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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91-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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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召弟巴拉巴拉的,和利来说个没完,还别说,这一大一小的两个陌生人,聊得还挺投缘的。
  只是一边的伊莎。贝蕾,耳边“嗡嗡嗡”的响个不停,对于二人的话题,一点不感兴趣,还有些吵,才不喜欢。
  甄义温见了,就笑眯眯的和利来打了声招呼,请到客厅沙发坐下,就有保姆送上茶来了。
  伊莎。贝蕾则立在利来的身后,寸步不离。
  就怕甄义温对自己的老板不利,非常警惕,耳朵,眼睛都没闲着。
  真正做到了,耳听八方,眼观四路,尽职尽责。
  是个好保镖。
  利来和甄义温一边喝茶,一边聊着天。
  ……
  转眼。
  时间又过去了半小时。
  这时,就有两个女人从门外进来。
  利来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正是甄义温的老婆,因为上次甄义温受伤,她老婆到过医院,所以认得她。
  后面的,也是甄义温家里的保姆,相当于管家级别的,有六十来岁。
  甄义温虽然五十多了,可是老婆才四十左右,比他小了十来岁。
  主要是这个老婆,是他的第二个老婆,第一个老婆已经不在世。
  利来这是知道的,还知道甄义温有个大女儿,就是第一个老婆生的。
  第二个老婆又生了两胎,第一胎,就是甄召弟,第二胎叫甄多多。
  其实甄义温是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可是第二个老婆连生三胎都是女儿,也就放弃了。
  以后打算招个上门女婿算了。
  “妈妈回来了!”
  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从后院进来,就朝孙晓怡扑去,抱住了她的一条大腿。
  孙晓怡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左右,身材也好,也难怪甄义温能看上她了。
  甄多多,是孙晓怡六年前生下的小女儿。
  所以,甄义温现在实际上有三个女儿。
  大女儿,也就是前妻所生,叫甄玉纤,已经二十七岁了。
  孙晓怡上次在医院见过利来,所以认得,自己就上前和他打了声招呼。
  这个女人的表面工作做的还是挺好的,知书达礼,很有修养,有女人味。
  利来也知道,孙晓怡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少学习琴棋书画,还留过洋,要不是甄义温有钱,有权,两个人应该也不会走到一起去。
  当孙晓怡问起伊莎。贝蕾的身份,利来没有说她是保镖,只是说她是秘书,毕竟有些事情还是要保密的好,也就没说实话。
  到是孙晓怡听了很不高兴,请一个老外当秘书,着时让她心里不舒服,也就对利来之前的那点好印象彻底的抹杀了。
  利来看的出来,孙晓怡不太待见伊莎。贝蕾,看破不说破。
  再说了,她不喜欢总不人逼着她喜欢,也就随她去了。
  很快,保姆就从厨房出来叫吃饭了。
  甄义温马上起身,让利来移步餐厅,自己则向大门口走去,向外面张望起来。
  ……
  十分钟后。
  甄义温就看到一辆黄色跑车驶到家门口,然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位窈窕女子,墨镜遮挡了她的眼睛,但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都是一流的。
  此女不是别人,正是甄义温的大女儿甄玉纤。
  今天一家人聚餐,正好叫上利来,当然少不了大女儿了。
  只是甄玉纤一直不喜欢孙晓怡这个后母,所以平时很少回家,一直在外面单独住。
  甄义温在外面给她买了房,也把一家几百工人的鞋厂交给了她来管理,目前也算是个小老板吧。
  “小纤,怎么才回来?”甄义温忍不住的埋怨道。
  也许是前妻死的早,甄玉纤从小就得不到母爱,和后母又不亲,成年之后就显得叛逆,过激,所以不好招惹。
  甄义温平时对她说话,也是轻言细语,不敢大喊大叫的,凡事都宠着她,顺着她。
  虽说他在外面打打杀杀的,混社会,不是个什么好人。
  但是在家里,确确实实是一个非常有爱的父亲。
  “爸,你少管我!”甄玉纤被父亲一问,马上就不耐烦起来。
  甄义温就用手摸了大女儿的头一下:“你是我的女儿,我不管你,谁管你?”
