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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91-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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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召弟巴拉巴拉的,和利来说个没完,还别说,这一大一小的两个陌生人,聊得还挺投缘的。
只是一边的伊莎。贝蕾,耳边“嗡嗡嗡”的响个不停,对于二人的话题,一点不感兴趣,还有些吵,才不喜欢。
甄义温见了,就笑眯眯的和利来打了声招呼,请到客厅沙发坐下,就有保姆送上茶来了。
伊莎。贝蕾则立在利来的身后,寸步不离。
就怕甄义温对自己的老板不利,非常警惕,耳朵,眼睛都没闲着。
真正做到了,耳听八方,眼观四路,尽职尽责。
是个好保镖。
利来和甄义温一边喝茶,一边聊着天。
……
转眼。
时间又过去了半小时。
这时,就有两个女人从门外进来。
利来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正是甄义温的老婆,因为上次甄义温受伤,她老婆到过医院,所以认得她。
后面的,也是甄义温家里的保姆,相当于管家级别的,有六十来岁。
甄义温虽然五十多了,可是老婆才四十左右,比他小了十来岁。
主要是这个老婆,是他的第二个老婆,第一个老婆已经不在世。
利来这是知道的,还知道甄义温有个大女儿,就是第一个老婆生的。
第二个老婆又生了两胎,第一胎,就是甄召弟,第二胎叫甄多多。
其实甄义温是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可是第二个老婆连生三胎都是女儿,也就放弃了。
以后打算招个上门女婿算了。
“妈妈回来了!”
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从后院进来,就朝孙晓怡扑去,抱住了她的一条大腿。
孙晓怡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左右,身材也好,也难怪甄义温能看上她了。
甄多多,是孙晓怡六年前生下的小女儿。
所以,甄义温现在实际上有三个女儿。
大女儿,也就是前妻所生,叫甄玉纤,已经二十七岁了。
孙晓怡上次在医院见过利来,所以认得,自己就上前和他打了声招呼。
这个女人的表面工作做的还是挺好的,知书达礼,很有修养,有女人味。
利来也知道,孙晓怡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少学习琴棋书画,还留过洋,要不是甄义温有钱,有权,两个人应该也不会走到一起去。
当孙晓怡问起伊莎。贝蕾的身份,利来没有说她是保镖,只是说她是秘书,毕竟有些事情还是要保密的好,也就没说实话。
到是孙晓怡听了很不高兴,请一个老外当秘书,着时让她心里不舒服,也就对利来之前的那点好印象彻底的抹杀了。
利来看的出来,孙晓怡不太待见伊莎。贝蕾,看破不说破。
再说了,她不喜欢总不人逼着她喜欢,也就随她去了。
很快,保姆就从厨房出来叫吃饭了。
甄义温马上起身,让利来移步餐厅,自己则向大门口走去,向外面张望起来。
……
十分钟后。
甄义温就看到一辆黄色跑车驶到家门口,然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位窈窕女子,墨镜遮挡了她的眼睛,但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是一流的。
此女不是别人,正是甄义温的大女儿甄玉纤。
今天一家人聚餐,正好叫上利来,当然少不了大女儿了。
只是甄玉纤一直不喜欢孙晓怡这个后母,所以平时很少回家,一直在外面单独住。
甄义温在外面给她买了房,也把一家几百工人的鞋厂交给了她来管理,目前也算是个小老板吧。
“小纤,怎么才回来?”甄义温忍不住的埋怨道。
也许是前妻死的早,甄玉纤从小就得不到母爱,和后母又不亲,成年之后就显得叛逆,过激,所以不好招惹。
甄义温平时对她说话,也是轻言细语,不敢大喊大叫的,凡事都宠着她,顺着她。
虽说他在外面打打杀杀的,混社会,不是个什么好人。
但是在家里,确确实实是一个非常有爱的父亲。
“爸,你少管我!”甄玉纤被父亲一问,马上就不耐烦起来。
甄义温就用手摸了大女儿的头一下:“你是我的女儿,我不管你,谁管你?”
“我饿了,吃饭去。”
她不想多说,就加快了脚步向餐厅而去。
“这丫头,脾气越来越像她妈妈年轻时候!”甄义温叹息了声,就跟着女儿走进餐厅。
“咦?”
