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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爆头-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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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立觉得莫名其妙,问道:”什么艳福?”
  白胜眉宇间一脸的崇拜,摇头晃脑道:“当然是说萧家母女俩啊。公子,萧夫人当年,可是咱们关外极有名的美女。不知道多少人争相追求的。
  还有萧家小姐,和萧夫人当年相比,也丝毫不逊色。公子居然能够一箭双雕,这份本事,啧啧~佩服,小的实在太佩服了。


第47章 春眠不觉晓
  “这个叫白胜的镖师,满嘴都是污言秽语,当真可恶!”
  那句什么“一箭双雕”的话,隐隐透过板壁缝隙,传入车厢之中。萧夫人听了,登时禁不住满面红晕。恨恨地咬了咬牙。纵然衣衫褴褛,鬓发凌乱,显得狼狈不看。但天生丽质,轻嗔薄怒,自有另一番风情。
  跪坐在萧夫人身边,正在照顾自己弟弟的萧家大小姐,却并没有发怒。她只是向母亲瞥了一眼,随之幽幽叹了口气。一双翦水秋瞳之内,俨然满满当当,全是浓得化不开的愁闷。
  但紧接着,萧小姐的目光,又再变得坚强起来。她抬头向前,深深望去。尽管彼此之间被车厢板壁所隔,但在她眼眸深处,却依然出现了某道挺拔身影。
  用尽全部力气,萧小姐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至于是什么决心……那就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了。
  ————
  又是小镇,又是客栈。
  浪子的生活之中,仿佛总是与这两样东西分不开的。
  或许,这只是因为浪子都没有家。
  程立并不认为自己是浪子。至少,浪子身上通常都会有的那些毛病,比方好色,比方好酒,比方享受孤独,比方时常会陷入某种莫名其妙的惆怅之中,比方喜欢拼命管闲事……诸如此类,程立一概没有。
  但程立也没有家。不但没有家,甚至乎,他连家乡都已经失去了。
  独在异乡为异客,这种心情,岂非正是浪子的心情么?
  不过,程立和浪子之间,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至少,他们都从来不愿刻意地虐待自己。或许,这是因为他们很早便已经知道,世上唯一能照顾自己的人,便只有自己。
  所以,若然条件不允许,程立当然不会挑剔,可以忍受极严苛的环境。但只要情况许可,程立通常也会尽可能地,把自己照顾得舒舒服服。
  同福客栈,名字虽然很俗。但它确确实实,就是大鼓镇上最好的客栈,没有之一。在它的“天”字号上房里住上一晚,房租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两银子。
  确实很贵。但只要曾经住过的客人,都承认这一两银子花得很值。毕竟这里房间宽敞,床又大又舒服,被单保证绝对干净,枕头还是柔软的鹅毛枕。只要客人住了进来,那么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有美味饭菜,以及足够用来洗澡的充足热水供应。
  这一切,都是白胜说的。赶着马车来到大鼓镇上之后,他便极力向程立推荐这家同福客栈。
  既然从铁马牧场回去绵州城,至少需要走上一天一夜。既然途中必须在大鼓镇歇息,既然所有人都已经饿了累了。既然白胜极力推荐,那么程立会选择在同福客栈这里落脚,也是很正常,很普通的事。
  但在客栈里的其他客人看来,程立这一行,却并不普通。毕竟,像萧夫人和萧小姐这样千里挑一的美人,平日里是绝对看不到的。至于程立,即使拉下斗篷的兜帽,遮掩住了自己的大半边面庞。但仅仅惊鸿一瞥,已足动人。
