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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驴蹄子旗舰店-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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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先生吃了一惊,赶紧坐直起来,白领傻笑着说:“你好像特别累,刚才睡得好香啊。”
  他说着,还伸手过来,蹭了蹭白先生的脸颊,傻呵呵的说:“脸上压出印子了。”
  一瞬间,气氛突然有些尴尬和胶着。
  不知道为什么,弥漫着一种说不清的暧昧气息,或许是因为白领的手轻轻抚摸白先生面颊的缘故。
  白领说着,没来由红了脸,低声说:“你……你长得很好看。”
  啪!
  白先生被他的话吓了一跳,一把拍开白领的手,眼神冷漠的瞥了他一眼,解开自己的安全带,似乎要去洗手间。
  万俟林木就坐在他们后面,不想看不想听都不行。
  看着白先生的背影,万俟林木“啧啧啧”了几声,一脸看热闹的表情,小声说:“”我发现……我爸他同性缘异常优秀。
  罗参无奈的说:“看来你接受白先生没什么压力,我之前还在担心你无法接受。”
  万俟林木是被创造出来的,一般人可能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不过万俟林木天生“心宽”,没什么太多的感觉。
  再者说了……
  万俟林木捻了捻手指:“我爸他有钱啊,多一个有钱的老爹,不好么?”
  罗参:“……”
  飞机只有三个小时的飞行过程,很快大家就下了飞机,那白领似乎对白先生一见钟情,而且无法释怀,临走的时候还站在远处,偷偷的看白先生。
  虽然万俟林木对自己的身世已经大体知晓了一些,但是寻找镜棺碎片的动作还是不能停下来。
  按照白先生的意思,镜棺是他们白民人的手艺,井底之蛙的地下陨石,的确是镜棺碎片的原矿石,但是如果想要制作一个相同的镜棺,起码需要一千年的光景。
  一千年……
  别说万俟林木了,就连没病没痛的正常人都无法坚持一千年,万俟林木哪有时间等着白先生重新制造镜棺?
  而且……
  白先生的时间也来不及了。
  万俟林木奇怪的看着白先生:“你的时间到底为什么来不及?白民人不是长寿的部族么?你一直在吃药,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白先生一笑:“怎么,你关心我么?”
  万俟林木无所谓的说:“关心关心金主爸爸,没什么不对的吧?”
  金……主……爸……爸……
  白先生差点给万俟林木气笑了,万俟林木给他这个定义,也太准确了吧?
  白先生没有继续病痛的问题,而是说:“林木已经融合了怀莫,可以争取一些时间,剩下的事情,我们仍然需要找到镜棺碎片,拼凑出一个完整的镜棺。”
  翼望山炸裂,妖邪逃离,镜棺被炸的四分五裂,掉落在各地。
  后人又因为镜棺是好东西,所以得到碎片之后,全都据为己有,秉承着“生不带来,死要带去”的原则,镜棺碎片大多成为了陪葬品,带入了墓葬之中。
  罗参说:“我已经让大金去查剩下镜棺碎片的情况,这些天等一等消息。”
  白先生点点头,按照无启族在道上的人脉,如果他们查不到什么端倪,别人也差不多。
  万俟林木摸着下巴说:“其实除了咱们,周长老不是也在找镜棺碎片么?”
  周长老。
  狗皮膏药一样贴着他们,总是跑出来捣乱。
  的确,周长老也在寻找镜棺碎片,他想要复活万俟林木,让万俟林木成为他的傀儡,这样一来,周长老就拥有了最强大的傀儡。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说:“你们想想看,当年翼望山的工程已经被叫停了,我爸因为沉睡,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另外一个爹……”
  说的自然是无启。
  他的话还没说完,白先生已经严厉的更正:“你的父亲只有我一个人,无启不算。”
  “好吧。”万俟林木很容易妥协,金主爸爸说什么是什么。
  万俟林木说:“至于无启,他带走怀莫之后,就一直在雪山中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对外界的事情更是一问三不知,那你们说,关于翼望山的事情,谁知道的最多?”
