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匾膊痪醯眉灸甘谴抵械亩衿牌帕恕�
步行了一会儿后,他们就来到了超市,阮素推着车,毛豆跟在她身边。
阮素问他:“毛豆,你喜欢吃什么菜?”
毛豆苦着脸,“我以前喜欢吃虾的,现在不喜欢了,以前也喜欢吃鸡翅的,现在也不喜欢了。”
“为什么呢?”
“你不知道吗?”毛豆反过来问她。
那包子脸上都写满了“我太难了”。
阮素反应过来,扑哧笑出了声,这大概是在吐槽季母做的饭菜不好吃了。她心里是有些佩服这个婆婆的,放在同样的境况,如果她经历了婆婆的人生,她不一定能这样坚强。
“那好吧。”阮素煞有介事地说,“等下去买点虾,再买点鸡翅,那我再考考你,答对了有奖励。”
毛豆兴奋了,“考什么!”
“考你知道你奶奶喜欢吃什么菜吗?”阮素又说,“真正孝顺的小朋友一定知道,对不对?”
“我当然知道,奶奶喜欢吃鱼!”
阮素觉得带毛豆出来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了。
去买了鸡翅,又去生鲜区挑了活虾还有一条鲈鱼。
超市里很热闹,毛豆还惦记着自己的奖励,阮素问他想要什么,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可能有点贵,可以吗?”
“当然可以呀。”阮素说,“是我先答应你的啊。”
毛豆掰着手指头说,“我要吃奶酪棒,还要一辆遥控汽车……可以吗?”
说到后面的时候,他抬起头委屈兮兮的看了她一眼,“其实不要遥控汽车也可以,邻居有,我可以借来玩,那个太贵了。”
阮素二话不说就带着毛豆去选了一辆遥控汽车。
毛豆不敢要太贵的,他已经认识所有的数字了,也知道怎么看价钱,他挑了一个最便宜的,一百一十九块。
他高兴得脸都红了,抱着那个包装盒不肯放手,在收银员要接过去刷条形码时,他还很舍不得,都不敢眨眼睛,一直盯着遥控汽车,这一幕让阮素很心酸,季明崇是天之骄子,那么毛豆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啊,现在他会为了这一个最便宜的遥控汽车这样开心,她真想抱他在怀里,揉一揉他的小卷毛。
不过也只是想想,毛豆非常在乎他的发型,根本不让人随便碰。
从超市出来,毛豆拉着阮素到一边,趁着没人看到,他从自己的衣服领口拉出一条项链,项链上圈着一枚戒指。
毛豆看着她说:“这是我爸爸送给我妈妈的戒指,好像是求婚用的,现在我送给你。”
戒指上镶嵌着细碎的钻石,戒托上的钻石更是闪亮。
阮素很诧异地问,“送给我?”
为什么要送给她?
毛豆点点头,“昨天我都看到了。”
“你看到什么了?”
毛豆一脸不爽,“就是那个蔓啊。”
他不喜欢阮蔓,总是会这样称呼。
阮素了然。
昨天她结婚,阮家人都到了,阮蔓也带着未婚夫出席了她的婚礼,所谓的婚礼也就是亲朋好友一起吃顿饭罢了,毕竟新郎不出席,仪式自然也没必要有,她也没有戴钻戒,当然这东西她也没有,阮蔓看着她的手指光秃秃的,还特意将这事点了出来,一方面说季家穷得连钻戒都买不起,另一方面也是在讥笑阮素。
偏偏她还作出一种心疼妹妹的架势,要将自己的戒指送给阮素,阮素当然不肯要啊。
毛豆也看到了这一出。
这会儿见阮素不说话,他抿了抿唇,就要取下自己的项链,“我昨天是不知道结婚要戒指,不然我就把这个给你了,婶婶,这个给你。”
他也说了谎话,昨天他还没有很喜欢婶婶,所以不舍得将戒指送给她,今天婶婶都给他做了早餐,又给他买了遥控汽车跟奶酪棒,他当然也要大方一回,是不是?
