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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经德校释-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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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如蠕。说文○、鍒皆训耎,魏太武改柔然为蠕蠕,则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渊、人为韵。诸家并同。江永曰:“渊,一均切。旁证:老子:‘鱼不可脱
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证:诗‘其心塞渊’韵身、人,‘秉心塞渊’
韵零、人、田、千。”邓廷桢曰:“渊古音真、先同部。易干九四‘或跃在渊’
与九五‘利见大人’为韵。诗燕燕‘其心塞渊’与‘寡人’为韵,定之方中
‘秉心塞渊’与两‘人’字为韵。”右景龙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
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题
“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题“三十六章”,范本题“将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
字,景龙、御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本、室町本有。“无为而无不为”,
即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其
静若镜,其应若响。”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又阮籍通老论曰:“道者法自然
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朴”。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朴”。毕沅曰:“‘朴’本作‘朴’,同。”“化
而欲作”,“作”与“无”为对。尔雅释言:“作,为也。”又为“变”。礼记
哀公问“作色而对”,注:“变也。”“化而欲作”,即化而欲变。“朴”,说文:
“木素也。”书梓材“既勤朴斲”,马注:“未成器也。”论衡量知篇曰:“无
刀斧之断者,谓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严可均曰:“亦将不欲”,王弼作“夫亦将无欲”。
罗振玉曰:“无名之朴”,据释文,王本似无此句。“夫亦将无欲”,释
文:“无,简文作不。”又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无“夫”字,“无”
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为后人所增。“无”作“不”者是也。河
上公本正作“亦将不欲,不欲以静”。今以古书重文之例验之,“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本应作“亦将不=欲=以静”,是“无”应作“不”之证。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谦之案:“天下将自正”,各本有“将”字,遂州本无。“正”,诸王本
与宋刊河上本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诸石本皆作“正”。
“正”、“定”义通,定从正声,形亦近同。劳健引说文古文“正”作○,夏
竦古文韵“定”字引汗简作○。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为、为、化韵(歌部,为音讹,化音呵),朴、
朴、欲韵(侯部),静、正韵(耕部)。奚侗:为、化韵,作、朴、朴、欲韵,
静、定韵,盖“正”一作“定”也。高本汉同,“正”、“定”二字兼收。邓
廷桢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静、定亦韵也。”谦之案:
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亦为、化为韵。庄子大宗师:“伟哉造化!又
将奚以汝为?”在宥篇:“处无为而民自化。”天地篇:“无为而万物化。”秋
水篇:“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皆为、化为韵。又静、定为韵,
楚辞大招静、定韵,其例证。顾炎武曰:“朴”,古者普木反。老子:“○兮
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
素抱朴,少私寡欲。”“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复归于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我
无欲,而民自朴。”(唐韵正三烛)江有诰曰:“静”,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
二声,至魏、晋始间读上声,当与清、劲二部并收。老子为政篇“不欲以静”
与正协,洪德篇“清静”与正协,淳风篇“我好静”与正协,“归根曰静”
与命协。以上去声(唐韵四声正四十静)。
右景龙碑本四十八字,英伦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
五十字。河上本题“为政第三十七”,王本题“三十七章”,范本题“道常无
为章第三十七”。景龙碑经文下原空六格,接下衔名“前重光观都监斋兼知
威仪事至神龙元年名入龙兴观检校观主张。。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经碑正面,
共道经卅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后三行,行七十字。
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
下德□□而有以为。
谦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为”,□□二字原缺泐,据他本补
之,似当作“为之”二字,实误。祝囊宓弊鳌跋碌挛尬幸晕保埂拔�
为”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内经太素卷二顺养篇杨上善注及周易集
解干九家易引二句并同。史记酷吏传引首四句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文
选魏都赋注引作“而无不为”,与傅、范本同。
范应元曰:“上德无为”两句,韩非、王○、王弼、郭云、傅奕同古本,
河上公作“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今从古本。
俞樾曰:案。。韩非子解老篇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盖古本老子
如此,今作“无以为”者,涉下“上仁”句而误耳。傅奕本正作“不”。
谦之案:碑本作“无以为”,是也。皆川愿老子绎解云:“一作‘上德
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无以为’,疑从褚本者。”褚本者,晋王右军书道
德经有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与傅本正同。惟“上德无
为而无以为”,较之“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于义为优。盖太上下知有之,故
不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也。“无为”与“无以为”
似无所区别,然而“无为而无以为”与“无为而有以为”则区别甚大。傅、
范本下句“下德为之而无以为”,较以碑本“下德无为而有以为”,傅、范本
“下德”与“上仁”句无别,“下德为之而无以为”与“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二句全同,于理安乎?毕沅曰:“‘无’,河上公、王弼作‘有’。案应作‘有’,
或奕本传刻误。”毕说是也。且“上德为之而无以为”,范云:“韩非同古本。”
今韩非无此句,非韩非无之,经文固无是也。
马其昶曰:案“无为”旧作“为之”,误同“上义”句,傅本又误同“上
仁”句,注家强为之说,皆非是,今为正之。德有上下,其无为一也。以其
不失德,故虽无为之中,而仍有以为。
谦之案:马说是也。六十三章曰:“为无为。”无为而有以为也。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谦之案:上文以“无为”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上德“无
以为”,下德“有以为”。此文以“为之”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
上仁“无以为”,上义“有以为”。范本同此,傅本“上义”作“下义”,误。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
毕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说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
夏时有扔氏是此字。
谦之案:御注、遂州、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石本,严遵、
傅奕、柰卷、室町、顾、彭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
广雅曰:“扔,引也。”,广韵曰:“扔,强牵引也。”“扔”与“仍”音义同,
但“扔”字从手,与攘臂之义合。
范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与古本同,世本作‘仍’,今从
古本。”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刘师培曰: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
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据此文观之,则王本、河上本均脱四“失”
