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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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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叟大师,将林子里探路的族人喊出来吧,他们也应该休息,只要留下足够多的人手境界就行,我们的路还长,经不起折损。”
  云峥这几天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大军不过病倒了一些人,情形并不严重,再加上和大象走在一起,虽然会遭受蚊虫的袭击,但是,还没有遇到过毒蛇和猛兽。
  而那些在道路两边呼号奔走的高棉人,遇到的危险是最高的,云峥亲眼看见一条巨大的蟒蛇吃的肚子鼓鼓的躺在路边无法动弹,命人杀死这条蟒蛇,破开肚子之后发现,这条蟒蛇的肚子里居然有三具高棉人的尸体还没被消化掉……
  “这是高棉人的诚意,将军,我们几乎一无所有,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的生命,如今,我们把生命奉献出来,请求将军能帮助高棉人从蒙昧的世界里走出来,建立自己的国家,只有这样,我们的牺牲才会有意义。”
  野叟大师见族人的尸体被放在柴堆上焚化,悲悯的看着云峥,提出自己的要求。(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五十七章林莽(2)

  成功没有侥幸的,哪怕你靠运气成功,那也是实力的一种,云峥一直这么认为。
  高棉人堪称一无所有的典范,全家人能拥有一间尖顶的破房子,和两块可以围在腰间的麻布就算不错的人家了,更多的人除了自己身上背着的吹箭之外,就什么都没有。
  云峥之前接触的是高棉人的高层,比如野叟这样的智者,当他进入丛林开始接触高棉人底层民众的时候,才知道野叟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的想要依靠大宋军队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了。
  野叟今年只有三十二岁,他的外形看起来更像七十二岁人的外形,长年累月生活在林莽中缺衣少食,让他的部族百姓很少有活过二十五岁的人。更可怕的是这些人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他们祖先辉煌的历史也仅存在野叟这些智者的手中,剩下的人全部都在丛林中艰难的度日。
  野叟对云峥说起雨季来临时的惨状时,见云峥不相信,笑着说:“非常欢迎您三个月后来到林莽做客我的将军,到了那时,您会发现大宋境内最残酷的地狱到了林莽中,也好比人间天堂。大宋的子民是受到佛祖眷顾的人群,您应该满足,我的将军。”
  云峥摇摇头道:“野叟大师,我们会心安理得的享受我们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是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丰厚遗产。
  在数千年前,我的祖先和现在的高棉人一样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也需要在莽荒中为一口食物和强大的猛兽作战,为获得一点粮食的丰收兢兢业业的守护。
  我的祖先在艰难的环境中活下来了,他们改造自己的生存环境,拓展自己的生存环境,最后才有了富庶的大宋。
  大师,你们还需要努力啊,不为你们自己,光是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你们也要加把劲才行,我们就好比是有一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的孩子。而你们要做的就是努力成为那个强大而且富裕的父亲。”
  野叟点点头。晃动一下自己的手杖道:“这次大战之后,我想带着族人去中原看看,将军能否帮助我们成行?”
  云峥笑道:“自然可以,你们还能成为朝觐的使节。只要我们的皇帝恭敬一点。随便弄点礼物上去。就能获得大批的赏赐,估计那些赏赐换成粮食够你们全族吃半年的。”
  野叟怔怔的看着云峥道:“有这种好事?”
  云峥痛苦地点点头道:“确实如此,我们的皇帝其实很好骗的。已经有无数的人骗过他了,他依旧乐此不疲,喜欢被骗啊,这没办法,与其让那些我不认识的家伙去骗皇帝,不如你们去骗比较好,至少你们和大宋是朋友。”
  “我听说大宋朝堂上的人都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就像将军您一样啊……”
  云峥摆手制止了野叟的吹捧敲着脑袋说:“他们确实很聪明,可是到了这种事情上,根本就看不见半点智慧的影子。野叟大师,你要感恩,这种事情除了你我从没告诉过别人。”
  野叟放下手里的木碗,双手合十诚心的感谢了云峥,这才继续吃饭。
  云峥带着猴子开始巡视自己的队伍,跑去看野人吃饭的憨牛跑过来对云峥说:“少爷,少爷,那些人在吃骨头和虫子。”
  云峥皱皱眉头道:“参军没有给他们分发炒米?”
