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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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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趁着月色也进入了黝黑的林莽之中……(未完待续。。)
  ps:  第四章


四章完成,今日继续,求支持

  没办法,我这种人一到白天就昏昏沉沉,到了晚上就跟夜猫子一样精神,本来还打算再写一章,想到文章的延续性,就强迫自己睡了,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睡几个小时再起来,我们继续奋斗!
  感谢大家今天投给孑与的两千七百票,在此鞠躬致谢。
  孑与敬上。(未完待续。。) 



第五章聪明的野叟

  李日尊每隔两个时辰就会对军寨发起一次冲击,这是他早就拟定好的战术,一个时辰之后战奴从悬崖小心的进入军寨时,才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寨空,寨墙上只有百十个假人立在城墙上,在明暗的火光中和真人无异,绑在木头柱子上的李德政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具没头的尸体让人惊疑不定。
  当李日尊要求把这具尸体当做李德政来对待的时候,招到了交趾皇族的极力反对,并且有皇子直接指出这不是父亲的尸体,催促李日尊快速进军,从宋人手里夺回父亲,只有确定父亲已经死了,或者被救回来,李日尊才能顺利的进行即位大典。
  暴怒的李日尊当场杀掉了那位向来以仁孝闻名的皇子和其他反对者,这一切都落在了有心的眼中,这些有心人不但有其他皇子的眼线,也有武胜军。
  一架八牛弩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树上,三支粗大的弩枪已经被架构在弩槽上,在确定站立在那具假李德政尸体旁边的人就是李日尊后,先点着弩枪上的火药捻子之后,一锤子下去就激发了机括,三柄弩枪越过两百余丈的军寨空地,带着刺耳的尖啸直奔李日尊,方向早就是定好的,距离也是早就测算好的,之所以留下那具尸体就是要李日尊亲自过来查看。
  刺客甚至不看结果,点着了缠绕在大树上的火绳之后,就被两个黑乎乎的高棉人夹着用早就选择好的藤蔓猴子一样的荡着向森林的深处遁去。
  李日尊的护卫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异常,他来不及拖走李日尊。习惯性的用身体将太子挡在里面,力量强大的三枝重锤弩枪就像三柄铁锤轻易地击碎了护卫的大盾,锤头在击碎了大盾和一个护卫的胸膛之后,整只弩枪轰然一声爆裂开来,爆炸的碎片彻底的撕碎了李日尊的防卫圈,三枝弩枪爆裂的后果就是飞溅的蓝色磷火密密的笼罩了三丈方圆的地方。
  见风即燃的磷火转瞬间就落在人群里,无论他们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手上沾染上磷火,手会燃烧,衣服上沾染磷火衣服会燃烧。哪怕是兵刃上沾染了磷火。兵刃也会燃烧,李日尊惊恐的看着自己腿上燃烧的青色的火焰,怪叫着往身边的护卫身上蹭,那个已经着火的护卫惨叫一声就被侍卫首领一刀砍死。侍卫首领拎起燃烧的尸体。将尸体上喷溅的血液一股脑的倾倒在李日尊的腿上。鲜血带走了一些磷火,黑乎乎的燃烧的血液泛着一种渗人的幽蓝色。
  等李日尊腿上的火焰熄灭之后,他已经疼的昏迷了过去。在昏迷过去之前,他依旧下达了全面警戒准备出击的命令……
  李日尊醒来的时候早就天光大亮了,他第一时间看了一下自己烂糟糟的左腿,还在为昨晚的袭击感到心惊胆颤,就差一点啊,如果弩枪的数量再多一点,自己一定会被活活的烧死。
  到了此时此刻,他对面前的宋军充满了恐惧,还以为宋军都是懦弱的,侬智高的乌合之众就能糜烂半边天,让他对宋军没有一个切实的认知,如果侬智高起兵的时候面对是这一支一万余人的军队恐怕根本就掀不起浪花,就被轻易地斩首了。
  如果说军寨中间是被武胜军的远程武器控制,而让交趾武士的近战力量无法施展,那么,山岭争夺战,让他彻底的见识了一下宋军的战技。一想到自己亲自训练龙卫死伤了两千余人,李日尊就完全兴不起追击宋军的兴趣。
  宋人的武器太恶毒,太恐怖了,残破的升龙城他看到了,尤其是那个巨大的缺口只要想起来他更是历历在目,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巨大的青石城门完全摧毁?
  太医那药水轻轻地给他清洗烧伤的小腿,踌躇半晌才对他说:“殿下,火毒入体,只有拿刀子将上面的这层肌肉刮掉,您的伤口才会痊愈。”
  李日尊挥挥手道:“该怎么做就做,孤王只需要早日痊愈!”
  汗如雨下的李日尊为了证明自己的强悍,在太医为自己割肉疗伤的时候依旧在听取部下的禀告,升龙城毁坏之严重,周边寺庙毁坏之严重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当他听到整个皇城已经被付之一炬的时候,他连割肉的痛苦似乎都忘记了。
  “殿下,升龙城已经不适合再作为皇都了,臣以为,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并非追捕已经遁入林莽的宋军,而是早日登基安定民心,少城王和大城王已经秘密的建立了盟约,准备杀死太子之后将交趾分成南北两部。
  如果殿下此时依旧追击宋军,折损自己的力量,这正中少城王和大城王的下怀,宋军拿走的只是钱财,他们拿不走百姓和土地,只要殿下休养生息几年,那些财宝依旧会装满交趾的国库,何去何从请殿下早下决断。”
  太子上师伽依的一番话彻底的惊醒了李日尊,自己只要和宋军多纠缠一日,就会损失一分力量,这是一种资敌的行为,就算自己将宋军全部剿灭抢回财宝,恐怕自己的力量也会所剩无几,想起自己那两个能干的弟弟,李日尊断然下令:“命玉龙关钱德万率领精兵五千继续追剿宋军,所部大军立刻回师升龙城,召集皇族和勋贵,孤王要在升龙城登基!”
  伽依见太子到底听从了自己的建议,笑着点点头就下去准备,这一次真正遭灾的其实只有升龙城一城而已,虽说国库和皇宫宝藏被劫夺,对整个交趾国运的影响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国,这些损失,只要聚敛几年,依旧会有,更何况周边还有无数的国家可供自己劫夺,只需要将损失转嫁到别的国家身上也就是了。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发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未完待续。。)


