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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第5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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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既在吴中元意料之中,又在吴中元意料之外,他知道等待这个女人的会是什么,却没想到这二人会对这个女人做出各种他想象不到的卑劣丑恶之举,不但用相机拍下了大量的照片,还在事后打电话喊来了其他人,前前后后喊来五六个。
  吴中元原本是想去迪吧的,但突然发生的这件事情让他改变了主意,整个下半夜他都没有离开旅店,这个女人是彻底喝断片了,而进入房间的那些人压根儿也没把她当人看。
  恶行持续了四五个小时,吴中元没有出面制止,只是面无表情的冷眼旁观,正所谓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当这个女人端起酒杯毫无节制的把自己灌醉的那一刻,她就应该前瞻到自己可能会遭遇什么,不要指望别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自己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喝,任何形式的放肆和放纵,都要付出代价。
  天亮之后,两个男人想走,这时候吴中元出手了,以他此时的修为,想让二人晕多久,二人就得晕多久。
  女人是上午八点多醒的,醒来之后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吴中元做了一件很冷血的事情,唤醒那两个男人,让他们打开相机,将昨晚拍下来的照片给那女人看。
  女人不看,乱叫乱喊,吴中元以灵气隔绝了声音,待那女人冷静之后平静的说道,“你如果不看,我就让他们拿走相机。”
  女子几乎崩溃了,用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但看了几张又崩溃了,继续哭,继续嚎。
  期间吴中元几次想要停止这种近乎残忍的行为,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必须让她刻骨铭心,撕心裂肺,不然不长记性。
  中午时分,吴中元毁掉了那部相机,问女人要不要报警,对方犹豫良久,不报。
  吴中元将这两个男人送到了西北荒漠,能不能活着出来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女子并不领情,将吴中元视为神经病,疯子,而吴中元也并不指望对方领情,他昨晚不出手是为了让女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而今天不让二人带走相机,是给她留下重新做人的机会,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作法一般人难以理解,但是这符合神恩如海,神威如狱的天道,不要以为天道都是温情的,它还有冷酷的一面。
  吴中元离开旅店之后自街上闲逛,发现一家高档烟酒店,便隐身进入,拿了些高档烟酒,瞬移回到自己出现的位置,将烟酒送回了古代。
  刚想走,突然发现右侧水沟边上有块青石,这块青石很是方正,他感觉眼熟,便走过去仔细打量,发现上面刻着两个古字,写的是安然二字。
  毫无疑问,这块青石是吴荻或是老瞎子送来的,他此前曾经送了些水果回去,吴荻等人猜到他可能会再来此处,便用这种方法与他进行联系。
  这块石板原本应该是出现在地中央的,是春耕施肥时被地主扔到水沟边上的,吴中元想了想,自石板背面刻下顺利二字,转而将石板送了回去。
  确定古代一切安好,吴中元心境更平,瞬移回到原处,找了家饭店吃午饭。
  他之前拿走的烟酒留下了一瓶茅台,点了两个菜,自斟自饮。
  隔壁一桌是一群同学在聚会,男男女女加在一起有十几个人,一个大桌子坐的满满的,有女人在场,大部分的男人都会炫耀展示,不过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只能炫耀酒量,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灌廉价的啤酒,以此凸显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但实事求是的说大部分的同学聚会都是灰黄色的,在同学情义的外衣遮掩下往往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当然也有例外,不过少之又少。
  席间有人电话响了,是其中一个女同学的老公打来的,其性质类似于查岗,说白了就是不放心。
  那个女同学对老公的查岗很是不悦,走出饭店自路旁跟老公吵架。
  吴中元没有刻意去听双方都说了什么,正确的路只有一条,正确的方向只有一个,而错误和歧途却有千万种,以各种形式的聚会为例,只要里面有同龄异性,是否参加就应该征求自己配偶的意见,对方同意才能去,对方不让去那就不能去,这无关乎怕或爱,而是身为配偶,人家有这个权利……


第九百四十二章 滚滚红尘
  眼见那个女同学一直在外面接电话,便有另外一个女人起身出去,半开玩笑的与那个女人大声说话,可能是听到了女人的声音,电话对面的男人疑心小了许多,很快结束了通话。
  两个女人重新回到酒桌上,继续与一干男同学说笑喝酒,先前出去解围的那个女人还半开玩笑的揶揄刚才打电话的女人和酒桌上一个大肚子男人在读书时便郎有情妾有意,一副撮合煽动的鸨母嘴脸。
