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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浪漫-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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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芸用他大学时十分熟悉的说书腔调说着,说宋以乐的依赖型人格障碍,说她是为何受不了,说她是如何残忍地抛下孩子离开再回来已经是十几年后。那时候的宋以乐已经长大了,在缺乏母爱的日子里安稳平安地,长成了所有人喜欢的模样——不哭不闹说一不二,甚至连心理医生也说,他的病已经没有大碍了。
“后来他说想去别的城市发展,没有再继续建筑设计这一行,我是知道的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个专业,不喜欢上课,甚至不喜欢我。”宋芸说着哽咽地抬手掩面,“只因为为了让我们喜欢,所以他装作喜欢的样子。”
“云淮你是个好孩子,但我不知道让他依赖你甚至喜欢你,究竟是好还是坏。”
沈云淮没有答话,他只是侧过头,顺着窗口望出去,暖橙色的灯光把半山腰的屋顶都打上了一种辉煌巍峨的金色,侧耳静听,甚至能听见酒吧刚请来的驻唱歌手懒散地哼唱着曲调绵长的民谣。而往西北方向,太阳落下的那一边,是刚刚迎来新的住客的老宅。
“您说笑了。”沉默半晌后沈云淮轻笑了声道,“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照您所说是好是坏总归是我说了算。不过恕我直言,您是我值得尊敬的教授,但对宋以乐而言,您并不是个合格的母亲。虽然这话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插手别人家务事的确不太妥当,但我想我必须老实承认,”
“我喜欢以乐。”
爱情总是无色无味的神秘物质,飘渺的不着行迹的,却又好像颗种子,埋在土地里等待天时地利人和好时节长到参天,时间长短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在真正遮挡清白日光前无从察觉。等自己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以来,宋以乐这个名字早已变成微信聊天框的置顶,变成午夜沉眠的枕边梦,变成沈云淮萨尔茨堡的树枝,和阿喀琉斯之踵。
宋芸至始至终都对此不予置评,没有说反对也没有祝福,更没有告诉宋以乐,反倒嘱咐沈云淮不要告知自己曾经到过这里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有权知道,你是乐乐念书时候的信仰。他讨厌我讨厌建筑讨厌与我有关的一切,却唯独会提起大四建筑二班的方淮。”
这是宋芸离开前最后给沈云淮说的。
万圣节以后迎来了又一年的立冬,南方城市的秋天总是瞬息消逝,老墙上攀爬的爬墙虎从绿变枯黄仿佛也就一夜间的事。
宋以乐搬到家沈云淮家也半个月过去了却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办乔迁宴,恰逢节气刚至,小陈倒是兴致勃勃地组织了好些人到沈云淮家一块儿吃顿饭。这天沈云淮早早把酒吧关了门,在大门贴上小陈洋洋洒洒写的大字:“立冬吃一鸡,滋补一冬春”。
下面又贴了个便利贴,写道——闭店一天,回家做鸡。
沈云淮家和一个月前虽从外观上并无二致,推开大门院子确是另有风景。石墙旁的花架子摆放着开得正艳丽的嘉德利亚兰和鸢萝,石椅上的青苔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只剩下上头一株簇拥而生的叶肥花红冬美人。
