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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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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
  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
  “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
  *
  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
  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
  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
  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
  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
  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
  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
  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
  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
  “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
  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
  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
  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
  “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
  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
  “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
  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他才不怕!越吓人越刺激,越不怕。
  他还能侃侃而谈,“我娘说,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
  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
  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这对浓眉大眼,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
  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爷爷你怎么哭了?”
  “我……我不是哭,我是……高兴……”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他试图笑一下,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
  “我还有事儿,不能陪你聊了。”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
  说着转身便要走。
  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金伯一惊,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小心马车!”
  刘子义探头一瞧,“嗐,没事儿,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跟着大声叫道:“夫子!夫子!”
  马车停下,姜雍容掀起车帘:“刘子义,现在还没有下学,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
  “我跟傅夫子告过假的,马上就回去!”刘子义说着,将那只始终严严实实揣在怀里的手掏了出来,里头是一张帕子,帕子里包着两只烤红薯,“傅夫子这两天天天给我们带这个,元元一直没来,一直没吃上,我想拿给他尝尝。”
  姜雍容在车内微微颔首,“子义长大了,很好。去吧。”
  刘子义躬身行了个礼,继续把红薯包上揣怀里,向邬家大门跑去。
  跑到半路,又折返回来,从怀里取出他的宝贝红薯,分了一个塞到金伯手里,“爷爷,给你一个,很好吃的,吃了暖暖身子,走路不要再摔跤了。”
  红薯一直被他小心呵护,犹散发出温暖的热气,并伴随着诱人的甜香。
  金伯握着这只烤红薯,看着刘子义奔跑的背影,手开始颤抖,视线一度模糊。
  姜雍容在车内,轻声吩咐叶慎:“走吧。”
  马车缓缓驶出小巷,叶慎回头看了看,金伯依然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无声怮哭。
  “大小姐……”叶慎忍不住道,“若是这时候去问,说不定能问出金伯的话。”
  是的,现在去问,比任何时候都有希望问出真相。
  就算问不出来,很明显刘子义就是金伯的软肋,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用刘子义威胁金伯说出真相。
  不计手段,只求结果。
  一段祖孙的情份哪里比得过北疆的大局?
  ——这是父亲教她的、已经刻入骨血的东西。
  可她不要。
  她已经离开了京城,离开了姜家,过去已经是过去,永远是过去。
  “不要。”姜雍容放弃了以往任何时候都肩背挺拔的坐姿,整个人懒洋洋靠在了车内的软垫上,被马车甩在后面的仿佛不止是金伯,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我没功夫问,毕竟还有大事要办。”
  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叶慎立刻打叠起精神:“是,请大小姐示下。”
  “去接俏娘。”马车里传着一丝微带笑意的声音,语调十分轻松:“张婶说它又在外面祸害人家母猫了,私塾的茶点都只吃烤红薯了,我哪儿来的余钱替它养崽?”
  叶慎:“……”


第109章 。  伯父   难怪风爷对夫子死心塌地
  既然到了天虎山; 当然不只是单纯接猫而已。
  北狄王既已往天女山增兵,这两万大军便留不住了,除下驻守城门的人手; 其余的都要前往天女山增援。
  因此姜雍容直接去了军营。
  等到她将诸事料理得差不多,士兵们也寻到了四处快活的俏娘; 姜雍容回城的时候,已过经未时了。
  马车到巷子口便停下来。
  巷口有督护府的府兵把守; 两块“回避”的朱漆仪仗牌十分醒目。
  叶慎低声道:“这不知好歹的东西; 竟敢拦大小姐的路……”
  “由他。”姜雍容轻轻抚着俏娘油光水滑的毛皮; 俏娘舒舒服服地在她怀里直打呼噜,“在北疆,谁能大得过都护大人?都护大人要拦我们; 我们自然得等着。”
  这一等并没有等多久,杨天广很快便一手扶着帽子,一手拎着衣摆,急急赶到马车前:“失礼,失礼!原是不想让人打搅到夫子; 不曾想这帮奴才不长眼睛; 竟然连夫子都拦下来,真真该死!”
  说着就喝令:“还不快来给夫子赔罪!”
  “不敢当。”姜雍容抬手打断他的表演; “我现在可以进去了么?”
