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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间谍组织大写真:谍海泛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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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内的捷克斯洛伐克军团保持中立,不介入当时发生在俄罗斯各地的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并从乌克兰转道欧洲战场,继续参加对德国和奥匈帝国的作战。随着英美等国干涉部队由沿海各港口向俄罗斯腹地的推进,各国外交使团和情报机构加大了对捷克斯洛伐克军团的挑拨和蛊惑宣传。捷克斯洛伐克军团和当地的俄国白匪相结合,成为俄罗斯国内的一支最大的反革命武装组织。
  另一方面,在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内部发生的一系列的争论和意见分歧,政府机关尤其是一些至关重要的部门发生的有组织的怠工活动,与白军作战前线的一些红军高级将领和部队的集体叛变,日益蔓延的白色恐怖活动,也都严重地威胁着新生的苏维埃革命政权。
  1918年7月,俄罗斯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借1918年1月布列斯特-利沃斯托克和谈失败而组织领导了未遂的叛乱。同年8月30日,列宁在莫斯科一家工厂进行演讲时遭到暗杀,身受重伤。在这同一天,彼得格勒的“契卡”主席乌里茨基也遇刺身亡。事后,经过苏维埃政府部门周密侦察得知,这一系列的事件都是有预谋、有组织、并且有着国际背景的阴谋活动。而前线变节红军将领策划的阵前叛变,造成了对苏维埃革命政权更加惨重的损失。原红军东部前线司令员、前沙俄军队上校穆拉维约夫与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在莫斯科组织的叛乱相呼应而在前线部队中组织叛乱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
  穆拉维约夫的部队驻守在伏尔加河沿岸的重镇喀山,从此沿河向南就是当时苏维埃政权东部的行政中枢辛比尔斯克(后来改名乌里扬诺夫斯克),这里集中了苏俄政权在这一地区的许多重要行政机关、粮食和物资储存以及准备抵御东部白军进攻的大批部队和辎重,同时,在各级行政机关和部队中也集中了大量的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喀山和辛比尔斯克地区时连接俄罗斯中心地区与西伯利亚地区的要冲地带,具有丰富军事经验和战术指挥能力的穆拉维约夫选择这里叛乱时经过了周密的考虑的。开始,穆拉维约夫利用职权,先将其认为异己的部队逐渐调出这一地区,接着,又把自己的嫡系部队分批地向这里集中,并且,下令将一些在十月革命初期产生过极大破坏作用的无政府主义分子和社会渣滓施放出狱,使之成为一支为己所用的武装组织。
  1918年7月10日,穆拉维约夫正式发动了叛乱。他率领部队乘船沿伏尔加河顺流直下,在辛比尔斯克登岸,占领了这座城市的火车站、邮局和电报局,包围了当地苏维埃革命政权的驻地,逮捕和劫持了包括图哈切夫斯基(即后来的苏联红军元帅)在内的当地苏维埃各级军政领导人。接着,穆拉维约夫公开宣布反对苏维埃革命政权,并且通电俄罗斯全境,在俄罗斯各界煽动继续沙皇俄国政府与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民族战争”。穆拉维约夫组织的军事叛乱行动使苏维埃革命政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了平息这次叛乱,红军中有几万将士牺牲了生命。而在这同一时期,与上百万外国干涉军和白军遥相呼应的大规模内部叛乱有数十起之多。打着各种旗号成立起来的反苏维埃政权的各种名目的“民族军”以极端残忍的手段杀害了无数的红军官兵、苏维埃工作人员和红色政权的拥护者,给新生的社会主义工农国家带来了破坏性的恶劣影响,对红色苏维埃革命政权构成了空前严重的威胁。
  一道尚方宝剑:紧急法令
  面对遍及全国的内战烽烟,面对自己身边和内部日益嚣张的敌人,全俄苏维埃的领导人们再一次地意识到,必须使用非常的手段和严厉的措施,才能使革命政权在这种空前困难和危险的历史关头保住十月革命的胜利果实,使刚刚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得以生存和发展。
  1918年底,列宁亲笔签署了一项标题为《社会主义祖国处在危难中》的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法令,向全体俄罗斯人民说明了当时严峻的国内形势,号召所有拥护苏维埃革命政权、热爱俄罗斯祖国的政府工作人员、红军官兵以及各族人民,与各级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为保卫既得的革命成就,保卫人民自己的红色政权,同革命的敌人作决死的斗争。针对隐蔽战线上已经接近白热化的残酷斗争形势,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在这个法令中明确指出:“敌人的代理人、受派遣者、投机倒把分子、刺客、恶霸、反革命煽动分子、外国间谍,一旦被我抓获,应立即就地枪决。”
  这一项具有极大权威和效力的特别法令很快就在全俄各地得到贯彻和执行,各级苏维埃政权在领导同白军坚决作战的同时,也大大加强了对内部和身边隐蔽敌人进行斗争的力度。作为这条战线上的尖兵,全俄契卡在这一非常时期对敌斗争的权限和能力在法律及组织上都得到了空前的强化。
