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宋的智慧-第4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赖十九抵挡不住赖八的攻击朝其余的赖氏族人吼道:“拿住他向云侯请罪,否则我们一个都活不了。”
  赖八后退两步,见无数的绿衣人不怀好意的从四周涌过来,阴暗的森林中不断有弩箭的寒光在流转。又看看那些把刀子对准自己的族人,以及那些做好死战准备的吐蕃人,长叹一声丢下手里的刀子,跪在地上对看热闹的云二道:“二公子,赖八喝了猪油蒙了心才会来打女眷的主意。千错万错都是赖八的不是,请斩了赖八以儆效尤,至于其余的人,请公子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放他们一遭。”
  猴子笑着从树背后走出来道:“从你想要挟持女眷要挟我家公子的那一刻开始,还谈什么情分?
  如果你说族里没了吃的,求告到府上,莫说是我家的两位公子,就是大夫人见到你今日的落魄模样,也会周济你一些,空着手上门求告的时候往日的情分才会起作用。
  云家的佃户都知道的道理,到了你这里怎么就行不通了?还是觉得自己这几年混的有头有脸了,低不下头了?也不看看,在我云家面前你算个什么东西。”
  云二黑着脸挥挥手弩箭的嗤嗤声不绝于耳,凡是手里还握着刀剑的吐蕃人全部都被弩箭射中双腿倒在地上。
  赖八瞅瞅那些痛苦的在地上翻滚的吐蕃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良久才道:“我本来是一个山民,靠种地打猎为生,是大公子挑起了我的野心,是他告诉我即便是卑微如我者也能大富大贵。
  既然大公子已经给了我新的生活,为何要把它生生的夺走?赖八对天起誓,从没有生出什么背叛的心思。为什么啊?
  周同过来之后,没有对我解释,也没有给我一个理由,只是告诉我可以滚蛋了,可以继续去山里种地了。
  为什么啊?这条商道是我用脚丈量一步步踩出来的,当初我赖八牵着骡马行走在林子里面行商,不但要面对元山的强盗,还要应付野蛮的吐蕃人,要提防老虎豹子和各种毒虫,蒸笼峡里一步一个湿脚印,牛马都受不了的闷热,我赖八只敢把水浇在骡马的背上,自己舍不得喝一口,大公子当初就说,我们赚的银子咬一口都是血啊。
  怎么就突然变天了?怎么就把我一脚踢出来了?怎么就不允许我赖八再沾染商道?为什么啊?”
  一个七尺昂藏大汉把头杵在地上吼得声嘶力竭,哭的涕泪横流。
  云二走到赖八的身边道:“不是不允许你发财,也不是不允许你大富大贵,是云家对滇西草原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从开始单纯的以物资换取牛马,变成了要图谋这片草原。
  你把十三岁的闺女嫁给了黑水部落,就表示你和吐蕃人已经连成一体了,在这种情形下,你表现出来的忠贞已经不足以保证一旦战事爆发之后你会站在云家的立场上,所以替换是必须的。
  五年以来,你在这条商道了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财富,即便是你的账目上有问题,我大哥也没有深究,只是把你开革出去了事,当时听说你带着族人和丰厚的家产准备去成都府谋生路,我大哥还对大嫂说能帮就帮一把。
  可是你没有来,后来就听说你去了滇西草原。
  走吧,赖八,我看在你当年抱过我,背过我的份上,也看在你给我捉小野兽,帮我找漂亮的鸟毛份上,我把这事定位在家事上,我大哥不在蒸笼峡,如果我大嫂愿意放过你,你就能活,否则……”