  所以当他们这一行人,跨过门槛踏入客栈大堂的时候,登时便引起了满堂骚动。霎时间,本来正在饮酒的,不饮了。正在说话的,不说了。几十道目光,全都集中到了程立他们身上。
  程立向这些人扫了一眼,眉宇间略显不愉。他再把兜帽向下拉了拉,然后反手向后,把“越前长船长光”连鞘抓在手里,往地面用力一顿。
  “笃~”轻声响起。大堂里包括掌柜小二在内的所有人,这才回过神来,一个个呐呐地,分别收回了目光。
  行走江湖,都知道有四种人最不好惹。出家人、乞丐、女人、小孩。这里虽然没有出家人和乞丐,但女人小孩是都全了。再加上程立这口刀……
  若然程立公然亮出金银双枪的话,或许这小小客栈之中,还没有人能够看得出它们有多厉害。但像“越前长船长光”这种宝刀,即使还藏在鞘中,那股锐厉的煞气,依旧不可能被完全掩盖的。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就此退缩了。恰恰相反。人群中就有一双眼睛,反而因为程立的动作,显得对他加倍感兴趣起来。
  这是一双明亮如星的眼睛。很大,很有神。睫毛很长,眉也很浓。再配上那温和而不羁的笑容,以及那合身、得体、料子华贵,手工精湛的衣服,还有掌中那柄翡翠为坠,象牙为骨的扇子,这所有一切全部合起来,恰好正是一位俗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
  程立向白胜吩咐了几句。然后便找了张桌子坐下。萧夫人和萧小姐,则扶着面色苍白,神情恍惚的萧家少爷,小心翼翼地在桌子另一侧坐下。等到店小二送来茶水之后,萧小姐先替母亲和弟弟斟满茶杯,然后第三杯茶,便送到了程立面前。
  程立点点头,向她道声“多谢”。端起茶杯就喝。但茶水才刚刚沾唇,忽然便觉得一阵不自在。下意识回头一看,恰好便看见了那名翩翩佳公子。
  四目相对,那公子不禁一怔,随之优雅地举起酒杯,向程立遥遥一敬。笑道:“茶水寡淡,喝起来也没什么意思。这位兄台,不然我请你喝酒如何?”
  程立收回目光,根本不搭理他。那公子碰了个钉子,却也不恼。只是“唰~”地一下,把手里的折扇抖开。但见上面画了一支鲜艳桃花,枝头又有只小鸟,仿佛正在雀跃欢叫。题款则是活泼泼的五个字:“春眠不觉晓”。
  那公子又笑道:“佛曰,五百年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千次回眸,方可得到今生一次有缘相见。咱们今日共坐一堂,这缘分可见当真不浅啊。在下席吟春。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程立皱皱眉,开始觉得厌烦了。他回头向柜台方面望过去,提高声音问道:“白胜,还没好吗?”
  白胜正和掌柜的说话,让他注意照料好拉扯的那两匹马。听到程立呼唤,赶紧打住话头,陪着笑容小跑过来,毕恭毕敬道:“公子,房间已经开好了。分别是二楼的天字四、五、六号房。酒菜却还要等会儿。要不,先上两个冷菜,垫垫肚子?”
  程立长身站起,冷冷道:“这里人太多,气闷。咱们还是上房吃吧。”随即便头也不回地穿过大堂,踏上楼梯,往二楼去了。
  萧夫人和萧小姐两人,本就不习惯抛头露面。见程立先离开了,两人也如蒙大赦,赶紧扶着萧家少爷上楼。却把那位席吟春席公子晾在一旁,根本无人搭理。
  席吟春却依旧不恼。只是拿起酒杯,轻轻呷了两口。嘴角微往上牵,赫然流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第48章 诱惑
  事实证明,白胜并没有说大话。同福客栈天字号房间里的环境,确实十分舒适,让程立感到非常满意。
  现在,程立已经吃了顿丰盛美味的晚饭,喝了半斤烧刀子,又刚刚洗了个热水澡。正要脱下外衣,准备上床睡觉。
  但就在这时候,又有人在外面,敲响了房门。
  程立走过去打开门,看见萧小姐正站在门外。手里还提着个水壶。嫣然道:“程公子,刚才你喝了不少烧刀子。我特意让店家烧了热水,过来替你冲茶的。浓茶可以解酒,喝了会舒服一点。”
  烧刀子不是什么好酒。唯一的优点,只在于够烈。烈酒喝多了,确实需要喝浓茶解酒。
  劫者的身体素质,当然与普通人不同。哪怕再多喝两三斤烧刀子,程立也不见得会醉。所以也根本不需要解酒。
