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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我自倾城-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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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澈一向知道金屋再美,留不住李凝这只小雀,索性把笼子敞得开开的,等她飞累了自然会归家。
阿飞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东西,只能带上自己这个人。
和李姑娘小半年的相处是他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时候,所以即便跟着她离开就要放下手头已经上了正轨的江湖月报,他也并不觉得可惜,何况对他来说,几份月报也不算什么事情,他只是负责筛选一些消息放上去,主版面从来都是李公子拍板,和他没有什么大关系。
李澈那边准假也准得很痛快,只是各处地界都有他的人手,他不准备把阿飞这么个好用的工具人闲置,便让各地情报人手互通往来,务必要做到阿飞到什么地方,消息就要送到他手上。
假如是一两年前,李澈的人手还做不到这一点,但三年时间放在官场都够李澈执掌一方的了,把各地情报站消息打通简直不能算个事,阿飞也是在即将启程时才得知这么个噩耗,只能长叹一口气。
李凝倒是不知道自家的情报网还能玩出花样来了,她在保定时坐着华贵车驾宛如公主出巡,出了城后觉得离了李澈视线,顿时怎么舒坦怎么来,简单衣物穿上身,一匹快马带阿飞,又把自己过成了江湖女子的样子。
李澈不喜欢江湖,很大概率来自李凝带给他的阴影,不在江湖时,李凝是他掌上的明珠,绫罗锦绣裹出来的娇小姐,入了江湖,她就成了穿着破烂衣裳,几天不洗澡,坐在条凳上啃馒头的乞丐姑娘。
李凝出来时答应得好好的,可没几天就故态复萌,她甚至不啃馒头,改吃干粮饼子了,饶是陷入爱情的阿飞都觉得,他的心上人未免太接地气。
阿飞本有心提醒,然而看到李凝自在的样子,还是没有说得出口,各地情报站的情报消息是从他这里中转回保定的,其中也有关于李凝的,他盯着那一叠加急情报看了半夜,最终还是选择替李凝遮掩。
各地情报站的主笔人字迹不同,阿飞并没有注意这一点,所以当经由他修改的情报送到李澈手上时,李澈看了半晌,匪夷所思地问华峰道:“为什么我教了这么久,他还是这么愚蠢?”
华峰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谁会觉得一个人能记得住上百种来自不同情报站的字迹啊。
第130章 飞剑客(16)
早春时节,天气微寒。
李寻欢通常很少在这个季节出去走动; 他经常咳嗽; 吹不了冷风; 但为了进一步摸清李澈的动向; 他还是一早就来到了李宅。
一开始听说李寻欢要来; 李澈险些问出李寻欢是谁; 好在他记忆力不差,立刻想起自己亲手评定的天下第二; 得知他要来拜访的消息,还是热情地接待了他。
虽然这份热情看上去实在有些寒碜。
李寻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有些单纯的,他虽是书香门第出身,却没怎么学过人情世故; 官场混迹不到一年,就又回了江湖打转; 对一个普通的江湖人来说,他的阅历和头脑已经够用; 但对李澈来说; 李寻欢挑一挑眉,动一动嘴; 就像是把心里的想法全都倒给了他似的。
李澈不动声色; 李寻欢走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直华峰的身上。
华峰什么话都没说; 自从假装哑巴之后; 他就极少和人交流; 除了和李寻欢说话的那次,他几年间开口的次数不超过五指之数。
李澈只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用想多了,李探花想来,就让他来吧。”
