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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我自倾城-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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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还没说完,西门吹雪忽然一步掠近,李凝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她的动作比先前慢了许多,西门吹雪手已经伸到她脑后,她的刀才将将拔出。
随即客厅一暗。
西门吹雪熄灭了李凝桌案上的那盏蜡烛。
客厅内悬挂的夜明珠在这时发出了柔柔的光亮,虽然不比蜡烛的光,但对习武之人来说,还是很明亮。
西门吹雪把蜡烛连带灯座一并拿在手里,指腹一碾烛油,眉头皱起,说道“蜡烛里被掺了紫明砂,连续闻一个月,毒性就会弥漫全身,除了红鞋子,你还有仇家?”
李凝惊疑地说道“白袜子?”
西门吹雪起初以为是个人名,或者是江湖外号,等听了李凝的解释,才道“他们想要你的性命,杀一儆百。”
李凝一惊,如果正面对敌,她根本不怕,但这种下毒下到家里面的暗杀手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淡淡地道“一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我并不急需金丝蛊。”
李凝回过了神,摇了摇头,说道“西门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哪有恩还没报,就要先欠的道理,这金丝蛊还请公子收回。”
西门吹雪认真地看着李凝,那是一种观察的眼神。
李凝根本没注意他的眼神,低头解开了包扎着手腕的绷带,露出那一道已经快要长好的伤口。
玉色的手腕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透着微微寒意,仿佛是玉雕成的,一道红痕横亘其中,却不显得狰狞,反倒勾勒出淡淡的艳色。
李凝把手腕递到西门吹雪面前。
西门吹雪绝不是能被美色打动的男人,但他看着李凝,却忽然笑了,说道“你很好。”
第66章 陆小鸡传奇(12)
收回金丝蛊的过程很痛苦。
好在李凝原本就是个很能吃苦的人。
西门吹雪把金丝蛊取出来后; 倒也不像那天一样小心; 他看着手上还带着些许血迹的金丝蛊,说道:“习剑本不该拘泥于外物; 原本我并不打算收回。”
李凝这几天切实地感受到了金丝蛊的好处,她有些惊讶地说道:“人有天资高下,也有出身不同,还有人运气超群; 为何天资运气是自己的,宝物就是外物?”
西门吹雪说道:“你说得对。”
但他仍然没有收回金丝蛊的意思; 他来之前大约也有过想法; 只将金丝蛊放进了一个非金非玉的细长筒里。
李凝也不好劝他,毕竟金丝蛊是他的东西。
西门吹雪是个不习惯和人废话的人; 然而他稍作停顿了一下; 忽然问道:“你为何习刀?”
西门吹雪当真有些好奇。
平心而论,江湖上的年轻剑客也许大多都对他有憧憬,他也确实带动了一些年轻人习剑,但在他之前,习剑的人也远远胜过其他兵器,剑为百兵之君,与大多数武艺相合; 剑为利器; 锻剑的工艺在数个朝代之前已经十分完美,剑为正气,江湖人从来都是仗剑行侠; 剑客多是侠,因为心中有剑的人必然也有正气。
李凝的刀极美,艳得几乎压了杀气,但刀就是刀,无论再美的刀,都逃不过刀的真意:百兵之胆,霸道刚猛。
习刀的人本就少,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和霸道完全不相干的姑娘家。
李凝倒是没有多想,在她看来刀和剑没多大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难道还得分哪个杀人手感更好一点?