李谬是来过沈云淮家的,之前他老觉得这房子死气沉沉,没有一点儿人气,阴森森的。现在倒不一样了,客厅原本掩着白布的家具都被揭开见光了,再往里头里面挨着的两间房,门口各放着一张极其稀罕可爱的毛茸地毯,一张是狼犬的一张是白猫的,都紧张地趴在地上,眼神遥望着彼此。
“我们认识那么久了我怎么不知道你那么童趣了。”
沈云淮在厨房忙着淘洗鸡内脏,他不着痕迹的瞥了眼抱着胳膊倚在冰箱,笑得一脸八卦的李谬,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让他想怎么装饰就怎么装饰。”
“挺好的。”李谬伸手碰了碰冰箱上贴着的计时器,俩人性格在外人眼里都是安分且极其低调的,住家多出了颜色鲜亮有趣的小东西小摆件,突兀却不失可爱,“阿姨知道吗?你把她和伯父准备留给儿媳的新房让给了其他人占为己有。”
“还不知道,不是其他人。”沈云淮把鸡剁成几段后擦了擦手。
“是他们的未来儿媳。”
第11章 月光男孩
晚风穿堂而过的夜晚,霞光熹微里徜徉着暗暗茶香,窗外的天色黯下去以后,一伙人天南地北的聊着人间理想黄粱一梦,就着三两啤酒,很快酒量不好的变喝了个脸红头昏。清醒着的李谬和沈云淮打了声招呼,一边胳膊架一个地把容虞和小陈送回去,留下宋以乐和沈云淮看着车尾灯相顾无言地含笑。
“喝茶吗?醒醒酒。”宋以乐问。
沈云淮“嗯”了一声,把残羹冷菜收拾干净,又把用过的杯盘碗放进洗碗机里。
宋以乐用做菜剩的碧螺春泡了壶热茶,给两个空杯子酌上,一杯递给沈云淮一杯自己捧在掌心,坐在沈云淮家仅足够容纳三个人的小沙发上肩挨着肩,看着电视里放映的电影消酒消食。聊着无关痛痒的家常闲话,从社会议题聊到奇葩客人,仿佛与生俱来的本能,两人有聊不完的话题,在一个水平以上的笑点且相辅相成的价值观。
仿佛有些人生来就像是自己身上残缺的那一块拼图,无论是切角圆头,都与缺少的那一部分刚刚好。
宋以乐抿了口热茶:“沈哥我觉得你是对的。”
“什么?”
“不管是这间房子也好这个城市也好,都足够让我一见钟情再日久生情。”
“这叫归属感。”沈云淮放下冒着袅袅热气的茶杯侧目看了眼宋以乐,“每个人生来都在找寻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我以前做设计的时候本着就是这种给予的理念。后来我想,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找到,因为那不仅仅是一个地方一个空间,更像是另一个人给你的感觉,更像是,只有那个人能给你的感觉。”
“无论天涯海角,有他的地方就是家。”
“大概就是这样的。”
宋以乐怔了怔,许久才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那沈哥你找到那个人了吗?”
“唔,不告诉你。”沈云淮含含糊糊地笑道。
电视里的电影早已放映至片尾阶段,宋以乐这才发现是一部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电影,叫《月光男孩的》,画面定格在两个黑人男孩的相互依偎下升起了黑底字幕,没有生老病死的大结局,只有来日方长。
“你觉得爱情离得开依赖吗?”宋以乐放下茶杯,目光却落在茶几上。
“为什么要把爱情和依赖区分得明明白白呢。”沈云淮顿了顿,“无论是因为喜爱所以依赖,又或者因为依赖进而喜欢,你只要知道,你的余生,会有一个人,来了就不会离开。”
“他会一直一直在那里。”
“给予你撒娇任性的权利,给予你依赖与自由,给予你,世间万般宠爱。”
宋以乐有些不合时宜地想,沈云淮字正腔圆的说话是真好听,缝隙里还顽强地夹杂着一些些与生俱来的口音,但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不完美又如何呢?维纳斯没有手臂也依然是众人敬仰的爱神,只要有人爱你,你的优点是美好的,缺点是可爱的。