  憨牛道:“发了,我看见后勤营在给他们发粮食,他们就闻闻,然后就装到一个密封的竹筒里去了,然后就去捡弟兄们扔掉的骨头……”
  这就没办法了,估计是那些人将粮食存起来了,高棉人和大宋军人想的不一样,现在既然能够用骨头和虫子填饱肚子,估计不愿意浪费那些珍贵的粮食。
  云峥在扎营之前就发现这片空地出现的非常的奇怪,按理说林莽中不该有这样的一大片空地,看样子更像是人为改造过的。
  找了一柄长枪挑开地面,结果在不到一尺深的地方就发现了石灰,石灰的下面又是厚厚的碳层,或许是这两样东西隔绝了植物的生长,只有一些粗大的藤蔓根茎从地里钻出来,覆盖在岩石上。
  挑开藤蔓,发现那些岩石并非天然生成的,而是一尊尊石像,石像雕刻的非常古朴,长脸大眼,看不出特别的标示,既不是佛像,也不是大宋境内的道教造像,完全是按照当地人的样子雕刻的,早就问过野叟了,他居然也不知道。
  这里应该是一个森林中的国度才对,一般的部族没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在森林中进行如此浩大的工程,边缘处还有残破的城墙存在,只是石头缝隙里长出无数的榕树。
  这里应该是建设前进基地的好地方,作为中转站,应该是极好的,那些商贾已经开始派人砍伐树木准备在这里建造房子,仓库,一旦从升龙府得手,就可以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这里来,然后用接力的法子迅速的将货物转移到大宋境内。
  云峥探查这里的地势,不是为了研究考古,而是为了看看这里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事堡垒,万一战事不利,自己还有一个且战且退的去处,狡兔三窟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算多。
  看着将士们全部赤身**的躺在岩石上晒太阳,云峥不好苛责,连续多日的行军,他们的双脚和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溃烂的地方,而阳光无疑就是最好的治疗良药。
  人一多气味就重,云峥看到城墙边上蠕动着一些花花绿绿的蟒蛇,火药弹不时地发出一声轰鸣,哪里有响声,哪里就会有被炸的破破烂烂的蟒蛇被高棉人欢天喜地分成一截截的肉段扛回来,怪不得高棉人不舍得吃炒米,这些蛇肉就够他们饱餐一顿的了。
  那些高棉人几乎什么都吃,憨牛说的骨头他们也不肯放过,拿石头砸的粉碎,然后在仰着脖子吞下去,蠕动的喉结,就像蟒蛇在吞噬食物。
  甲子营的医官在人群里漫步,看着这些晒太阳的武胜军就像在看自己的收成,要求这些人必须将自己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晒到,尤其是胯下,这里是最容易被感染的区域。
  还有一些医官在给那些野人治疗,他们的皮肤不像武胜军的皮肤那样容易溃烂,受到的伤大部分都是擦伤,以及撕裂性伤口,好多人都需要医官将伤口缝起来。