  吴中元要的两个菜是海米拌黄瓜和胡萝卜炒肉,之所以点这两个菜也不是为了省钱,而是这两个菜在古代是没有的,实则现代蔬菜有很多都是自外国引进的,胡萝卜,番茄,洋葱,诸如这类名字带胡,番,洋的蔬菜无一例外都是外国引进来的,有些名字里不带这三个字的蔬菜也是自外国引进的。
  旁边那桌人并不知道吴中元的情况,见他点了两个廉价的蔬菜却在喝茅台,心中便多有不忿,认为他喝的是假酒,要么就是在哗众取宠,故作清高。
  这些人都是些中年人,倒也没有对他冷嘲热讽,但时不时的会转头看一眼,一脸的嫌弃和鄙视。
  面对邻桌异样的眼神,吴中元并没有隐忍,而是自兜里掏出了个手机,这手机根本就不能打电话,是他以灵气凝变出来的,佯装接电话,自言自语,嗯嗯啊啊,“嗯,是啊,没事儿,喝酒呢,什么?同学聚会?有女的没?哦,都有谁?那好,我去,哦,对了,到时候你找个女同学给我打打掩护,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对了,那附近哪儿有宾馆?吃完饭不得休息一下呀,嗯,好,就这么定了。”
  这番电话打的隔壁酒桌上的人如丧考妣,面无人色,但中年人做事情比较顾后果,虽然气的要死却没有上前寻衅,但接下来酒桌上的气氛却很别扭了。
  吴中元发了坏,心情大好,喝酒吃饭,吃完饭喊了老板过来,自兜里拿出一沓钱,抽出五张拍在了桌上,“不用找了。”
  两个菜五十都不用,给五百纯属神经病,老板自然不敢要,奈何吴中元怒目瞪眼,佯装醉酒“干什么,看不起我是吧,看见没,我都喝茅台,哼。”
  吴中元言罢,扔下一脸懵逼的老板哈哈坏笑的离开了饭店,一个高情商的人想要跟别人搞好关系很容易,同样的,想要惹别人生气也很容易,吴中元做的很夸张,并不真实,其目的就是要让对方知道他是在故意讽刺他们。
  有点成就的人往往喜欢端着,也不是单纯的摆谱拿架子,而是比较在乎自己的形象,不管干什么事情都希望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吴中元也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倾向,便有意进行纠正,身份和地位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对人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固化,会将一个人的视野和格局固定在某一层面,这对他来说是不利的,真正的造物主不但不能有任何立场,甚至不能一直以居高临下的俯视心态进行观察,要上下左右全方位的兼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全面。
  吃饱喝足免不得犯困,吴中元也不例外,在不催动灵气的情况下他跟普通人区别并不大,喝酒之后自制力会降低,兴奋度会提高,胆子也会变大,有句话叫酒壮怂人胆,其实这话不对,酒的确可以壮胆,原本胆子就大的人喝酒之后胆子也会变的更大,之前不敢干的事情酒后往往就敢干了,道德标准也会随之降低。
  这时候是下午两点来钟,吴中元有点困了,便找了一家宾馆想要卧床休息,不过到了宾馆他却没有老实睡觉,而是循着声音穿墙巡视去了,之所以是巡视而不是偷看,乃是因为他的心是静的,并没有因为所见所闻而心猿意马。
  起初吴中元还进行了一番反省,怎么自己的观察总是围绕着这种事情?是不是自己潜意识里有这种倾向,转念一想,不是,古人云食色,性也,吃饭和繁衍后代是人的两大本性,其他的都是由这两大本性衍生出来的,自己观察的方向是对的。
  在他的印象当中宾馆里应该晚上人多,但观察过后发现午后人也不少,而且大多是一对一对的。
  观察是需要时间的,总结也是需要大量数据的,一下午吴中元就没干别的,几乎跑遍了城里所有酒店,有豪华酒店,也有商务宾馆,也包括小旅馆。
  到了晚饭之后,吴中元又转了一圈儿,还是那些地方。
  观察和总结的结果是,晚饭后住酒店的大多是一个人,多为外地前来出差的,午饭后住酒店的多为一男一女,像这种一男一女的,住的多为商务宾馆,住星级酒店和住小旅馆的都很少。
  如此一来规律就总结出来了,商务宾馆是某些行为最多的地方,而且时间大多发生在午后,男的形形色色,女的却有一定规律,那就是以不需要上班的家庭妇女居多,当然上班的也有,但少。
  想媚俗讨好很容易,给他人各种不好的行为寻找合理借口就能得到他们热烈的拥护。想引起他人反感和厌恶更容易,只需客观的陈述事实就够了。
  有些东西见得多了,不但脏眼还会脏心,但身为主宰和制造者,必须洞悉一切真相,世人经常用神鬼来形容善恶,神是光明的,鬼是阴暗的,一个神有多光明,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黑暗。一个鬼有多阴暗,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光明。
  这番理论不太容易理解,简单说来就是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光明。同理,只有经历过光明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黑暗。一个人能够驾驭多少黑暗,决定了他可以掌控多少光明。一个人失去过多少光明,决定了他会陷入怎样的黑暗。
  到了晚上,大街上开始出现烧烤的气味,很多人都喜欢吃烧烤,世人普遍认为烧烤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里面的孜然气味,其实这也是误解,实则真正吸引人的是肉类受到炙烤之后发出的气味,究其缘由是因为烤是人类最先掌握的烹饪方法,在漫长的岁月里烤肉的气味被人类写入了遗传基因并遗传给了后代,这也是为什么火烤的气味比电烤的气味更吸引人的原因。
