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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种田有空间 完结+番外-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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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氏如今已经怀孕,就还是我们沈家的儿媳妇,你们不能说带走就带走。”

  “刚刚是谁说,我们小花没脸没皮的赖着沈家不走,我们这就走。”赵老太太拿贾老太太刚说过的话顶她,这下看你是如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贾老太太无言以对,沈智又‘啪啪……’的两嘴巴子招呼在自己的脸上,转而看着已经清醒的赵氏。

  “是我糊涂,是我对不住你,你打我也好骂我也好,请你不要离开我。我会爱你的,更会爱护我们的孩子,以后我们一家人会幸福的。”

  赵氏什么时候见过这样温柔的沈智,哪里听过这样的甜言蜜语,刚刚冰冷的心,一下就被融化了。看着他脸上的指印,心疼坏了,陷入爱情的女人,那还有什么理智可言,她此时万分的相信了沈智的话。

  “爹娘,你们回去吧,我要留在这里,这里才是我的家。”赵氏看着沈智,温柔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现在她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赵家的人最后还是没能带走赵小花,因为是赵小花自己心甘情愿留下来的,娘家人就不能强行带走了。赵老爷子临走的时候叹口气,儿女都是冤家啊!觉得自己头发一下就白了许多。

  小夏见识了沈智休妻的全过程,心里为赵氏感叹。当年她也听过那样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最后还是死在了那个人手里。不知道赵氏的下场会如何?

  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夏经常能看见沈智和赵氏如胶似漆的画面,不管她觉得画面多假,至少赵氏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转眼就是正月十五,前世是元宵节,这里是花灯节,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夏提议一家人一起去镇上看花灯,晚上回不来就住在镇上好了,她住过一次,要两间房也花不了几个铜板。

  姐妹三人全都睁期待的大眼神,可怜巴巴得瞳孔中闪烁着星光。沈忠夫妻只能妥协,一家人穿上自己最好的衣裳,一路徒步到了靠山镇。

  小夏先找好今晚要住的脚店,最好的房间一人住一宿才十个铜板,但是最好的房间也就是一大铺火炕,什么也没有,火炕上至少能睡下十个人。小夏出手大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直接就包了一间。一吊钱,脚店的老板笑的合不拢嘴,承诺晚上无论多晚回来都给留门,还会备好热水。

  沉寂了十多天的小镇再次热闹了起来,大街小巷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门口都挂着各式各样的花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

  街上的小商小贩争先恐后的抢占最有利的位置,把自家的最漂亮花灯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上,每走几步就有一个摊位定是卖花灯的。之后就是卖糖人,面具,花苞,糕点,胭脂水粉,应有尽有。

  又让一家人过了一把眼瘾。

  小秋左手拿着糖人,右手是提着一个小兔子的花灯,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眼睛都不够使了。

  “二姐,我想要那个面具。就是那个……”小秋指着一个兔子面具,向小夏撒娇,这个兔子面具和她的兔子灯笼刚好类似,可以凑成一套对。

  “老板,这个面具怎么买?”女孩要贵养,小夏本来就把小秋当成自己女儿来养的,这种小小的愿望肯定帮她实现的。

  “八个铜板。”老板看着身高刚好都差了一头的三个女娃子,各个长的都招人疼又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你们可要跟紧了自己的爹娘,大街上的坏人可是不少。像你们这样长的喜人的容易招惹麻烦。”

  小夏一听心里有了防备,这个卖面具的老板应该经常在外做生意,见识自然多。既夸赞了她们又是好意提醒,倒是个会做生意的。

  “老板,我们要三个面具,谢谢您的提醒,我们姐妹会小心的。”

  小夏选了一个恶鬼的面具戴着脸上,小春选的是一个仙女面具,但是没好意思戴,毕竟算是半个大姑娘了,知道害羞了。

  小秋戴着立着耳朵的兔子面具手里拎着兔子灯笼,一身红色的棉袄。走在大街上就像是来到凡间的兔子妖精,十分可爱还惹眼,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天已经全黑了,街上的灯笼照亮了每个人的笑脸,这种气氛好像可以让人忘记所有的烦恼忧愁,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灯光不仅照亮了大地,还点亮了夜空,圆圆大大的月亮就挂在街道尽头的不远处,好像触手可及,可是无论你走多久都不可能碰见它。

