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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霸天下-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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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延金·莫菲斯低估了我,他显然没料到我居然能够这么快就突破火墙,来到里面。现在,延·莫菲斯的传送咒语刚刚吟唱到一半,还没办法启动魔法传送阵。
    一看到延金·莫菲斯,我立刻身剑合一,向他飞斩过去。认识到他的危险之后,我再不想手下留情,一上来就使出了杀抬。
    延金·莫菲斯实力不俗,在仓促之间他中断了传送咒语的吟唱,并同时召唤出三道火云盾挡在身前。能够突然中断施法不引起元素反噬,还能同时瞬发出三道具有高级防护力的火云盾,已经说明他在元素力量运用技巧方面,已经是大师级水准。
    只不过,火云盾的防护力再好,也挡不住我这圣级的全力一击。“阿基隆斯之剑”本身就是准圣器级别的名剑,在灌满了我的真气之后,其剑锋的锐利,已经不可用常理来衡量。特别是剑身上被我硬生生的逼出了一道道游走的紫色雷电,对于攻破魔防更具威力。
    “噗……噗……噗……”随着三声脆响,延金·莫菲斯祭出的三道火云盾在我飞剑一击之下,相继碎裂开来,而我去势不衰的一剑直刺他的心口。
    好一个延金·莫菲斯,在这关键时刻突然一个“漂移”,随着我那一剑的破空声,轻飘飘的向旁边移出了三、四米。
    延金·莫菲斯果然不愧是风火双系的魔法师,虽然他的风系魔法不像火系魔法那样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但由于他长年累月的研究魔法传送阵,对于风系魔法在空间运用方面的技巧,还是有独到之处,居然能够利用我一剑破空引起的气流流动,施展出“漂移”躲过我的一击。
    延金·莫菲斯的身手不弱,但毕竟还是我枝高一筹,随着一个缩地成寸的施展,我立刻又紧紧的贴上了他,然后横剑一挥,剑锋立刻在他的咽喉间抹过。
    一道血花猛的飞溅出来,因为咽喉受创,延金·莫菲斯只能发出几声低沉的闷吼声,与此同时他的双手间闪过一道红光,两道如同钢刀形状的火焰向着我直削过来。
    仗着有金刚伏魔圈护体,我不避不让的直接迎了上去,两道火椅刀击在金刚伏魔圈上,暴发出一蓬蓬四射的火花,显的十分耀眼。只不过,火焰刀的攻击力虽然十分强悍,但还破不开我的金刚伏魔圈,而我也借这个时机,一剑正中延金·莫菲斯的心窝,将之刺了一个对穿。
    咽喉被我一剑削断,已经是致命伤,而心窝上的那一剑吏让延金·莫菲斯当即命丧当场。
    我缓缓的退后一步,将“阿基隆斯之剑”从延金·莫菲斯的心口抽出,然后静静的看着他就这么软倒在血泊之中。
    周围地几名魔法师,显然都是延金·莫菲斯的学徒。在看到他们的导师只不达是数个照面就倒在我的剑下,看着我的眼神中只余下了恐惧。至于另外分散在四周的几十名人类贵族青年,更是个个被吓的面无血色,其中几个特别不堪的,甚至还当众哭出声来。
    我再次看了延金·莫菲斯一眼,虽然是敌人,但这家伙也亨值得我尊敬之处。毕竟,能够驱动魔法传送阵的并不仅仅只是限于他一人,以他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成为首批离开沃基城地人,但他却选择留到了最后。这显然是一种极为了不起的情操。
    我挥剑向延金·莫菲斯行了一个军礼,算是对这位对手的一个认可,然后才缓步走到魔法传送阵旁边。向还站在上面地十余个人族冷冷喝道:“给我滚开!”
    被我熊魔王的威名所吓,这十余个人族青年立刻屁滚尿流的逃到一旁。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魔法传送阵,做工确实可以称得上精细,不过上面的那些花纹与符咒我根本看不懂,只好拿回去给兽族这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了。
    兽族祭祀是天生的元素能量使用者,其中不少精通风系能量的祭祀,在空间魔法地研究方面也有着不少的成果。只不过我们兽族不像人族那样国力雄厚,能够用延展金属制作出真正的魔法传送阵。
    延展金属比黄金还贵重千倍。而且密度也十分高,看这魔法传送阵的个头,重量至少也在一吨之上。我伸手抓住魔法传送阵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抬,凭着我的熊族蛮力,再加上“五丁开山术”相助。硬生生地将这重达吨余的魔法传送阵给抬了起来。
    我低声念了一句:“尼伯龙根!”随着一道白色光华闪过,这个魔法传送阵立刻被我收到了“尼伯龙根地指环”之中。
    眼睁睁的看着我做完这一切。在四周围观的人族没有一个敢于开口说出半个“不”字。
    我冷冷的扫视了这群人族一眼,与我动手一搏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这些青年贵族代表了人族地未来,那么人族未来的前景也谈不上有多么美妙。没有一丝血性与勇气,还能做出什么大事不成?
