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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历史小说] 曹贼 作者:庚新(起点vip2012-06-19 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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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曹朋刚喊出声,枪就到了跟前。
    而曹朋的缳首刀,则背在身后,手中没有寸铁。下意识的,他猛然低头,一哈腰,银枪从他头顶掠过。枪风扯散了他的发髻,头发一下子披散下来。曹朋披头散发,和那小将错马而过。他正想探手拔刀的时候,那白袍小将突然倒转大枪,反手轮圆,呼的一下子横扫过来。
    只听铛的一声,枪杆正砸在曹朋背后的缳首刀上。
    包裹着缳首刀的粗布,一下子碎裂……
    曹朋只觉得自己后背如受雷击,喉咙口发甜,鲜血夺口喷出。
    靠,这家伙又是什么人?
    曹朋脑袋昏沉沉,身子一歪,从马背上噗通就摔在地上。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了魏延的怒吼声:“兀那贼人,休伤我兄弟,义阳魏延在此。”
    你他娘的,不能早点出现吗?
    曹朋心里暗骂一声,眼前发黑,一下子就昏迷过去!





    卷一 第052章 夏侯兰(二)2/2


    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想,努力码字,守好自家的池塘。
    老新求推荐!
    ——————————————————————
    魏延一大早就出门了。
    大王岗离宛城挺远,而且周围也很荒凉。最近的城镇,也得要两三个时辰的路,平时根本看不到人烟。
    由于宛城大战的缘故,大王岗附近的行人变得更加稀少。
    张绣忙着在宛城和曹操决战,曹操一天不退兵,张绣就一天抽不出手。所以,魏延也不必担心会有人过来。从大前天的夕阳聚,到昨天的高丘亭。三四天时间,连续数次激战,魏延也觉得有些疲乏。如今,他救了典韦,有了典韦的引荐,魏延相信自己能在曹营站稳脚跟。
    心事了去,自然也就轻松下来。
    魏延想着典韦受伤挺重,流了那么多血,但靠着杂面饼子,恐怕难以恢复身体。于是就想着,狩猎一些野味,给典韦补补身子,同时也可以改善一下伙食,犒劳自己和曹朋的辛劳。
    西凉骑兵,大都会配备弓矢。
    两匹战马上都有弓箭,魏延拿着弓箭,带着龙雀,就跑出去狩猎。
    还别说,收获挺不错。射杀了两只兔子,意外的抓获了一条刚刚冬眠苏醒,爬出来透气的草蛇。
    可没想到,回到寨子里,典韦已经醒了。
    从典韦口中得知曹朋走了,魏延当然着急。
    这几天,一起出生入死。魏延对曹朋的感官,是噌噌的提高。曹朋虽然羸弱,可杀戈果决,全不拖泥带水。只看他杀魏平,杀张信……都只是一刀,却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杀人技巧。
    魏延有种预感,曹朋将来,定非池中之物。
    就这么走了?
    魏延当然不会乐意!听典韦说,曹朋刚走没多久。魏延二话不说,立刻骑上另一匹战马,风一般的冲出寨子,想要追上曹朋。哪怕曹朋一定要回家,魏延也想和曹朋说一声:保重!
    谁料想,刚出寨子没多远,就看到一个白袍小将,把曹朋打落马下。
    魏延这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他性子傲,却是个重情义的人……否则当初,他也不会为了义阳武卒,心甘情愿的当一个都伯。曹朋虽然加入的晚,却是义阳武卒除魏延之外,唯一幸存下来的兄弟。至少魏延是这么认为,所以看到曹朋口吐鲜血,跌落马下的时候,魏延顿时觉得一股气直冲头顶,大吼一声,催马就冲向白袍小将。
    白袍小将之所以攻击曹朋,就是因为曹朋胯下的那匹西凉战马。
    再加上曹朋那一身军中打扮,以至于白袍小将误以为,曹朋是宛城军。他刚把曹朋打落马下,还没等拨转马头,回去刺杀曹朋,耳边响起一声巨吼,一匹西凉战马,风一般冲到了跟前。
    “无耻贼人,敢伤我兄弟。”
    刚才白袍小将不给曹朋开口的机会,这一次魏延,也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
    龙雀大刀高举头顶,魏延双手握刀,呼的一声,一刀劈落……这一刀,魏延可说是用尽了全力。曹朋生死不知,在魏延看来,正是因为他的缘故。这怒极之下,刀罡更盛。一抹冷幽的刀风在日光下闪闪,夹带万钧之力,砍向那白袍小将。
    白袍小将虎目圆睁,双手握紧丈二银枪,鼓足一口丹田气,双臂用力,猛地向外一崩……
    “开!”
