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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壑难填 作者:丁一鹤-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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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画界一直延续着“口头交易”的传统习惯,因为大多数画家尤其是著名书画家不屑于或者碍于面子问题不好意思“谈钱”。很多书画家认为,拿自己的作品讨价还价,是对艺术的亵渎,是张不开口商谈甚至争辩的事情,所以通常的规矩是口头约定即可成交。在书画交易中,除了一些正规的大型画廊,很少签订买卖合同,这就导致了许多书画纠纷的产生,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寻求帮助。
    画家吉瑞森在一审判决后说,他打这起官司更主要的目的在于维护艺术的价值和尊严,是为了争口气,不是为了钱。但是,如果吉瑞森在承揽如此巨幅壁画之前,签订一个哪怕简单一点的合同,最后也不至于闹上法庭,更不会因此牵扯了3年的时间。
    当然,法院的一审判决让很多书画家感到欣慰,因为本案反映的不仅仅是天价壁画的问题,而是作为艺术家权益如何保护的问题。其实类似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而更多的画家在这种时候选择了妥协和退让,少要了酬金或者因数额不大最终不了了之。而西方艺术家往往是采取和画廊签约,画廊代理制已非常成熟,由画廊充当经纪人,打理画家作品销售等一切事务。这种书画买卖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本案值得书画家们注意的是,在当下艺术市场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买画卖画再也不能延续“口头约定”的方式了。画家作为个体,在出售画作时一定要和购买作品的机构和收藏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揽合同。如果继续按照“老皇历”办事,必然还会造成后来的麻烦和纠纷。所以,规范艺术品市场,提高画家维权意识,都是刻不容缓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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