第3章
阮素看着毛豆真诚的在不舍的样子,终于没能忍住,探出手想去摸他的小卷毛,但手没碰到头发,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不用,这是你妈妈的戒指,你还是好好收着,以后送给你喜欢的女孩子会更好一点。”
毛豆其实是不舍得的。
他不知道钻戒的价值,只是想到这是爸爸送给妈妈的东西,感情上会有点不舍。
“那你呢?”毛豆问,“没有戒指,那个蔓又要笑你,我可太讨厌她了,幸好她没有成为我的婶婶!”
阮素想了想,放下手中的购物袋,从包里的夹层拿出一枚银戒指,给毛豆仔细地看了看,“你看,我也有戒指。”
这一枚银戒指是她的养母给她的。
不是多值钱的东西,但是养母最珍爱的戒指。
她的养母并不是阮蔓的亲妈,她出生后没多久,阮蔓的亲生父母以为她就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是想生个儿子的,所以就将她扔在了医院门口,医院的护工把她抱着送给了养母,养母没有生育能力,周围的亲人都想给她找个孩子养老。只可惜,她刚过十岁生日,养母就患病去世了,并没有享到清福。
“谁给你的戒指?”毛豆又好奇地问,“也是你的妈妈吗?”
阮素点头,“是我妈妈给我的。”
毛豆叹了一口气,“之前就听说阮奶奶偏心眼,还真是,你看,她给你的戒指都不好看。”
阮素笑,却没有纠正毛豆的说法。
“虽然不那么好看,但我很喜欢啊。”
毛豆看着自家婶婶,只觉得她更可怜了,比他都要可怜,他忍不住唉声叹气,后来想起什么,又眼睛一亮,拉着阮素的袖子保证道:“你放心,我叔叔很厉害的,等叔叔醒来,他会给你买最大最漂亮的戒指,到时候气死那个蔓。”
毛豆也跟季母一样,他坚信他的叔叔一定会醒过来,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阮素笑,“好啊。”
两个人高高兴兴的回了家,季母看到毛豆抱着遥控汽车回来,嘴唇动了动,却也没说什么。
中午,阮素进了厨房,油烟机的效果不是很好,伴随着油烟味,那阵阵香味很快地就窜到了客厅,窜进了季母跟毛豆的鼻子里。
阮素更喜欢自己下厨做饭,虽然麻烦了些,但比起叫外卖还是要划算很多,就比如中午这一顿,要是叫外卖,起码也得一百多,可她自己做,成本也不过七八十块,还能吃两顿,多好啊。
毛豆跟季母看着饭桌上的饭菜,更饿了。
有可乐鸡翅、清蒸鲈鱼、白灼虾还有一道蘑菇汤,堪称色香味俱全。
这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舒服。
下午,阮素回到房间给季明崇翻身按摩,照顾植物人最怕的就是生褥疮,她照着医生说的,带着他做仰卧起坐的动作,一连串动作下来,她已经出了一身汗,就算季明崇现在已经消瘦了许多,他也是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医生还说,平常也要多跟他说说话,阮素看着这样的季明崇,却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
她不太相信他能听得到。
不过这个时候,他好像变成了一个很好的树洞。
想起毛豆今天说的,阮素不由自主的,就轻声开口了。
她一边给他按摩,一边说:“明天就要回门了,该怎么说呢,我其实一点儿都不想回到那个家,连回去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都想得到,可不回去的话,好像也不像样,毕竟在外人看来,那边是我的娘家。人好像就是这样,总是要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有时候我会在想,也许我没有回来,你会受到比现在更好的照顾,因为我爸妈他们都更喜欢阮蔓,肯定会帮助她的。”
凡事开头难,一开始跟季明崇说话她还有些不自在,说着说着也就习惯了。