  “哈哈哈自然; 自然!别的地方不敢说; 在北疆,姜夫子想去哪里便去哪里; 下官向姜夫子保证,绝对不会有人敢说半个‘不’字!”
  上回还是“本督”,这么快就成“下官”了。姜雍容眼中露出一丝疑惑:“杨大人为何如此客气?”
  杨天广张口欲言; 左右看了看,周遭是闹市,人来人往不方便,赔笑道:“还请姜夫子拨冗,借一步细聊。”
  如此前倨后恭,原因当然只有一个。
  他收到了那封信。
  送信的人本就是姜安城给她的侍卫之一,是货真价实的姜家人,深谙姜家办事的派头与规矩。
  信上的字也是货真价实的姜原亲笔,杨天广就算没有和姜原通过信,至少也见过朝廷廷寄上的姜丞相批复。
  回到书房坐定以后,杨天广果然说了这事,然后掏心掏肺,诚诚恳恳地道:“哎呀,都是下官的错。姜夫子是家主大人的侄女,千辛万苦来到北疆,助风爷平定北狄,护国卫疆,按说下官早该来拜见的。都说姜家人才辈出,下官离得远,一直无法亲见,深以为憾。谁知姜夫子就是姜家的人!啧啧啧,姜夫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为国为民,忠肝义胆,令下官十分感佩!”
  姜雍容也客客气气地表示家主大人不希望她在外头用姜家的名义,以免太过招摇,所以她不好直说。而且伯父的意思是让她暗访民情,若是顶着姜家的名头,恐怕便访不到什么实情云云,总之将一点意外表现得恰到好处,然后问:“不知伯父都在信上写了些什么?”
  杨天广道:“看得出来家主大人对姜夫子是十分宠爱啊,他老人家在信上嘱咐下官一应配合姜夫子便宜行事,还让下官来问姜夫子一句,出门前,他老人家嘱托的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
  姜雍容面有难色:“这个……事情有些麻烦,我手里还没有什么眉目。”
  杨天广慷慨道:“到底是何事?姜夫子只管说!既然是家主大人的交代,下官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一定会为姜夫子办到!”
  姜雍容叹了口气:“伯父有意重新施行安庆新法,所以才让我来北疆体察民情。但是我一来便遇上风爷,一头忙着出征,还来不及着手开始此事,实在是愧对伯父的嘱托。”
  一听“安庆新法”四个字,杨天广就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便毅然道:“姜夫子请放心,下官这就回去将当年施行新法的文书类目全部找来给姜夫子过目。说实话家主大人津是英明神武,当初下官就觉得这新法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现在家主大人能主张推行,那是给天下百姓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甚好,甚好。”
  姜雍容又敷衍了他几句,得到的全是拍胸脯的热烈保证。
  临走的时候,杨天广还自发道:“姜夫子才貌双全,风爷盖世无双,二位可当真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璧人!风爷在外头打仗也着实辛苦,下官安守云川城,什么也不做,着实有些过意不去,打算派个两万人马,一来多带些酒肉粮草前去犒军,二来增援风爷,姜夫子瞧着可还使得么?”
  姜雍容忽然有点明白他明明能力有限,升官却能如此之快了。
  ——这家伙拍起马屁来,还真是不惜血本。
  送走了杨天广,一直旁听的邬世南从隔壁房中走出来:“怎么不问他当年之事?”
  “即使有我父亲的亲笔书信,头一回张嘴就问这事儿,杨天广只怕会心生戒备。”姜雍容道,“不过他连新法都肯帮着施行,显然是极想攀上姜家,再过得两三回,我会让他相信他已经成了姜家家主心中的新任心腹,他一定什么都肯说。”
  邬世南点点头:“还是你老谋深算。”
  姜雍容微笑:“彼此彼此。”
  风长天名义上是带了八万人出征,但围攻天女山的其实只有四万人,面对北狄王的增兵,战线压力其实相当大。
  现在在天虎山的增兵之余还有杨天广的增援,风长天那边定然可以轻松很多。
  姜雍容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正聊着的时候,笛笛找来了,向两人道:“我想到了一个法子,可以让金伯开口。”
  “哦?什么法子?”