  罗参眯了眯眼睛:“周长老。”
  万俟林木一拍手:“没错,周长老,周长老当时想要害死无启,他是无启族派去找族长的人,我觉得关于翼望山的事情,他肯定知道一些,估计知道的比咱们都多。”
  白先生眯起眼睛,似乎想到了当年的事情。
  如果不是自己警戒,无启跟个“傻白甜”一样,无比相信他的徒弟,当时差点就死过去。
  也正是因为周长老的毒素,让无启什么都想了起来。
  白先生慢慢的说:“你的意思是……?”
  万俟林木说:“一直以来都是周长老跟踪咱们,像是一块狗皮膏药,怎么甩也甩不掉,不如……我们对换一下。”
  罗参说:“咱们跟踪周长老?”
  万俟林木微笑着点头:“周长老也想找镜棺,我觉得他肯定比我着急,而且知道的比咱么多,咱们不如干脆跟踪周长老,让他也试试狗皮膏药是什么感觉。”
  罗参宠溺的一笑:“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正在讨论正经问题,白先生没来由被喂了一口狗粮,淡淡的说:“我会让人去寻找的。”
  罗参说:“我现在也让族内的人去寻找。”
  罗参让大金去打听周长老的事情,大金这几日非常忙。
  大金忙得像陀螺一样,最高兴的人……
  自然是万俟林木了。
  大金不在,万俟林木总是粘着小金。
  万俟林木喜欢小金的任何一种形态,因为小金是虫子的时候,胖起来就是一只金条!
  小金是人形的时候,一头金色长发,打眼一看就老有钱了!
  大金不在的时候,万俟林木总是偷偷跑去投喂小金,巧克力、奶糖、水果糖、薯片、可乐等等等等。
  以至于大金两天没见小金,都快认不出来了……
  “师父,找到了,找到了!”
  大金从外面跑进来,万俟林木的开心墓场已经打烊,除了酒店那边还人声鼎沸,办公楼这面已经安静下来。
  大金匆匆跑进来,朝着二楼大喊:“师父,找到了!”
  罗参和万俟林木赶紧从二楼下来,白先生也都留在开心墓场,从楼上走下来。
  众人聚拢在一楼大堂,罗参说:“怎么样?”
  大金说:“已经找到了周长老的行踪,他这些日子很奇怪,一直在一个地方频繁徘徊。”
  是一个水乡小镇。
  那个水乡小镇非常偏僻,下了飞机要转大巴,大巴下了之后还要步行很远才能到达,交通十分不便利。
  民风非常淳朴,水镇里几乎不通车,一切都保存着古老的风格。
  因为没什么商业,所以水镇也比较落后,连旅游的人都没有。
  大金查到周长老总是频繁往水镇去,觉得非常奇怪,于是多留了一些心思。
  大金说:“更奇怪的是,周长老还扮做商人,和水镇里一户大户人家来往生意。”
  商人?
  周长老可不是什么商人,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
  万俟林木说:“是什么大户人家?”
  大金也查了:“是一个做布艺和刺绣的大户人家。”
  江南水乡的布艺刺绣非常出众,水镇里有一户大家,相传很久之前也是钟鸣鼎食之家,在水镇里有一片水上宅子,绵延了大半个湖面。
  在古代的时候,这户人家还是皇商,这家人曾经给皇族进献过一种神奇的布料,保证了整个家族的兴旺。
  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再加上现在布艺和刺绣的萧条,这个大家族也慢慢的衰落下来。
  大金说:“周长老乔装成商人,三次登门去谈生意,我觉得这事情肯定有蹊跷。”
  白先生淡淡的说:“不管是什么蹊跷,咱们亲自去一趟就是了。”
  万俟林木也同意,罗参说:“我现在就订机票,咱们明天出发。”
  大金这两天不着家,自然非常想念小金,他汇报完了周长老的事情,没什么其他的要紧事,就回了万俟林木给自己安排的房间。
  “小金?”