    铛铛铛……
    在电光火石间,龙雀大刀与丈二银枪交击十数下。
    魏延气力相合,这一刀可谓是达到了巅峰状态。白袍小将只觉得手臂被震得快要失去了知觉,虎口鲜血淋漓,胯下白马也是希聿聿暴嘶不止,踏踏踏……连退十余步,方才稳住坐骑。
    好厉害的家伙!
    白袍小将只一个回合,就知道这魏延,比他高出不止一筹。
    可他现在也没有其他的退路,一咬牙,一横心,丈二银枪扑棱棱一颤,挽出一个斗大的枪花,分心便刺。
    魏延也有些惊奇!
    这小将的武艺,不差啊……
    看他的年纪,大概和自己差不多。
    不过这枪法确实不赖!丈二银枪,可不是后世那种花枪,用白蜡杆做枪身。通体是用生铁打造,份量应该在三十余斤。这小将能挽出枪花,说明他的确是下过苦功,有真功夫……
    但,管你有没有真功夫,你伤了阿福,就必须死!
    魏延想到这里,催马再次冲向白袍小将。
    掌中龙雀大刀刀云翻滚,刀啸声犹如鬼哭狼嚎,刺耳之极。唰唰唰,疾风暴雨般的刀云扑向白袍小将。也看不出来,魏延在这一刹那间到底劈出多少刀,那刀云之中,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白袍小将咬碎钢牙,虎目圆睁。
    眼见着魏延冲过来,他也别无选择,大枪噗的一下子直冲进刀云之中。
    叮叮当当……
    金铁交鸣的声响,似雨打芭蕉般的密集。
    魏延突然一声暴喝,“给我撒手。”
    大刀凶狠的劈在了白袍小将的枪脊上。而白袍小将刚才一枪刺出,正是旧力方消,新力未生的档口。龙雀大刀劈在枪上,白袍小将只觉一股巨力从大枪上传导过来。再也无法拿捏住大枪,丈二银枪呼的一下子,便脱手飞出。魏延得势不饶人,做势就要再次攻击……白袍小将连枪都拿不住了,又哪里敢再和魏延交手,二话不说,拨马就走,想要躲开魏延。
    只是慌乱中,他没有看清楚方向,竟朝着山寨方向跑去。
    山寨门口,站立这一个黑铁塔似地彪形大汉。魏延紧随白袍小将,看见那大汉,大声喊道:“典将军,休要放过那小贼,他杀了阿福!”
    典韦在魏延离开之后,呆在屋子里好生无趣。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便一瘸一拐的走出来,想要活动一下腿脚。哪知道,刚走到寨子里,就听到外面传来魏延的怒吼声,以及一连串的金铁交鸣声。典韦一怔,连忙跑到寨门口。
    还没等他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见一匹白马迎面跑来。
    紧跟着,魏延的呼喊声传入典韦的耳朵里,典韦一听,当时就懵了!
    他挺喜欢曹朋这娃娃,感觉这娃娃无论是德行还是品性,都非常出色。虽然说话有点牙尖嘴利,而且还把他呛得无话可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着曹朋对脾气,对胃口……而且曹朋说话,也颇有条理,还读过书,能用圣人之语。在典韦看来,这娃娃的才华,足够出众。
    可现在……那小娃娃死了?
    典韦只觉的胸中憋着一口气,如果不发泄出来,他整个人就会被炸开。
    “小子,我要让你给娃娃赔命!”
