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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ol-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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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诉她爹爹。她会在爹爹回来之前赶回江府。 以蜜糖儿的猜测,江诚是不会把自己离开鄂州的事情告诉夜修罗的,他只会偷偷的寻找蜜糖儿。毕竟,这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唐伴花也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手里的花枝,花朵已经有些凋零了样子。船舱里面静默着,只听到水浪在外面敲打着船壁,水声哗哗…… 金陵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时期,越王句践命范蠡在金陵秦淮河之南约830米处筑城,城周长约1。2公里,面积约0。94平方公里。后称越城,又名范蠡城。它被历代公认为是金陵城市的开端。此后历经数朝数代的营建,金陵城池逐渐成了气候,古人曾陈赞金陵:前朝佳丽地,金陵帝王州。而神圣帝国最有名的诗人在游玩过金陵以后,留下了自己的感慨:金陵昔时何壮哉,席卷英豪天下来! 金陵当年是在石城置邑的,因山为城,因江为池,形势险固。所以金陵有其独特的地理形势──群山环抱,耸起的山峰,隔江对峙。在江南独有的山清水秀之中,金陵更多了一层险峻的山河气势。而金陵城中的莫愁湖、秦淮河更是天下闻名。十里秦淮河,是名人士子,豪门大贾、王族贵妇、青楼名妓聚集之地。一路上,李俊津津乐道,历数南京的逸闻趣事,蜜糖儿听得目瞪口呆之余,更是心中热切,恨不得船行得再快一点,好能见见这座江南第一城市的风采。此时,她虽然觉得李俊笑得依然是一副欠扁相,可觉得有这么一个人解闷,打发旅途的寂寞,却也是好玩。 当船靠岸的时候,蜜糖儿恨不得立刻冲到岸上,饱览风光。无奈知道自己的爹爹就在附近,蜜糖儿也只能暗自收敛,她和唐伴花虽然已经易容,可是依然担心被夜修罗看出纰漏。只能随着众姬妾乖乖地坐上轿子,随着众人慢悠悠行去。偶然掀起窗上的帘子,看看沿途的风景。 不到两个时辰,众人已经到了金陵城外的高地上。夜修罗站在这里,放眼望去,只见整个金陵城东倚钟山(紫金山),西踞石头山(清凉山),诸葛亮曾经有“钟阜龙盘,石城虎踞”之语,即指此而言。而长江自西南而东北,然后奔腾东流。秦淮河从东南面的秣陵关北上,从东向西,穿过金陵城的南部,汇入长江。 李俊一身富贵公子打扮,却没并有和夜修罗走在前面,他在众侍卫的护卫下,坐在马车里,自管和姬妾们调笑。对这金陵城外的风光并不理会,他在金陵,只是想去感受十里秦淮的香艳风流。 夜修罗已经看到前来迎接自己的一众人马,只见一身儒装打扮,褐衣长衫的江明轩骑着马,走在最前面,淮南节度使杨行虎、金陵府府尹吴顺义等一众官员簇拥在江明轩身后,都要来看看享誉天下的漠鹰是何等人物。 夜修罗和江明轩催马上前,两个人双手相握,见对方虽然发鬓含爽,可是往日英武豪气却不减一分,不禁畅然大笑,二十年不见,风采依旧,还有什么能比这种感觉更重要?无需言语,默契自在心中。 金陵本是江明轩的起家之地,当年他以金陵为根据地,建立起了一支水师,依靠长江天险,扼守南北水陆交通。在整个江淮地区,百姓甚至只知道有江明轩而不知道帝国王室。现在因为帝国中央已经陷入内乱之中,各地势力割据,但是江明轩的水师则始终雄踞在长江之上。一时间,南方的各个势力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江明轩在名义上,是帝国王朝的天下水师总督,是站在皇室这面的。 淮南节度使杨行虎、金陵府尹吴顺义等人都是江明轩的心腹。