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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隐私-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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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一切都是如秋,那么痛苦、那么美好、那么不可思议。
  不知走过了多少路,也不知拐过了多少路口。今日往昔,我生活了十年的小街今天看来竟然如此陌生,陌生的我已找不到回家的路。
  因为我还穿着囚服,当我向过往的行人打听我家住的那道街的时候,我看见他们一个个停下脚步,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
  那眼光冷得使我不寒而栗。
  使我感觉到我依然还是个囚犯,只不过是逃跑出来而已。
  抛下众人视线,走进小街深处,我终于远远地看到家,看到了家了!十三年,整整四千七百四十五天,我终于从那堵高墙内走出来了!自由了!
  回家后,我第一件事就是脱掉身上的囚衣,拧开生锈的水笼头,洗了一个澡。
  然后我出去买了一瓶烧酒。二斤牛肉,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想女人了。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想象中的女人们,一个个竟全在我的想象中模糊了,模糊成另一个是而非是的女人的面孔。她就是秋叶子。
  为了她,我去卖血、去做苦力、去杀人、去蹲监狱,甚至在没有她陪伴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想到去杀自己。于是,我变得有“思想”也有联想了,从此之后,当我再看到秋叶子家后面的那个有白色尖尖顶的教堂时,我真正悟出了什么才是“宗教”,什么才是“虔诚”。
  上帝啊,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只因有了她的存在,天也蓝得可爱。
  可是,秋叶子毕竟是秋叶子,秋叶子正如她的名字一样,不仅让你品尝到美丽,而且还要让你感觉到痛苦,感觉比痛苦更为痛苦的痛苦。
  好在这一切都随着我十三年的监狱生活结束了。眼下惟一可做的,就是我必须重新开始。于是,我决定卖掉这座从祖上承继下来的房子,尽量让自己离这个小街。这座城市远一点,或者更远一点。
  然而事实证明,我虽然已经脱下了那身标制着杀人犯身份的囚服,自认为从此以后完全可以做个光明正大的人了,但是,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渠道,我那杀人犯的身份不仅没有在人们的心中消失,而且竟愈来愈被他们演化成为一个穷凶极恶、没有人性、没有感情的变态狂。
  于是,“知情”的人开始惊慌失措了——“哎呀、老张!你怎么还跟他搅在一起?知道吗?他就是十多年前在B市持刀杀人的xx,现在虽在被提前释放出来,但还是恶习难改,听说他前几日走在大街上只不过被人拉了一下,就要给人家亮刀子,老天!幸亏警察及时赶到,不然的话,准又要出人命啦。”
  “你知道××吗?这几天注意点,听说他又游串到我市来了!”
  “什么?你跟他这种人做生意?!喷!喷!喷!真是吃了豹子胆……”等等,等等。真是愈传愈千奇百怪,愈传愈把我推进了一个死胡同,等于再一次把我关进了监狱。
  于是,在这种强大的世俗压力面前,我除了拼命地躲开这些把我当作异物的人们,除了拼命地去赚可憎的力气钱以外,我觉得,我再也不能与这些可怜的人们为伍了。
  原来,生活就这么容易把一个人清除出去。
  原来,生活就这么容易把一个人的真情彻底击碎。
  原来,人就这么容易丧失自我。
  是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就这样,三年后我“卖血”的钞票足可以使自己安顿下来,并且这笔具有血的代价的钱,也足可以使我换回一点“情调”来,那就是女人,喜欢钞票的女人。
  不!我决不会把痛苦的一面呈现给我的读者,更不希望读者为我的痛苦而痛苦。
  我希望你们不要像我一样,从此认定世间没有真爱可谈,认定人和禽兽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禽兽。
  值得庆幸的是,从我身边这样或那样的女人之中,我按照自己的审美观仔细地选择了一位胖瘦宜人的女人结了婚,并和她生了一个孩子。可以说此后我是一个有妻室、有孩子、有真正家的人了。
  妻也这么认为,她说,一个女人只有在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后,才有权说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否则缺其一个的家也不能叫做家。
  妻的话使我很欣慰。不错,为了这个欣慰,我确实用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挣一了笔惊人的钱。
  生活的画卷好像就在这个时候展开了。不由得使我从心底里发出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呼唤。是啊,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为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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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难料……
  有一天,我怀着为拥有家、为拥有钱而喜悦之极的心情,在朋友家里多喝了几杯,结果越喝越兴奋,越喝越觉得酒就像水似的一个劲地往肚子里面流,喝得一塌糊涂,大概我就是这样醉倒在朋友家里的吧。
  有人说酒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这一刻我才体会得最为深刻。记得我八岁那年,父亲还没有病故,母亲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垮下来。有一天,我们在一起看一只母鸡带着一群鸡仔啄食的情景。