  赖八摇头道:“吐蕃人完了,大公子的计谋得逞了,滇西草原上已经没有多少活人了,这个冬天过后,剩下的吐蕃人相信也没有多少能够活到明年开春。
  黑水部落最后的勇士全部都在这里,赖家的所有男丁也在这里,大公子可能会饶过我,饶过赖家,却不会饶过这些吐蕃人的。
  大公子只会要富饶的草原,不会要这些吐蕃人的,我看到过大公子看吐蕃人那种阴冷的眼神,那不是看人该有的眼神,那是一种看老鼠,看毒蛇,看野狼才会有的眼神。
  除了种族不同,吐蕃人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放牧的时候会唱歌,看到远方的来人会捧上最好的羊肉,即便是自己的妻子女儿,他们也愿意和客人共享。
  他们中间没有欺诈,没有陷害,即便是作战也喜欢骑在马上面对面的厮杀,计谋不是他们的长处。
  大公子和二公子读书学天下智慧的时候,他们在放羊,大公子和二公子在和别人辩论经典的时候,他们正和小牛犊子扭打在一起,大公子东华门唱名的时候,他们正在石头堆后面给心爱的姑娘唱歌……
  大公子看到事情的开始就知道结果是什么,自然就会把事情向自己愿意看到的方向推进,就像公子开始行商,就知道最后自己就一定能够得到整个滇西草原,且不用吹灰之力。
  吐蕃人看到事情的开始只会把将来交给神仙和佛陀,剩下的就会交给自己的刀剑和弓马……
  滇西草原是他们的家,他们把草原看得比眼珠子都宝贵,即便是在黑水部落最危险的时候,我要求我的女婿桑结在草原上放一把火烧死那些敌人,从来对我尊敬有加的桑结狠狠地抽了我一鞭子,然后就带着族群里百十位勇士去迎战近两千名敌人……
  后来,他战胜了,可是他也死了,黑水部落也完蛋了,临死前我都没有从他的脸上看到半点的悔恨。
  二公子,草原是吐蕃人的,是吐蕃人的家,元山背后的桑田和稻田才是属于大宋人的,你们不能依仗自己的聪慧就剥夺掉吐蕃人最后的栖身之所。”(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三十章相爱的人不一定是亲人

  滇西草原在下雪,蒸笼峡里热气冲天,白云山下阴雨绵绵,不大的地域里气候分成了三种,也恰好符合各自的悲喜观。
  滇西草原上的战斗终于停止了,所有吐蕃人就像错过了储存食物节令的旱獭在大雪里刨食,他们什么都不愿意放过,从老鼠到兔子再到草根,草籽,不求食物有多么的精致,只求能填饱肚子就成。
  至于蒸笼峡里面依旧是歌舞不绝,无数的妇人涌进蒸笼峡里面愉快的沐浴,休息,制作各种各样精美的食物,再把它们全部吃掉。豪放的妇人们甚至还会喝一些米酒,来感受那种只有男人才能享受的熏熏然。
  至于白云山下,皇亲们啃着味道古怪的军粮,冒着雨在山脚下行军,他们好不容易习惯了骑马,却没有战马给他们骑了,白云山崎岖的山路成了他们每日里的噩梦。
  浪里格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年月的变化似乎对他不起什么作用,依旧是那么彪悍那么的冷酷。
  孙七指老了,本来他的精气神就凝聚在复仇这件事上,李元昊死了之后,他的精气神似乎一下子就被抽空了,除了喜欢喝酒之外,对外界的事情似乎一点都不在乎。
  憨牛喜欢把自己的大皮靴印在那些皇族的屁股上,这让他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满足感,所以只有他会冒着冬雨和那些皇族子弟沿着山路上上下下的奔行。