  ‘哇……哦……好……’一声声的欢呼声吸引了更多的人过去围观,结果就是里三层外九层。外面的人急等满头大汗也不知道里面的人到底是看到了什么,才那样尽情的欢呼。

  先是‘啾……’的一声,接着天空‘砰’的一声,一个绚丽烟花就绽放在夜空,而后四散而去。

  街上的人都驻足仰头看向夜空,每个人的眼里都闪过五彩斑斓的色彩。

  “烟花……好漂亮。”不知道为什么小夏就是觉得这里的烟花很美,大概是背景板映衬的吧!她的目光也被吸引了。

  接着就是一阵的烟火表演,让整个节日气氛达到了高潮。

  

  第七十三章小秋被拐(一)

  

  这个时代烟花可是十分稀奇的玩意,一年难得的一次烟花表演,让全城的人都向这边拥挤过来,不知道是谁,踩了小夏一脚,痛的她龇牙咧嘴。

  这才低下头向四周看看,想知道是谁这没有礼貌,踩了人也不道歉。这一转头,她才发现由于人太多,她已经被夹在人群中和家人分开了。

  还好她望了两眼就眼见高过普通人半头的爹爹,赶紧在人群中挤了过去。

  还好爹娘都在,小春也在都抬头看着天上还在燃放的烟火。但是小秋呢?

  “爹娘,小秋呢?”

  沈忠左右看看,疑惑的问:“不是和你在一起吗?”

  “我刚刚被人群挤开了,刚刚我们都站在一起的,现在小秋在哪里?”

  看着一家人都茫然的眼神,小夏知道坏了,她把小秋丢了。在有人提醒之后,她怎么可以犯这种错误。

  “快找啊!”刚好这时烟火表扬结束了,大街上很安静,小夏撕心裂肺的一吼,惊动了所有人的目光。

  一家人都焦急的喊着小秋的名字,见人就问,有没有看见一个穿着红衣裳,戴着兔子面具拎着兔子灯笼的五岁的小女孩。

  那时街上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看烟火表演,又有谁会注意一旁的动静,所有人摇头。

  “这一家人是怎么了,好像是丢了孩子?”

  “每年花灯节都有丢孩子的,就是没有找到的。可怜啊……”

  “怎么做爹娘的,自己的孩子都看不住,活该……”

  旁边还没有离开的人们,看着焦急着四处乱撞的一家人,都怜悯的摇摇头,这种热闹的时候是最容易丢孩子的,一个疏忽就会被人贩子抓了。现在说不定拐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小夏丢弃了拐杖,在街上奔跑着,她知道现在不是自己内疚自责的时候,但是心里依旧忍不住自责,小秋一定很害怕吧!她还那么的小,那么的依恋自己。可是自己却把她丢了,她该多么的伤心难过,多么的无助。

  在一个漆黑的街角,小夏终于找到了,一个被踩扁的兔子灯笼和烂掉的兔子面具,是小秋的。

  她终于忍不住自己的泪水,已经隐隐发痛的左腿提醒她,她要坚强。曾经她不得不失去一个骨肉至亲,这一次哪怕这条腿废掉,哪怕她永远都是一个瘸子,她都要把小秋找回来,不惜一切代价。

  抹掉脸上的泪水,强迫自己的大脑清醒起来,小秋还在等着自己。从小秋离开自己的视线,总共也就一炷香的时间,现在肯定还没有出靠山镇,但是时间越长,找到小秋的希望就越渺茫。

  不远处小王氏坐在地上哭喊着自己的孩子,沈忠也像无头苍银一样乱撞,小春一个小女孩,全都根本指望不上。这样根本不可能找到人。

  小夏尽可能忽视自己的左腿的疼痛,以最快的速度向靠山镇的一个小巷子里跑去。在巷子里的最深处,灯火通明,余音袅袅。

  看着春风楼的牌匾,没想到她还有再来的一天。

  门口负责揽客的姑娘,愣模愣眼看着,一个小姑娘就冲进了女人闻风丧胆、男人乐不思蜀的妓院。

  “我找马爷,他在哪里,带我去。”小夏拽住一个身着薄纱的女人就问。

  女人一愣,楼里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个莽撞的姑娘,马爷也是说见就能见的?