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手里的短刀,说道:“教我的人用刀,我也就用刀,至于他为什么用刀,他倒是说过一次。”
那时苏梦枕已经病得很重了,唯有一双眼睛亮如星火,李凝一生之中再也没见过比他更明亮的星火。
李凝慢慢地说道:“刀在手里,命就在手里。”
隔世的话语仍旧带着一股不肯熄灭的执着之意。
西门吹雪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剑是一切,但剑绝不会是他的命,相反,性命在剑道面前不值一提,他每一次出剑都是全力以赴,每遇到一个对手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这就是刀和剑的区别了。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她看着手里的刀,眼里有情,毫无遮掩。
说出这样话的人,刀已经在别人手里,西门吹雪知道自己不必去问这人的下落了。
西门吹雪对李凝说道:“等你养好伤势,我会再来京城,到时请与我一战。”
李凝回过神来,有些惊讶,但她想了想,还是说道:“好。”
这和她上一次约架的情形完全不同,也许西门吹雪是想验证自己的剑道,但她同样也需要找到自己的道,和他一战确实是件好事。
西门吹雪走了。
李澈直到第二天才回来。
李凝不习惯对李澈隐瞒事情,除了西门吹雪来过,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差点被下毒的事情告诉了李澈。
李澈很冷静。
应该说他遇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要比平时冷静上十倍。
掺了毒的蜡烛和李府里的蜡烛看上去一般无二,唯有点燃时的香气略有区分,李澈没有再点蜡烛,让管事开了库房取了些夜明珠来照亮,虽然比蜡烛要暗一些,但至少用时可以放心。
比起这个,更令李澈担心的是吃食。
能把毒下到蜡烛里,除了证明幕后之人心里缜密之外,也同样说明他其实可以把毒下到任何地方,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想要防备当真是件极难的事情。
李府风声鹤唳了几日,除了聘专人试毒之外,李凝一应用具也被检查了几次,但李澈总觉得不放心,他的这种不放心到了一种近乎神经的程度。
就连之前答应得好好的调职,他都没什么心思去办了。
好在白袜子案告破得很快。
和尚和道士的组织原本应该十分隐秘,但通过和他们来往密切的红鞋子组织,钟鸣还是追查出了一大串疑犯,从陆小凤的好朋友老实和尚苦瓜大师到武当山的木道人,个个在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僧道都被列入嫌疑范围之内。
朝廷没什么绝顶高手,胜在人数多,除了在抓捕木道人的时候遇到了一点挫折,牵扯出了另一个隐秘组织“幽灵山庄”,花费了不少人力才将这个大组织连根拔起,几乎没遇到太多抵抗。
甚至老实和尚刚被贴出通缉令两天之后,他就自己老老实实地走进了牢房里。
钟鸣起初怀疑老实和尚是白袜子的首领,但陆小凤坚决要替朋友澄清,即便老实和尚一点都不想要他帮忙,他也还是加入了钟鸣的探案队伍。
最后查出白袜子的首领是个居住在无名岛屿上的老头。
青衣,红鞋,白袜子,还有一个黑带子,全是被这个无名岛屿控制的江湖隐秘组织,每年有无数的银两被送到无名岛屿,但就算揽了这么多财富,老头却一文钱都不肯花。
绝世高手的癖好总是很奇怪的。
陆小凤的运气实在好得要命,他一个人闯入无名岛屿又全身而退,还带回一个叫做沙曼的红颜知己,只是陆小凤逃出来之后,严厉警告了钟鸣,说那个无名老头的武功极高,也许是天底下武功最高的人,想要剿灭无名岛屿,除非等那个老头寿终正寝。
钟鸣几乎以为陆小凤做了二五仔。
案情上报之后,考虑到吴明老头真的是个很老的老头了,他的武功又太高,派出朝廷高手无疑是件十分浪费的事情,江宸虽然很想将这个组织铲除,但到底还是按捺住了。