    我轻蔑地一笑。淡淡的道:“一群废物!就算杀了你们也只是白白污了我的长剑。”说着,看也不看那群人一眼。就准备转身向火墙外走去。
    有两个年青贵族受不了我如此的口气,颤微微的站出身来,鼓足勇气齐声道:“你……你站住!身……身为一个贵族,绝对无法容忍你……你这样的污辱,我……我们要和你决斗!”
    看着这两名贵族青年胆战心惊的说出这番话,显然是用尽了他们所有的勇气,我忍不住仰天一笑,道:“还算有两个有点骨气的,不过要想获得敌人的尊敬,还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以你们的实力,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向我挑战了。如果真有勇气的话,就指挥大军与我战场上相见,到时候我们不以个人武勇来决胜负!”
    两个贵族青年中年纪略长一个的继续颤声道:“熊……熊魔王,你别得意,虽……虽然你是圣级,但又不是强到天下无敌的程度,总有一天,我……
    我们人族的强者,会把你……给收拾掉!”
    我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问道:“你是摩西帝国的人?”
    那青年一愣,随即挺起胸膛道:“我的父亲是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的军团长加俐略侯爵,我是他的次子法尔瓦多·加俐略子爵!”
    “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我仔细想了一下,这支集团军不正是摩西帝国内乱时留守的三个军团中,唯一宣布成为保皇派的那支军团吗?看来,在这位年轻子爵口中的人族强者,应该就是指麦克雷瑟这家伙了,而第二集团军,很可能就是麦克雷瑟暗中培植的势力。
    我看了法尔瓦多一眼,道:“你很崇拜麦克雷瑟吗?如果有机会见到他,就帮我转告一声,我铁熊迟早会和他决一死战,到时候自然会分出一个彻底的胜负!”
    第三十九章火烧沃基,再攻曼城!
    麦克雷瑟,不论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注定是我的劲敌,我和他之间迟早会有一个了断。
    我的计划是夺取布鲁赛尔圣山,而麦克雷瑟是想谋夺摩西帝国的霸权,我不认为自己的计划会失败,但我同时也认为麦克雷瑟肯定会是人族内战的胜利者。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摩西帝国境内,麦克雷瑟怎么可能容忍我们兽族占据这里?到时候自然免不了有一番交锋。
    以麦克雷瑟在人族国度的偌大声名,自然是拥有无数粉丝,法尔瓦多是他的崇拜者可说是毫不为奇。吏何况,法尔瓦多的父亲,也应该是属于麦克雷瑟的势力。
    一谈到自己的偶像,这名年轻的贵族小子胆子大了许多,口中的话语也流利起来:“麦克雷瑟大人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是拥有长胜不败声名的世间最强者,像你这样的熊魔王就算再凶残,也不可能是麦克雷瑟大人的对手。
    总有一天,麦克雷瑟大人会代表我们人族,将你这个兽族的恐怖份子打败!”
    “长胜不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难道不知道,麦克雷瑟想偷袭十万大山,结果被我当众打的吐血而逃,八十万大军也无片甲归还,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长胜不败?”
    法尔瓦多脸色铁青,气急败坏的争辩道:“这个谁都知道,当时你们兽族以多打少……”
    我摇手打断法尔瓦多的话,道:“什么叫做以多打少?当时你们人族的八十万大军是我们兽族的多少倍?到底是谁以多打少反而被全歼?别忘了,就算是在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也曾被我打的当众吐血。”
    “这……”法尔瓦多还想争辩,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地话。
    我冷哼一声道:“什么‘星空下第一勇者’?难道他还真是战无不胜不成?这只不过是你们人族的自我陶醉。在我们兽族的眼里,所谓最强的剑圣,也不过如此罢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想和法尔瓦多做这样的口舌之争,但考虑到在场的还有众多人族青年,他们之中可不一定全都是属于摩西帝国的势力,甚至于和麦克雷瑟是敌对关系的都有可能有。麦克雷瑟是摩西帝国的一面旗帜,我越将其说的没什么了不起,就更容易激起其他人族势力地争雄之心。总之,我必须多给麦克雷瑟设置一些障碍。不能让他那么容易就取得霸权。
    我再次环视了现场一眼,冷冷的道:“你们这些人族,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如果有命活着回去地话。就找些真正的强看来和我较量吧!”
    说着,我头也不回的直接一个缩地成寸投入到了火墙之中。这一次,我连续三个缩地成寸就脱出了火墙范围,看来火墙的威力正在减弱。不过,要想等到火墙完全消失,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就让这些人类的贵族青年,多多享受一下被火焰包围后烘烤的滋味。等到火墙燃烧完毕。恐怕我已经带领着大军,杀出沃基城,遁向远方了。
    跟随着我的几名祭祀还守在火墙之外,但他们对我的实力有信心,并不担心我会遇到什么意外。我一出火墙就向他们挥手招呼道:“得手了!”