成年人之间总是又一种不具名的默契,在彼此敞开心扉坦然聊过以后,有些话似乎也不需要说得太过于明白,宋以乐望向沈云淮眼底,很深很清,甚至能倒影出自己绯红的双颊。其实他大可以囫囵些与此无关的答案,可沈云淮总是这样,清朗磊落的。
宋以乐觉得自己大概是爱上了沈云淮,因为他希望自己能成为沈云淮口中的那个飘渺梦幻的往后余生。
“嗯。你说的对。”
宋以乐应了一句,声音却慢慢地低了下去,大抵是酒精到后半夜才正式挥发,沈云淮还在冷却自己大脑刚刚疑似此不及防的露骨表白,听见身旁没了声音,低头一看。宋以乐已经歪着脖子吐露着殷红的舌尖酣睡起来了。
小孩儿睫毛很长,含着搪瓷一样小巧的下巴,像一朵在清晨预备着浇灌露水的梨花。沈云淮想做那名折花人,让它不必久侯枝头朝露水,也不必做那坠入流水的落花。
聂鲁达谈情爱说的,蓝光与岩石,牧羊人和无花果树,瀑布和狮子,万般风景,都不如与爱人的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凡人陷入情爱,骨子里篆刻的仿佛便是诗人的灵魂,望把对爱人的所有喜爱毫无保留的写成诗,供世人流传歌颂。
第12章 初恋故人
宋以乐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脑袋昏沉,带着宿醉的倦意,睡眼惺忪甚至不太清明。刚想睡个回笼觉,又想起昨晚沈云淮说的点点滴滴,于是他只拢了拢掉在额前的碎发,穿上拖鞋“啪嗒啪嗒”地去找沈云淮。
彼时刚过八点,本以为昨夜喝了酒能一觉到中午,宋以乐起得早,可沈云淮比他更早,一圈房子转下来宋以乐并没有找到沈云淮的踪影。
想发条消息问他去哪儿了,翻遍房间却也没看见手机在哪。宋以乐插着腰懊恼地扒拉了会儿脑袋,余光却瞥见餐桌上倒扣着个笸箩,自己的手机安安分分地放在一旁,地下还压了张纸条。
“怕你宿醉煮了点醒酒汤,热一热再喝。有事去城里一趟,不去酒吧,手机帮你充好电了有事微信。”
‘有事微信‘被黑笔潦草地划了几条横线,改成了’没事也微信‘,写字力度挺大,纸都给划破了个缝。
落款一如既往简简单单的一个沈字。
起得早没事干,宋以乐打算趟民宿。经过一家粮油店,破旧的木板门半敞着,老板和沈云淮熟稔得很,是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就坐在电视机旁,佝偻着背脊埋头吃饭,上了年纪的彩色电视机方方小小一个,正播放着经典老剧,宋以乐冲老人打了声招呼。
“张伯,早啊。”
老人反应慢了半拍,好一会儿才回过头:“哎哎小宋啊,今天起的真早。”
“沈哥比我更早。”宋以乐顿了顿,“他有没有跟你说他那么早去哪啊?”
对方摇了摇头,宋以乐也并不在意只是朝他示意明白了以后,刚想转身离开,便收到了小陈的微信,就发了‘宋哥救命‘四个字。宋以乐眼皮一跳,甚至来不及再多说一句告辞兀地快步走向景区。
宋以乐赶到的时候,民宿一地狼藉。摆设品和花瓶类的玻璃制品碎了一地,战火甚至波及了公共区域,零食糖果也洒满地上,不少包装破了掉了出来被零散的脚步踩了个稀巴烂,留在民宿的住客都站在一旁战战兢兢地看着战火中心的两个人。宋以乐显示环视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受伤后,又找到了皱着眉头的小陈,顿了顿眼神,宋以乐才看向李谬和李谬面前的那位高大男士。
宋以乐抿了抿唇:“您好,您有什么事吗?”
李谬和那男人同时把目光转向宋以乐,后者嗤笑了一声。
“我找我男人。”那男人挑了挑眉,极其不可一世地抱着胳膊,“方淮人呢?”
宋以乐还愣愣着没反应过来,李谬倒是先操了句脏,骂了句疯子。
“宋老板你别理他,就是一神经病来闹事的。”李谬越过男人挡在了宋以乐身前,鬼知道要说给着疯玩意儿碰到宋以乐一根指头沈云淮不杀他全家,“跟你说了这里没你要找的人,你找错了。”
男人“哈哈”地笑了声:“你李谬的发小方淮,B大建筑二班的方淮,你告诉我没这人?李谬你自己信吗?”
