匣内留下的字迹,除了少量是庞斑所写,大多数属于另一个人。所用文字有回鹘文、蒙文以及汉字,内容既非武功秘籍,也不是秘密的记载,甚至只是随手写下“某年某月,于某地观火山喷发之情景……”之类。
其中最陈旧的一张,显然被人珍视地收藏,又不时翻看过,“与传鹰一战于长街,不知胜负,然再无交手之机,天地神机难测,惜乎!”
沈之湄皱起了眉,将匣子内的日记翻阅了大半,此时她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分明是庞斑之师蒙赤行的手迹,也包括庞斑自己关于赤足走遍山河的那三年,零碎写下的一些回忆。
这东西对她,乃至对任何人都一文不值,但必然是庞斑最珍视的东西之一。
——既然宝贝就自己留着啊!干嘛送给我!真要送人也该送给言静庵啊!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
她颇有些郁闷地合上了这烫手的银匣,顺手扔回车厢内。日暮西斜,附近正有一处河水的支流,也该是停下暂歇一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元旦快乐!
覆雨翻云年轻一辈的女多男少,悲催!尤其是蒙古这一边,尼玛就木有几个拿得出手的!本来我很嫌弃鹰飞这小流氓的,但是也不得不把他洗一洗凑合拿出来用吧!方夜羽自然是重点不说。这样2vs3虽然少了一个,好歹凑合能看。
捶桌!年轻一辈能看的雄性这么少,尼玛!还不如各自百合各自搅基呢!
老庞做出的事情总是那么地出人意料,说明他的大脑回路和大家都不同!似师太和魔王这些人,做的事情说的话一举一动,都是你越想其中的含义,越容易陷进去万劫不复,再也出不来。
不过妹纸一个来自现代的优点就是认真你就败了,所以,老庞你想送什么就送吧!
其实老庞自己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达到的具体目的,只要妹纸上心了,不管接下来会是什么反应,对他来说都算达到效果了。
不得不说,以老庞的智商和情商,已经相当了解妹纸了,所以老庞很悲催地发现,他送东西出去,如果对别人效果是10,那么给妹纸,就只有0。5。
庞斑虽然犹犹豫豫地送了,其实还是蛮心疼的,因为他觉得妹纸很可能做出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做的事情——直接烧掉。
☆、苍狼白鹿
草原的夜晚,宁静而渺远,只是,鹰飞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
小心地给逐渐缩小的篝火再添上一根枯枝,鹰飞丝毫不敢放松,随时警惕着周围狼群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中央那头通身雪白的狼王。
眼角的余光瞟了眼那比他还小两岁的女孩,她脸上的面纱一直没有取下来过,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满布伤痕的双手稳稳地执着一长一短两柄剑。虽然剑锋上已经有了几个缺口,但依然闪着锋锐的青光,和暗色的血痕。
鹰飞不得不承认,即使这双眼睛总是透出一种冷冰冰的神气,这也是他所见过的最明亮的一双眼睛。
——否则他此刻应该在哈伊娜温暖的帐篷里喝着马奶酒,才不会落到这种半夜被群狼围住进退不得的境地!
见鹰飞瞟过来的眼神,女孩冷冷地回望过去,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嘲讽意味“怕了?”
鹰飞冷哼一声,别过脸不去看她,目光狠狠地对上白狼王绿莹莹的眼睛。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面对草原狼群,绝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只有比它更凶、更狠、更残忍,才能镇住这些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
这一群狼约莫有二三十头,雄狼足有成年男人那么高大,森森的白齿闪着寒光,尤其是中间被巨狼簇拥着的白狼王,脖子前胸腹部的毛发耀眼夺目,发出金银般的光芒,即使是仿若悠闲地蹲坐在那里,也散发出一股残忍的凶傲之气。
鹰飞八岁的时候,曾经单人凭着一把匕首,杀死了一头足有他两倍大的公狼,但面对这头身高丈二的白狼王,他很明白,如果逃,那么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
尤其这丑丫头还伤了腿,他一走,她绝对只有提前天葬去见腾格里的下场!
不过,幸好这还不是冬天,群狼的毛色发亮,说明并不是饥狼。现在他们还能够凭着燃起的篝火,在河边和群狼对峙下去。
女孩稍微挪了挪有些麻木的脚,她的声音还带着稚气,却和她的眼神一样冷冰冰,“火快熄了。”
鹰飞闷哼一声,伸手从火堆中抽出一根最大的树枝,“拿着!那边有几棵树,慢慢走过去,不要惊动狼。”他自己也拿起了一束,右手紧紧地握着短匕,缓缓站起身来。
“丑丫头给老子听着!我不管你的脚怎样,我数十声的时间,你要是爬不上那棵树,你就等着给狼咬成碎片吧!飞爷吃饱了撑的救你一次,绝不会救你第二次!”
在距离他们十二三丈远处的河岸,生长着几棵大树,这也是他们唯一能够求得生路的地方。
女孩冷笑一声,如同冰玉交击,“不用了,我来断后,就你那点武艺,撑得到十息?”