  “当年笑林在这这里的山路上跑快逾奔马,我几乎以为这个家伙会什么奇怪的遁术,还起了修仙的心思,谁知道他就是跑的快了些,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云峥和浪里格,孙七指围坐在路边草棚里的火炉边上。一面烤火一面等着锅里的竹鼠肉,看着那些皇族子弟们狼狈的奔行,云峥指指山道对默不作声的孙七指道。
  “修道,修佛,修的都是自己,老汉这些年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住在白云禅寺里跟着和尚们念经。跟着和尚们下山去化缘,也跟着他们去修桥补路,为山民治病,几年下来,心境无比的平和。
  我去当和尚不是为了修出什么大神通,只想保守住这点平和,无喜无悲的过完这一辈子。
  云峥,你不用劝我,当和尚是我的幸福所在。不是在逃避,我从佛经中领悟到了平安喜乐。”
  浪里格手里抓着一根羊腿在火上烤,已经烤的金黄,把热气腾腾的羊腿递给云峥,见他不要,就用刀子一点点削着吃,装酒的还是羊皮口袋,他的生活习惯根本就改不过来。
  “羊肉少吃些。刘喜送来了十几只竹鼠呢,这东西可是无上的美味。羊肉的味道太重,会遮住竹鼠肉的鲜美味道。”
  浪里格停下手里的刀子忽然道:“给隗明一个孩子吧,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云峥停下翻搅竹鼠肉锅的手尴尬的道:“已经当成妹子在看,太熟了,下不去手。”
  浪里格瞅了云峥一眼道:“要是隗明去找别的男人要孩子,你会把人家祖宗八代的坟墓都给挖出来。
  这是男人的劣根性。自己因为某些原因下不去手,那就让她原封不动的放在那里,别人要是动了,那就是犯了大忌。
  不过把话说回来,隗明凭什么要为你守节?没道理!”
  云峥笑道:“如果隗明喜欢。我可以把她抬进门。”
  浪里格奇怪的看着云峥道:“你以为你是谁?隗明是我西夏国的公主,就算是不得李元昊喜欢,她也是名正言顺的公主,即便是谁都知道隗明来了宋国,不愿意回西夏,谅祚和太后也不曾废掉她的公主位。
  她凭什么嫁给你当小妾?如果你现在杀掉陆轻盈,重新娶隗明,我们自然会同意,这种事你干的出来吗?”
  云峥皱眉道:“当然不成,没事干喜欢杀老婆的是李元昊,我又不是他那样的变态,可是让我变成隗明的男宠,这也不大可能,即便是隗明长得再漂亮,也没有可能。”
  浪里格本身就不善言辞,见事情说到死胡同里去了,就低着头继续吃自己的羊肉,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男女关系。
  皇族子弟们终于完成了自己一天的训练量,狼狈不堪的钻进棚子里,赶快换上干爽的衣衫,围着大火炉子喝姜汤。
  今天的天气过于寒冷,每人分了一碗烈酒,不管会不会喝酒的人都一口气把碗里的酒喝了一个干净。
  赵旉走过来向云峥汇报这些天的训练成绩,云峥对他们还是比较满意的,听他说完,就邀请他一起坐下来吃竹鼠肉。
  “告诉他们,开春之后我们就要准备作战了,现在不好好训练,开春上了战场就只有死路一条,元山背后的吐蕃人有多么凶残你是知道的,我们开春之后的战争目标就是滇西草原,彻底的控制了滇西草原,才算是完全把吐蕃和大理国给分开了。
  当年太祖在大渡河边上用玉斧划了边境,如今看起来,那条边境已经不适合目前的大宋了,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就该有大一统的样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并非是一个说法,是要我们去实实在在的去做的。”
  赵旉皱眉道:“大渡河以西都是蛮荒之地,我们要来何用?”
