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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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惶惊与狂热。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内心这种价值观的变化,也不曾意识到自己望着她时眼里所闪动的光跟一切男性爱欲冲动时的目光其实没有两样。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目光会那么炽烈、强悍,它那温暖的火苗会搅乱她的方寸。她那沦肌使髓的处女之美使他的感情崇高,也掩饰了它,使他的思想达到清冷贞纯如星星的高度。他待知道自己眼里放射的光芒是会大吃一惊的。那光芒橡暖流一样浸润了露丝全身,唤起了她同样的热情,使她感到一种微妙的烦乱。那美妙的闯入干扰了她的思想,逼得她不时地重寻中断的思绪,却不明白干扰从何而至。她一向善于言谈,若不是她确信此人出类拔草,这种干扰的出现是会使她困惑的。她非常敏感,认为这个从另一世界来的旅人既具有这样独特的气质,他能令她如此激动也就不足为奇。
既然她意识背后的问题是怎样帮助他,她便把谈话往那个方向引,但终于挑明了问题的却是马丁。
“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告诉我,”他开始了,对方的默许使他的心怦怦地跳,“你还记得吧?上次我在这儿说过我不能谈论书本上的问题是因为不知道怎样谈。是的,从那以后我想过许多。我曾多次去图书馆,但是读到的书大都超过了我的能力。也许我还是从头学起的好。我没有多少有利条件。我从小就努力读书,但是去图书馆用新的眼光看了看书,也看了看新书,便差不多得到了结论:我读的书都不合适。你知道牧人帐篷里和水手舱里的书跟你们家的书是很不一样的。我读惯了那种书。不过,不是自夸,我跟我的伙伴们还是不同。不是说我比跟我一起流浪的水手或牛仔高明——我做过短时间牛仔,你知道——但我总喜欢书,能到手什么就读什么,所以,我认为我跟他们的思想不一样。
“现在来说我想说的问题吧!我从来没走进过像你们家这样的房子。一个礼拜前我来这儿看到了这儿的一切就很喜欢。你、你母亲、弟弟,和一切。这些我以前听人说过,在有些书里也读到过,等到一看你们家,呀,书本全变成了现实。我要说的是:我喜欢这个,需要这个,现在就需要。我想呼吸跟你这屋里同样的空气——充满书籍、绘画、美丽的事物的空气。这儿的人说话轻言细语,身上干净,思想也干净。可我呼吸的空气里却一向离不开吃饭、房租、打架、‘马尿’,谈的也尽是这些。你走过房间去吻你母亲的时候,我认为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美好的东西。我见过各式各样的生活,却没想到现在见到的会比我周围的人见到的高出不知多少倍。我喜欢看,还想看得更多,看到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过我还没说到本题。本题是:我也要过你们家的这种生活。生活里除了灌‘马尿’、做苦工和流派还有许多内容。那么,我要怎么才能做到呢?我该从抓什么入手呢?你知道,我是乐意靠双手打天下的。要说刻苦我能刻苦得大多数人吃不消。只要开了头,我就可以没日没夜地干。我向你提这个问题你也许会觉得滑稽。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该问的人就是你。可我又不认识别的可以问的人——除了亚瑟以外。也许我应该去问他。如果我——”
他住了嘴。他精心设计的计划只好在一个和伯的可能性问前打住了。他原该问亚瑟的,他这是在出自己的洋相。露丝并没有立即开口。她一心只想把他这结巴笨拙的话语所表示的质朴甲纯的意思跟她在他脸上看到的东西统一起来。她从来没见过一双眼睛表现过这样巨大的力量。她从中读到的信息是:这人什么事都办得到。这信息跟他口齿的迟钝很不相称。而在这个问题上她的思维却迅速而复杂,对他的纯朴没给予应有的评价。不过她在探索对方心理时也感到了一种强对,仿佛见到一个巨人在锁链下扭来扭去地挣扎。她终于说话时脸上满是同情。
“你自己也明白,你需要的是教育。你应该回头去读完小学课程,再读中学和大学。”
“可那得花钱呀,”他插嘴道。
“呀!”她叫道,“这我可没想过。你总有亲戚可以帮助你吧?”