鹰飞狠声道:“你给老子滚!”他转过头,这瘦弱俊秀的蒙古少年,眼里闪着莹莹的绿光,如同草原的狼崽子。他狠狠地盯着面前蒙着面纱的女孩,忽然伸手狠狠地抱住了她。
他才不是欢喜着这连长相都不知道的死倔丫头!他只是想起了死去的舅舅喝醉后常说的话。
——女人嘛,只有抱在怀里的才是你的。
——男人的胳膊,如果只是射箭而没抱过女人,那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浪费。
——只有抱过女人的男人,才能算是真正的男人。
他的舅舅已经随着扩廓王爷战死,那是他最后一个亲人。
在抱住女孩冰冷瘦小身体的刹那,鹰飞模糊地想,这丫头一定长得很丑,所以蒙着脸不敢见人,一定配不上高贵英俊的飞爷,不过,这时候也没得选了,将就将就吧……
还没等他想完,一记耳光已经重重地扇在了他脸上。
鹰飞捂着脸后退了两步,龇牙咧嘴,只不过,看到那面纱下通红的小耳,他忽然觉得心情从未有过的好。
一直静默蹲坐的白狼王忽然仰天发出了一声摄人心魄的厉嗥,几乎是同时,十几条蹲坐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
鹰飞狠狠地把女孩往后一搡,喝道:“快过去!飞爷现在是男人,草原上女人都得听男人的!”
女孩复杂地望了他一眼,一瘸一拐地向大树的方向跑过去,鹰飞手持火把,慢慢后退。当他退到还剩三丈时,两头一人高灰黑的巨狼猛地从草丛中窜起,向他扑过来。
但是也只有两头,狼王叫了一声后便没有动静,鹰飞将左手的火把望巨狼一抛,毫无形象地就地一滚,当他灵活敏捷地窜起身时,已经拿住了左边那头巨狼的尾巴,趁着另一头狼被火光惊跳得远些时,右手的匕首已经狠狠扎进了左边巨狼的腰椎。
只是一瞬间的时间,鹰飞已经距离大树的方向又近一丈多。
受伤的巨狼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地嚎叫,又有三五头黑狼奔了过来,这五六丈的距离对于巨狼来说,不过是几息的距离,鹰飞也顾不了许多了,转身就跑,正当身后两只巨狼扑过来时,两枝带着火光的树枝,精准地砸在了狼的头上,生物惧怕火焰乃是本能,几只巨狼向后退避。缓了这一缓,鹰飞三窜两窜便上了树,狠狠吐了口唾沫,伸手就去揭女孩的面纱。
还没等他碰到,闪着寒光的刀锋已经抵上了他的手掌,鹰飞悻悻地收手,没好气道:“都是飞爷的人了,看看有什么大不了!”
女孩大怒,喝道:“你说什么!谁是你的人了?”
鹰飞不服道:“飞爷舍命救了你,你怎么不是飞爷的人?唉!现在不兴抢人了……你家在哪里?飞爷明儿就带聘礼找你,大不了多去几次……不许故意拿架子,顶多只有九次!”
这本是蒙古人的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越是求亲的次数多,女方越是尊贵,有一句蒙古族婚俗谚语说:“多求则贵,少求则贱。”就是此理。
鹰飞又想了想,自怀中掏出一把镶着宝石的小刀,塞在女孩手中,郑而重之地叮嘱道:“这是第一次了啊!千万记清楚,最多只有九次的,再多我就移情别恋了。飞爷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岂能受女人的无礼刁难?”
女孩眼里露出复杂的神色,并没接小刀,忽然道:“你脸上溅了狼血,真难看。”此时树下群狼仍然在环伺,有几头甚至试图去扑,只是两人所坐的树干甚高,一时倒也安全。
鹰飞急忙用袖子抹了抹脸,反唇相讥道:“飞爷是部落里最英俊的男子汉,将来也是最强大的勇士,溅上点血怕什么!哪像你连脸都不敢给人看,一定长得丑不忍睹!”
还未等女孩回答,鹰飞又贼兮兮笑道:“不然,你证明给我看看?说不定我就相信了。”
女孩摇了摇头,冷静地道:“我们只是萍水相逢,互相救助。我既不会收你的东西,你也不用知道我的长相。你再呱噪,我就点了你的穴道,让你在这里坐一晚上。”
鹰飞气得瞪她,心想这小丫头好狠的心!却不得不无可奈何道:“那么名字呢?名字总可以知道吧?我叫鹰飞,这是汉名,蒙古名字叫做布日古德,我的祖先是成吉思汗的孙子旭烈兀,你们汉人叫他思汉飞……他的马蹄曾经远踏过波斯湾,将那些金发碧眼的女人,掠来做高贵的蒙古人的奴隶……只不过我的舅舅为扩廓王爷效力,大元皇帝封了我们爵位,其实我是伊尔汗国的人。”
女孩轻轻叹了一口气,美丽的大眼睛出神地望着星空,低声道:“我已经没有姓了……你叫我阿盈吧!”