  “我那里知道有什么用处,这话你就问错了人,你该去问鸿胪寺的宋绶,或者枢密院的韩琦,我是一个将军,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拓土开疆,只要看到土地就想夺回来,即便是没什么用处,放在那里看着也好啊,赵旉,你给我记住了,身为一个将军如果对别人家的领土都没了野心,趁早脱掉戎装去混文人圈子去吧,少在军伍里混吃等死。”
  听了云峥极度不负责任的语言,赵旉竟然从中听出道理来了,拱手道:“末将知错了。”
  云峥点点头示意他继续吃肉,吃过了肉,云峥就打算回豆沙关去了,临行前对孙七指道:“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不用把自己定位在隗明的侍从这个定位上,辛苦了这么些年,总算是有点喜欢的事情,那就去做,你说的没错,平安喜乐才是最重要的。”
  又看着浪里格说:“隗明想要去滇西草原,我同意了,你们可以收留那些流浪的西夏武士,但是规模不宜大。”
  浪里格看着云峥幽幽的道:“我们是一群只想安静活下去的人,不愿意参加到争霸天下的行列里去,隗明的能力也仅止于此,你不用过度的堤防。”
  云峥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如果隗明还有什么野心的话,我断然不会容忍她活到今日!”(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


第三十一章豪门恩怨

  以前的时候生活简单,农家小户的即便是有点利益纠葛大家也会一笑了之,百十文钱的事情用不着太认真的去计较。
  如今百十文钱的事情变成了几百里土地的事情,价值提升了无数倍,也把人心中阴暗的心思放大了无数倍,百十文钱,百十贯钱,几千贯钱,上万贯钱云峥都不会和隗明计较,可是,到了上万贯钱的百十倍之后,云峥心中隐隐的一丝不安就扩大成了重重的隐忧。
  “娘的,豪门恩怨就是这么来的!”
  冒雨赶路的云峥在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之后恶狠狠地说出了这句话,以前自己穷的时候,也鄙视过富人家那些乱糟糟的事情,认为自己把感情看得比那些阿堵物重要得多,断然不会走那些愚蠢的富人的老路,如今,自己富贵了才发现事情不是自己以前想的那样简单,感情才是把家族做大,做强的懒,拦路虎。
  小户人家怕老婆这件事好多时候大家都会一笑了之,甚至会当成笑料在邻里之间传播,没人会把它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来看。
  可是秦桧怕老婆就把自己弄成了千古大奸贼,皇帝怕老婆然后就出现了武则天这种恐怖的存在。
  事情不能用放大镜或者显微镜去看这是一个常理,当事情已经自己自主放大到了现实生活中,人自然就相对的就变得渺小了,当人命没有事情重要的时候,舍命去完成事情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逻辑了。
  野兽没有这种烦恼,是因为它的生活不够丰富,每天只要不饿肚子就是最好的成就,它们的生活物资还不够极大丰富,所以一般产生不出阶级来。狼群,蚂蚁,蜜蜂之类的群体或许会有最原始的阶级划分,那也不过是分工的不同而已。
  穷人在玩命的缩衣节食,或者努力奋斗想让自己成为富人,或者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富人。哪怕每天用猪皮在嘴上擦点油,也要在人前撅着一个油光光的嘴唇表示自己今天吃的是肉,至于回头躲在家里喝稀饭还是饿肚子这种事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富人经历了浮世繁华,看透了人间的喜怒哀乐,享受了人间所有能享受的东西之后,就很自然的向高层进化,打算追求一点最原始最普通的生活,追求精神的极大满足,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认为简单才是最好的生活。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必须是衣食无忧才成。
  很难想象一个富人喜欢化身野人,把所有的物资需求都寄托在一根木棒上。
  春暖花开的时候看都野兽在求偶,才想起来自己也需要一个女伴,于是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瞅见一个脸蛋漂亮的,身材修长的,胸脯比较大的女野人过来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繁衍后代……简单到这种层面好像也是行不通的。
  很明显,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他们之间的需求是有差距的。这种行为非常的像一句名言所描述的样子——你的天堂就是我的地狱……
  云峥窝在马车里睡熟之前模模糊糊的想了很多,后来也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感到好笑。立刻关上车窗,刚才之所以有那么奇葩的想法,很可能是冬日里的寒雨淋到脑袋上的原因。
  被寒雨弄湿脑袋之后作出决定的绝对不止云峥一个人,他弟弟云二也是这样的一个人,甚至他的大老婆陆轻盈,小老婆葛秋烟。弟媳妇秦国也全体在蒸房里把水汽弄进脑袋里去了。
  一群人站在山谷口神情愉悦的眼看着赖八弄了好几十车的东西,一步一回头的向元山进发,那些瘸腿的吐蕃人卖力的在后面推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