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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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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接着说。
  美尼斯心里想着,别说没给你机会,赶紧把人捞到自己的船上,免得被别的王子拉拢过去。
  他还顺便想到了云泽刚到库里什么都没有可能不习惯,沙姆王子有一个掌控了国家一半财富的第一王妃母亲,手里的金银堆起来像山一样,完全可以给云泽提供一些保障。
  金银财宝都是消耗性的,最不值钱的东西,糊弄外人罢了。要给就给土地、房子,那才是生活的保障。而且库里土地珍贵,难以买卖,与其到外面高价买,不如从沙姆王子这里挖一片过来。
  沙姆王子重新审视了自己最信任的战友,他心知对方这么说肯定有什么原因,并且极力的想让沙姆王子获得这个神秘人的友谊,但他脸上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我们可是亲兄弟。”
  怎么能这么坑兄弟?
  “表的。”想什么呢?泰锡又不流行兄娶妹。


第15章 
  沙姆王子嬉皮笑脸的,眼睛瞥过云泽:这人到底是谁?真的那么重要?
  美尼斯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笑容:很重要,所以,给钱。
  沙姆王子呲牙,心说自己莫非真的要出一笔私产不可了?看着不像是享誉天下的智者和贤者,为什么美尼斯这样重视?仅仅是因为那种药效如神迹的药物吗?还是有别的更大的价值?这个人甚至都不会说话。
  没有听到云泽声音只看到他打手势的沙姆王子已经认定了这是一个哑巴。他确实不能相信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人有什么出众之处。
  但是因为信任美尼斯,沙姆王子还是笑道:“圣山见证,这位先生救了我,伟大太阳神后裔、泰锡的王子沙姆,我将赠送他一块可以种出供一千人吃用的土地和一间美丽的带着大院子和仆从的别院,作为我的感谢。”
  云泽正从一种历史(?)的角度围观王室兄弟的日常,没想到话题会转到自己身上,金银珠宝和粮食这种硬通货送了,现在还要送不动产?
  很好啊,特别棒,请继续,加油,不要停。
  心知这两人是准备把自己拉上船的云泽继续微笑着勾勾大拇指。
  先定居,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云泽等人就在此暂住下来,沙姆王子已经决定了明天一起离开这里,前去泰锡的首都库里。哦,首都是云泽的说法,他们的说法是‘原初之城、神眷之城’,是泰锡这个国家的发源地,也是王族居住的地方。
  沙姆王子躺着继续休息,美尼斯和云泽一块儿出去。
  “之前那是阁下的家乡话吗?”美尼斯小声问。
  “嗯?”
  “您为沙姆祈福的时候。”
  是这个啊,云泽想起自己那一堆的祝福话语,最后连早生贵子都搬出来了。他点点头:“是。”
  “很好听。”带着某种特别的韵律,配上这优美的嗓音,就像是吟唱诗句一样,美尼斯很喜欢,“就像是清晨的风带着鸟儿的欢唱来到窗前。以后可以再说一些给我听吗?”