  “我饿了,吃饭去。”
  她不想多说,就加快了脚步向餐厅而去。
  “这丫头,脾气越来越像她妈妈年轻时候!”甄义温叹息了声,就跟着女儿走进餐厅。
  “咦?”
  当甄玉纤走入餐厅,就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又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男人既然会出现在自己的家里面。
  利来也很惊讶,没想到能在甄义温的家里看到那天在夜市吃烧烤时碰到的女子。
  正是后来喝醉了,带回白芸座房子休息的假小子。
  不过人家今天已经不是假小子身装扮了,而是女儿装。
  不得不说,女儿装的她,简直美到令人窒息。
  利来就苦笑了一个,如果自己猜的没错的话,眼前的美女一定就是甄义温的大女儿甄玉纤。
  “小纤回来了!”孙晓怡刚从厨房洗手出来,见到甄玉纤后,笑着打了一声招呼。
  甄玉纤看都没看后母一眼,拿起汤勺,就给自己打了一碗燕窝汤自顾自的喝起来。
  孙晓怡了也没有生气,笑着坐了下来,给小女儿打汤喝。
  甄义温一进门,就和利来介绍了一下甄玉纤,然后端起酒碗,一人喝了一口酒。
  守在一边的保姆拿着酒瓶子,马上又给二人满上。
  等到第二次,利来就没让保姆倒酒了。
  不是他不喝,也不是不胜酒力,只是喝多了容易误事。
  更何况,这可是在甄义温家里,谁知道这桌饭会不会是“鸿门宴”了。
  所以酒虽然,可不能贪杯。
  万一喝醉后,甄义温起了杀心,后果就严重了。
  不喝醉,头脑保持清醒的话,就算这是一桌鸿门宴。
  利来凭借前世学的那一身功夫,也有把握横着杀出一条“血路”出去。
  要是喝醉了,那本事再大,也使不出来。
  毕竟他没有学过醉拳,喝醉后,可没有自保的能力。
  如果学了醉拳,那就不怕,越喝本事就越大。
  但有一点,喝过头直接睡着了,就算学过醉拳,睡着之后毫无还手之力,也只能任人宰割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参观皮鞋厂
  这一顿饭的功夫。
  几人吃了一个小时才下桌。
  谈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当着家人,小孩,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利来也不想多说,还没和甄义温熟到无话不谈的地步,小心祸从口出。
  随之喝了杯茶,又在小区里面到处转了一下,和甄义温聊了一会,才告辞离去。
  本来有个生意要与他合作一下,但想想,还是算了。
  与这种人打交道,还是不要有利益瓜葛的好,有困难时帮他一把,他能记得一辈子,何必用这个法子套住他了。
  别玩火自焚就可以了。
  到是可以从他的大女儿甄玉纤那里切入,可以深交一下,到时候也多了一层关系,这是如虎添翼的好事情。
  ……
  嘎嘎嘎~
  利来和伊莎。贝蕾刚走出小区的大门不远,身后就窜出了一辆黄色的跑车挡在了二人面前。
  伊莎。贝蕾马上警惕起来,挡在了利来的前面,护主。
  利来到是没有表现出什么害怕之色,也别想伤自己,依然淡定如故。
  只是往车内小扫了一眼,原来是甄玉纤坐在里面。
  还别说,她的跑车挺炫酷!
  不过这假小子够能装的,既然是甄义温的大女儿,那天晚上还真被她骗了。
  甄玉纤马上打开了车窗,向利来喊道:“喂,你们去哪?我送你们一程?”
  利来想了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坐,不坐白不坐,正好有事和假小子谈谈,才对保镖道:“伊莎。贝蕾,上车。”
  伊莎。贝蕾没有多说,又见是甄义温的女儿,也就放松了警惕,打开车门,先让利来上车,自己再上。
  利来坐在副驾驶座上,正好与甄玉纤说说话也好。
  见二人上车,甄玉纤这才开车向前:“利来,这是不是缘份?”