李谬和那男人又说了些什么宋以乐已经听不清楚,他只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耳鸣的嗡嗡声,以及一直徘徊在耳边的那一句,B大建筑二班方淮,和李谬的发小,这两个句子。
方淮这个名字,在宋以乐的整个大学生活里就好像地心深处的一缕光,微不足道的,却又璀璨无比。那时候的宋以乐才十九岁,大一,好不容易被生母重新接纳,只因天才教授需要一个合格的,有血缘羁绊能够牵制的衷心的接班人。放弃了园艺,家里的花花草草被一把火烧了个精光,从那时候开始的宋以乐,只扮演着一个母亲需要的角色。
遇见方淮的那一天,是极其平淡且枯燥的一天。宋以乐已经能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情绪了,包括被母亲在自己的得意门生面前狠狠地数落了一顿,他也只是淡然地道了声歉。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没听见身后跟来的脚步声,宋以乐拐过走廊,躲进了男厕的小隔间里。他只会掉眼泪,却从来不啜泣出声,那是软弱的象征,父母不允许的模样。等他冷静好情绪,拿冰水拍了拍脸以后红肿着一双眼,一眼便看见倚在走廊对面的方淮。
彼时秋雨落了一地响,除了雨声,只剩下不远处教室的朗诵声。
方淮像是在等他,又并非如此,等见了他便转身离开了。宋以乐还来不及尴尬自己一副就是刚哭过的模样,就听见了方淮在与他擦肩的时候呢喃了一句——
“宋以乐,长此以往,平安喜乐。”
本来以为曾经的斑斓昳丽,只敢放于一时却不敢放一世的见不得光憧憬,早已被烧成时间的余烬,风一吹,呼啸而散。却没想到这段缘分穿越人海,精心筹谋了一段相连的星轨,等待迸出那举世共睹盛世花火。
第13章 给我个机会
沈云淮接到小陈的电话从市里赶回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当他拨开人群,宋以乐正站在那混乱中央,身旁站着李谬,凑得近了沈云淮才听见那男人究竟骂骂咧咧地在说些什么。大抵都是些不甚好听的话,他嚷嚷着指着宋以乐的鼻子骂第三者,李谬倒是听不下去了,走向前推了一把那男人。
周围过于纷雑了,大声斥责的声音夹杂着围观住客嘀嘀咕咕的低声议论,甚至有其他居民听见争吵声特地跑来看热闹,宋以乐沉下心皱着眉道:“这位先生我并不清楚你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你要找的那个人是谁,您再继续闹事我就报警了。”
“我说了没见到方淮我不…。方淮?”那男人推了推滑落鼻梁的眼镜笑道。
沈云淮一把拉过宋以乐的手腕,下意识地把他护到身旁,却听见他低声“嘶”了一声。
“怎么了?”沈云淮边问,边拽着宋以乐往身后藏的右手。
宋以乐喃喃到:“没事。”
“你动他了?”宋以乐的手腕红了一圈,很明显是被大力握着甚至是拖拽造成的,沈云淮蹙着眉侧目了眼那男人,“杜清,臆想症是病得治,是B市的神经病院关不住你了?还是H市的神经病院别有风景让你一见倾心?”
无论是宋以乐还是李谬,亦或是沈云淮口中的杜清,都压根没听过沈云淮一张口出那么难听且羞辱意味极重的话。
沈云淮凝着眉斜了眼李谬:“还不报警等过年吗?”
一场闹剧到最后,是随着警察的到来把杜清扣走,并且呵斥看热闹的民众该干嘛干嘛去而结束。
“还好吗?手腕能动吗?”
“没事。”宋以乐刚喘了口气,抬起手向沈云淮转了转手腕,“就是碰着了而已。”
宋以乐手上的握痕发红,衬得他的手腕更白了,被抓在沈云淮手里,沈云淮看着痕迹,宋以乐却看着沈云淮低垂的双眸。
小陈和李谬你看我我看你,默契地先行一步离开,留下一地狼藉,和一屋子的暧昧在发酵。宋以乐真挚地和住客们道歉并且免了他们一天的住宿费,住客们却对此不置可否,感叹宋老板就是时运差摊上了个上门闹事的神经病,倒不需要如此过于负责。
宋以乐摆摆手,诚心地和住客们道了声谢。
沈云淮是开车到市里办事的,这会儿解决完一系列连锁琐碎事情以后宋以乐紧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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