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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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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之家或因参与攻城掠地等战争,或为谋财而做了不光彩的事,甚至是犯上弥天罪恶,他们总较平民百姓容易犯罪。为了家族安全奢想,最好便是派一、两位成员进入修院成为修土。正如上文提到,修道代表白色殉道,而殉道是芸芸善功中最高的功德,殉道者甚至可以直上天堂。由於修士大多无法用完他们所赚取的功德,这些剩下来的便可分予其他家族成员。补赎观念促使不少贵族家庭送子弟入修院学道。
3.家族功能。
中世纪社会发展缓慢,资源有限。在封建社会制度下,家族地位与其所占有的土地成正比,他们的社会及政治地位取决於拥有封邑的多寡。当时家族主权通常归大儿子所有,土地由他们继承,其馀众子不能分家产,因为分家产毋宁等於降低家族的社会地位,甚至造成社会混乱及不稳定。在农业社会,土地为重要资源,人大都注重守业,要创业甚为困难,许多贵族子弟由於分不到田产而前途无著,有些便沦为到处流浪的武土(武士都出身於贵族阶层,因为只有贵族才有机会学习军事)。
修院正是安置贵族子弟的好地方,解决他们出路的困扰。家族只须奉献一笔金钱或土地(数量不会太大),即可送子弟入修院,而他们的出路便由修院承包了。
B.衰落原因。
本笃修会在十一世纪发展到极峰後,逐渐衰落。原因主要有二:
1.灵性因素。
如前所说,在属灵操练方面,本笃修会不著重个人的灵性追求,却在於否定个人的意志和渴求,甚至否定自己有追求更高超灵性的可能。整个操练的目标是学习彻底顺眼。不过,要有效地操练顺眼,修院的规章必须愈简单愈好;繁复的规章只会带来繁琐的条文诠释,并为执行添加多重困难。经过五、六个世纪的发展,不同修院不断增添新的规条,使《本笃会规》愈来愈繁琐,难以使人对其制定的原意一目了然。于是严格的外在规范逐渐失去人情味,变成刻板僵化的胆人礼教,这倒妨碍了群体的灵性培养。
自十一世纪开始,陆续有人公开表达对《本笃会规》的律法主义的不满,他们要求摆脱这种强调外在行为的修道形式,追求个人更深度的敬虔,并认为这些外在规范限制了他们的属灵追求。十一世纪伟大的神学家与主教安瑟伦(Anselm,约 1033-1109),他主理贝克(Bec)与坎特伯雷(Canterbury)两间修院,极欲遏制这种反本笃修会的属灵模式的浪潮。他指出内在的敬虔须以依循外在的规范来表达,有些修院规章即使在表面上没有意义,要是勉力遵循,也会产生良好的属灵效果。他更声言,若有修士认为他可以达到一个比修院所容许的更敬虔的生活,他本身就已犯错;修土必须学习顺服於上帝的判断,惟有上帝知道他可以达到的属灵程度。
当然,安瑟伦这番话不可能阻挠愈来愈澎湃的不满情绪,他的劝导只是这种不满情绪的严重性的一个反映吧!
2.社会经济因素。
在七、八世纪时,本笃修院的兴建,通常是倚靠国王或贵族奉献一幅广大的土地,并以该幅士地的收益来供应修院的各项支出。第十世纪以後,由於土地资源减少,国王及贵族再无能力供应一幅面积广大的土地,他们对修院的奉献大多只是一两座教堂、一个小农庄,又或者是一小片土地。由於一个森林、牧场或葡萄园不足以供养一家修院的需要,只能由数个土地奉献单位合并供养一家修院;财产的分散造成管理上很大的不便,最大的麻烦是,修院得派修士到不同的产业所在地管理财产。一个修院被拆分成多个单位,这对原本强调集体顺眼的本笃修会,自然是一个致命的伤害。
在十三世纪以後,本笃修会没落的情况愈来愈明显。其中一个现象是修院人数大幅下降,例如坎特伯雷的基督教会修院(ChristChurch)在1120年尚有一百二十修士,在1207年减至六十四人。造成修士减少的原因很多,贵族化是其中一个。由於院长及高级修士在各样享受与艺术搜集上花费大量金钱,与此同时修院收入又无法增加,唯一的出路便是减少修士的人数了。
贵族化确实是本笃修会没落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信仰本身有一个内在因素可以使它变得贵族化。特别是今天教会里充斥著许多胜利主义的廉价神学、庸俗神学,常说到将最好献予主、「追求卓越等貌似属灵的话,但却曲解圣经原本的意义。他们认为在崇拜中要最好的献予主,没有华丽嘹亮的管风琴,或四部分明的诗班唱诗歌颂,怎能算是好的敬拜呢?於是乎,他们得在教堂的建署与内部的日常运作上,投下巨额的人力和财力的资源。如此,就是维持每周主日崇拜的局面也教人疲於奔命,还有甚麽馀力去关心社群、宣传福音?各样建制愈趋铺张化,教会的使命便愈趋萎缩,信徒的心态也愈内向化。一家原本供养三百人的修会,可以因著贵族化的缘故,而缩减至二十人。要是我们到圣地旅行,便可发现昔日耶稣生活的地方,如今全数矗立箸华丽的大教堂;在其中我们再看不见没有佳形美容的加利利人耶稣,只见一尊又一尊镀上金箔的'基督菩萨'。