    眼见白马冲过来,典韦却不躲不闪。
    前腿弓,后腿伸,一个弓箭步迈出,前脚落地的一刹那,用力一顿,只听蓬的一声响,典韦随之迎着白马,一拳轰出。
    典韦是什么人?
    整个三国时代,有数的高手。
    这一拳蕴含了典韦心中无尽的愤怒,蓬的一拳,轰在了马头上。
    巨大的力量,直接轰碎了那白马的头颅。白马希聿聿惨嘶一声,噗通就摔倒在了地上。
    马上的白袍小将被摔得头昏脑胀,躺在地上难以站立。
    典韦二话不说,迈大步就走向白袍小将,口中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犹如巨雷般,在空中炸响。
    “小子,我撕了你!”
    白袍小将这才看清楚了典韦的长相。
    “典校尉……我是夏侯兰。”
    蒲扇大手在空中陡然一顿,典韦一把攫住白袍小将的胳膊,“你认得我?”
    “典校尉,我乃夏侯将军帐下军侯,我叫夏侯兰,曾随夏侯将军,在主公身边见过您!”
    夏侯兰?
    典韦愣了愣,“你是夏侯家的?”
    “不是,末将是常山真定人氏……”
    “老子管你是什么人,你杀了小娃娃,我要你偿命。”
    典韦说着话,探手就抓住了夏侯兰的另一只胳膊,双臂做势就要发力……
    “典将军,阿福还活着,阿福他还活着!”
    另一边,魏延下马跑到曹朋跟前,把他抱在怀中。只见曹朋面色苍白如纸,嘴角还挂着一道血丝。
    不过,他的脉搏跳动还在,只是感觉有些微弱。
    魏延抱起曹朋,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
    典韦听到曹朋还活着,顿时喜出望外。甩手将夏侯兰丢在一旁,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到魏延跟前。
    “这娃娃,没事吧。”
    “气脉尚存,只是有些不太稳定。”
    “快给我看看。”
    典韦伸出手,抱住了曹朋的身子。
    这小人,怎地这么轻?心中顿时生出一丝怜惜!典韦扭头怒视夏侯兰道:“你这小子,为何伤人?”
    夏侯兰这会儿才算明白,原来刚才伤的那个小孩子,居然和典韦认识。
    看典韦的模样,好像和那孩子非常亲密。心里不由得打了个突,夏侯兰在夏侯惇帐下效力,可是听说过典韦的凶名。
    这位爷,那要是发起狂来,可是连夏侯将军也要退避三舍。
    夏侯兰不禁暗自叫苦,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躬身道:“典校尉,末将哪知道这位公子和典校尉认识……昨天小将在宛城杀了一夜,也不知此地是何处。看这位公子胯下西凉马,还是军中装束,所以就以为……此末将之错,还请典校尉责罚,末将绝没有半句的怨言。”
    典韦无心理睬夏侯兰,抱着曹朋,往寨子里走。
    魏延回去把两匹马牵过来,瞪了夏侯兰一眼,也急匆匆的跟在典韦身后行去……
    站在寨子门口,夏侯兰看了一眼地上的马尸,又看了看典韦的背影。苦涩一笑之后,他回身捡起了那支丈二银枪,拄着枪,一瘸一拐的往山寨里走……这两天,还真他娘的倒霉啊!
    夏侯兰站在空旷的寨子中,仰天一声长叹!





    卷一 第053章 曹公帐下,谁可为将?


    盟主123a456慷慨打赏,特加更一章,以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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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武者,善医。
    这句话并不是说,功夫好的人就是好医生。而是说,在长期的习武生涯中,他们各自有一套检视自身的方法。典韦强武,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也有了这种能力。
    曹朋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
    后背肿的好像馒头一样,一道血棱子高高隆起,令人触目惊心。
    然则典韦在检查了曹朋的身体之后,却意外的发现,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由于重生后以太极养身,以八段锦配合八字真言强壮气血和脏腑的功能,曹朋的体内有一种自行调节的能力。
    夏侯兰的境界不过易骨,比之魏延还差了一个等级。
    丈二银枪抽在曹朋的身上,却被缳首刀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量。所以曹朋的伤势属于体外伤,而非内伤。看上去很严重,可实际上也只是被夏侯兰打岔了气息,暂时昏迷而已……
    “夏侯兰,可有金创?”