她小声地说着,他也没有什么反应。
不过屋子里还是温馨极了,被太阳晒过的被子都有一股好闻的气味。
…
跟现在的季家不同,阮家的客厅明亮,处处都透着奢华,随着季家倒下,阮家想要强强联手的梦也破碎,阮家受了影响,公司也在走下坡路了,不过比季家的情况还是要好很多,至少公司还在正常运转,只是年利润没那么可观了。
阮蔓见阮父跟阮母都心不在焉,不禁扯了扯嘴角。
她跟这一家子相处两辈子了,现在连他们在想什么,她都一清二楚,阮父一定在为公司的事心烦,阮母则为了明天的事。
明天阮素就要回门了,现在的阮素成了一个笑话。
明明还那样年轻,也那样漂亮,现在却嫁给一个植物人,而阮母呢,对这个亲生女儿还残存着一点点心疼,阮母对阮素的感情非常矛盾,虽然是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可是没有跟在她身边长大,母女俩都觉得对方陌生,知道对方是女儿,意识告诉她要去亲近疼爱,可身体却在排斥这个陌生人。
现在阮素嫁给了季明崇,阮母光是脑补一下女儿的处境,那点微薄的亲情便被放大了一些。
她担心着阮素,又害怕看到她。
阮蔓看着阮母这样纠结,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才出声开导她:“妈,您是在担心素素吗?真的不用,她当时也是自愿要接受这个婚约,而且,季夫人的底子您是最清楚的,不是吗?”
阮母一听这话果然来了精神,“对,你说得对,季夫人最喜欢收藏珠宝首饰,她不可能连保命的心思都没有,一定给自己留了后路!”
很多人都这样想,阮蔓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不,准确地说,是上辈子。
上辈子阮素并没有出现,阮蔓从小就喜欢季明崇,只是跟他差几岁,她在国内的时候,他在国外,等他回到国内,她又去了国外,后来,在她的撺掇下,父母动了跟季家联姻的心思,那时候也是高攀,阮父费了很大的功夫才令这事有了眉目,她喜不自胜,既为成为心上人的未婚妻高兴,更为离季太太这个位置更近一步兴奋。
可是没多久以后,季明崇就出事了,她也以为他会醒过来,哪知道等啊等啊等啊,等到季父去世,等到季家破产,他也没醒,那会儿她已经有点心灰意冷了,想嫁给季明崇的心情也没那么坚定了,阮父却不允许别人说他忘恩负义,非逼着她嫁过去,她当时听说季夫人手里还有一笔钱,以及一盒子名贵珠宝,咬咬牙也就去了季家。
谁曾想,季夫人手里根本什么东西都没有,她偷偷地翻过家里,只发现了十万块不到的存款。
明明季夫人以前有那么多的翡翠手镯,随便一个拿出来都是价值千万的啊!
季夫人对她不好,总是冷言冷语,她嫁到季家,平常维持最寻常的小姐生活都靠阮家接济,说出去都是笑话。
就连季家那个小子,对她也是爱答不理,从来不喊她婶婶。
这祖孙俩只当她是透明人,后来季夫人让她离开,她不肯,她什么都没捞到,怎么可能离开,这一蹉跎就是好几年,她后来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生活,跟了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当情人,还没等她想办法让自己怀孕上位,她就被那个男人的太太设计害死了。
一直到她死的时候,季明崇都没醒过来,她也没见到季夫人的珠宝首饰。
可能老天都觉得她太可怜了吧,居然让她重生了,她不再保守那个上辈子就知道的秘密,想办法让阮父阮母知道她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后来阮父阮母找到了阮素,她立马就把婚约给推了出去,没人知道,昨天她有多畅快,她终于改变了她的命运!
这辈子,她是坚决不会再跳进季家这个火坑的。
至于阮素会怎么样,那也不是她关心的。上辈子她已经替阮素过了那样悲惨的一生,本来阮素就是欠她的,现在只不过是还了回去罢了!