  这双茶色的眼睛这么温柔看过来,云泽有点儿招架不住,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嗯。”
  云泽被之前带他们来的那个短裙小哥引到一个房间前。
  他一进门就嗅到了香料燃烧后的气味,再一看里面,只有简单的几件家具,却被布置得十分温馨,木架子上的瓦盆里放着干净的水和干净的布巾,水面上还有热气,床上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床边还特意放着一束不知名的朱红色的花。
  穿越至今,这还是第一次去一个如此干净又浪漫的房间。
  “这是我妹妹给我布置的房间。”短裙哥非常自豪,“我妹妹做的面包又软又香,她是我们这里最优秀的女孩子。”
  一边说着他一边引着云泽坐在床上:“祭司大人,您有什么吩咐都可以找我,我就在隔壁。”
  云泽点点头,对他弯一弯大拇指:“非常,好,谢谢。”
  “不、不客气,应该的。”这个短裙小哥面色涨红,不敢直视云泽的双眼。
  云泽拿下帽子,脱下外面那一层的斗篷,口鼻没有了遮拦,顿时觉得世界更清晰美好了。也不需要谁提醒,就动手拧布巾,擦拭脸和手。热乎乎的毛巾敷在脸上,软化了一直紧绷的神经。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现在头都胀胀的,大脑太久没有转动,都快生锈了。
  云泽如今才有时间一字一句地琢磨之前的所有对话,别人的,自己的。他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无意间就把自己卖了。
  之后,这个短裙小哥拿走脸盆和水,关上门。云泽把门栓按好,熄灭一种用动物油脂制作的灯盏,准备和衣睡下。
  明月当空,清冷的月光撒在地上,哈里站在门口看着一片银白的院子,他把房子让给云泽住,现在和同伴将就一晚。
  这个院子白天就是他们的练武场,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白天拼杀留下的痕迹,长矛,双刀,大斧,棍棒,训练得十分刻苦。
  作为王子私人农场的守卫,他们都是曾经参与战争的士兵,因为各种原因被王子招募来。泰锡人规矩严,练兵苦,而作为王子守卫,必要时要参加狩猎和战争,训练不可谓不辛苦。当然,工钱也很高,对得起他们的汗水和血水。
  作为王子的私兵,王子若是在这里出了意外死亡,所有人都逃不过,最好的结局是变成奴隶。所以哈里和其他所有人都很感激美尼斯和云泽。他们救了王子的性命,就是救了他们的性命。
  “哈里,你说那位祭司大人是不是那个?他的药真的太神奇了。”同房的同伴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可以代表有着神秘力量的未知神秘者,有时候指的是邪恶的巫师和魔女,有时候也代指神使祭司。
  哈里想了一下:“我不知道。”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吗?真的只是药物吗?
  “他的眼睛可真漂亮,就像是水一样,哈里,你看过那位祭司大人的长相没有?神神秘秘的,他长的什么模样?”他的同伴露出向往之意,这个时代的男女都追逐美丽的人,因为那是神所恩赐的美貌,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哈里本来想说自己不知道,因为不想给对方带来困扰,可是他想着其他人迟早看见,转口道:“那位祭司大人是个温柔的人。”
  他想起了那头银丝堆彻的长发,蓝宝石一样的双眼,还有漂亮得不知道如何形容的衣着,忍不住补充了一句:“你明天别总看他,太失礼了。”
  “嗨,一个男人。”哈里的同伴笑了起来,“我现在只想去神庙挑选一个最漂亮的庙女,大眼睛,白皮肤,大胸大屁股,让自己好好快活快活。老待在这个偏僻地方,我现在看到那个面包房的扁脸女人都觉得漂亮,神啊,那可是连鼻子都没有的女人,像是一个没长大的少年一样干扁。”
  “等你什么时候看男人都觉得漂亮了,再和我抱怨吧。”
  “也有漂亮的男孩子,可是他们又没有大胸也没有大屁股。”同伴忍不住抱怨道。
  在许多规矩都只是萌芽的时代,表亲堂亲之间常常存在非亲情关系的年代,喜欢同性那都是小事,尤其是男性生物过多的群体。美丽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一样能够引起最原始的冲动。
  像他们这样的守卫营,有些年纪小的战士会依附年纪大的战士,通过这种事情形成比较稳定的关系,然后从年长者身上学习经验。有些地方还认为,年幼男性可以通过这种行为继承到年长者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所以两个人讨论这个话题一点也不避讳。
  反正到最后还是会成家立业,喜欢的话可以继续保持这种关系,不喜欢就只做朋友,又不会影响日后结婚和养育后代。
  后世成熟的道德观念在这里还没有市场。这个时代有些地方是女王当政,女子掌家,那些地方还流行着一种走婚制度,男人去喜欢的女人家过夜,但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他要负责养育姐姐或者妹妹的孩子。