  一挥衣袖,语气轻蔑。“不知道,哪里来的死丫头,一点规矩也不懂。”

  小夏知道自己又被看轻了。原本就焦急的心态,积压在心里的火气喷涌而出。

  “快带我去见马爷,不然后果是你承担不起的。”

  那女人可能真的被小夏的气势给震住了,也可能是怕真有什么大事,得罪了马爷,后果不敢设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才扭身走了。

  “跟我来。”

  今天花灯节,春风楼的生意比往常要好。马爷带着自己的兄弟在后院喝酒吃肉划拳,一群赤着上身的汉子都喝的酒气熏天,酒桌上东倒西歪,气氛好不热闹。

  那女人把小夏带到门外,也不敢敲门,怕坏了里面的气氛。转身看了小夏一眼就走了。

  小夏没有时间讲礼貌先敲门等主人同意再进去。直接就踹开房门走了进去。

  屋里立刻安静了,谁敢这么大的胆子,打上了靠山镇的地头蛇的老窝,一双双微醺的虎目都看向门口。

  “怎么是个小丫头?走错了吧!害得老子刀都拔出来了!”一个汉子手里举着大刀,往酒桌上一放,又举起酒杯猛灌了两口。

  “哈哈……瞧你的熊样,有个风吹草动就把刀,那刀鞘就是你裤腰带吧!用的也太勤了……哈哈哈……”另一个还歪着椅子上没起来的汉子打趣着。屋里所有的汉子都哈哈大笑起来,又恢复的刚刚的热闹。

  “我怎么看着这个丫头有点眼熟,不记得咱们春风楼有这样一个标志的小丫头啊?”

  小夏可没时间听一群流氓聊天,眼光在屋里转了一圈,终于发现坐在酒桌最中间的马爷,还是一脸的络腮胡子,很好认。

  “马爷,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叫沈小夏,这次是来和你谈买卖的。”

  马爷早就回想起这个小丫头是谁了,要是一般的丫头他肯定记不住,但是能一掌拍碎一张桌子的丫头还是让他印象十分的深刻的。

  “和我们马爷谈买卖?你要把自己给买了?哈哈……”又是一阵大笑声,实在是让此时的小夏万分的烦躁。

  “都他妈闭嘴!”一声怒斥。

  打断的屋里的大笑声,这里那个是好人,除了马爷,靠山镇谁敢跟他们样说话,这是活的不耐烦了?

  “小丫头骗子,敢这么和哥几个说话,不给你点教训,你不知道爷爷们都是干什么吃的。”

  一个汉子直接就朝小丫头扑过去,打算先扇几个嘴巴子解解气,再把她留在春风楼里好好的调教调教。

  小夏脚下一动,躲开对方的手的同时还往里走里几步,直接就站在酒桌前面。今天她来不是为来惹事的,也没时间再这里废话。

  小夏没给众人反应的时间,手里直接就出现一把手枪,对着墙角罗列一人多高的酒坛子。

  ‘砰砰砰……’就是三枪,最上面的三个酒坛子立马多出了三个手指大小的洞,酒水流了出来,屋里全是酒香。过了几秒钟,酒坛子才爆裂,稀里哗啦的碎了一地。

  屋里的汉子一下全都精神了,酒劲也过了,训练有素的围在马爷的身边。实在是太邪乎了,这是什么功夫这样厉害?还能隔山打牛。

  

  第七十四章小秋被拐(二)

  