杨行虎更是一直劝说江明轩自立为王,占据江南这片富庶之地,只是江明轩一直不置可否,却让杨行虎等人猜不透江明轩的想法。 吴顺义这人颇有才干,他在金陵做了十年的府尹,把金陵治理的井井有条。金陵百姓安居乐业,商贾云集金陵,秦淮河上歌舞升平,一派繁荣景象。此时夜修罗和江明轩在众人的陪伴下已经自正门进入了金陵城中,沿途百姓往来,熙熙攘攘,见到这样一大群人马过来,纷纷让在路边。不见惊慌,有些百姓认得吴顺义,就向吴顺义施礼,吴顺义则微笑着点头示意。吴顺义这个人没有多少官架子,平时颇有些亲民作风,经常微服在金陵城中探察民情,所以颇得百姓的拥戴。 夜修罗见到金陵城中的景象,不禁微笑感慨道:“江南富甲天下,果然名不虚传。 江明轩笑道:“顺义的这个府尹做的很好。哈哈,若是要治理城池,我不如顺义。” 吴顺义拱手道:“江大人缪赞了,我的才能仅至于此,江大人是军中之神,我这个凡人,给大人打点下后院罢了。” 江明轩点头微笑,吴顺义这个人没什么野心,闲来喜欢弄些诗词歌赋,颇有些自得江南山水之间的闲趣。他对吴顺义还是非常的放心,这个人是难得的贤臣,对他也是忠心耿耿,只是表面上不卑不亢,却比那些阿谀奉承的人更令人信任许多。 杨行虎这个人却和吴顺义不同,他也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只是为人脾气颇为自负,有些刚愎自用。他对谁都不看在眼里,心里却只服气江明轩一个人。但是杨行虎却最怕吴顺义那种温吞水脾气,更是对吴顺义那些软绵绵的诗词文赋头痛。所以平时杨行虎尽量离开吴顺义远一点。他喜欢的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兴致来了赤膊在长江里游几个来回,和凶猛的将士摔跤打架。象吴顺义那样,端杯象刷锅水一样的茶,看着那水啊,云啊看半天的游乐方式杨行虎感觉简直就是在受罪。 一行人走走说说,已经到了吴顺义给江明轩安排的住处。这里是靠近吴顺义府邸处的一处宫室,早在帝国开朝之初,就是前朝的贵族居住的宅邸,历经上百年的风雨,经过几处主人的修缮,更加气派宏大。是金陵府用来接待往来的王公贵族的一个行所。而吴顺义准备的这处院落,则是江明轩历来在金陵住宿办公的老地方。 不过一炷香时分,夜修罗等人已经在府中安置好,夜修罗和李俊各自住在一个僻静气派的大院子里。唐伴花和蜜糖儿住在李俊院子中的厢房里。蜜糖儿刚刚在房间里坐定,就从窗户里看见江明轩带着一个贴身侍卫,慢慢踱步到了李俊的书房门口。随后李俊的房门打开,江明轩留那侍卫在门外守卫,自己则进到了李俊的房间里。 蜜糖儿心中一动,她从自己房间的后窗跳出去,轻手轻脚地走到李俊书房后面。从半掩的窗户缝里,蜜糖儿看到李俊坐在书案后,而江明轩则坐在侧面的椅子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房间里一片沉默。 过了半晌,江明轩说道:“殿下……”他这声称呼,让蜜糖儿大吃一惊,她早察觉李俊的身份不寻常,只是没想到李俊居然是帝国皇室中的人。为什么当初在江府他就象被软禁一样? 只听得李俊摇摇头:“什么殿下不殿下的,江大人,你就别寒碜我李俊了。现在我李俊不过是你们手中的一个棋子而已。江大人,我李俊生平没什么野心,更不想去争夺什么江山霸业。我只求‘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美酒佳人、好诗好歌常伴就心满意足了。当初叛军攻入长安,我李俊蒙你江大人派人所救,可是我李俊不过是个皇子而已,我的哥哥李昭才是当今皇帝,你手里掌握我,不如掌握他,还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李俊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 江明轩忽然微微一笑:“殿下到真是个聪明人。只是当初有高人安排,皇上一路顺利入蜀都。我去迟了一步,但是偏巧把殿下带了出来,也是一件幸事。如今殿下在江南的温香软玉之中,不用担心什么。有我江明轩在,自然就能保的殿下身家安稳。殿下如果喜欢,这里的十里秦淮,任凭殿下畅游。” 