字。
马叙伦曰:后汉书崔骃传注引无四字,朱穆传注引有。辅行记一之三
引更有“失礼而后智,失智而后信”两句,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
又祝б逡嗖坏庇写肆骄浼八摹笆А弊帧�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严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处其薄”亦然。
罗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谦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翘曰:“庄子知北游篇引
云‘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误合下为一句。”宋翔凤曰:老子著书以明黄
帝自然之治,即礼运篇所谓“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后仁义。孔子定六经,
明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即礼运所谓“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故中
明仁义礼知,以救斯世。故黄、老之学与孔子之傳,相為表■者也。又曰: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按此言世风之日漓也,道德仁义递降,而
以礼为治民。
三千三百皆所以约束整齐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礼为治国之首。乱,
治也。老子言礼,故孔子问礼。
谦之案:宋说辨矣,然未明学术源流,以“乱”训“治”。证之经文六
十四章“治之于未乱”,则“治”“乱”对文,此处不应独训“治”。老子盖
知礼而反礼者也,故曰:“处其厚,不处其薄。”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前识”二
字,严遵本作“前职”,注:“预设然也。”据注知“职”为误字。“愚之始”,
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华而愚之首”,是王本当亦作“首”。范、
柰卷作“始”。又礼记曲礼正义引云:“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
易顺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争”字。窃谓“愚”
当作“遇”,即书盘庚“暂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
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王氏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愚”、
“遇”古字通用,知此书亦然矣。愚之始,即邪伪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严可均曰:河上作“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王弼亦然。
谦之案: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居”,室町本、傅、
范本四句皆作“处”,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范应元曰:“韩非、严遵同古
本。一本下两句‘处’作‘居’。”毕沅曰:“王符潜夫论作‘不居其薄’,与
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处’,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
此”,严本无“故”字,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首、始韵,薄、华韵。李赓芸曰:
按薄与华韵,首与始韵。古读华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灾”,谷梁、左氏
皆作“亳社”。礼记郊特牲“薄社北牖”,释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
“亳”之证也。邓廷桢曰:薄、华为韵。华古音读若荂,鱼、虞部字。薄从
溥声,则鱼、虞部之入声也。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
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题“论德第三十八”,王本题“三十八章”,范本题
“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谦之案:“宁”字,绩语堂碑
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宁”,今据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严可均曰:“万物”,各本
作“万物”。
罗振玉曰:敦煌戊本无此句。
谦之案:景福本、范本“万”亦作“万”。又陈碧虚曰:“严君平本无
‘万物得之以生’,并下文‘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十四字。”侯王得一以为天
下正。
严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贞”。
范应元曰:贞,正也。王弼、郭云同古本。一本“贞”作“正”,亦后
人避讳也。
河上本作“侯王”。
谦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书治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
晋书裴楷传、书钞一四九引并作“贞”,严遵、河上、顾欢、景福、楼正、
庆阳、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
子本此句作“以天下为正”。
王念孙曰: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念孙案:尔
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
“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下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
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言之。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
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
“正”作“贞”,借字耳。
东条一堂曰:“为天下贞”,按“贞”一本作“正”,与注乖。下同。贞
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诸本贞作正,避庙讳。”易顺鼎曰:“贞”或作“正”,古字
通用。王氏读书杂志谓此“贞”为借字,似未尽然。易“贞胜者也”,韩注
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
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贞”。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贞”。
是“贞”为本字。
劳健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贞”字景龙、景福作“正”,开元、
傅、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后人避讳也。”
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贞字,贞即正也。”开元石
刻乃改从“贞”,范云“后人避讳”,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
作“王侯”,非也。诸唐本、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与“贞”字自谐
句中韵。
谦之案:作“贞”是也。易系辞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又曰:
“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下,傅、范及释文下
有“其致之一也”,与易义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均作“天下
贞”,狩野直喜谓:“河上公本亦有作‘贞’者,盖自宋刻避帝讳改‘贞’作
‘正’。”今证之以景龙碑文,知“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讳之说亦非。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谦之案:碑文与罗卷此均作
“无”,不作“无”,为变例。武内法京敦乙本作“无”。
又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语意本此。
刘师培曰:“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
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三年“废于炉炭”,杜注:“废,坠也。”
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
字之省形。
蒋锡昌曰:刘说是。庄子列御寇“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释文:“发,
司马本作废。”列子黄帝篇引作“废”。又缮性“非藏其智而不发也”,御览
逸民部引作“废”。
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梁惠王废逢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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