  父亲说他必须坐在椅子上瞧,否则他觉得自己会有一下子倒下去的可能。我看见母亲听了父亲的话并没有反应,也没有立刻搬来一把椅子让父亲坐下,而是一直一动不动地紧紧站在父亲身边,用自己的身体去支撑着父亲。
  是的,母亲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坚强的女人。之后,我对任何女人都持有一种虔诚似的敬仰,包括那些堕落的女人在内,甚至于她有杀死我的心,我想,我也能够原谅她。
  那年,我毕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对于眼前母鸡和小鸡仔们啄食的场面除了感觉到特别的好玩以外,好像再有的感觉就是伸手逗一逗它们。确切地说,那只不停地走来走去的母鸡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惟一所能吸引我走近它的,还是那群可爱的跑来跑去的鸡仔了。
  我简直看呆了,小鸡仔们好像要多开心有多开心,如果一只小小的飞虫飞来,转眼间就会惹来七八只小鸡去争、去扯,去扑打,然后胜利的一方骄傲地跑到一边享受美味去,没吃到虫子的小鸡自然就会垂头丧气起来,你看它原地转个圈后,一溜烟就跑到它母亲那只老母鸡身边去了。这时候呢,老母鸡便停下来,关注地望着它的孩子,如果它嘴里正巧啄到一只虫或一颗米粒,它会立刻嘴对嘴地送到这只小鸡仔口边。于是这只刚才还垂头丧气的鸡宝宝马上变得神气十足起来,然后欢快地扇动起小翅膀又忙着追赶别的小鸡去了。
  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只老母鸡的缘故,于是,我也越发好奇地把目光投向了它。
  很显然,这只母鸡决不会想到有人正对它关注,仍是不紧不慢地低着头找食,抬起头望望它的孩子。
  由于看它们的时间太久了,母亲那薄弱的身体最终也没能支撑住要倒下来的父亲,直到夜幕降临,掌灯时分,我看到父亲还一直在床上躺着。
  这天的饭桌上,母亲破例为父亲的酒杯里多加了一点酒。但是,父亲却没有像往常那样一口气把酒喝干,而是用双手托着捧到母亲面前说:“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喝酒,从没想过让你也斟一杯。来!今天这杯酒你把它一口气喝干,也算是弥补一点我的过失吧。”
  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的确对我的触动很大。母亲是在父亲过世以后的第二年死去的,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她死去时的样子,眼没合上,嘴也没合上,一只手紧攥着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无力地耷拉在床沿上。
  父亲走了,母亲就这样也走了。父爱母爱就这样永远地去了。
  人生如梦……
  也许我真得不该很快就醒过来。也许我的母亲很快就能在我的梦中出现:为我盖被子,为我烧茶水,为我下厨做醒酒的汤。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是在朋友家的客房里,脚上的鞋子也不知让他脱到哪里去了,低头去找拖鞋也没有一双,只好打着赤脚坐在床上傻愣。我想:朋友反正是一个离过婚的人,即使我做回醉鬼睡在这里也不会遭女主人的白眼。
  听声音屋里好像没有一点动静,大概朋友也吃多了酒早已睡下。于是我下了床,赤着脚,猫一样悄无声息地去客厅找水喝,因为我知道凉水杯里有凉开水,就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何况又是驾轻就熟,即使不开灯闭着眼睛我也能摸到该摸的地方。
  走过朋友的睡房就是客厅,去客厅必须得经过朋友的睡房。否则就不会发生以下的事。鬼知道我是怎样想留意朋友是否也像我一样有喝水的必要,鬼知道我为什么要立住脚跟听一下——“碍…哎呀……喔……你轻点嘛……”一个女人声音。
  (一个熟悉的声音)
  “嘘——!”朋友轻言道:“小声点,不要被他听到。知道吗?我是在让你领略一下什么是强者风范。”
  “行了,别吹啦,这方面他比你强。”
  原来,朋友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女人。原来,男人都离不开女人。
  然而,最让我惊诧的还不是这些,而是——那女人的声音太熟悉了!
  于是,为了这个“熟悉”,我想暂时躲在客厅里多呆一会。一是借用这个有利的地形,单等那女人出来后好看个究竟,二是这时候我已经渴得口干舌燥,非需要那凉开水滋润滋润不可。
  只不过是一会儿工夫,当我守在客厅里喝足了水,还没有等得心焦的时候,那个我“熟悉”声音的女人终于从我朋友的睡房里出来了。
  “××”她在叫我的名字,“酒醒了没有,我来接你了。”
  你听,她说她来“接”我了。
  这个我“熟悉”声音的女人。
  这个刚刚从我朋友的床上起来的女人。
  这个——做着我妻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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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客房里面当然没有我。然后她又转过身向着客厅走过来了。天啊!这个荡妇竟然没有看见我“悠闲”地坐在客厅里“斯文”得像等待外出的主人。后来,我一面思考这件事,她为什么没有看见我?是因为客厅里没有亮灯吗?不可能,何况这时候启明星已经在昏黑的天上挂了起来。想想看,偌大的客厅、偌大的人,本可以一目了然,她却偏偏没有看见我。可见偷情的女人眼中除了有她的情人之外,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闯入她的视线。
  这时候,我听见我的朋友就像听见报警信号似的猛地从睡房里走出来了。这一刻我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我能够想象到他那张因偷情而激|情的脸分明恐慌起来。
  “怎么可能呢?他的鞋还在,他怎么可能会出去呢?!”