    典韦拿起曹朋那支短剑,在火堆上过了一下之后,擦拭干净。
    夏侯兰正感觉着有一点内疚,听到典韦的吩咐,连忙上前回答道:“我这里有上好的金创。”
    说着,他从随身的兜囊里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陶罐,递给了典韦。
    典韦接过来,从陶罐中倒出一粒鸽卵大的黑色药丸子,闻了闻,脸上顿时显出一抹赞赏之色。
    “好金创!”
    “这是末将出师时,老师从左仙翁那里讨来的金创。”
    “左仙翁?”典韦一愣,疑惑的看了一眼夏侯兰。不过,他并没有追问下去,而是用短剑在曹朋身上的那道血棱子上,轻轻划了一下。一股暗红的淤血从刀口处汩汩流出。曹朋的身子,很明显的颤了一下。典韦按着曹朋的身子,又划了两刀,将淤血放干净,这才把金创放到嘴里嚼烂,抹在刀口上……馒头似的血棱子,明显消肿许多,典韦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
    “典将军,阿福他……”
    “大体上没甚大碍。”典韦站起身,把金创还给了夏侯兰,黝黑雄武的面膛上,多了一丝笑容,“这娃娃也不知练得是什么功夫,不但气血旺盛,而且内腑也很强壮,应该没有问题。”
    魏延,也长出了一口气。
    “你师父是谁?”
    “回典校尉的话,末将师从童渊。”
    “童渊?”典韦顿时露出一抹惊异之色,“可是那与剑王王越王子师齐名的枪王童渊吗?”
    “典校尉也知家师之名?”
    典韦笑道:“王子师的弟子史阿,如今在曹公帐下效力,而且还是二公子的剑术老师,我焉能不知童渊之名?”
    不过,他旋即露出一抹古怪之色,上下打量了一下夏侯兰,“只是你这身手,未免有些差了……史阿的身手可是高绝,如果只是切磋,我都未必是他对手。”
    言下之意,若真刀真枪,史阿不是典韦的对手。
    夏侯兰脸一红,懦懦言:“其实,末将不过是童师记名弟子。童师当初就说,我的资质很难练成,本不愿收我……童师的弟子,和末将从小一起长大,所以苦苦哀求。童师耐不住我那兄弟的苦求,就让我随着他一起学习。只不过童师的精力都放在我兄弟身上,我……”
    典韦露出恍然之色,“怪不得,我就说童渊偌大声名,岂能连徒弟都不认真教授?对了,看你这模样,应从军已久。虽说功夫算不得高明,可做个千人督绰绰有余,为何只是军侯?”
    “回典校尉,末将原本在白马义从。”
    “啊?”典韦大吃一惊。
    三国时期,有几支部队,堪称精锐。
    刘备手下的白耳精兵,以丹阳兵为基础建立;刘备入主西川之后,还有一支无当飞军,擅长山地作战;曹操的虎豹骑,目前还在组建当中;袁绍的先登营,因大将麴义桀骜不驯,为袁绍所杀,先登营随之解散,袁绍旋即组建大戟士,但同样尚未成型。除此之外,徐州吕布麾下八百陷阵,号称天下无敌;而白马义从,则是幽州公孙瓒所属,堪称骑军精锐。
    没想到,这夏侯兰居然是白马义从!
    “那你为何到了元让麾下?”
    “去岁公孙将军与袁绍交锋,白马义从为麴义先登营所败。末将本是义从先锋,因初战不利,故而公孙将军要治我等的罪。我那兄弟也在白马义从效力,于是传出消息,末将连夜逃出……流浪半载,去岁八月时抵达洛阳。正逢夏侯将军招兵,所以末将就加入夏侯将军麾下。”
    原来如此……
    典韦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三人在篝火旁坐下之后,魏延虽然仍有些不爽夏侯兰,但敌意似乎已减轻了不少。
    典韦又问道:“我记得元让驻守育水东岸,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夏侯兰闻听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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