  大金走进房间,黑洞洞的,也没有开灯。
  难道小金不在房间里?
  小金这些日子都是人形,如果在房间一定会开灯。
  啪!
  大金把灯打开,果然没有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玩了。
  说到底,小金也只是一个烛龙宝宝,贪玩是应该的,而且对什么都好奇。
  大金跑了一天也累了,就准备瘫在沙发上瘫一会儿,等小金回来。
  他向后一仰,靠在沙发上,登时感觉有什么东西硌了他一下。
  “嘶……”
  伸手一摸……
  暖烘烘的,体积还不小,将硌人的东西拿起来一看……
  “小金!?”
  长得像加大版金条一样的金缕,胖成这个样子!
  大金瞬间觉得,自己给小金起名叫做金缕,是错误的选择,你看他哪里像金“缕”,叫金砖头更加贴切。
  大金诧异的说:“小金,怎么……胖成这样?”
  唰!
  随着大金的话音一落,手掌突然被压了下去,金缕在大金的掌心里瞬间变换了形态。
  烟雾之后,从金砖头切换成了人形。
  虽然小金的虫子体型变胖了很多很多,但是人形并没有变胖,腹肌和大长腿一样也没少。
  金缕几天没见到大金,看到大金之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丝笑容,直接搂住大金,用金灿灿的头发,亲昵的蹭着他的脸颊。
  “咳……”大金咳嗽了一声:“先把衣服穿上吧,小心着凉……”
  大金伺候着金缕套上衣服,随即就说:“小金,睡觉之前,做两组俯卧撑。”
  说完,看了一眼金缕身上的肌肉,补充说明:“用海虫的形态。”
  金缕:“……”
  罗参定了机票,第二天中午出发。
  午饭要在飞机上吃,一定吃不到什么好东西,别看万俟林木不会做饭,而且还是生活残废,但是他嘴巴很挑剔。
  罗参一大早起来做饭,早上天色还很黑,一直忙到天亮。
  万俟林木是闻着香味起床的,嗅了嗅鼻子,不是错觉,饭香味勾的他肚子里咕咕乱叫,顶着一头鸡窝就下了楼。
  “慢点,”罗参笑着说:“别踩空了。”
  万俟林木从楼上下来,白先生、大金和金缕已经在了,他们都没有懒床的习惯,早早起来。
  白先生在喝茶看报纸,果然是老年人的习惯。
  万俟林木没有穿鞋,直接光着脚跑了下来,罗参见到之后,立刻迎上去,一把抱起万俟林木:“天气还冷,怎么光着脚。”
  他说着,抱着万俟林木来到餐桌边,把他抱在椅子上坐下来:“坐好,我去给你拿拖鞋。”
  白先生无奈的瞥了一眼二人,自己一把年纪了,借住几天,还要看虐狗,不,这是虐待老人。
  罗参给他取了拖鞋,早饭差不多好了,又忙忙叨叨去端早饭,伺候万俟林木大爷用膳。
  大金这几天早出晚归,都没有吃过早饭,笑着说:“师父的手艺真好。”
  万俟林木嘴里塞着一个春卷,奇怪的看着金缕,含糊的说:“小鸡,你肿么不粗啊?”小金,你怎么不吃啊?
  金缕面瘫着一张脸,金色的长发梳成了马尾,看起来像是一个不苟言笑的贵族骑士,眯着眼睛,苦大仇深的盯着盘子里的炸春卷,面容冷酷到了极点。
  金缕抬起手来,缓慢的拍了拍自己的腹肌,然后用冷酷的声音说:“胖、不吃。”
  万俟林木:“……”胖?谁胖?
  金缕吗?
  万俟林木做梦都想要的八块腹肌,金缕哪里胖了?