  世人普遍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很可能并不是正确的,以小见大,真理的确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而掌握了真理的人是无法与下面的人交朋友的,因为交朋友的前提是双方的思维在同一高度,要么都是睡着的,要么都是醒着的,一个睡着一个醒着,必然会矛盾重重,天天吵架。
  站在这个角度上说,门当户对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国人不太喜欢这种观点,他们更喜欢屌丝迎娶白富美,灰姑娘嫁入豪门这种情节,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
  晚上八点,吴中元终于进入了迪吧,他从未来过这种地方,有点儿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意思,好在小费起了作用,服务生不但向他进行了意简言赅的介绍,在确定他不差钱之后还给他推荐了一个好位置,迪吧里分散台和卡座,而他所在的位置是卡座里最好的,有对坐的大沙发和台几,最低消费一千八百八,送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红酒和几瓶啤酒,估计在外面连一百块钱都不用。
  他来早了,迪吧里人不多,放的也不是很嗨的那种音乐,而是言语含混,吐字不清的流行音乐,什么我有三个棍,嘿嘿哈呼。
  吴中元已经离开好几年了,想到自己可能落伍了,便耐着性子逼迫自己欣赏正在播放的音乐,但是最终逼迫无效,他实在是听不出这歌曲有什么可取之处,一首好的歌曲首先节奏感要流畅自然,其次歌词要优美押韵,只要具备了这两点,不管快慢都好听,但这放的是什么鬼东西,哼哼唧唧,无病呻吟。
  好不容易把嘿嘿哈呼听完了,下一首更离谱,是首不伦不类的不知道是说还是唱的歌,故意不好好吐字说话,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呜哩哇啦的。
  一个人喜欢听什么类型的音乐其实与年龄无关,而是取决于思维方式,说白了就是在哪个频道上,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音乐吴中元实在是欣赏不了,对他来说堪称折磨,无奈之下抬手召来了服务生,一问之下可以花钱点歌,只是有些贵,一千一首。
  吴中元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先来一首Aloha Heja He,这是他大学里非常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曲,再来一首Beyond The Senses,之后又点了一首夜之光,其实这首歌的歌词很差劲儿,但胜在节奏好,一首歌作曲是灵魂,占七成,歌词只是皮肉,只占三成。
  还想再点,人家不让了,马上要上人了,人家要开始蹦了,要播放嗨曲了。
  听到久违的音乐,吴中元心情大好,闭目聆听,多有惬意。
  三首歌曲听完,服务生带了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她,这个女人年纪约摸在二十五六之间,穿着露脐装,染着白毛儿,叼着香烟,一脸的痞气。
  服务生主动介绍,原来这白毛儿是这家迪吧的场控DJ。
  “我知道你喜欢哪一类的了,只要你舍得花钱,今晚为你量身打造。”白毛儿笑道。
  “多少?”吴中元笑问。
  白毛儿伸出了右手,与此同时眨眼坏笑,“万。”
  “哈哈,给你双倍,拿出你的最高水平……”


第九百四十三章 鲍鱼之肆
  白毛的本意是想赚点外快的,说的五万也是给吴中元留出了砍价的余地,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吴中元不但没有砍价,反倒直接开出了双倍,这令她有些不敢置信,不知道吴中元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吴中元身上只剩下不到一万现金,但纸质的东西以灵气幻化并不费事,直接拿出一捆,置于几案之上。
  幸福来的太过突然,白毛儿直接愣住了,小费她经常收到,但这么多她还是头一次见。
  见白毛不敢伸手,吴中元将那捆纸币塞到了她的怀里,“我没和你开玩笑,快去准备吧。”
  在服务生的提醒之下,白毛儿回过神来,在外围众人疑惑惊诧的注视之下抱着那捆纸币快步离去。
  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这不是一个黄帝应该做的事情,但吴中元却做了,也没什么深意,就是想在彻底超脱和抽身远离之前体验一下有钱人的生活。
  不惑是悟道的前提,好奇就是有惑,对于好奇的事情不妨看一下,试一下,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也就不会再感到好奇了。
  过了九点,迪吧里的人开始多了,服务生将吴中元当成了祖宗伺候,乱七八糟的酒水和干果水果送了满满一桌子。
  迪吧顾名思义就是跳舞蹦迪的地方,九点半进入了跳舞的环节,跳舞的台子位于场地正中,呈方形,下面好像是带有弹簧的,会轻微晃动。
  音乐响起之后,红男绿女都跑上去乱蹦乱跳,吴中元没有参与其中,一直留在座位上,用冷眼旁观有些不太恰当,确切的说应该是饶有兴致,他并没有用批判的眼光观察这里的人,而是一种很平静的态度。
  他的钱没有白花,白毛儿也当真没有吹牛,知道他喜欢的音乐是哪一类的,播放的曲子节奏非常流畅,虽然多为快节奏的歌曲,却并不嘈杂喧闹,热血澎湃而不失优美。
  白毛儿会利用相关设备对音乐的快慢和声音的大小进行随机调整,也会不时发声呐喊,调动场内气氛,平心而论此人调动情绪和气氛的水平相当高,想要做到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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