好歹青衣楼红鞋子白袜子这些乱七八糟的组织已经不复存在了。
但糟心是真的。
自从毒蜡烛一事之后,李凝就没再遇到过刺杀,白袜子案历时三月有余,到陆小凤回到京城,已经过去了一整个寒冬。
李凝的内力恢复了六成,她原本就要比大部分的江湖高手厉害得多,何况她练的是刀,十成招式六成内力已经让她能和陆小凤战个平手。
虽然陆小凤名扬天下的不是武功,而是那颗聪明的脑袋。
彼时李澈已经不再是侍读官,虽然官职只上升了一级,但他如今被王相带在身边,反倒比先前做天子近臣的时候更惹人瞩目,新律已经定在夏时实行。
大宁律是宁祖开国时发动文臣对前朝律法稍加改动而成,全程历经一百天,期间新朝百废待兴,要做的事情也太多,导致大宁律除了在农税商税上宽和许多,其余大半还是沿用了前朝。
王相改动过的律法总体来说就是严者更严,宽者更宽,对待官员更加严苛,对待百姓更加宽仁,量刑更加简单,轻刑照旧,重刑只保留了斩首和车裂,其他诸如割鼻砍脚一类的残忍刑罚全部改成苦役,李澈半点干涉的意思都没有,只是引导了自家恩师几次,给了他一点点启发。
比如将强淫之罪的刑罚从刺配充军改成阉割,这样就不会再犯了。
将杀妻之罪的刑罚从刺配充军改成阉割,朝廷军费的支出已经很大了。
将掠卖之罪改成阉割,这样更宽仁了。
将……
王相改完律法之后,好几天江宸看他的眼神都是很奇怪的,其他的文武大臣也都觉得下面凉飕飕的。
不管是什么世界,什么朝代,阉割之刑都是男人的大敌,王相满意地认为,等到夏时律法实行,一定能减少很多罪案的发生。
女犯照旧,只是量刑沿用了最新的大宁律,不再像以往那样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残忍刑罚。
其实女犯的人数一向都不多,这次红鞋子案件牵连出来的犯了罪案在身的女犯人数几乎可以抵得上整个大宁五年的女犯人数。
重新量刑之后,却也只有极少一部分得以减罪,毕竟不管是王相还是李澈,都认为量刑的公正不在于减免已有的刑罚,而在于一视同仁,让犯人得到应有的刑罚。
想要一次做到一视同仁很难,但至少律法已经改进,而且不会是最后一次改进。
陆小凤在探监几次之后,接受了现实。
为了追查无名岛屿案,他几度生死,然而到底帮不了牢狱里的情人。
在他消沉的时候,从无名岛屿带回来的沙曼给了他很大的安慰。
虽然沙曼长相平平,性格也算不上可爱,但她确实是一个能过日子的好女人,或许等无名岛屿的事情了结,他可以和她找个安静的地方隐居起来,安度余生。从李府回来陆小凤如此想道。
李凝已经在做离开京城的准备。
李澈比陆小凤还能接受现实,毕竟他已经差点失去一次,只要李凝过得开心,不管是在京城还是在江湖,他也就随她去了。
不想江湖风波忽起。
西门吹雪向叶孤城提出决战。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第67章 陆小鸡传奇(13)
李凝不准备走了。
高手决战是不多见的事情; 尤其这一次决战的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谁都知道这两位当世绝顶的剑客之间必有一战,但凡是对武道有追求的江湖人; 就没有想要错过的。
紫金之巅指的是紫金山,秣陵的紫金山。
秣陵离京城有两千里之遥,光是路上就要花不少时间,李凝原本准备按照原计划去挑战江湖高手; 但如今西门吹雪要和叶孤城决战的事情传遍江湖,这些人必然会赶过去; 与其白跑一趟; 不如在京城多待些日子,只要在七月十五前赶到秣陵也就是了。
陆小凤是西门吹雪的朋友; 他曾与叶孤城有过一面之缘; 明白两人的实力相差无几,然而叶孤城到底比西门吹雪大上几岁,像他们那样绝世的剑客,多出一天的悟道时间都不可小觑。
陆小凤试图去寻找西门吹雪,然而自从发出挑战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西门吹雪,据说是在闭关准备决战。
两大剑客的决战成为了江湖上讨论人数最多的话题; 甚至有不少人下了赌盘; 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谁会赢,陆小凤的一个朋友李燕北为此和老对手杜桐轩赌上全部身家,他赌的是西门吹雪胜。