  首先,对于契卡来说,这个相当于宣布全俄罗斯进入紧急状态的法令,非正式地使契卡获得了可以不经过任何审判和不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即能够在无论是前线部队还是后方机关中执行死刑的权力。尽管契卡为此也作出了诸如其工作人员在因情况紧急而未经法律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批准,但在执行之后须向所在的契卡组织和上一级契卡机关做出详细汇报的规定,但是,这一补充性的规定在当时你死我活的殊死斗争的条件下,几乎无法认真执行。而且,已经把生杀大权掌握在手的契卡,其他方面的权力也正在迅速扩大、膨胀,这种本来就难以产生根本性束缚作用的补充规定,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之下能够起到多大的制约作用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除此之外,全俄苏维埃中央和全俄罗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又采取了多项具体的组织和行政措施,使全俄契卡的组织系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第一,鉴于苏维埃革命政府建立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革命领袖和政府高层领导人遭到敌人刺杀的恶性事件,全俄契卡开始对内部的保卫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为此,全俄契卡专门建立了两个特设的组织,以担负保卫全俄苏维埃党政高级领导人的特殊使命。这两个特设的组织是特务支队和特别部队,他们都直接听命于全俄契卡。前者多以秘书、司机、随从的隐蔽身份出现在领导人的工作、居住、外事和考察等场合;而后者则更多地负责以上场合的外围环境和苏维埃政权的所有党政、财经和军事重要机关及设施的警卫工作,必要时则须参与全俄契卡领导下对较大规模的反革命叛乱、颠覆及其他直接危害全俄苏维埃政权存在和正常工作的阴谋活动的直接行动。无论从装备上,还是从人数上,后者都大大多于前者。但是,前者在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上要比后者高得多。
  第二,在全俄契卡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在俄罗斯各地也建立了契卡组织,构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协调打击隐蔽反革命势力的高效反应网,从而使得全俄契卡在与俄罗斯全境范围内乃至境外的所有隐蔽敌人进行的斗争中能够无处不在地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并且避免受到来自苏维埃政权内部机关其他部门的制约和掣肘,为契卡组织在对敌斗争中创造了最大的自由度。
  第三,1918年7月15日,根据当时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通过的一项决议,在与白军作战的东部前线建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领导对敌进行军事斗争中的隐蔽行动,重点是侦察红军内部和各级苏维埃政权内部的通敌、变节、间谍等反革命活动,把同公开敌人的军事斗争与同内部隐蔽敌人的秘密斗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随后,又在全国各地前线都成立了同样性质的特别委员会,行使相应的职权。1919年元旦,在全俄契卡总部内又专门设立了一个中央特别部,协调领导全国特别委员会的工作。2月,又把各军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权归于这个中央特别部的统辖之下,使全俄契卡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红军的监督和控制,对当时苏维埃国家机器中持续发生的通敌、叛变等严重威胁红色政权存在和巩固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第四,在边境地区建立了负责边境安全的契卡组织,并且在这些边防契卡的领导下建立了包括陆、海、空三军的边防部队。全俄契卡通过设立在各边境地区的契卡组织对全俄境内的边防部队实行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同时将保护各地海关的正常工作、打击走私活动、防止国外间谍情报人员的渗透、保卫边境地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边境贸易活动等任务,同抵御外国武装力量的渗透和入侵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上述这些措施不仅使全俄契卡组织对敌斗争的能力和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有效地巩固了全俄罗斯的苏维埃政权,在强大的国内外敌人联合扼杀行动面前改善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和力量对比,同时,也使全俄契卡在国家组织中确立了其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并对其后来的组织规模以及对俄国乃至苏联时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日益严重的前线和后方形势,又进一步迫使苏维埃革命政权在不断地加强契卡组织工作职能的同时,还注重确立其在俄罗斯社会上的法律地位。1919年6月20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一项法令,不仅使契卡在俄罗斯社会革命的特殊具有了更多、更具体的各项特别权力,而且,还使契卡所采取的各种秘密手段甚至于某些恐怖措施进一步合法化。这项法令规定:“对于一切叛变革命、间谍活动、阴谋破坏军事和交通设施,抢夺和盗窃国家物资,纵火,隐藏叛徒、间谍和用于反革命活动的武器,利用投机倒把手段制造粮食等市场的恐慌等罪行,契卡应采取独立的、直接的有效打击行动。”同年10月21日,根据全俄苏维埃的这一法令和俄罗斯共产党(布)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全俄契卡建立了专门对上述种种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特别法庭。空前的政治权力和明确的法律地位使全俄契卡在俄罗斯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中扮演着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
  烽火硝烟——在内部争论中发展