想起上辈子,她回门是一个人回的,季夫人什么表示都没有,也没有关心。
阮素明天回门,肯定也是一个人。
阮蔓看向阮夫人那张脸,自然而然的脑海里浮现出阮素那张更胜的脸。
不知道上辈子阮素过得怎么样,不过总归是比她要好得多的,有那样一张脸,只要好好经营,日子肯定过得惬意。
当然,那是上辈子的事了,这辈子,阮素再怎么标致,最后都会被季夫人那个恶婆婆磋磨得不成样子的。
这样想着,阮蔓笑容更温和了,继续安慰阮夫人,“谁说不是,素素的日子肯定会好过的,您就别担心了。”
第4章
有阮素在,季母比以前轻松了许多。为了不让别人盯着,季母也不敢请护工,照顾儿子的重任就落在了她身上,除了给儿子擦洗身体交给邻居以外,其他的她事事亲力亲为,她今年也快六十了,身体有时候也吃不消,为了不让儿子生褥疮,每两个小时就要给他翻身,为了防止肌肉萎缩,更要每天定时扶着他,要么固定坐在床上,要么固定在起立平台上。因此季母一天都得在家,她将儿子季明崇照顾得很好,这其中何尝不是殷殷切切的慈母之心在支撑着她?
现在阮素虽然才过来两天,季母却能够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阮素做这一切还不是很熟练,但她很有耐心。虽然季明崇现在是植物人了,但并不代表他就不用进食。他现在没了反应,就只能通过胃管来进食,季母买了市面上小宝宝用的辅食机,将饭菜还有汤混在一起打成糊状,再慢慢地用注射器打进胃管里,阮素今天特意给季明崇炖了鱼汤,毛豆都说这鱼汤特别鲜美,只可惜季明崇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晚上,阮素要跟季明崇睡在一起,两个小时就得起来一趟给他翻身。
现在没有人相信她是心甘情愿的照顾季明崇。
不过她做这一切也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她只想报答已经过世的季父,季父乐善好施,是个极好的人,他最后躺在病床上时已经骨瘦嶙峋,哪怕是他好的时候,他也认不出来她,但那不重要不是吗?如果不是季父,也许这个世界上早已经没有一个叫阮素的人了,因此在知道季家的遭遇后,在知道季父最放心不下季明崇后,她选择接受了这一桩婚约。
外人都觉得她是为了阮家,可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的。
她回到阮家时,已经成年了,正如阮父阮母没有因为血缘就无条件的接受她疼爱她,她也一样,对她来说,那也只是血缘上的亲人,实际上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这样的家,并不值得她做到这个地步。
她的命本来就是季父救的,现在她理所应当要去报答,她没什么钱,只有她这个人,于是她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这个家。
给做完手里的事情已经快十点了,她洗漱好躺在季明崇身旁,侧过头看了他一眼,房间里还留着一盏灯,昨天晚上她还是有些怕的,可每次心里怕,她就会探出手去感受季明崇的鼻息。
温热的。
自从确定跟季明崇的婚约后,她从很多种途径都听过他以前的事。
他曾经是最耀眼的少年,他那样聪明,是季父最看重的继承人,阮父也曾说过,如果季明崇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故,那么季家一定比过去更加辉煌,他是那么多人的期盼。
他长得很好,即便这样躺了五年,还是能够看得出他的外表有多出色,听说,当年他上过封面的杂志通通大卖,封面上,他气宇轩昂,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那个时候他才二十一岁,很多人都说他是商界天才,也有一些人说他乳臭未干,还太年轻,可能为了让自己显得成熟一点,他戴着一副金丝框边眼镜,她现在还记得,同寝室的妹子站在报亭翻着那本杂志,拉着她小声说,这才是让人看了腿软的斯文败类啊。
现在他就这样躺在她身边,当初说他是天才的人,已经忘了他。
正在阮素出神地看着他时,门口传来声响,下一秒,一个穿着睡衣的小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