当甄玉纤走入餐厅,就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又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男人既然会出现在自己的家里面。
利来也很惊讶,没想到能在甄义温的家里看到那天在夜市吃烧烤时碰到的女子。
正是后来喝醉了,带回白芸座房子休息的假小子。
不过人家今天已经不是假小子身装扮了,而是女儿装。
不得不说,女儿装的她,简直美到令人窒息。
利来就苦笑了一个,如果自己猜的没错的话,眼前的美女一定就是甄义温的大女儿甄玉纤。
“小纤回来了!”孙晓怡刚从厨房洗手出来,见到甄玉纤后,笑着打了一声招呼。
甄玉纤看都没看后母一眼,拿起汤勺,就给自己打了一碗燕窝汤自顾自的喝起来。
孙晓怡了也没有生气,笑着坐了下来,给小女儿打汤喝。
甄义温一进门,就和利来介绍了一下甄玉纤,然后端起酒碗,一人喝了一口酒。
守在一边的保姆拿着酒瓶子,马上又给二人满上。
等到第二次,利来就没让保姆倒酒了。
不是他不喝,也不是不胜酒力,只是喝多了容易误事。
更何况,这可是在甄义温家里,谁知道这桌饭会不会是“鸿门宴”了。
所以酒虽然,可不能贪杯。
万一喝醉后,甄义温起了杀心,后果就严重了。
不喝醉,头脑保持清醒的话,就算这是一桌鸿门宴。
利来凭借前世学的那一身功夫,也有把握横着杀出一条“血路”出去。
要是喝醉了,那本事再大,也使不出来。
毕竟他没有学过醉拳,喝醉后,可没有自保的能力。
如果学了醉拳,那就不怕,越喝本事就越大。
但有一点,喝过头直接睡着了,就算学过醉拳,睡着之后毫无还手之力,也只能任人宰割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参观皮鞋厂
这一顿饭的功夫。
几人吃了一个小时才下桌。
谈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当着家人,小孩,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利来也不想多说,还没和甄义温熟到无话不谈的地步,小心祸从口出。
随之喝了杯茶,又在小区里面到处转了一下,和甄义温聊了一会,才告辞离去。
本来有个生意要与他合作一下,但想想,还是算了。
与这种人打交道,还是不要有利益瓜葛的好,有困难时帮他一把,他能记得一辈子,何必用这个法子套住他了。
别玩火自焚就可以了。
到是可以从他的大女儿甄玉纤那里切入,可以深交一下,到时候也多了一层关系,这是如虎添翼的好事情。
……
嘎嘎嘎~
利来和伊莎。贝蕾刚走出小区的大门不远,身后就窜出了一辆黄色的跑车挡在了二人面前。
伊莎。贝蕾马上警惕起来,挡在了利来的前面,护主。
利来到是没有表现出什么害怕之色,也别想伤自己,依然淡定如故。
只是往车内小扫了一眼,原来是甄玉纤坐在里面。
还别说,她的跑车挺炫酷!
不过这假小子够能装的,既然是甄义温的大女儿,那天晚上还真被她骗了。
甄玉纤马上打开了车窗,向利来喊道:“喂,你们去哪?我送你们一程?”
利来想了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坐,不坐白不坐,正好有事和假小子谈谈,才对保镖道:“伊莎。贝蕾,上车。”
伊莎。贝蕾没有多说,又见是甄义温的女儿,也就放松了警惕,打开车门,先让利来上车,自己再上。
利来坐在副驾驶座上,正好与甄玉纤说说话也好。
见二人上车,甄玉纤这才开车向前:“利来,这是不是缘份?”
“啥缘份?”利来装嫩道。
“我说我们今天能再见面,且是在我家中,你又是我爸的救命恩人,是不是天注定,说明我们俩的缘分不会断?”
老实说,还真是有缘。
份不份的暂时还真不好说!
利来沉默了一下:“要说缘份这东西怎么说了,就算是有缘,但没份,这个世界上多的去了。”
“所以缘分缘份,这东西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最终结果要看两个人有缘之后有没有份了,没份的话,那就成了缘分,有缘无分坐实了。”
“也是,”甄玉纤觉得利来说的非常有道理:“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缘的人太多了,在茫茫人海之中,能够聚在一起的,都可以说是有缘人,但有份的却是少的可怜。”
“所以说,缘份缘分,即是缘又是分,既是分又是缘,有缘必有份,有份必有缘,有缘必有分,有分必有缘,看似简单的一个词,一个意,其实包容万千,要想领悟其中奥秘,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也许和自然规律有关,其中包含着未知的元素,巧合与人为的干涉,才能造化弄人。”
“嗯嗯。”利来点点头,虽说很有理,但谁又能说的清楚天意这东西是什么,有没有了。
如果有,天意就是未知的因果。
因为科学无法解释与证实它的存在与虚实,那么它实际上就是一个未知数。
而这个未知数,实际就是包罗万象的大数据。
它是神秘的化身,能带给世界无限的东西,比如,机遇,巧合,缘分,金钱,名誉,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生与死等一切的可能与不可能的未知。
所以说天意就是未知,未知就是天意,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未知,又是恐怖的化身。
同样,未知也是幸福的化身。
它是福,也是祸,是祸,也是福。
“我听你爸说,你现在在经营一家鞋厂,不知道怎样了?”利来转移话题问道。
这才是重点。
“也就那样吧!”甄玉纤叹息了一声:“主要是做一些欧美款式的高档皮鞋,目前销量仅限于香江地区,所以不温不火,还算过的去。”
利来点点头,如果光是销量香江本地区,确实没有多大利润可言。
