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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的后门-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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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波澜合魂魄。愿持精卫衔石心,穷取河源塞泉脉。”
王睿试图作“其奈公何”的文章,干脆换掉了主角,把渡河者之妻推到前台,把渡河者的命定悲剧,偷偷转化为对坚贞的赞扬。整首诗写得很悲切,很漂亮,但缺少了那种强烈的,直截的冲击。
所以,这五首里面,当推李贺为第一,李白第二,王建、温庭筠次之,而王睿最差。诗词之高下,虽无一定标准,到底还是有标准的。
雍容:采采女色公无渡河(3)
可是,论直面惨淡淋漓,到底还是那十六个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于诗之外,复浮想联翩。世上每多荒谬事,看上去稍微多一点理性,就能避免,偏偏是极大才智之士,往往蹈之。如果他恰好又处在能够影响很多人命运的地位,不免带来极大灾
难。我们的文化,称之为“劫数”。这些人就是“应劫而生”,往往必须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完成此劫。所谓在劫难逃,正是此意。小时候读史,总是不相信历史可以如此荒谬,因为觉得以普通人智慧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居然最终导致流血,战争,杀戮,生灵涂炭。历史学家可以从时代的方方面面,来告诉我们这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不管说得如何圆满,其中似乎总是有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推动。当然,也可以说时代挑出这样性格的人,把他们推到了浪尖上。但,这,还是劫数。
遥遥想见千余年前苻坚“渡河”的那一刻……曾有那么多人告诫他,不可以渡,不应该渡,然而谁也不能阻止他的脚步。他麾师南下的一刻,俯仰天地,内心是否充满了一种极度的快意?甚至即使预知身死国灭的后果,这种快意竟也不会有丝毫减轻?人生几回到此?疯狂,就疯狂吧。
对不住,我说的不是历史,我说的,只是—诗。
雍容:采采女色项羽的“妇人之仁”(1)
早先读《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拜将后对刘邦说,项羽是“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其强易弱。“匹夫之勇”容易理解,什么是“妇人之仁”,却不大明白。
韩信的话是这样的:“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劚郑滩荒苡瑁怂礁救酥室病!比欢八薏徊忻鹫撸煜露嘣梗傩詹磺赘剑亟儆谕慷C湮裕凳煜滦摹!蹦鞘焙蚧剐。掷Щ螅叭省 �
”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妇人”的“仁”不对?一个会因为别人的痛苦掉眼泪的人,怎么可能是屠夫?一个仁爱的人,怎么会失去天下心?最后只好归结为:“慈爱”是假的,项羽根本是个残暴的人。
后来慢慢明白了,不见得项羽流泪是虚情假意。人性是奇特的。一个为小狗小猫的死伤心的人,却可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中国文化始终缺乏一种对生命本体普遍的敬畏之心,更容易以亲疏好恶来决定生命的价值。项羽出身贵族,“恭敬慈爱,言语呕呕”是自幼教养形成的,“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和“所过无不残灭”并不矛盾。秦将章邯求降,“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项羽就很有风度地饶了对手,还立他为雍王。但是一听说降卒可能谋反,他也毫不犹豫听从部下建议,“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按照逻辑,斩草除根,二十万人都坑了,把章邯他们三个光杆一并杀掉多干脆。可项羽又不,他还是好好待他们,带他们入关。他大约觉得章邯是同类,而秦卒的命,根本不算命的。
项羽是贵族,是君子,所以可以欺之以方,你跟他摆规则,讲风度,他就晕了。鸿门宴上,项羽放过刘邦,并不难理解,对他来说酒席上杀人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情。刘邦却是个泼皮无赖,他要的是天下,不是脸。项羽抓住了刘邦的老子,威胁“今不急下,吾烹太公”,刘邦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刘邦可谓摸透了项羽的贵族脾气,可是项羽却不懂刘邦的流氓思维,他又被绕晕了,到底没有杀太公。非但如此,一旦约定鸿沟为界,“即归汉王父母妻子”,以为大家从此相安无事了。刘邦呢,老婆一回来,立即毁约攻打楚军。这又是项羽 “妇人之仁”典型发作导致的失算。
项伯这吃里爬外的家伙,虽然别有用心,话说得却不错:“为天下者不顾家。”拿家人性命威胁刘邦,毫无效果。他逃命时为了车跑快点,还能几次亲手把子女推下车去呢。但是刘邦进了长安,却懂得“约法三章”,安抚百姓;得了天下,也懂得“与民休息”。这绝不是他爱百姓胜过爱子女,而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再来看看《孙子吴起列传》中间的一段,就更明白了: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襄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吴起可不是“仁”者,娘死了可以不回家,为领兵可以杀了妻子。他为将士吮疽,和项羽的“涕泣”看似相同,都是关怀部属。其实,项羽的哭,那是白哭了,他舍不得论功行赏,引发的怨恨,哪里是这小恩小惠能平息的?士卒之母,以血泪中成长的智慧,看明白了,吴起这疽可不是白吮的,是要拿性命来回报的。
儒家思想的精髓,在“礼”与“仁”。“礼”是制度构架,而“仁”是精神内核。对当政者来说,“仁”,绝不仅仅是“仁爱”之情,更是“仁政”之术。“仁”是用来收买人心的,不能收买人心的“仁”就一钱不值。如果会错了意,糊里糊涂讲起“仁爱”来,就糟了。项羽的错误不在于“仁”,而在于没有把这种“仁”转化为政治上的优势,所以叫作“妇人之仁”。最后,只落得乌江边喊“天亡我”,恨恨自刎。
雍容:采采女色项羽的“妇人之仁”(2)
翻翻史书,有个有趣的现象,所谓英明君主(尤其是开国之君)的嗣子多数比较懦弱。除了遗传和环境的因素,马上得天下的君主,为了表示自己不是马上治天下,往往请饱学宿儒来给嗣子当老师。教着教着,就被“教坏了”,真个“恭敬慈爱”起来了。在英明君主自己,他很清楚天下究竟是怎么来的。“仁”这个东西,是用来让最大多数观众看的,要是独独自己信起来,就糟了。眼见儿子居然被教傻了,怎能不一肚子气。嬴政看不惯扶苏,刘邦受不了刘盈,刘彻讨厌戾太子,原因就在此。元帝刘示做太子时,有一次谈话中,说父亲持
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变了脸色,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用德教,用周政乎?”他狠狠骂了一顿儒生,哀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这可不是儒学的错,是儒生的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本就是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话又说回来,在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社会的安定有赖于统治者的治国理念,推行“仁政”,不管其动机如何,对被统治者都是一种让步,相对而言百姓得到的好处多一些。即使刘邦是个流氓,项羽是个贵族,落到刘邦的手里,比落到项羽的手里要好。太史公深明此理,所以人格上,他隐隐推崇项羽;可是治天下,他以为还是刘邦强点。
雍容:采采女色“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1)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的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分,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里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后决定和聂小倩结婚,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
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地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的吸引力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后来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感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道:“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媵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雍容:采采女色“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2)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
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突破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又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他们的感情更接近近代意义上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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