  他们对自己的伤口处理的很简单,一些绿色的叶子在嘴里嚼嚼,直到嚼成糊糊这才拿树叶子包在自己的伤口上,那些医官已经采了很多的那种叶子打算回去之后就开始研究,因为那东西的疗效好像很好,贴上之后就会立刻止血,尤其是树叶被那些人的脏嘴巴嚼过之后贴在伤口上竟然没有炎症,在这样闷热的天气里,也不见炎症,这就太难得了。
  开会议的时候,云铮听完各部的汇报之后长出了一口气,减员的情况并不严重,自己在出发前做的那些准备都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路程已经走了三成,死亡和重伤的将士还没有出现,着给了云峥极大地信心。
  蜀中人到底和西北边军不同,武胜军常年驻扎在温暖潮湿的蜀中,对这里的气候还算是适应,狄青的军队里因为水土不服减员的情况很严重,最大的麻烦依旧是皮肤溃烂,所以狄青才会选择速战速决。
  作为疑兵存在的余靖,也不知道能蒙骗李日尊多久,此时此刻狄青必然已经掉头背上准备迎战高智升大军了,云峥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一走出林莽面对的就是李日尊大军的狙击。
  将士们如今都在渴盼着早日进入升龙府好结束自己漫长的行军,只有进入升龙府自己的万里跋涉才是有意义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才会彻底结束。
  第二天天气好的让人感动,太阳像个硕大的红果,在绵亘林际喷薄。朝敦灿然,山脉的弧线,林海的轮廓都被金光融蚀。昨夜下了一场小雨,早起的时候下雨的痕迹已被热带雨林无穷的生机轻而易举地抹平。这庞大的生命部族领受了洗礼,更是一派欣荣。繁茂枝叶挂满隔夜雨珠,怡然地吸吮晨光,荫翳处泻下百鸟无忧无虑的歌声瀑布。
  医官强烈建议再休息一天,再有一天时间,将士溃烂的皮肤就会结痂,人体对自然有一个熟悉的过程,等这个过程结束之后皮肤就很难再溃烂了。
  云峥接受了这个简易,他本来就打算休整两天的,既然老天给面子,那就多留一天。
  早餐吃鳄鱼,这是野叟的建议,那种令人恐怖的生物被几个高棉人轻而易举的从泥潭里弄出来,问宋人借了锋利的匕首将它开膛破肚,听说他们没有锋利的刀子的时候,都是拿石刀从鳄鱼的嘴开始下手的。
  切成小块的鳄鱼肉被扔进了大锅,不大的功夫就煮熟了,对于野叟特意剜出来的敬献给尊贵客人的鳄鱼眼珠,云峥实在是吃不下去,不得不落荒而逃去老老实实地吃自己小米粥,因为这事情,云峥被野叟埋怨了好几个月,认为这是对他最大的不敬。
  即使不敬也不吃鳄鱼眼珠子,自己不是梁楫,和笑林,他们两个一人一口就吞掉了那东西,还告诉云峥味道不错。
  ,(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五十八章林莽(3)

  云峥不喜欢鳄鱼肉,不喜欢蟒蛇肉,认为这些东西过于粗犷,不适合自己,但是来自成都珍宝阁的老花,和药材行的蒲长贵几乎是狂怒的指着野叟和和那些一些参与祸祸猪婆龙和蟒蛇的武胜军一通臭骂,并且操起刀子追杀那些在他眼皮子底下依旧把蟒蛇砍成几段,鳄鱼变成肉块的高棉人。
  野叟看着两个那两个明显不是战士的家伙不解的问云峥:“他们到底在干什么?蟒蛇和鳄鱼都是很好的食物,他不喜欢吃就不吃,为什么要阻拦?”