李俊点点头:“江南富贵烟花地,能在这里终老,也是我的心愿。只怕这个心愿在乱世中,能不能达到,也难说的很。哈哈,哈哈,”李俊忽然笑了起来,“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明日如何,江大人如果没什么事情,我就要陪伴我的美人去了。待在这里谈论些俗事,耗费大好的时光,我李俊是不干这种事情的。哈哈,天下的大事,就留给你们去做吧。”李俊笑完,站起身,要离开书房。 江明轩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只是微笑着看着李俊的背影,耳朵里面已经传来了李俊的舞姬们的娇笑声,还有低低的曲乐声缓缓响起…… 
第四十二章 紫萝观中紫玉罗
       辛冥传话给江诚的母亲后,立刻出鄂州城外,几十个猎户装扮的人正在山路边围着篝火,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辛冥刚一走近他们,这些人立刻站了起来,当先两个人向辛冥迎了过来,正是韩少田和柱子。原来这群猎户装扮的人就是秦风当日带到蜀中的那支漠鹰军将士。 辛冥说道:“大伙还需辛苦几日,我们要尽快赶往姑苏,在那里和秦风汇合。”漠鹰军将士轰然应道:“秦大哥的安排,我们兄弟自是无不尽力。大伙儿就等着到了姑苏大干一场,嘿嘿,早就等不及了。” 说到这里,众人分散开,熄灭篝火,簇拥着辛冥,一路往东奔去。十几日后,已经到了姑苏城外,在约好的相会地点,秦风已经带着一百多漠鹰军驻扎下来,正等着他们。众人相见,一番欢叙,自不必说。 辛冥待得众士兵去歇息后,才得到空隙和秦风单独相处。 秦风看着辛冥的目光微有歉意:“我已经四处打听了,滟无情到了金陵后,就没了踪影,灵妹子却没有跟滟无情在一起,想必是被滟无情送到别的地方暂时看管起来。不过灵妹子既然是滟无情的亲身女儿,虎毒不食子,想来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暂时无法自由。” 辛冥苦笑一下:“只怕灵儿闷也要闷死了。等这面的事情一了,我就去找她。不过我现在到是想不通,为什么欧阳龙一定要通过你控制姑苏呢?” 秦风沉吟道:“欧阳龙让我取得皇帝李昭的任命,带领漠鹰军来接管姑苏城防,这里本来是江明轩的地盘,欧阳龙是不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暗中查看江明轩对帝国皇室的立场?” 辛冥冷笑道:“那我们就走着瞧,看看这厮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 秦风率领着漠鹰军进入姑苏城的时候,秦风和辛冥虽然已经见识了不少繁华都市,但是此时依然为姑苏城的富裕和繁华惊住了。这里连着长江和海域的水道,南来北方的商船都是由此经过,不仅是交通要道,而且这里的土地肥沃,盛产粮食。秦风也还罢了,辛冥却思忖到:“这可真是个弄钱粮的好地方,难怪欧阳龙会想到这个地方。控制了姑苏城,就是把自己的势力楔进了江南最富庶的地方。” 姑苏刺史杨茂业早已经得到了消息,他此时正坐在自己的府邸里面,想着怎样给秦风一个下马威呢。杨茂业是江南节度使陈健宣的人。陈健宣是帝国指派到江南任职,用来牵制如江明轩等人的本地势力。这些年来,陈健宣培养了不少自己的势力,对朝廷的命令阳奉阴违,俨然也是江南的一方霸主。杨茂业靠着陈健宣的大树,担任了姑苏刺史的肥缺,自然不想让秦风到自己的地盘上来分一杯羹。杨茂业思忖着怎样给这个小小漠鹰军统领点颜色看看,最好能让他乖乖地滚出姑苏城,打发到附近偏远的地方驻扎好了,最不济,也得让他看自己的眼色行事,知道这里他杨茂业才是老大。 正想着,门口已经开始喧哗起来,人喊马嘶声不绝。杨茂业眉头一皱,按理说,秦风是奉旨前来做阆州防御使的,杨茂业出于礼节,出城亲自迎接也是正常的。但是他今天一心想给秦风一个下马威,所以他只是派了自己的心腹王大垒出马,让他带着两百个士兵,到阆州城外去迎接秦风,并且想办法让秦风的那一干人马不要进城,就在城外找个小村子打发他们待着就行了。 