近来李澈已经觉得有些没意思了。
江湖人犯蠢是江湖人的事,乐子多了也会无聊,他本能意识到李寻欢是个颇为有趣的人,为此他可以放一条长长的线,去钓这条不错的鱼。
李凝也在钓鱼。
她游历江湖和旁人不同,极少去那些繁华地界,她喜欢青山绿水,只要带够行囊,她最长在深山待过一个多月,十分有趣。
可惜李澈从不肯和她一起。
应该说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的游历。
阿飞喜欢。
他从关外来,一路见了不少人和事,坏的居多,有时候他会想起关外的荒原,那里人烟稀少,最多的是羊群和狼群,除了猎与被猎再无其他,他少年时觉得无聊,如今倒觉得那是一段颇为单纯的时光。
和李凝在一起,比一个人时又好了不少。
只是有些难为各地的情报站,无论在多荒僻的深山老林,送来的情报从没有延误三日以上的,由于工作量大,阿飞经常陪李凝半天,就要忙碌半天,李凝看得有趣,却没有替他分担的意思。
就像李澈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她会陪他,却不会插手。
这是阿飞和李凝住在一处小镇客栈的第十天。
小镇三面环山,行人通常会选择另外一条路绕行山体,李凝却独独看中了这些山,她夜宿在客栈里,白日就去登山,有时打些野味,阿飞白日也陪她,到了晚上只能点灯夜战,通常这时候李凝会坐在不远处陪着他。
烛火昏黄,半坐半靠在椅子上的李姑娘翻过一页话本,偶尔喝一口茶。
这情景实在是阿飞梦里才有过的,成真也不过这几日的事情。
阿飞有心想说说话,一低眼却又看到了桌上堆积如山的情报,顿时说不出来了。
这几日李澈让情报站的人手传来消息,要他在筛选情报之外,每日选出十份有价值的情报附上评点,阿飞的字迹只能说算不上难看,文采是不用说的,根本没有那玩意儿,如果不是一直在自学,他刚来中原时甚至是个半文盲。
今天的评点还有四份。
阿飞不敢敷衍李澈,他倒是和旁人不一样,旁人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澈,他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姑娘的兄长,他不想在李澈面前表现出半点不好的地方,就只能把自己往死里压榨。
这种压榨是有好处的,至少刚来中原时一身锋芒扎人眼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沉淀下来,成为了一个光华内敛的……年轻人。
总归还是年轻人。
阿飞翻到其中一页看上去没什么不同的情报时心情是很平静的。
然后就有一道晴天霹雳朝他当头砸下。
那一页上赫然写着龙小云暗练《怜花宝鉴》,已有小成。
若换个人来,先要问龙小云是谁,又要问《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阿飞认得龙小云,却不知道《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情报底下倒是细细描述了一番。
当年沈浪夫妇和宿敌王怜花归隐海外,王怜花临行时便将自己毕生武功集一册,写就《怜花宝鉴》,因其中有太多歹毒奇术,他有心想将这本秘籍交由天底下最值得信任的人来保管,并在适当时候为这本书挑选一个天赋心性俱佳的传人,王怜花自然想到了当时风头最劲,也最值得托付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只是那时王怜花急着和沈浪夫妇一起出海,李寻欢又恰好有事出关去了,王怜花便将《怜花宝鉴》托付给了林诗音,隐世世家孙家的一个子弟为此一直守在李园附近,只要《怜花宝鉴》交到李寻欢的手上,他的任务就算完成,只可惜那一次正是李寻欢出关遇到截杀,被龙啸云救下的那次。
重伤的龙啸云对来照顾自己的林诗音一见钟情,李寻欢经历了一番痛苦之后决意退出,成日醉酒宿妓,希望表妹认清自己和大哥的差距,林诗音悲愤之下全然忘记了王怜花的嘱托,后来李寻欢远走,她和龙啸云成婚,想起此事来,便将《怜花宝鉴》翻出,交给了自家儿子习练。