第六章流言(为盟主孤寂到永恒加更)

  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子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子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子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子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子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子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子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子,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顶斗笠,躲起来看着那些跟踪自己已经六天的交趾人。为了方便他们特意将驿站给他们让了出来。
  果然。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交趾人就纷纷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云峥几乎分不清这些人是人是鬼,他们进了驿站之后甚至来不及检查。就脱掉衣服鬼哭狼嚎的点着火烧烤匕首,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除身上的蚂蝗。
  光溜溜的人鬼不分交趾人处理完蚂蝗之后,才发现周围站满了举着强弩的甲士,因为身上套着绿色的绸布,在光线晦明的傍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弩箭嗤嗤的从对面射过来,没有任何防御的交趾人哀嚎着倒在地上,只有那些刚刚走进驿站的交趾人依靠同伴身体的掩护,赤身**的逃遁进了森林。
  武胜军没有追杀,那些光着身子逃走的人,在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笑容满面的野叟又收集了大量的武器,不算从升龙城中得到的武器,光是这里的武器就足够武装他为数不多的族人了。
  驿站成了死人的园地,武胜军已经没有办法再留在这里了,森林里的食腐动物已经在四周不断地巡梭,水桶粗的蟒蛇悄无声息的滑过来,开始吞噬尸体,就连远处的鳄鱼也迈着断腿跑的飞快,这是人家开盛宴的场所,武胜军不好打扰,迅速的抖掉身上的蚂蝗,沿着泥泞的道路继续向东。
  一连走了三天,身后再也没有人来骚扰了,云峥在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甩掉了那些可恶的交趾人,就下令在一座新的驿站里全军休整,他准备在里停留三天,据前面留下的消息,商队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武胜军必须作为后备停几天,要不然这条道路就负荷不了这么些人同时前进。
  今晚有酒,不多,每人其实只有一大口而已,不过这已经是优待了,商贾们在这座驿站里留下了很多的生活物资,看样子他们在调整自己的行囊,再有五六天就能走出丛林,所以,多余的食物和物事都被他们抛弃了,驿站边缘地带有焚烧尸体的灰烬,还有香烛祭拜过的痕迹,这些商贾同样在这次长途跋涉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对这些人,云峥是佩服的,到了这时候你已经不能说他们是单纯的为了财富,都是精明人,谁会不知道生命的价值要远远超过钱财?
  这一次行商,对他们每一个人 来说都是永生难忘的,长途跋涉且不说,光是在千军万马的包围中能得手无边的财富,这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也是他们的荣耀所在。
  笑林的伤口已经不碍事了,但是梁楫却在发热,连续不断的征战让这个铁打的汉子全身的隐伤全部爆发了出来,新招收的军医说过,没有一两年的修养,休想恢复元气。
  云峥听到这个消息才算是放下心来,武胜军接下来在一两年中根本就不可能出动。以后也没有任何机会出动了,该回家的回家,该去经商的经商,该回家混吃等死的去混吃等死,总之,他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甲子营作为自己的亲兵存在之外,武胜军确实不应该再存在这个世上了。
  不论是皇帝还是朝臣,估计现在对这支军队的安排非常的头疼,打不得骂不得,还惹不起,想要派遣出去还非常的不放心,如果这些人能自动消失,这应该是大宋朝廷都非常愿意看到的一幕。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就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一点点的抿着竹杯子里少的可怜的酒小声的说着自己今后的打算。
  ”娘老子的,仗老子算是打够了,回到蜀中之后打算跟将主求个恩典转成民户,这一次的赏赐不会少,怎么都够老子嚼谷的,后半辈子找个树少没虫子的地方躺着吃。”
  一个獐头鼠目的汉子满意的把脚抬起来,将鞋子上的蚂蝗厌恶的拿树枝子弄死,恨恨的说。
  “老三的话有道理,咱们兄弟能发起来,都是因为遇到了一位好将主,大宋将主五年一换,老天才知道下回会来个什么货色,早点转成民户也是一个好办法,咱们没人身上都有军功,就算到了地方上成不了大官,当一个捕快捕头还是没问题的,富贵一生也不错。”
  “蠢货!”一个年纪大一些的老兵鄙夷的瞅了一眼身边的同伴道:“拿着钱回家乡?先不说你家里那些穷的发疯的亲戚,就算是那些乡老也能在短时间把你们搜刮的一文不剩,还躺着吃,吃屎都没人给你热的。”
  獐头鼠目的汉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恐怖的场景连忙拱手道:“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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