王大垒性情粗豪,对杨茂业言听计从,仗着杨茂业的器重,平时在姑苏耀武扬威惯了,此时听说杨茂业如此这般的一安排,自然二话没说,点了两百个精兵,就要去给秦风点颜色看看。 这王大垒一去就已经大半天了,可是到现在不仅人没回来,反而搞的府邸外人喊马翻。杨茂业心里想到这个王大垒,平时率军打仗,斩起人头来眼睛都不眨一下,难道不成还被秦风这个小小的地方军统领糊弄了不成? 他还没来得及起身去看看情况,有一个小兵就连滚带爬地跑了进来:“大人,大人,不好了,一队士兵闯进来了,还把王将军给捆着……”正说到这里,只见秦风带着几十个手下,已经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王大垒被捆的像头待宰的猪一样,哭丧着脸,几个士兵拖着他跟在秦风的后面。杨茂业又惊又怒,喝道:“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竟敢造反不成?” 秦风没有理会他。站在秦风一边的辛冥冷笑一声:“你就是刺史杨茂业?秦大人奉旨前来做姑苏防御使,你这手下好大的胆子,竟敢企图刺杀防御使。我看你们是想造反吧。” 一见到辛冥那丑如鬼怪的颜容,那股子狠劲,还有秦风那野兽一样的目光,杨茂业顿时先软了下来,他换上了一副笑脸,说道:“原来是防御使大人到了啊,一定是误会,是场误会,本官正在府里准备给大人接风洗尘呢。这王大垒是本官派出去迎接防御使大人的,请大人先放了他再说。” 辛冥眼睛一瞪:“误会?什么误会?老子是当兵的,死人堆里爬出来,不懂你这文绉绉的话。他妈的,这个什么王大垒对秦大人不利,老子不杀了他,他到时就得杀了老子。刺史大人,不是老子不给你面子,这年头,得罪人,就索性得罪到底了,嘿嘿,老子什么都不相信,就只相信老子只有留条命才有得玩不是?” 说完,也没等杨茂业再说话,秦风后面的一个黑脸汉子突然拔出腰里的尖刀,朝王大垒走去:“头,咱们弟兄好几天没打仗,人肉什么滋味都忘了,我看这汉子皮肤不错,要不赏给咱们弟兄分吃了,嘿嘿,活剐出来的肉味道最好。” 王大垒看着那拿着刀的黑脸汉子走过自己,听他说到这里,顿时白眼一翻,人已经晕了过去。而杨茂业则已经双腿发软,顿时瘫在了椅子上。 辛冥心里好笑,但是表面上还是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好吧,拖下去剐了,给老子留块肉,奶奶的,杨刺史是斯文人,你们别当着他的面,省的吓坏了刺史大人。” 等辛冥说完,秦风冷冰冰地对杨茂业说道:“杨大人,我们这些当兵的粗鲁惯了,你别计较啊。哈哈,不知道杨大人吃人肉不吃?味道很鲜美的。” 杨茂业脸色惨白,摆摆手,身上的冷汗把衣服都湿透了,却觉得牙齿一个劲的打战,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秦风见到杨茂业这副样子,脸色和缓了许多,他哈哈一笑,转身挥手道:“小子们,杨大人是斯文人,你们在这里弄的血淋淋的,吓坏了杨大人,可就是你们的不是了。” 那黑脸汉子说道:“那小的们就先出去了,头快点,哈哈,人肉放时间久了就不好吃了。”说完,那黑脸汉子带着几个小兵,把已经晕过去的王大垒给拖了出去。 秦风也不坐下,站在杨茂业的对面,手里有意无意地把玩着腰间的刀柄,慢慢地说:“杨大人,别怪兄弟们粗鲁,当兵的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嘿嘿,这个嘛,习惯了佛挡杀佛,人挡杀人的性子。以后呢,在这姑苏,杨大人的地盘上,如果有个什么得罪,还要杨大人多多包涵。嘿嘿,这世道,杨大人也知道,谁挡了我们这些当兵的活路,谁就是我们的敌人。” 杨茂业一个劲地点头,却说不出话来,秦风和辛冥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相视一笑:“杨大人先歇息着,我得去看看兄弟们吃的怎样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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