父母爱子,龙小云在林诗音眼里自然千好万好,仿佛再也没有比龙小云更符合王怜花要求的人,孙家子弟为此潜在李园附近多年,只为防备林诗音将《怜花宝鉴》交给外人,却不想林诗音会把秘籍交给自己的儿子。
阿飞怔了半晌,忽然一阵幽香扑面,他下意识抬起头,正见李凝好奇地从他手里接过情报,问道:“怎么这个脸色,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她看了几眼,眉头就皱了起来。
同在保定,她当然听说过龙啸云的儿子,不仅听过,还见过几面,龙小云从小是个坏胚子,八岁就杀过人,十来岁的时候更是犯过几件大案,因龙啸云是个江湖人,死的也是江湖人,官府并不过问,到如今十二三岁,名声更是传遍州府,本就可恶的一个人,再让他学了高深武功,那就成可怕了。
阿飞说道:“这件情报很重要,我要连夜去送一趟,姑娘早点睡,明天一早我就回来。”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和你一起去。”
灯下看人越看越美,何况人本就足够美,阿飞饶是心里有事也被晃了一下眼,他回过神时,李凝都走在他前面了,没奈何,只好收拾了情报和她一起。
最近的情报站就在官道尽头的一处驿站内,那驿站还是官驿,一家七口人都在替李澈做事,得知加急情报之后,驿丞的大儿子骑上了最快的马,连夜把情报送走。
天色太晚,驿丞一家热情挽留,李凝和阿飞便留下来住了一晚,李凝从前只是隐隐听说李澈的情报站建得很大,倒是没想到他还能把手伸进朝廷官驿里去,她有些好奇地问了问被打发来伺候她更衣洗漱的小姑娘,小姑娘愣了一下,回答得十分利落,“平日里又没什么事,只要悄悄送几份东西,不走漏消息,哥哥就娶得起城里的嫂嫂了,姐姐有嫁妆,家里顿顿吃得上肉了,为什么不做?”
李凝被这利落的话逗得抿了抿唇笑了,带着笑意又道:“要是你们走漏了消息呢?”
小姑娘的脸忽然白了。
李凝也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就能把人吓成这样,连忙拍了拍小姑娘的背,安抚道:“别怕,我不是说你们走漏消息,我只是……”
小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道:“我们不会走漏消息的,我们和所有亲戚都断交了,这里除了送信的大人,没有人会来的!”
李凝连忙点点头。
又哄了小姑娘一会儿,她才算是好了些,只是走时脸色还很苍白,李凝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不由落下了一点影子。
关于《怜花宝鉴》的情报被连夜转送至保定,李澈在隔日下午收到消息,看了一会儿,没怎么当回事,然而不多时,他又把情报翻了开来,目光落在《怜花宝鉴》四个字上,顿了顿,说道:“去一趟兴云庄,把这本秘籍带回来,试试龙小云的身手,要是和阿四差不多就杀了他,没什么威胁,就废了吧。”
阿二和阿三领命而去。
华峰有些坐立不安,他深知自家故友一直在兴云庄附近保护龙啸云一家,这会儿刚被派出去就出事,回来不知要多自责。
可他也没法阻拦李澈。
不多时阿二和阿三带着一本原稿《怜花宝鉴》和林诗音抄录本回来了。
龙小云武功天赋奇高,习练《怜花宝鉴》之后更是一日千里,只是到底年纪还小,没有达到李澈的标准,于是阿二动手废了他的内力,要走时却又和阿三商量了一下。
“废了”和“废了”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两个人实在不清楚李澈的“废了”是个什么程度,便折断了龙小云的脊骨,这下这位小少爷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过了。
阿二和阿三挺骄傲的,毕竟公子交给他们的事情,没有差不多就行,只有超额完成。
第131章 飞剑客(17)
王怜花是个江湖奇人,他天赋极高; 智力远超常人; 琴棋书画,星相命理; 医术毒术; 下蛊易容,催眠摄心,无一不通。
《怜花宝鉴》是从他年轻时就开始陆陆续续编写,后来改邪归正跟着沈浪大侠夫妇远渡海外时曾有心修改秘籍; 但又不舍一身杂学; 才要托李寻欢这么个故人之子为他遴选弟子。
王怜花深知能力本身无对错; 就算学了一身魔道武功; 也要看分什么人用; 托付给李寻欢这样的人; 他十分放心。