  “希望马爷帮个忙,我的妹妹沈小秋,今年五岁,一身红衣。半个时辰前在看烟火表演的时候被人拐子带走了。我想马爷在这方面肯定有人脉,帮忙找一下。今天我定要见到我妹妹,要是见不到,那只能找春风楼撒气了。”

  小夏收回了手里的枪,抱拳行礼。

  “小丫头口气不小,你想找我们春风楼撒气?哼!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竟然敢当着马爷我的面撒野,兄弟们,让他知道靠山镇到底是谁的地盘。”马爷心中虽然忌惮小夏手里的暗器,但是总不能还没出手,就被一个小丫头吓怂了。就算这丫头真的厉害,双拳难敌四手,自己人多,还能吃亏?

  马爷在心里一瞬间就权衡了利弊,打算直接制服小夏,然后夺了对方的暗器,怎么想都可行之法。

  小夏冷眼看着围过来的壮汉,手里瞬间多了一把冲锋枪。

  在众人惊讶,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丫头难道会什么妖法,不仅可以隔空打牛还能凭空取物?

  冲锋枪的枪口对着屋里就是一顿扫射,但是沈小夏没打算伤人,毕竟人还要留着帮忙找人呢!

  ‘哒哒哒……’一顿扫射过后,原本青砖红瓦的屋子,千疮百孔,四处漏风,整个房屋都有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屋里家具就更别说了,一片狼藉,没一处好的地方。唯一完好的就是已经彻底呆掉的七八个汉子,一动不敢乱动,连坚固的房子都千疮百孔了,就算他们是纯爷们也是肉做的,还不成了马蜂窝。

  “我要今天就看见我的妹妹!”小夏双手端着枪,就站在门口,枪口这回指向了屋里已经呆若木鸡的大汉们。

  “都听见了吗?都她娘的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找。那个王八羔子敢在我马爷的地盘上拐卖幼童,看被我抓住不拔了他的皮!”马爷大吼,把身边还愣着的汉子一人一脚。

  对方哪里是个小丫头,简直就是一个小阎王啊!他相信这丫头要是想要了他们的命,简直就是易如反掌。这样的人可是不能得罪,定要伺候好了。就算他是刀口上过日子的,但是也没有不想活的时候,做人就要识时务。

  其他的汉子,除了马爷都鸟兽散,赶紧出去找人。他们也怕,要是真的找不到被拐了的那个小丫头,就不回来了,直接逃命去吧!

  “小夏是吧!马爷我,不不……以后你就叫我马哥就行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们兄弟的事,今天肯定能把你妹妹找回来。想在靠山镇拐卖人口没经过我的手是出不去的,你就放心吧!”马爷满脸笑容,可惜都被一脸的大胡子挡住了。

  “那就谢谢马哥了,我就坐在院子里等,这屋子可能要从新建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塌了。”

  小夏刚站在院子里,马爷一嗓子就有人搬来了桌椅,还有火盆。她不客气的坐在一张椅子上,桌上立刻就摆上了茶点果子,茶水放子一个小桌炉上温热着。这可是马爷平时才有的待遇。

  没用小夏等一盏茶的时间,几个汉子就带回了两个人,一个瘦高驴子脸,脸上还有一颗明显得大黑痣,一看就不是好人。一个又矮又瘦,低了着脑袋,瑟瑟发抖,容易让人忽视的那种类型。

  “马爷,人是他们拐的。”几个汉子把两人强硬按在地上。

  “那人呢?”现在马爷比小夏还着急,小阎王可就坐在自己的身边。

  “马爷问话还不说!”驴子脸的男子被踹了一个狗吃屎。

  “马爷,人丢了,被一个功夫了得的少年救走了,现在您派人去找一定来得及,那小丫头四五岁的样子,长的讨喜,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以后就是留在咱们春风楼也不错的。”驴子脸其实就是替春风楼办事的,这些年拐了不少的丫头,兔子不吃窝边草,他本来是不会在靠山镇下手的,但是看见身边没有大人,长的又不错的小丫头就临时起意,才干的。

  马爷一听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个不着眼睛的,早就吩咐过手底下的人,不要在靠山镇自己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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