  在十月革命之前曾经反对通过革命的暴力手段推翻沙皇和资产阶级政权,甚至不惜借党外报纸向俄罗斯社会和布尔什维克的敌人透露起义消息的加米涅夫,最早在党内提出了反对使全俄契卡权力过大的激烈批评。他认为,尽管当前处于革命以来的最严俊的关头,但是建立全俄契卡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权力的特别机构和组织体系,必然会导致布尔什维克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正常,而且会进一步发展成为“表现在这一特别领域中的独裁行为”。为此,加米涅夫多次在有关场合对全俄契卡的工作方式和权力范围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1918年11月,他在全俄苏维埃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一项由他组织拟定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在这个决议草案中,加米涅夫明确地提出取消全俄契卡组织和机构的要求,而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只设革命法庭,将全俄契卡的所有职能和权力全部合并到革命法庭之中。同时,为了防止革命法庭的权力过于膨胀,他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再设立一个特别的工作委员会或小组,用来监督和领导法庭的工作。
  另一个积极反对建立和加强全俄契卡组织的人物,是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一任司法人民委员施坦因贝格。信奉自由民主主义的左翼社会民主党人施坦因贝格是一个推崇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理想主义者,他坚信,在一个新政权建立的最初时期,必须全力保障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行,任何凌驾于法律和执法机构之上的组织及其行为无疑都是对新生革命政权的法律地位和执法威信的动摇。在内外敌人夹攻的严重时刻,最有效的手段应该是、也只能是加强立法和执法的力度,使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国家机器尽快有效地、正常地运转起来,除此之外的其他应急手段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应努力健全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各项立法制度。同时,施坦因贝格主张积极促进新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学会运用法律、规章从事各自的本职工作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全俄契卡的建立及其组织和工作权限的不断扩大使施坦因贝格十分不满,因而他在为全俄苏维埃司法人民委员会起草的许多文件中,都有意识地要对契卡组织的权力和活动加以限制。并且,在一切可能的场合,他都要与列宁、斯维尔德洛夫、捷尔任斯基等有关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最高领导人们据理力争,反复陈述和强调自己的观点,丝毫不留情面地批评革命领袖们对全俄契卡这样一个非常时期的秘密警察组织的许多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行动的默许和支持。同时,施坦因贝格也充分地运用他手中的权力,尽可能地限制和约束全俄契卡在与内部和外部敌人斗争中的“不得体的行动”。并且强调,一些全俄契卡经手的重要案件在其侦察、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必须经过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乃至全俄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的讨论,在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理意见之后,契卡才能按照这些有关的决议去执行,然后再把他们经手的案件交给革命法庭去作最后的审理和判决。而没有经过以上这些程序的做法,不管契卡组织和他的领导人能够拿出什么样的充分理由,在施坦因贝格和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的眼里,都是属于非法或者越权的行为。为此,施坦因贝格多次签署命令,下令释放契卡手中的一些他认为“不符合司法程序”的被捕者。
  在这样一个充满内部压力的环境中,全俄契卡开展的工作自然是十分困难的。为了使契卡组织能够不受各种繁琐法律和规章制度束缚的高效率的秘密工作系统,它的领导者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内部作了许多艰苦的工作甚至斗争,最终赢得了来自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布尔什维克党中央最高领导层的支持。
  列宁首先以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支持全俄契卡的存在和工作,他向那些对使用严厉手段甚至残酷措施对付外部敌对破坏活动和内部潜在的变节行为持不理解态度的人们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他将当时革命与反革命两大阵营之间的残酷斗争比喻为两个正在进行殊死搏斗的角力者,向对方实施的每一次打击时,所想到的只是如何将对手击败,而不可能来得及考虑到是否伤害着自己。列宁对全俄契卡的工作予以了相当的关注,他时时了解由全俄契卡掌握处理的几个重大案件的侦察、审理情况,对契卡组织在反对敌人破坏和内部工作人员怠工的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绩不失时机地予以表彰。有时,当全俄契卡在可行使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与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等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布尔什维克党中央一些领导人发生冲突和矛盾时,列宁不得不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和申辩,必要时甚至出面直接干预。但是,列宁对于限制契卡职权范围的要求和决定并不提出公开的反对意见,他要求全俄苏维埃的有关委员会和地方的各级政府机关要对契卡的一些重大活动有所了解。同时,他也不断地提醒全俄契卡的主要领导人在重大的行动之前应该主动地与这些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进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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