他非神人; 哪里料得到后来那许多纠葛。
李澈拿到《怜花宝鉴》时本就是随意一翻; 他天生碎关元,聚不了内气; 也就无法习练那些上乘武功; 近些年来他越来越懒,连看着李凝练武都嫌累; 根本没打算做无用功。
然而《怜花宝鉴》不同于一般的武学秘籍; 它更像是一本杂学集册; 从宫廷医术到苗疆毒蛊; 再到易容摄心,仿佛样样都合他心意。
《怜花宝鉴》是速成秘籍,其中有不少歹毒秘法,林诗音怕龙小云习练之后移了性情,便把武学部分手抄给他,李澈倒是看得兴致缺缺,王怜花成名时年轻尚轻,《怜花宝鉴》自然不必习练之人练上几十年,只要天赋过关,花个几年也就够了。
李澈最感兴趣的既不是蛊术,也不是易容,而是摄心术。
摄心术是苗疆秘法,以各种心理暗示控制一个人的身心,时间久了会慢慢给人洗脑,原本是王怜花的母亲用来控制下属甚至自己儿子的,却被王怜花反学了去。
李澈之所以感兴趣,除了摄心术对他来说确实有些意思,不少内容还和他平时说话做事不谋而合,更因为摄心术本身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练习,更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很合他的脾气。
关于武学的部分,李澈直接把手抄本的内容印发成册,交由下属习练,大部分的人自有武功传承用不上,却也有不少情报人手没有武功傍身,学一学速成秘籍没有坏处。
过了两日,李寻欢回来了。
他回来时神情冰冷,直接进了李澈的书房,李澈放下手里的书页,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冷冷地说道:“小云的事情,是你做的?”
李澈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略有些疑惑地问道:“你在生气?为什么生气?”
李寻欢说道:“你废了我大哥的儿子,却问我为什么生气?”
李澈笑了,说道:“我听闻小李探花情义为先,侠名在后,一直不算理解,如今才明白,只要是你李寻欢想护着的人,即便恶贯满盈,旁人也不能动一个手指头,对不对?”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说道:“小云心性不好,他被宠惯了,但你为什么要向一个孩子下如此重的毒手?”
李澈收敛起笑意,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向李寻欢,眼神少了平日的冷漠自持,像一片水洗的天空,澄澈得让人不敢直视。
他慢慢地说道:“我一向认为人命有贵贱,一群乞丐没有战功赫赫的将军命贵,因为将军保家卫国,能救更多的性命,十个将军也没有一个皇帝命贵,因为皇帝手握乾坤,天下人的性命都在他手里,龙小云也许以后能改邪归正,可在这之前,他已经杀了四十三个人,这些人虽然命贱,但他的命又有多贵?”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气势已然低了许多。
李澈于是又笑了,看着李寻欢道:“你知道他犯下的罪行,所以你只是来找我撒气,而不是一飞刀要了我的命,但龙小云本身和你没什么感情,你只是觉得愧对龙庄主夫妇,你不欠龙庄主,只欠龙夫人,你这时本该陪在她身边,可你大哥在,所以你只能来找我,因为除了我这里,你已经无处可去。”
李寻欢的神情有了变化,眼神也从一开始的冰冷转为沉沉的苦涩。
李澈慢慢地说道:“我会放出风声去,兴云庄的秘籍已经在我这里,所以你以后也不必过去了,你如果还是个男人,要么抢回表妹远走高飞,要么就别再打扰他们夫妇一家。”
李寻欢失魂落魄地走出书房。
像他这样的人,原本不会那么容易被李澈摄心,但他得知龙小云被废,也许还见到了林诗音的眼泪,心神震动之下,正是摄心术最好趁入的时机。
作为在编人员,阿飞也收到了那份抄录本秘籍,他只是看了看,就放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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