  朋友的声音已不像他自己的声音了,倒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鬼的声音。只会重复强调“怎么可能呢”。
  说真的,朋友如此的嘴脸和如此的智商,倒让我觉得出拳揍他纯属多余。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杀人犯的身份除外)他与我都无法抗衡。即便是我的女人刚才成了“他的女人”,除了倏地升起的怒火和瞬间差点失去理智以外,我不过把此事看作生意场上的失算,当作赔了一笔买卖一样。
  你看,我呆在客厅里不是一直都很“冷静”吗?一直都没失去理智吗?或许这时候你一定会质问我是不是个男人,为什么会如此“容忍”自己的老婆与别人偷情,那么,就这一问题,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
  当我为了秋叶子去杀人去蹲监狱之后(至于为什么,一会儿再做交待),我就认定世间确实没有真爱可谈。事实上在我走出监狱的那段时间中,这个“没有真爱可谈”的爱在我的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上文也做了诠释)。是的,我敢说人的占有欲比任何动物都要强烈。
  比如说我吧,在我充分地获得了自由之后,我对女人的需求比往日任何时候都强烈、都不能自拔,由其是能让我心动的女人,我往往会不择手段地把她成为我的一个性俘虏、性伴侣。但是,最令我不可思议的是,我破坏了许多家庭,可她们依然还是有家庭,她们说她们是为我活的,也是为她们的家庭活的,她们说这个世界上不管你是男人是女人,总之你都是人,那么既然是人就应该有人的生存方式,把生命的物种延续下去。
  于是,为了生存,为了方式、为了把生命的物种延续下去,首先你必须具备适应这一切的环境——结婚——组织家庭。其实,这一切的一切真正对于一个人来说真正重要的还是:家永远不会使你形单影只。
  如果早先我没有从秋叶子的情感观中悟出那个极其简单而又复杂的道理;如果我没有从这样或那样的遭遇中彻底摆脱出来,那么我敢说今天写下的这段文字就到此为止了。因为,我一定会杀死这个对丈夫不忠的女人,一定会像毁灭一根蜡烛一样,毁灭那仅有的一点光和一点亮。还是回过头来听听我妻——那个在意识上要被我杀死的女人,她是怎样说的:她说她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过失,她说既然我在认识她之前和之后,一直都在与这样的女人和那样的女保持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她又有什么理由为不守贞洁的男人去守贞洁呢,(当然,这些话全是我呆在那个该死的客厅里听到的),她还说她在来我朋友家的路上时,还没有一点杂念,只是想把喝得不省人事的我弄回家去。
  天啊!上帝啊!这就是我妻子的诠释!
  真是应验了那句话:“种恶果的食恶果。”
  天啊!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如果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出了现不正常的恶性循环,那么这种不正常的恶性循环就会按照它特有的恶性,继续循环下去,天也无可奈何。
  我呆在客厅里“睡着”了。睡得很沉得沉,长长的沙发上,躺着一具走失的灵魂……往事如秋。
  往事如秋来了又走了。
  往事如秋天的一片枯叶,落在我的脸上盖在我的腿上。
  我认识秋叶子的时候,她已经是个女人了。千娇百媚,多情而又富有成熟女性的魅力。但是,女孩子身上所具有的那种天真纯情的烂漫又被她体现得活龙活现。
  她任性时偶尔也会摔摔东西,比方说小盘子、小泥猪之类的小玩意。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这种恶劣的色泽是我最反感的,血的颜色总会把我的双目刺得很痛很痛。
  “你知道吗?这会与你的名字格格不入。”
  和她在一起时,我几乎是恶狠狠地对她提出这一尖锐的问题不知有多少次。气恼的是,不知多少次她偏要在我面前晃动她的红色,晃动她的恶劣。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秋叶子的故事。直至有一天在那个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没有光和影的夜晚,我沿着一条黑黑的小路去找她时,她却不在家里,屋内空空,只留下书信一封:我可怜的人儿:我要去做新娘了,去做一个七十岁男人的新娘。我可怜的人儿,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也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但是你比我幸运的多,因为你还享受过父母的爱,享受过家庭的天伦之乐。可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听继父说母亲把我生在一堆叶子上面后就不知去向了,是他从那一堆沾着我母亲污血的叶子上把我拾回来的。
  不瞒你说,他把我捡回来还不如让我在那堆枯叶上死掉算了,他把我捡回来的目的就是想永远霸占我。所以我十几岁就被这个变态狂夺走了少女的贞操。
  后来,幸亏继父的海外关系把他弄到美国去了,我才算松了一口气。我可怜的人儿,你为什么不问一问我呢?你明知道,你若问我为什么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孩时,我会把一切真相都告诉你,可你没问,自始至终也没问过一句。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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