贵族化与人的敬虔程度不是成正比,且多数是成反比的。贵族化使教会面临严重的属灵危机,这是中世纪後期教会明显不过的情况。事实上,宗教改革与此也有密切关系。
VI.新修会的建立。
在本笃修会没落的同时,有不少新兴修会相继成立。
A.奥古斯丁修会。
这个修会以奥古斯丁命名,却不是由奥古斯丁建立的。在十一世纪,广泛存在著一些非正式的修道团体,这是由那些对本笃修会的模式不满而又欲追求敬虔生活的人所组成的;这些团体一般规模甚小,也没有甚麽成立典礼或文献记载,我们无法确知它们的成立缘起。不过,它们相继采纳奥古斯丁在五世纪时写给一群妇女指导她们过修道生活的信件为规章,後逐渐演变为修会,且称为「奥古斯丁修会。(Augustinian Order)。毫无疑问,这修会与本笃修会一样,都是组织松散的修会体制。
奥古斯丁修会的特色是在城市里设立小修院。不离群独居,却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从事教育、医疗等工作。最著名的是胡夫修院( Abbey of St.Ruf)。由於组织小,一般由十多人组成,所以毋须庞大的经费支持。修会强调入世的服务精神,修士被唤作教士而非修土。马丁路德在推动宗教改革前,便是属於奥古斯丁修会的。
B.熙笃会。
另一个在十二世纪成立的重要修会是熙笃会(Cistercians),与奥古斯丁修会之入世不同,它强调远离人群,过隐修生活。由於要有独立的土地和庄园,而此时西欧的城市附近已无如此广亵的用地,故这些修土乃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建立修院,带同家当与一些协助耕作的信徒,远赴边疆地区,开辟新土地。不少熙笃会的修院座落在由十字军在近东征服得来的土地上,它被称为十字军修会(Crusading Order)。
修院强调复兴本笃会已告失去的简朴精神,要求修士彻底的否定自我,过贫穷、俭朴、单纯、敬虔的生活。修院有严格而简单的组织,各修士必须服从长上,如同军队一样。
Vll.托意修书的成立。
A.成立背景。
十三世纪被称为中世纪的末期(Higher Middle Age),这是欧洲激烈转变的时期。农业技术进步,促成大规模的农业商品化,商业发达,城市因而发展,好些人口达十万人的城市兴起。城市的出现,形成不少新的社会问题,诸如贫穷、住屋、就业等;教会的牧养形式亦得相应改变,与农村的静态社会不同的是,城市居民流动性大,神甫不易认识每个牧养对象,不易建立一个信徒互相支持的群体,也不易用教会法规(Canon Law)来监控信徒,故传统的教区组织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不过此时期教会却未能适应社会的转变,无法满足人的需求,故为新兴宗教团体的出现提供了空间。
城市发展促使大学的兴起。某些营商致富的贵族为了树立城市的名声和荣誉,乃斥资兴建学术中心,这些学术中心被称论大学。大学最初不是为了教育而设的,只是由贵族们供养一群学者,从事学术研究工作;除了神学以外,法律及人文学科也逐渐受到重视。及後,为了培养政府和教会所需要的人才,大学也发展出一套有系统的课程,供学生修读。过去一直以来,修会都是中世纪的学术中心,保存与发扬学术思想乃修院的专利。但如今却转移到世俗大学手上,这不能不说是传统修会的一个学术危机。
在城市发展而带来的新处境下,托钵修会(The Friars)应运而生了。
B。道明会的创立
托钵修会最主要有二:道明会(Dominicans)与方济各会(Franciscans)。
道明会的创办人是道明(Dominic,1170 …1221),西班牙人。
原为奥古斯丁会士。他在1206年随同一位西班牙主教前赴蒙柏尼(MontPellier)对付一个类似摩尼教的异端:亚勒比根斯派(Albigenses)。在他以前其实已有数批人前往处理这个问题,但并不成功。道明发现失败的主因是他们带著太多复杂铺张的宗教礼仪和权威前去,与一般民众格格不入; 无法驳斥那些异端信奉者对大公教会不利的指摘(他们指当时教会的体制妨碍人得著真信仰)。道明认为要成功抵御异端,除了神学理论外,必须建立一种更简单、与初期教会使徒相类似的体制。1217年,他成功建立一个小团体,并且分散到各处,在穷人中间从事各种服务,这便是日後的道明会。
C.方济各与方济各书。
1.童年与成长。
方济各(Francis of Assist,1182-1226)出生於意大利亚西西城(Assisi)一个富有家庭,父亲是布商。据说方济各出世时,父亲刚好到法国做生意,母亲乃为他起了约翰(Giovanni)的名字;父亲回来後,不喜欢他的儿子以施洗约翰这个穷措大来命名,由於他非常欣赏法国人的文化与生活,乃易其子名为方济各(Franceso,意思为法国人)。