  云峥挠挠后脑勺道:“这就预示着你们再也不担心没粮食吃了。”
  野叟现在听不得粮食两个字,最早的时候他还能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样子和云峥大谈建国传世的宏伟目标,自从和云峥混的时间长了之后,他的目标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当务之急先把族人的吃饭穿衣和居住的问题解决掉再说其它,云峥既然说到了吃饭,他是一定要问清楚的,高棉人想吃一口粮食有时候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你们以后抓住鳄鱼,把皮扒下来卖给那个瘦子,再把鳄鱼肉拿烟熏了,卖给那个胖子,把蟒蛇的皮完整的扒下来也能卖给这两个人,价钱不错。
  对了你陛见皇帝的时候,带些鳄鱼皮和蟒蛇皮就足够了,回家的时候就能带着好多的工具和粮食回家,如果你觉得麻烦,也可以交给我家的商铺去做。去帮你送给皇帝。”
  野叟窜了出去,他真的是窜了出去,他头一回知道自己族人吃了好几百年的鳄鱼皮子居然能卖一个很好的价格,蟒蛇皮子也能卖出一个很好的价格,当初自己挖空心思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卖的,只以为那些猛兽的毛皮才会值钱,只以为那些稀少的珍贵木头才会值钱……甚至有时候会贩卖自己部族中多余的养不活的人……
  从老花,老蒲以及十来个商人那里回来之后,野叟就对攻打升龙府没了兴致,他很想立刻带着族人去拿着商人给的样板去森林里找宝贝。去捉鳄鱼。去捉蟒蛇……甚至去捉长着漂亮羽毛的鸟。
  他发现,那些商人才能真正解救自己的族人……
  第三天的时候,天气依旧晴好,云峥的大军又开始了行军。这一次的行军速度很快。甚至是前六天行军速度的一倍。武胜军已经知道如何在密林中行军了,没了先前的好奇心,走路的时候已经不在东张西望。见到蟒蛇也不会大呼小叫了,更不会因为一只虫子掉在脑袋上而大呼小叫。
  只有野叟在不断地惋惜,刚才一条巨大的蟒蛇蜿蜒着游走了,明显是一条已经吃饱的蟒蛇,抓捕起来很容易,那个巨大的水潭里飘着十几根枯木,那就不是枯木,是十几条巨大的鳄鱼,按照鳄鱼背上的背刺来看,这些鳄鱼至少有一丈长,连皮带肉卖个俩贯钱不成问题,可是四担白花花的大米啊,足够两个高棉人吃整整两年的……
  森林是真正的宝库,到路边上那种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只需要连根挖出来,晒干之后就能卖不少钱……
  他发现自己错了,应该一开始就邀请商贾到森林来做客,而不是邀请云峥带着上万大军进入森林,他很想告诉云峥自己的族人只负责带路就好,不用去升龙府里作战,族人如今只有不到三千人,经不起云峥所说的牺牲。
  可如今自己已经被牢牢地拴在云峥的战车上滚滚向前,没有丝毫可选择的余地。
  大象的群居性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森林里居然有好多大象是孤孤单单乱跑的,见到如此庞大的一支象群,它们居然自动的加入了队伍,即使被人骑在身上也不知道反抗,只会闷着头紧紧跟随象群往前走,甚至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大象还要温顺。
  一头成年的公象斜刺里冲了出来,准备拿巨大的象牙挑翻云峥队伍中唯一的一头成年公象,这是大象在自然界里的本能,在争夺交配权。怪不得自己象群里的母象这几天总会发出低低的嚎叫声,象群里只有一头大象忙不过来。
  大象打架实在是恐怖,严整的行军队伍立刻被弄得乱成了一片,两头公象打架,百十头母象扬起鼻子围观,场面非常的宏大。
  野生的那头大象太吃亏了,喜欢骑在公象背上的梁楫早就给自己心爱的战象牙齿上装了两把巨大的尖锥,所以,它的战力是野生的大象根本就无法企及的。当尖锥深深地刺进野生大象的胸膛的时候,所有的母象垂下了鼻子,再一次温顺的跟在前面那头张着耳朵显示赫赫雄风的公象身后向前走。
  倒在地上大象的是一个失败的英雄,它战斗到了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战士的武胜军给了它足够的尊敬,没有补刀,只希望他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当商贾的队伍从死去的大象身边走过之后,那头大象就成了一堆血肉模糊的肉块,象牙,象鼻子,象皮,大象的耳朵,甚至代表着它雄风的**全部都消失了,人走后,无数嗜血的虫子就立刻覆盖在了这团血肉上……
  野叟总能在潮湿的丛林里找到合适的宿营地,这让早先对野叟怀着极大敌意的周同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野叟这群人,武胜军想要安全通过这片林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高棉人很快就变得奢华起来,他们不再捡拾武胜军吃完的残羹剩饭,不再去捡拾武胜军吃完抛掉的骨头,也开始老老实实地用竹筒热水泡着自己的炒米吃饭,因为野叟不允许他们再去糟蹋那些珍贵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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