  物质需求尚未满足,精神需求刚刚萌芽,现代社会对爱情忠贞的观念在这里没有发芽的环境和土壤,这里连神话都是充斥野性的,充满了原始气息。
  怎么说呢,在这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热情狂放且无节制的,像美尼斯这样清心寡欲、守礼并且克制的人才是异类。
  准备去库里的队伍一早就开始出发。
  ‘王子出行,这么大的阵仗?’云泽骑在白马上,回头看着望不到尾的队伍。
  只见一个大约一二千人的队伍,前面是两列骑兵,后面是步兵,中间有二十辆左右的牛车和马车。
  几辆车是供人休息的,几辆大概放着帐篷、陶罐之类的用具,其他的都放着一些处理好的皮制品,描绘了复杂花纹的陶器,花纹精美的羊毛毯,一堆染了色的亚麻布,活着的鸡、水鸭、羊。
  云泽没有看到养殖的猪,可能因为野猪肉质粗糙膻味重,猪又吃得杂,性子又暴躁,攻击性强,所以没有养殖。
  美尼斯在前面不知道和沙姆王子说什么,云泽边上是之前借给他房间的守卫,名叫哈里。
  哈里见他好像对这一切很感兴趣,慢慢地给他介绍附近的一些环境。作为十分务实的守卫,哈里关心的当然不是这里的草美不美,山好看不好看:“大人,现在我们出了农场,再过一段路就是狩猎场了。”
  “在三个十天之前,王子曾经带着我们来这里捕猎,随行还有其他王子的侍卫,但是只有沙姆王子猎到了一只狮子,他是最勇武的王子。”哈里的话语里是不隐藏的骄傲和崇拜。
  “每年石榴树的树叶变黄的时候,就会有很多动物经过此地,在这里停留几十天才渡河离开,每年的那个时候都是狩猎的最好季节,能猎到很多肥美的野牛、角羊、鹿。那时候王会带着王子们过来,普通人不能进来,我们倒是可以跟着王子一起去打猎,打到都是自己的。”
  哈里不由得想起那个情景,眼里透出一股幸福:“那个时候,肉多得吃不完,堆满了屋子,骨头堆在院子里。皮毛剥下来做成毯子,可以吃猛兽的血、心肝,可以获得他们的力量。”
  他说得兴致勃勃的,这对他来说是一段很难得很值得高兴的日子,哪怕有死亡的阴影跟随。
  过了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他们脚下有一条黄土路,可能是人类用脚硬生生踩出来的,可是路的两边依旧荒凉,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丛和不多的乔木。
  “您看,这里就是狩猎场。不过这个时候天气渐冷,现在那些猛兽都饿着等食物过来,很凶,寻常我们不会单独出来,哪怕五六个人一起,出来直接被拖进草丛里。那边还有一条圣山支流汇聚成的小湖泊,那里的猛兽最多,靠着湖泊吃饭。
  “这附近每年都有误入的人死在里面。狩猎的时候人也要死一批,大家都习惯了,不少人都曾经兽口逃生,没被野兽咬死,回来却死于诅咒。”
  哈里想起前日王子昏迷后大家的状态,队长虽然还遵循王子的命令继续训练士兵,并且让所有人都必须正常工作,不要让人看出不妥,但恐慌的情绪依旧在蔓延。
  作为经常直面野兽的侍卫,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伤极有可能带来死亡,沙姆王子凶多吉少。
  哈里一直觉得自己是绝不会畏惧死亡的,但那个时候,也忍不住害怕起来。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去挽救王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他们想到制作香膏,向保护泰锡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神灵祈求。
  他们在死亡的时候才想到向神灵祈祷,仁慈的神灵却已经派遣了真正的有神奇药物的祭司过来,救了他们所有人。
  “谢谢您,祭司大人,您救了王子。”也救了我。


第16章 
  “不过,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不是野兽,而是盗匪。”哈里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给云泽讲解这一条看着荒凉的小路,“那些强人埋伏在草丛里,他们手里有青铜或者石制的武器,还会用弓箭射穿你的心脏。
  “这两年多了很多盗匪,他们愚弄了平民,让他们拿起武器去反抗自己的统治者和神灵。事实上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天气使我们的粮食变少。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祈祷吗?他们越是愤怒,神灵越是气恼,情况越是糟糕。”
  哈里小哥说得无意,听的人却得到了许多信息。
  云泽思索着是什么样的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减产,这应该不是小范围的,而是一大片地方都受到影响。是干燥和雨水减少,还是过多的雨水造成水涝?