他摇摇头。
“我爸爸妈妈都死了。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姐姐已经结丁婚,妹妹我猜不久也要结婚。还有好几个哥哥——我最小,——他们非不肯帮助人。他们一直就在外面闯世界,找钱。大哥死在印度,两个哥哥目前在南非,还有一个在海上捕鲸,一个跟着马戏团旅行——玩空中飞人。我估计我也跟他们一样。我从十一岁起就靠自己过日子——那年我妈妈死了。看来我只好自修了,我想要知道的是从什么地方开始。”
“应该说首先要学会语法。你的语法——”她原打算说“一塌糊涂”,却改成了“不特别好”。
他脸红了,冒汗了。
“我知道我上话多,用的词你许多都听不懂。可我只会用这些词说话。我也记得许多书上捡来的词,可不会发音,因此不敢用。”
“问题不在你用什么同,而在你怎么说。我实话实说你不会生气吧!我没有叫你难堪的意思。”
“不会的,”他叫道,心里暗暗感谢她的好意,“你就直说吧,我得要知道。我觉得听你说比听别人说好。”
“那么,你刚才说,‘You was’to①就不对,应该说‘You were ;你说‘I'm’也不对,应该是说‘I saw’。你还用双重否定来表示否定——”
①从这里开始的一大段露丝谈的都是马丁语法上的问题。英语语法有自己的规律,无法用相应的汉语对译。这里直录原话。好在大都是基础语法,略有英语基础的人都不难理解。
“什么叫‘双重否定’?”他问,然后可怜巴巴地说,“你看,你讲了我都还没懂。”
“我看是我还没向你解释,”她笑了,“双重否定就是——我看——比如你刚才说‘非不肯帮助人’,‘非’是一个否定,‘不肯’又是一个否定,两个否定变成肯定,这是规律。‘非不肯帮助人’的意思不是不肯形助人,而是肯帮助人。”
“这很清楚,”他说,“我以前没想过。这话并没有‘不肯帮助人’的意思,对不对?我好像觉得‘非不肯帮助人’不自然,没说明他们是否肯帮助人。我以前从没想过,以后不用非字就行了。”
他那迅速准确的反应叫她吃了一惊。一听见提示他就明白过来,而且纠正了她的缠失之处。
“这些东西你在语法书上都可以学到,”她说下去,“我还注意到你话里一些其他的问题。在不该说‘don’t’的时候你也用‘don’t’。‘don’t’是个压缩词,实际是两个词。你知道不?”
他想了想,回答说:“是‘do not’。”
她点点头,说:“可你在该用‘dose not’的时候也用‘don’t’。”
这可把他难住了,一时没明白过来。
“给我举个例子吧,”他说。
“好的——”她皱起眉头嘟起嘴唇想着。他看着她,认为她那表情非常可爱。“It
don't do to be hasty'①。把‘dont’分为‘do not’,这句话就成了‘It do notdo to be hasty’,当然是大错特错的。”
①意为:匆忙是不行的。这里的don't应为doesn't,亦即does not。
他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
“你觉得这话顺耳么?”她提示。
“不觉得不顺耳①呀,”他想了想,说。
①“不觉得不顺耳”原文作“Can't say that it does〃,句中用了does而没有错用do。
“你说‘不觉得不顺耳’为什么不用‘do ’而用‘does’呢?”她追问。
“用‘do’听起来不对呀,”他慢吞吞地说,“可刚才那句话我却无法判断。我看我这耳朵没受过你那种训练。”
“你用的‘ain't’①这词也是没有的,”她着重说,那样子很美。
①ain't:是无文化的英美人的用语,被误用作am not;are not,甚至is no t,has not,have not的压缩形式。
马丁又脸红了。
“你还把‘been’说成‘ben’,”她说下去,“该用过去时‘I came’时,你却用现在时‘I e’。你吞起尾音来也厉害。”
“你指的是什么?”他的身子弯了过来,觉得应当在这样杰出的心灵面前跪下。“我吞了什么?”
“你的尾音不全。‘and’这个字读作‘a-n-d’,可你却读了‘an’,没有‘d’。‘ing’拼作‘in-g’,你有时读作‘ing’,有时却读掉了‘g’。有时你又把单词开头的辅音和双元音含糊掉。‘them’拼作‘t…h…e…m’,可你拼成‘em’——啊,算了,用不着一个个讲了。你需要的是语法。我给你找一本语法书来告诉你怎样开始吧!”
她站起身时他心里突然闪过社交礼仪书上的一句什么话,急忙笨拙地站了起来,却担心做得不对,又害怕她误会,以为她要走了。
“顺带问一问,伊甸先生,”她要离开房间时回头叫道,“马尿是什么?你用了好几回,你知道。”
“啊,马尿,”她笑了起来,“是土话,意思是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
“还有,”她也笑了,“话若没有说到对方就不要用‘你’。‘你’踢入是分不开的。你刚才用的‘你’并不全是你的本意。”
“我没懂。”
“可不,你刚才对我说‘威士忌、啤酒什么的,总之能喝醉你的东西’——喝醉我,懂了没有?”
“啊,有那个意思么?”
“当然有,”她微笑,“要是不把我也扯进去不是更好么?用“人’代替‘你’试试看,不是好多了么?”