  不过,既然萧小姐一番好意,那就算了。当下程立让开两步,点头道:“进来吧。”
  萧小姐欣然答应一声,吃力地提着水壶,走进房间里来。找到茶壶,然后往里面冲茶。
  之前在铁马牧场,萧小姐身上所穿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故此在客栈里安顿好之后,她和萧夫人母女俩,第一时间,便是换衣服。
  在这种小镇上,自然也不可能找得到太好的衣衫,但荆钗布裙,反倒让萧小姐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新感觉。
  可惜,还有一点美中不足。那就是这套衣衫的尺寸,似乎小了些。萧小姐穿在身上,虽然让她的腰肢显得更加纤细了。然而细腰以下的部份却突然绷紧,便得她每个部份的曲线,都凸起在程立眼前。
  甚至连女人身上最神秘的那一部份,都没有例外。
  萧小姐背对着程立,替放在桌子上的茶壶冲水。所以程立可以毫无顾忌地,看得仔仔细细,清清楚楚。
  这样一个状况,究竟是有心而为,抑或无意造就?无论如何,这样一个情景,已经足够让很多男人为之心动,甚至动得很快。
  程立当然是男人。而且是绝对健康,绝对强壮的男人。同时,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会视欲望为洪水猛兽,避之惟恐不及。如果遇上让自己心动的女子,那么程立根本不会有什么顾忌。肯定直截了当,立刻就上去了。
  可惜,萧小姐并不能让程立有心动的感觉。没有为什么,不能就是不能。
  所以程立很快就收回了目光,没有再看。偏偏不知道怎么搞的,萧小姐冲茶冲得很慢,好半晌了,还是没冲完。
  程立耐心等她冲完,这才淡淡道:“萧小姐……”
  萧小姐放下水壶,转身过来。嫣然道:“盛兰。我叫萧盛兰。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家里恰好有一盘兰花盛开。所以阿爹替我取了这个名字。程大哥,你可以叫我兰儿,或者兰兰也行。家里人都是这样叫我的。”
  程立仿佛没听见一样,径自道:“萧小姐,我想说的是,现在天气还很冷。妳还是多穿两件衣服吧。”
  萧盛兰的目光往下移动,停留在程立身上某一点地方,却发现完全没什么变化。一时间,她心里又是失望,又是恼怒,却也有几分欢喜。五味杂陈,百感交杂。就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想法了。
  这也并不奇怪。女孩子的心思,本就是世上最复杂的东西。休说别人弄不明白,就是古往今来的大圣大贤们,又有几个能明白呢?
  可是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萧盛兰鼓足了勇气,好不容易才敲响程立的房门。如果现在退出去的话,她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再有这种勇气,再敲一次门的。所以……
  伸手轻轻摸上自己腰间的衣带,萧盛兰幽幽叹道:“程大哥,你真是个好人。”
  程立淡淡道:“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妳……”
  这句话才说到一半,忽然便说不下去了。
  因为萧盛兰自己衣带的这只手,已经轻轻向外一拉。然后,她便变得像是个初生的婴儿—样,除去自己的皮肤外,身上什么都没有了。
  肌肤雪白,双腿修长,胸膛上那嫣红的两朵花苞,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天气,抑或其他什么别的缘故,竟已经立了起来。
  毫无疑问,萧盛兰是位美人,但她身上最美的地方,却不是她的笑容,而是那些男人不该去看,却总忍不住要去看的地方。
  程立的视力很好,所以看得很清楚。刹那间,他禁不住一怔,然后目光就像被磁铁吸引住了一样,牢牢定格在萧盛兰身上,再也移动不开。
  和心动与否无关。生平第一次看见女孩子完全不加掩饰的身体,任何人的反应,都只会和程立一样。下意识间,他已经觉得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甚至连嘴巴也发干。