  金缕平时是最爱吃东西的,垃圾食品和零食是他的最爱,但是也不能妨碍他吃正餐,每天恨不得五顿饭不耽误。
  今日竟然转变了性子,一口不吃,抱臂苦大仇深的盯着盘子里的春卷。
  大金一看,小金这是在跟自己耍小性子,昨天让他做了两组俯卧撑,说他太胖了,哪知道小金现在长大了,竟然还记仇了,怎么也不肯吃早饭。
  金缕又冷冷的说:“胖、不吃。”
  最后金缕也没吃东西,喝了一杯牛奶,还是脱脂牛奶……
  中午的飞机,吃了早饭,没什么事,大家就往机场赶了过去。
  在飞机上,大金给大家汇报了一下水镇的事情。
  这个水镇就是靠着布艺生意过活的,以前繁荣过一段时间,但是很快就落寞了。
  最繁荣的时候,也是那户大户人家带着水镇繁荣起来的。
  大金说:“那户人家姓羽。”
  羽家以前是做皇商生意的,他们家世代经商,布艺生意做的非常红火,一度钟鸣鼎食,万人敬仰。
  羽家一直定居在水镇,从没有离开过故乡,无论是富贵的时候,还是贫穷的时候,一直都留在故乡,世世代代。
  听说羽家有祖训,凡是羽家子孙,不得离开故土,不得离开老宅。
  大金说:“羽家没落下来,其实也是因为相传,羽家有一个诅咒。”
  “诅咒?”万俟林木奇怪。
  大金点头说:“听说羽家有一个诅咒,他们羽家的子孙,没有一个人能活过三十岁,我查过了,羽家虽然是望族,但是人丁凋零,奇怪的是,真的没有一个人活过三十岁,都是二十几岁就早逝了。”
  万俟林木说:“难不成真的有诅咒?”
  大金又说:“羽家现在的当家人,仍然在做布艺生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我打听了,叫做羽燃,是个残疾,而且体弱多病,我估摸着,不需要到三十岁,他能不能活过二十五岁都是未知。”
  万俟林木说:“他们是不是有什么家族遗传病?”
  大金摇头说:“这就不知道了,其实关于羽家的事情,也都是以讹传讹,全部是听说,因为羽家太偏僻,这些年又过于落寞,也没什么人打听他们。”
  “不过……”
  大金说:“师父已经打典好了,咱们就扮作商人,和羽家谈合作,羽家现在落寞的厉害,这么一块大馅饼掉在他们面前,绝对会捡起来吃的。”
  万俟林木点点头,那到是,毕竟罗三爷就是人傻钱多嘛。
  罗参见万俟林木看着自己,不过那眼神,似乎不像是夸奖自己的样子……
  “诶,是你们?!”
  一个声音突然穿插了进来,万俟林木抬头一看,这不是自己老爹的“露水情缘”么?
  之前在飞机场遇到的那个傻呵呵的白领,白先生还靠在人家怀里睡着了,下飞机的时候,白领依依不舍的盯着白先生看了很久。
  没想到真的这么巧。
  白领见到白先生,眼睛恨不得能放光:“是,是你啊,你还记得我么?”
  白先生都没抬眼皮,冷淡的是:“不记得了。”
  “哦,这样啊……”
  白领有些失落,尴尬的笑笑:“其实我们之前见过,我……”
  “先生,飞机要起飞了,请回到座位,系好安全带。”空姐走了过来,甜美的微笑着。
  白领只好答应了两声,赶紧回到座位上,眼神仿佛黏在了白先生身上,满眼都是迷恋和爱慕。
  万俟林木“啧啧”了两声,靠着罗参补眠。
  大家下了飞机,白领依依不舍的告别。
  罗参早就安排了车子,他们不需要转乘大巴,直接开车过去就可以。
  飞机没有晚点,车子下午出发,足足开了三个小时,天色昏暗,天边弥漫着火红色的夕阳,还没有看到水乡的影子。
  小路十分偏僻,坑坑洼洼,这边又容易下雨,整天阴雨连绵,路上积攒了不少泥浆。
  嘀嘀嘀——!!
  前面有光线,还传来鸣笛的声音。
  万俟林木说:“前面怎么了?”
  大金在开车,说:“好像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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