她拿了语法书回来后,搬了把椅子到他身边坐下了——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去帮她搬。她翻着语法书,两人的头靠到了一起。她在提纲契领告诉他他该做什么功课时,他几乎没听过去——她在他身边时带来的陶醉令他惊讶、但是在她强调“动词变化”的重要性时他便把她全忘了、他从没听说过“动同变化”,原来它是语言的“龙骨骨架”,能窥见这一点叫他很着迷地往书本靠了靠,露丝的头发便轻拂着他的面颊。他一生只昏倒过一次,此刻似乎又要昏倒,连呼吸都困难了。心脏把血直往喉咙四泵,弄得他几乎窒息。她跟他似乎前所未有地亲近,两人之间的巨大鸿沟之上一时似乎架起了桥梁。但是他对她的崇高感情并未因此而变化。她并没有向他降低,是地被带到了云雾之中她的身边.在那一刻地对她的崇拜还应算作宗教的敬畏和狂热,他似乎已闯进了最最神圣的领域。他小心地缓缓地侧开了头,中断了接触。那接触像电流一样令他震颤,而她却浑然不觉。
第八章
几周过去,马丁·伊甸在这几周里学了语法,复习了社交礼仪,苦读了感兴趣的书,由于他不跟本阶级的人来往,荷花俱乐部的姑娘们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老向吉姆打听。在莱利家仓库搞拳击的人则因他的缺席而高兴。他在图书馆又挖出了一桩宝藏:语法书告诉他语言的龙骨结构,那本书却告诉他诗歌的龙骨结构。他开始学习诗歌的韵律、结构和形式,在他所爱的美之下探索着美的底蕴。他又发现了一本新潮的书,把诗歌当作一种表现艺术,从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列举了丰富的例证,作了详尽的分析。过去他读小说从不曾像现在读这类书这么兴致勃勃,津津有味。他那二十年没曾动过的脑筋受到成熟的欲望的驱使,更对书本紧抓不放,孜孜吃吃,就初学者而言其啃劲之猛十分罕见。
站在此时的高度回顾他所熟知的往日世界;那陆地摘洋。船只、水手、母夜叉似的女人都似乎渺小了起来;但也跟眼前的新天地交汁渗透。他的心一向追求统一。刚开始看到两个世界的交汇时他感到惊讶。他在书中发现的美与崇高的思想使他心胸高洁,更加坚信在社会上层,即在露丝和她一家所处的社会堂,所有的人,无论男女,思想和生活都纯净无瑕。而在下面,在他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人们却卑贱秽污。他要洗净那污染了他一辈子的秽物,跻身于上层阶级所生活的高贵世界里。他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为一种朦胧的不安所困扰,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老在追求着某种追求不到的东西,直到现在他遇见了露丝,他心中的不安更加强烈了,化作了痛苦。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那段时间他曾好几次跟露丝见面,每次见面对他都是一次鼓舞。她帮助他学英语,纠正他的发音,给他上数学启蒙课。但他俩纳交往并不仅限于上课。他见过太多的生活,心灵太成熟,无法满足于分数、立方根、语句分析和解释,有时便转向了别的话题——他最近读过的诗,她最近研究着的诗人。她向他朗读她所喜爱的诗章时他便化游于欢乐的九天之上。他听过许多妇女说话,却从没听见过像她那么美妙的声音。她最轻微的声音都使他爱恋。他为她说出的每一个字感到欢乐和悸动。他爱恋她声音的悦耳、平和与它那动人的起伏——那是文化教养与高雅的灵魂的流露,柔和丰富得难以描述。听她说话时,他记忆的耳朵里也响起了凶悍的妇女刺耳的眼噪和劳动妇女和他本阶级的姑娘们虽不刺耳却也不中听的声音。这时幻觉开始施展了它的化合力,那些女人一个个在他心里复现,跟露丝形成对照,更增加了露丝的光彩。当他发现露丝的心为理解着她所朗诵的诗篇、体验着它的情思而战栗时自己不禁心花怒放。露丝为他朗诵了《公主》①中不少段落。他见她眼里常噙着泪珠,便懂得了那诗篇是如何美妙地拨动了她天性中的审美琴弦。在这样的时刻她的脉脉情怀总使他胸襟高贵,化作了神明。在他凝望着她的面庞细听着她朗诵时,便仿佛在凝望着生命的面庞,体味着生命最深沉的奥秘。这时他意识到了自己精微的感受力所到达的高度,便认定这就是爱情,而爱情是世间最美妙的东西。于是他往日经历过的欢乐和狂热便在回忆的长廊里—一走过——酒后的昏沉、女人的爱抚、粗野的竞技比赛的胜负,——这一切跟他此刻的崇高的激情一比都显得微不足道,卑下无聊了。
①《公主》(The Princess)A。丁尼生的诗。出版于1847年,叙述一个公主争取妇女权利的故事。曾为吉伯特和沙利文改编为歌剧。
这情况露丝无法觉察。她从没有过心灵方面的体验。在这类问题上她仅有的体验都来自书本,而在书本形,日常琐事一经过幻想加工都能成为若真若幻的神仙境界。她并不知道这个大老粗水手正在往她心里钻,并在那儿积蓄着力量,某一天将爆发为熊熊的烈焰,燃遍她的全身。她并不懂得真正的爱情之火。她对爱情的知识纯粹是理论性的。只把它想像作幽微的火苗,轻柔如露珠坠落、涟消乍起,清凉如天鹅绒般幽暗的夏夜。她对爱情的想法更像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柔情,在花香氯氟半明半暗的轻松气氛卫为心爱的人做这做那。她从未梦想过火山爆发大地抽搐式的爱情,从未想到过它的熊熊烈焰,它的破坏作用,它能烧成一片片焦土。她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知道世界的力量;生命的深处于她不过是幻想的海洋。她父母的婚姻之爱是她理想的爱情境界。她希望有一天会跟一个如意郎君过同样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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