可是如果能进入大陆,欧美,东南亚等地,那就大发了。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世的鞋子,不再是皮鞋一家独大,最领先时代朝流的,符合大众口味的,应该是运动鞋才对。
这才是关键所在。
也是大势所趋。
更是一大先机。
利来做为重生者,拥有未来三十年内的先知,时尚类品发展细节,所以打算开建鞋厂,专做运动鞋等运动品牌公司。
后世,国外的耐克,风迷全世界,为这个品牌带来了无限的收益。
而国内的安踏,李宁,361,特步也风行大陆,成为国内鞋业,以及海外的销售冠军。
由此可见,以后的大陆,符合大众口味的鞋子,运动鞋排第二,没有鞋子敢排第一。
当然,皮鞋的销量还是经久不衰的。
利来马上发现了一个商机,那就是开一个鞋厂,生产运动鞋以及相关的运动产品,衣,裤,帽子,内衣等等,绝对能火上一把。
要赶在运动鞋还没有风行大陆的时候,先让自己的品牌占领市场,取后世那些运动鞋的那些设计时尚风格,就不怕挣不到钱。
利来觉得,这个商机不必自己一个人独吞,就和甄玉纤合作算了,有钱一起赚,拉拢了甄玉纤,也算是拉扰了甄义温,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情不干白不干了。
此事宜早不宜迟,说干就干。
利来就笑笑道:“纤纤,说起鞋子……”
“等等……”甄玉纤突然打断了利来的话:“那个小哥,纤纤是你叫的吗?谁允许你这样称呼我的?叫的这么亲密,肉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我是男女关系了!”
坐在后面的伊莎。贝蕾就翻了一个白眼,心说,老板够骚的,才刚见面,就这样称呼人家姑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俩有多么熟了。
“一样!”利来一脸淡定道:“总不能和你爸一样,也叫你小纤吧?”
“那你就叫我纤纤姐啊!”甄玉纤纠正道:“毕竟我比你大的多,叫纤纤,那不是显得你比我大了,后面加个姐,又亲切,又好听,这不就更合适呢?”
愿来如此!
卧槽(*‘へ'*)
伊莎。贝蕾差点雷倒了。
差点没晕过去。
刚才还以为利来叫的亲密了点,没想到甄玉纤更离谱,还加了个姐。
她真的不知道两个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也是无语了。
玩笑开大了。
利来无力吐槽,要说大,自己两世为人,加起来已经六七十岁,比她爷爷还大了。
叫她姐,还真有点不适应。
不过这种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而已,放到面上是绝对不能说的。
说了,恐怖当神经病,小心抓去当“小白鼠”给研究了。
“纤纤姐!”
利来终于还是叫出了口。
“嗯,这就对了。”甄玉纤显得非常满意,好像吃了蜂蜜一样。
姐就姐吧!
反正除了灵魂,身体和外表确实是甄玉纤比自己大,叫姐也不为过。
再说了,不是亲兄弟姐妹,叫哥哥,姐姐的,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牵扯到乱辈和伦理问题。
毕竟六七十岁的人,也有叫十几二十岁的人叫大哥的。
这只是一个尊称和身份的象征,并不是说叫大哥,就是亲大哥了。
不然还有谁敢叫外人家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爷爷奶奶的。
他做为一个重生者,见证了后世社会的交际圈,叫哥哥姐姐的,那是以后的常态。
特别是网红直播那一块,小女孩,小男孩,都能把六七十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叫哥哥,姐姐的。
当然不会那么保守了。
就是甄玉纤比自己小,叫声姐姐,又会少点什么了。
自然不会。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不就是这么个道理。
“对了小来,你刚才说到鞋子,要不要到我的鞋厂去看一下?”甄玉纤主动的邀请起来。
到是利来所想,自然答应了:“当然可以,反正我现在回去也没事,只是晚上了,你们厂里还加班吗?”
“不加,今天周未不上班,但是我是老板,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去参观都可以。”
“也是!”
利来也不多说,看看就看看去好了。
甄玉纤马上改道,就把车直接开往了她的鞋厂所在的方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利来要和甄玉纤合作开鞋厂的事,虽说是分了一杯羹给甄玉纤,表面上看,是吃亏了。
但实际上,吃亏也是一种福。
且不是没有回报的那种亏。
甄玉纤背靠大树底下好乘凉,利来与她合作,就是间接的与甄义温合作,这算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了。
这以后在香江干点什么事,谁敢不给他面子,就是不给甄玉纤面子。
不给甄玉纤面子,就是不给甄义温面子,后果会是什么,那些要打他主意的大佬们自然就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了。
利来和甄玉纤合作,也算过其中的利弊关系,绝对是稳稳的赢家。
再说鞋子生产出来以后,光国内市场的销量虽然大,毕竟人口大国不是吹的,和“阿三”旗鼓相当。
但是国内鞋业遍地开花,销售还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还得开扩海外市场。
要开扩海外市场,香江绝对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交易场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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