  “你们派人绑架我。”笛笛道,“他要是不说,你们就在我身上割一刀,不要留情,血流得越多越好,我会尽量叫得惨一些。金伯这人脸上虽然冷冷的,其实心地很好,很疼我和元元,他一定会说的。”
  姜雍容道:“刀子割在身上,可是会疼的。”
  “我知道,但我不怕。”笛笛道,“这是我唯一觉得有用的法子。反正只要不伤到要害,我还年轻,养一养就养回来了。如果他实在不肯说……”她咬了咬牙,“你们就砍我一条胳膊好了!”
  “笛笛,多谢你。”姜雍容柔声道,“这确实是个有用的法子,但不到万不得已,能不流血,我们便不流血,好不好?”
  她的眼神明明宁静柔和,却仿佛自带一股无形的恢宏气象,笛笛原本还想再争取一下,在这样的眼神前,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那个……”笛笛想了想,鼓足勇气道,“姜夫子,我看你身边没有丫环,你看我成不成?”
  “……”
  姜雍容还从没想过这个问题,这才发现,从前的她梳头穿衣端茶喝水皆有人贴身服侍,但自从离开京城,她便学会什么都自己来了,杂事也有韩妈和李妈帮忙,还真没想过要添一个丫环。
  笛笛已经从她脸上看出了拒绝之色,急忙道:“我什么都能干的!手还特别巧,会梳头会磨墨会给你铺床叠被!”
  “这些我都会了。”姜雍容笑道,“你还是回去照顾好元元吧。”
  “元元那儿有我娘照顾,我……我主要是想跟在夫子身边。”笛笛道,“我听邬公子说,杨天广开放水源,是夫子一手促成的,我……我想跟着夫子学点东西,以后跟夫子一样,去帮更多的人……”
  她的声音越说越低,因为姜雍容一直望着她,眸子沉静,仿佛能看透一切。
  姜雍容静静地看着她。
  这个青葱少女,有一身灵气,也有一身的野心。
  “在我身边也许能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可得不到权势。”姜雍容道,“笛笛,你想要的我可能给不了你。”
  笛笛踌躇了一下,索性迎上姜雍容的视线:“我跟着夫子,是想学夫子的本事。至于我想要的,不用夫子给,我会自己去挣。”
  人生的改变,其实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要等很多年后,笛笛才会明白,这一刻站在姜雍容面前的自己,放开了一个北疆少女的平淡人生,将手伸向了另一个未知的方向。
  那个方向更瑰丽,更绚烂,也更危险。
  *
  姜家的名号一打出来,杨天广的效率便奇高,新法施行期间的所有文书档案很快就送了过来。
  好家伙,足足五大箱。
  显然是现从库房里翻出来的,上面的封条都没拆。
  姜雍容在书房里另添了两张桌子,把邬世南和傅静姝抓来,三人一起并肩奋战。
  笛笛有心帮忙,拿起来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只得默默放下,一面伺候笔墨茶水,一面奋笔疾书,赶私塾夫子留下来的窗课。
  三人都有一目十行了然于心的本事,但饶是如此,这天一直忙到天将黑下来,才看了半箱。
  姜雍容忽然意识到,她该请一批书吏,专做这些文案差事。
  北疆一向是重武轻文,募兵好募,请书吏却不容易,私塾里那几位夫子当初就花了她好大功夫才请来。
  好在有邬世南这位地头蛇,没出几日,便把人手给配齐了。
  说句实话,在北疆这种环境下还能静下心来的读书人,那可真的是爱读书。且能被邬世南看上的,本事都不弱,姜雍容给的月例极高,重点是待他们极客气,这帮新来的书吏顿时俯首贴耳,立即开始忙碌起来。
  笛笛请教姜雍容:“夫子,为什么你跟天虎山的将军们不说这么多文绉绉的客套话?”
  姜雍容告诉她,一,说了他们也听不懂,二,文人讲究“士为知己者死”,就算是不给钱,只要客气话到位,他们也肯卖命的。当然,若是钱也能给的到位,就那是锦上添花两全其美了。
  “哦,我懂了。”笛笛点点头,深以为然,“原来夫子就是这样将风爷捏在手心里的。”
  姜雍容正端着杯子,一口茶水险些把自己呛着:“你说什么?”
  风长天跟读书人没有半文钱关系吧?
  “夫子一面给风爷筹军费,一面当着全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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