    这几名祭祀立刻脸露笑容地跟着我,一起离开了这间人族知名的学院。
    在学院大门口。做为防守主力的那支人族重骑兵联队已经被全歼。主要是因为后来又有几只狼骑小队杀到这里,配合原先的五百狼骑。里外夹攻之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族骑兵给干掉。
    发生在沃基城中的巷战,我军占了全面上风,因为我们地目的只是破坏,再加上狼骑与鹰族空军地机动能力远超人族守军,可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在城中疾掠而过。
    沃基城中有十万守军。但其中顶多只有半数和我军有过交锋,不少人族守军赶到时连狼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留给他们的只是狼骑肆虐之后的一个烂摊子。
    最好地破坏方式就是纵火,此时沃基城内燃起的火头足有数千个之多,几乎将半座城市都陷入了火海。
    莫菲斯皇家图书馆、古艺术大师雕塑馆、沃基博物馆、文艺作品展览馆等等知名文化艺术馆以及数间极具威名地人族学院,全都没能幸免。相比较之下,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能够得以保存全貌,已经算得上是不幸中的大幸。
    相信这一战之后,不少人族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会指着我的脊梁说我是野蛮残暴、不懂风雅的屠夫,一把火就让艺术界倒退了一百年!
    不过,这些人族如果真有机会当面指责我,我也只会用一种极为不屑的语气回答他们:“书呆子们,这就是战争!”
    会和狼骑之后,我领着大军继续向沃基城的南门冲去,有八千鹰族空军在空中预警及指路,我军丝毫不用担心会在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找不到出路。
    沃基城的南门早就被先一步杀到这里的狼骑和鹰族空军拿下,而我军的一支支小分队也渐渐在这里集合。人族守军主力也向南门围了过来。不过,以他们的行军速度,也只配跟在我军屁股后面吃吃土罢了。
    随着预警的鹰族空军渐渐全都回归大队,我一声令下,带领大军从沃基城的南门而出,没入到漆黑的旷野之中,在我们身后,是火红一片的沃基城……
    这一战我军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而全军的伤亡不过区区五百之数,实在可说微不足道。
    我们杀出沃基城时,已经是深夜,而沃基城南之外,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正好尽展我军速度快的特长。等到天明时分,人族再想掌握我军的踪迹,也就只有靠斥候搜索我军行军之后所留的痕迹了。
    经过这一战之后,人族会更加摸不清我的意图,再加上我夺走了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更增添了人族无限猜想的可能。就算人族从我军不断向南方行军而猜想我们是不是要和精灵族联合,但他们肯定不会知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夺取布鲁赛尔圣山。
    我不担心人族会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布下重兵等我,毕竟那么长的一条边境线,他们不可能不留下漏洞。
    事实上,我还有第三个攻击目标可以混淆人族的视听,那就是距离迷途之森已不足百里的莫菲斯公国南方小城曼城。
    曼城并不大,总人口约有三十万,仅论占地面积还比不上谢伍德城,更别提和沃基这样的超级城市相比。但是,蔓城对于莫菲斯公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因为这里是莫菲斯公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
    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毫无疑问昔推十万大山,但人族毕竟统治了整块大陆,手头所能掌握的矿产虽然并不相对集中,但数量也有不少。
    曼城建城的历史只有区区百年,那还是因为百年前在这里勘探出了一条藏量十分丰富的铁矿脉,才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城市。
    三十万人口的曼城,有二十五万矿工,而其余的则全是军队!
    毕竟,这里出产的钢铁,能够供应莫菲斯公国八成以上的需求,只要有曼城存在,就能够使莫菲斯公国用不着向其他国家进口铁矿石,而人族军队要想能够与我们兽族的勇士一战,精良的装备必不可少。所以,这里的防卫比起一般人族小城,不知道森严了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曼城出产一种黑铁矿,可以提炼出黑铁。这种特殊金属在韧性与强度上都胜过一般钢铁,这也是打造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标准装备的最主要原料。
    我可以预想,只要曼城战事吃紧,一旦发出求救信号,四面八方地人族军队都会向这里涌过来,边境的防线自然就会薄弱,到时候我再突然带领大军直扑迷途之森,就可以兵不血刃进入精灵族盟友的领地,到时候我军的行踪,就吏不可能被人族摸清了。
    于是。在火烧沃基之后,我就带领着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曼城赶去。差不多在五天之后的中午,我们就已经靠近了曼城。
    出产铁矿的地方。是一条绵延数百里的低矮山脉,被称为“矮人之丘”,意指像这样蕴藏极丰富的矿脉,一般只有矮人才会拥有。而曼城就建立在这山脉的尽头,占尽了地势之险。
    两山夹壁之间,一座孤城独自耸立,除了规模略啃不及外,这里话脱脱就像一个小型地金汤要塞。
    当然。这里不像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而我手中又拥有八千鹰族空军这样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真要一门心思拿下曼城,并非做不到。只不过,这次我攻击曼城的目地,只是要吸引人族的大批援军。实行声东击西的策略。
    不论是我攻击谢伍德城,还是我攻击沃基。都会给人族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我好像是专门搞破坏而来。试想一下,我“熊魔王”的称号如何得来?
    不就是凭借着打游击,搞破坏吗?
    当然,带领大军打游击夸张了一点。毕竟补给问题不像小部队那样好解决,但我又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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