方济各自少即喜爱帮助穷乏者,但生活却一如其他纨裤子弟般豪奢。他原先协助父亲经营生意,也曾立志做一个武土,後因多次听到耶稣的呼召:主对我说,他期望我成为一个新的傻子(Simpletom)。故他以服侍贫穷人为毕生职志,并立志与穷人彻底认同,过赤贫的生活。他穿著乞丐般的破烂衣裳,与麻疯病人亲吻,强迫自己接受那些在感情上抗拒的事物,藉以扭转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在过了几年独自的克已隐修的生活後,1209年,他得到上帝的启迪,要求他离开独自隐修的境地,实践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第十章里的教导,不带任何东西到处传道,劝导人过合乎上帝心意的生活。逐渐地有一些人开始追随他,他们都与他一样,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然後专心一意地跟随主。
2。成立修会与神贫克己。
1210年,方济各连同十一位志同道合之土,到罗马向教皇申请成立'方济各会'(Franciscans),并要求获得讲道权。这团体的目标是:放弃与变卖一切分予穷人。另外,方济各希望建立全新的修道生活,与本笃修会、熙笃修会及奥古斯丁修会完全不同;就是要修士彻底地效法基督的生活方式——一无所有,也一无所虑。
理论上,所有修会的修士都是许愿过贫穷生活的人,但他们个人不拥有,并不等於修院或修会本身不拥有,要是修院财产丰厚,那这些说不拥有任何事物的修士还是可以过豪奢的生活的。但在方济各会里,立志过清贫生活的不仅修士个人,也包括修院本身。方济各曾指出:「哀矜比装饰重要,与其装饰一个富丽堂皇的祭台,同时违背福音最可靠的教训,还不如光著祭台,赤裸裸一点装饰品也没有来得好。要是有穷人前来修院寻求帮助,而修院又已无财物可布施,那便把祭台上的装饰品拿去变卖好了。
由於修院不拥有财产,故修士乃不折不扣地过赤贫的生活。每个修士只能拥有一件外衣、一根绳子、两条裤子,蹲在地上吃饭,每晚睡在乾草堆上,没有任何公共财产可供分享。他们愿意靠自己的劳力谋生,要是工作仍不足以生活,他们便伸手向人讨饭。他们称这个贫穷的理想克'神贫'(holy poverty)。
方济各竭力克制内心的欲望,为了在吃饭时预防贪食的罪,要是遇上好饭菜,便将一点灰尘撒在其上,或浇上一点冷水,以破坏饭菜的味道。他在晚上大都是坐著睡觉,又在严冬跳进河中洗澡。这些做法的目的不仅是锻炼意志,更重要的是他认定身体与感情欲望都不过是供灵魂驱用的仆役,故不能对之姑息纵容。
他致力服侍贫穷人,把自己一切所有的都分给他们。他曾说,他所有的原本都是属於穷人的,「穷人原是我们的好弟兄,我们向他借了来的东西,我们也应当知道还给他。
基於天生谦卑、简朴的性格使然,方济各从未考虑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组织,他最初称自己的修会为'托钵小修会'(friarsminor)。可是在十三世纪的欧洲,经济发达,贫富悬殊,有钱人纸醉金迷,教会穷奢极侈;方济各反其道而行之的生活,竟然对一般民众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很多人厌弃教会铺张奢华的模式,渴慕返璞归真,使信仰回复最单纯原始的状态,故都毅然追随他。
方济各没有甚麽组织观念,不少同类的自发团体奉方济各之名成立,他也不刻意禁止。
3。会规与使命。
十三世纪初,许多新修会建立。因恐修道主义过於混乱,教廷乃在1515年下令禁止修会订定新的会规,任何新修会的成立,都只能沿用过去已批准的会规。在 1209年,方济各曾为他最早期在多尔多河(River Torto)成立的团体撰写过一个小规章(称为RegulaPrimitiva),当中主要为一些圣经金句(如太十9-10,十六24,十九21;路三等),以说明他的修道理想,没有甚麽严密组织和制度的说明。他说过,耶稣在福音书中对门徒的教训,便是修会的生活与规条。
1217年,修会人数渐多,原本的小规章不敷应用,必须编写一个较为严格的规章,方济各将这个重任交付给一位向来支持他们的胡高麟枢机主教(Cardinal Ugolino)。胡高麟以《本笃会规》为蓝本,订定了方济各会规的初稿,其中只有神贫一项是与《本笃会规》不同的。122I年,修会获准建立组织方案与生活守则,并须编写会规。在弟子的协助下,最终订定了《基本会规》(RegulsPrima)。 1223年,会规两度修订,最後获得和挪留三世(Honorius Ill)的批准(是为 Regula Bullata)。
方济各会的宗旨有二:做补赎苦工和像使徒般传教。会规里提到修会有三种弟兄,就是讲道的、祈祷的与服务的。他们强调服务,在城市照顾贫穷人,兴办学校及医院等。他们也注重讲道和教育工作。当时,一般穷人极少得到教会的教导,他们对信仰可谓一无所知,方济各修士愿意教导他们,非常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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