见她忧伤的神色,鹰飞心中仿佛烧起了一团从未有过的火,令他想要放声大叫,想要紧紧地抱着身边这个脾气古怪的丑丫头,与她一起骑着最快的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对着伟大的腾格尔发誓……
忽然,树干狠狠地摇晃了一下,两人急忙抱紧枝干,往下一看,只见那头白狼王踱着步子走了过来,绿莹莹的目光中似乎带着嘲笑之意,树下三五头巨狼正在啃着树干,树皮簌簌下落。
鹰飞用蒙古话骂了一句,恨恨道:“可惜手里没有套马杆,否则哪里用得着怕这些畜牲!”他脑筋急转,却实在无法可想,若是大树被这群恶狼弄倒,只怕就再无生理了。只是他也实在想不通,为何这些并不饥饿的狼群会不折不挠地找他们麻烦?
阿盈问道:“套马杆有用么?”
鹰飞见她主动对自己说话,顿时得意起来,道:“那当然,最好的套马手,骑在疾驰的骏马上,只要轻轻一伸杆子,再大的恶狼也能被活活绞死。草原狼都知道,拿着三丈长的套马杆的牧马人,不论白天还是晚上,不论是女人还是老头,都是绝对不可以惹的。套马杆就是腾格里的神符,可以在狼的天下通行无阻。”
阿盈冷不丁道:“那么你能拿几丈?”
鹰飞气结,随即厚着脸皮道:“过三年你再问我这个问题!那时候我必然提着白狼皮向你提亲。”他说着又皱起了眉,似乎十分苦恼地叹了一口气道:“白狼皮作聘礼,娶公主都够了……你不会真的长得很丑吧?”
这鹰飞小小年纪,便颇为好色,虽然这一次同甘共苦,对这蒙面的女孩生出不同情愫,只是心中也确实有几分担忧——若她真生得不好看,怎么办呢!
阿盈冷哼一声,正要说话,忽然惊讶地叫道:“有人来了!那头白狼好像要走了!”
鹰飞定睛一看,见白狼王忽然转过了身子,远处,一个素色人影正飘飘而来,月色下如梦似幻。
群狼此起彼伏的嗥叫声早已停息,纷纷随着狼王伏下两条前腿。
素白的人影越来越近,树上的两小皆是目瞪口呆,直到那仿佛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少女,伸手轻轻抚摸巨大的狼首,而白狼王亦是躺卧下来,伸出长长的舌,温顺地舔着她如霜似雪的手。
少女忽然回头,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向树上一动不动的两个孩子招了招手,语气柔和,“没事了,吓坏了吧?”
鹰飞仿佛被抽去了整个灵魂,呆呆地道:“腾格里……”
阿盈的眼睛里满溢了晶莹的泪水,忽然,她发出了一声凄厉至极的喊叫——
“妈妈啊——”
作者有话要说:
嗯,必须郑重声明,我没有一点喜欢鹰飞这小流氓的意思,因为连韩种马我都觉得讨嫌,何况是视女人如货物的鹰飞呢!
只不过觉得缺少一个既残忍又善良,既贪婪又淳朴,既狡诈又忠诚,有着草原狼一样性格的典型蒙古男人,因为诸如方夜羽之类的文武双全,已经相当汉化了。好在鹰飞还有点这方面的基因苗头,收拾一下还能凑合用。
至于洗白不洗白的,乃至结局如何,其实和我解读的鹰飞没有多少关系。
只不过反派这边方夜羽独木难支,所以决定给鹰飞加点戏码,甚至结局比原著还惨也说不定。
☆、收徒持盈
沈之湄嘴角一抽,却毫不犹豫地飘身上前,接住了从树上摔落下的女孩。
她随手输了一道温养的真气,这孩子并不是受伤或者生病,只是惊吓加体力耗尽而已,很快,女孩低低哼了一声,睁开了眼睛。
沈之湄微微一笑,安抚地点了点头。
这孩子的眼睛着实漂亮,是微微上翘的丹凤眼,宛如一泓清澈的湖水,所谓流波解语的美目,就是指的这样一双眼睛吧!
女孩低低地抽泣一声,那双蕴满了泪水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满满的孺慕和亲近,又带着浓浓的委屈之意。
“不会吧,你、你真的是这丑丫头的娘?”另一个猴在树上的蒙古小子三下两下就蹦了下来,壮着胆子走近,却明显浑身紧绷,显然颇有些害怕那躺卧在地的白狼,又忍不住好奇地盯着沈之湄,看得目不转睛。
沈之湄微笑道:“你是附近部落的孩子?”她只问了“你”而不是“你们”,已经是看出了这女孩并非蒙古人。
鹰飞精神一振,只觉得对方声音格外温软好听,恨不得多听几句才好,沈之湄问什么,他便答什么,连祖宗十八代都毫不犹豫地交代了出来,险些连自己小时候尿过几次床的英勇事迹也都一一招了。
阿盈偎依在沈之湄怀里,瞧着鹰飞两眼发直傻不拉唧的样子,不由得扑哧一笑。
鹰飞醒过神来,红着脸道:“你还未答我,你真的是丑丫头的娘亲?”
沈之湄先前还有些尴尬,此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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