  这是否意味着泰锡国最需要的是食物?
  这会是自己进入泰锡的一个机会吗?
  哈里看云泽若有所思,以为他是听到有盗匪而忧虑,安慰道:“现在我们人多,晚上再点几个篝火,那些盗匪不敢靠近。对了,祭司大人喜欢吃什么?附近可以抓到兔子、野山羊、野鹿,还有野蒜、野葱、蘑菇、野菜,如果能找到几棵柠檬树,能摘不少柠檬,撒在肉上吃。”
  “我最喜欢烤兔腿,因为兔子跑得快,它的腿强劲有力,吃了兔子腿,人可以跑得更快,就像是兔子一样快。”说到吃的,不但哈里越说越渴,别的守卫的口水也快滴下来。
  “说起这些动物,还是野山羊好吃,羊肝最好吃,天然有股咸味,又鲜,咬在嘴里又细腻又有滋味。”一个守卫忍不住插嘴。
  “胡说,”另一个守卫不满了,“野鹿最好吃,鹿肉撒上盐烤熟,切成薄片,配上烤洋葱和白面包,这世界上不会有东西比它更好吃的了。”
  “要我说,最好吃的还是野牛肉,片成薄片,撒上盐烤得两边焦黄,中间的肉还是粉红的,外面酥里面细嫩。再刷上鹰嘴豆和柠檬、薄荷做的酱,撒上小茴香,和野菜一起夹在面包里吃。再配上小羊羔最嫩的肉做的羊汤,羊汤里加了野葱,再来两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鸟雀和一杯满满的葡萄酒。”
  说话的这位一脸的陶醉:“这还是有一次和王子殿下一起去狩猎的时候,宫廷的厨师做的。当时还有一位公主,厨师就用羊奶搅拌出奶油,涂在撒满了蜂蜜的面包上,再在奶油上放几颗葡萄干,配拧出的石榴汁和新鲜的无花果,果然味道极其鲜美。”
  其他几个也被说得心生向往,虽然没有吃过,光是听着就已经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若是真正吃到嘴里,该是何等美妙啊。不愧是王子殿下,连吃的东西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得讲究。不愧是宫廷的厨师,即便是在野外也能做出符合王子公主身份的食物。
  只有大吃货国见过‘大世面’的云泽无动于衷。这些日子他也吃过一些本地的美食,除却一开始重获味觉的激动和新鲜感,现在只有‘过尽千帆’之后的淡定。
  这个时代的饮食再如何精细也不能超脱这个时代本身的限制,调味料只有盐、蒜、洋葱和部分香料,蔬菜还停留在野菜和野草这个阶段,大部分的可食用肉类和植物都没有人为选种优化过,他实在没有什么可羡慕的。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现在特别怀念白米饭。
  云泽不会做菜,但他会吃,还看过不少美食视频。他外婆就喜欢什么乡土、致富经、美食行天下等等电视节目,云泽跟着看了不好,脑子里储存了大量美食相关知识,虽然不能上手,指点江山还行。
  等有了居住地,再拿着投名状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他就把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礼包拿出来,能种的都种上,再把食谱拿来琢磨琢磨,好好丰富一下餐桌。
  投名状……泰锡的粮食危机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机会。
  美尼斯一直注意着这边,这时他骑着马过来,挨到云泽另一边,把那些本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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