陆小凤寻找西门吹雪一无所获; 刚回到京城就听说了这样的事,简直焦头烂额。
然而李燕北并不觉得这场赌局算是意气之争,他曾亲眼见过西门吹雪的剑法,对他有极大的信心。
陆小凤为此几次登门去见李燕北,一来二去,李燕北不仅没有取消赌局,反倒越发固执起来。
男人在外奔走的时候,常常会忽略身边陪伴的女人。
沙曼决不是个甘于寂寞的女人。
陆小凤一直觉得她是吴明的女人,因此十分理解她不顾一切和他私奔的举动,陆小凤并不在意女子的贞洁,反而十分怜惜她。
但陆小凤不知道的是,她并不属于吴明,而是属于一个被称为九公子的人。
九公子比陆小凤年轻,比陆小凤英俊,比陆小凤厉害,他把她从青楼里赎出来,给她最好的衣裳,最好的首饰,取之不尽的金银,但她仍然毫不犹豫地背叛了他,因为他是这个世上最令人恶心的男人。
自由的背面是迷茫。
以往在无名岛屿上的时候,她无聊就会去赌钱,赢得快输得也快,她并不是个赌徒,只是除了赌,再没有能令她高兴起来的事情。
离开无名岛屿之后,沙曼不想再赌,但她确实需要找一些能令她不那么无聊的事情做。
李燕北的十三姨太很乐意带着她出去吃喝玩乐,像她们这样的女人,日子其实要比那些夫人贵女们过得愉快得多。
大约在她看来,沙曼和她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除了李燕北一个月会在别的女人那里过上二十九天。
沙曼也并不觉得她和十三姨太有什么区别。
她是个极度高傲又极度自卑的女人。
李燕北有三十个女人,他是个聪明的商人,绝不会把这三十个女人放在一起,而他又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所以他的三十个姨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他初一睡在夫人枕边,初二去二姨太那里,今天是十三,原本该去十三姨太那里,但他有事,让人传话说不来了。
十三姨太于是和沙曼一起去了京城最好的珠宝阁。
沙曼见识过太多珠宝,一般的货色她根本看不上眼,十三姨太是李燕北最宠爱的女人,虽然这份宠爱不能给她带来哪怕多一个时辰的陪伴,但她手头确实要比其他的姨太宽裕得多。
十三姨太戴着红宝手串正在配簪环,正在这时,从珠宝阁二楼上走下一个穿着浅黄裙裳的少女,虽然被帷帽遮盖了头脸,但对珠宝的敏锐还是让十三姨太第一时间看见了少女的手。
同样是红宝手串,看着却要比她手上的精致十倍,那只手腕白如细雪,配着红宝,宛若雪里红梅,另一只手上戴着俗气的金镯,但金白分明,将手映衬得更加洁白。
即便只露一双手,也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沙曼同样看去。
她不得不承认这双手确实比她要漂亮。
摸惯了骰子木牌的手即便再怎么保养,也养不出那样像是生下来就没碰过东西的手。
但她并不感兴趣,淡淡地收回视线。
然而就是这一掠而过的视线,令她浑身颤抖,本就苍白的脸色越发显露出病态的白皙。
十三姨太疑惑地推了推她,但沙曼的神情越发奇怪了。
十三姨太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见是一个年轻而英俊的白衣公子,正立在一处珠宝架前,神情十分认真。
仿佛不知道这些摆在外面的珠宝都是样子货一样。
观察了一阵,他用同样认真的语气问珠宝阁里上前的伙计,“我不懂这些,请问这里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是哪一件?”
十三姨太笑出了声。
白衣公子朝她看了一眼,脸色有些疑惑。
十三姨太还处在会对年轻英俊的男人脸红的年纪,但对这个看上去纯良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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