  萧盛兰显然已看出了他身上这些变化。于是,突然发出“嘤咛~”一声轻吟,自动投入了程立的怀抱之中。就像是一条鱼滑进水里那么轻巧,灵敏,自然。
  她的身子却不像鱼。无论湖里、河里、海里,都绝不会有一条鱼像她的身子这么光滑、柔软、温暖。
  她发出了如梦呓般的*声,用温热丰满的躯体顶住了他,腰肢轻轻扭动摩擦。一条手臂搭在程立脖子上,另一只手甚至已探入他衣襟摸索。
  程立轻轻吐了口气,抬起右手,沿着她的背脊轻轻溜下去。一瞬间,萧盛兰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世上永远没有任何事,可以比这种发自灵魂深处的颤抖,更令人销魂。
  她眼波已蒙胧,伏在程立肩上,颤声道:“程大哥,抱紧我,我冷。”
  程立抱着她站起,然后大步走向那张柔软舒适的床,用力把她扔到了床上。
  床上的棉被很干净,很柔软。所以萧盛兰并没有受伤。她的脸上发出了艳然的红光,眼睛却已经闭上,光滑平坦的小腹,也随着急促喘息而展开了一波波的诱人蠕动。她已经准备好,要承受一次最凶猛的冲击了。


第49章 高粱红
  并没有冲击。无论温柔的还是凶猛的,统统都没有。等了好半晌,依旧什么都没等到的萧盛兰,愕然地睁开了眼睛。
  她立刻看见,房间里赫然一片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其他人?可是原来紧紧关起来的窗户,现在却已经完全打开。凛冽寒风从窗外灌进来,把两片窗扇吹打得不住来回活动。
  萧盛兰的一颗心,登时沉了下去。紧接着,她再也忍耐不住,整个人伏在被窝里,失声痛哭起来。这一刻,她只觉得自己好下贱,好不要脸。可是与此同时,一种刻骨铭心的恨意,也源源不绝地从心底涌上,让她再也忍耐不住,一定要开口痛骂。
  “程立,你这龟孙子王八蛋!你不是人,是一头猪、一条狗!就是一头驴子,都比你有种!”
  她骂得声嘶力竭,骂得泪流满面,骂得咬牙切齿。可惜,无论她再怎么骂,都没有用。因为程立并不在这里,根本听不见她的咒骂。
  程立在哪里?
  程立在屋顶上。
  今天是十五,月亮很圆,也很大,很美。
  即使所在的已经不是同一个世界。但唯有这月亮,却皎洁依旧,仿佛从来未曾改变过。所以看着这月亮,程立不可避免地,又再想起了过去的那些人,那些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清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忽然,一阵酒香伴随着曼声吟诵,远远随风飘来。程立循声回头,立刻便看见了席吟春。
  席吟春就在不远之外的另一处屋顶之上,盘膝而坐。他身前摆着个小火炉,炉上烫着一壶酒。身边另外还有两个酒坛子,两个酒碗。
  程立蓦然回首,皎洁月色之下,他的肌肤晶莹如玉,仿佛莹莹生光,更显得丰神俊朗。一刹那,席吟春身躯剧震,几乎看得呆住了。
  但席吟春随即便回过神来,恢复了那一贯的潇洒从容。他向程立举起酒碗,笑道:“这两坛三十年陈的高粱酒,可是同福客栈的镇店之宝。兄台,反正一时半会儿的,你也不会回去了。要不要来点,驱驱寒?”
  程立面色微沉,道:“你监视我?”
  席吟春连连摆手:“别误会别误会。在下绝不是故意的。只不过店里地方就那么大,在下偏偏耳朵又灵。所以才不小心听到了一点点而已。”
  顿了顿,席吟春又笑道:“说真的兄台,其实我挺佩服你的。那位萧小姐,不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都算得上是位绝色美人儿了。她刻意投怀送抱,而你居然还能坐怀不乱,悬崖勒马。嗯,说句老实话,换了是我,便肯定做不到。”
  程立淡淡道:“其实也没那么难。毕竟要说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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