  “啥缘份?”利来装嫩道。
  “我说我们今天能再见面,且是在我家中,你又是我爸的救命恩人,是不是天注定,说明我们俩的缘分不会断?”
  老实说,还真是有缘。
  份不份的暂时还真不好说!
  利来沉默了一下:“要说缘份这东西怎么说了,就算是有缘,但没份,这个世界上多的去了。”
  “所以缘分缘份,这东西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最终结果要看两个人有缘之后有没有份了,没份的话,那就成了缘分,有缘无分坐实了。”
  “也是,”甄玉纤觉得利来说的非常有道理:“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缘的人太多了,在茫茫人海之中,能够聚在一起的,都可以说是有缘人,但有份的却是少的可怜。”
  “所以说,缘份缘分,即是缘又是分,既是分又是缘,有缘必有份,有份必有缘,有缘必有分,有分必有缘,看似简单的一个词,一个意,其实包容万千,要想领悟其中奥秘,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也许和自然规律有关,其中包含着未知的元素,巧合与人为的干涉,才能造化弄人。”
  “嗯嗯。”利来点点头,虽说很有理,但谁又能说的清楚天意这东西是什么,有没有了。
  如果有,天意就是未知的因果。
  因为科学无法解释与证实它的存在与虚实,那么它实际上就是一个未知数。
  而这个未知数,实际就是包罗万象的大数据。
  它是神秘的化身,能带给世界无限的东西,比如,机遇,巧合,缘分,金钱,名誉,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生与死等一切的可能与不可能的未知。
  所以说天意就是未知,未知就是天意,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未知,又是恐怖的化身。
  同样,未知也是幸福的化身。
  它是福,也是祸,是祸,也是福。
  “我听你爸说,你现在在经营一家鞋厂,不知道怎样了?”利来转移话题问道。
  这才是重点。
  “也就那样吧!”甄玉纤叹息了一声:“主要是做一些欧美款式的高档皮鞋,目前销量仅限于香江地区,所以不温不火,还算过的去。”
  利来点点头,如果光是销量香江本地区,确实没有多大利润可言。
  可是如果能进入大陆,欧美,东南亚等地,那就大发了。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世的鞋子,不再是皮鞋一家独大,最领先时代朝流的,符合大众口味的,应该是运动鞋才对。
  这才是关键所在。
  也是大势所趋。
  更是一大先机。
  利来做为重生者,拥有未来三十年内的先知,时尚类品发展细节,所以打算开建鞋厂,专做运动鞋等运动品牌公司。
  后世,国外的耐克,风迷全世界,为这个品牌带来了无限的收益。
  而国内的安踏,李宁,361,特步也风行大陆,成为国内鞋业,以及海外的销售冠军。
  由此可见,以后的大陆,符合大众口味的鞋子,运动鞋排第二,没有鞋子敢排第一。
  当然,皮鞋的销量还是经久不衰的。
  利来马上发现了一个商机,那就是开一个鞋厂,生产运动鞋以及相关的运动产品,衣,裤,帽子,内衣等等,绝对能火上一把。
  要赶在运动鞋还没有风行大陆的时候,先让自己的品牌占领市场,取后世那些运动鞋的那些设计时尚风格,就不怕挣不到钱。
  利来觉得,这个商机不必自己一个人独吞,就和甄玉纤合作算了,有钱一起赚,拉拢了甄玉纤,也算是拉扰了甄义温,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情不干白不干了。
  此事宜早不宜迟,说干就干。
  利来就笑笑道:“纤纤,说起鞋子……”
  “等等……”甄玉纤突然打断了利来的话:“那个小哥,纤纤是你叫的吗?谁允许你这样称呼我的?叫的这么亲密,肉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我是男女关系了!”
  坐在后面的伊莎。贝蕾就翻了一个白眼,心说,老板够骚的,才刚见面,就这样称呼人家姑娘,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俩有多么熟了。
  “一样!”利来一脸淡定道:“总不能和你爸一样,也叫你小纤吧?”
  “那你就叫我纤纤姐啊!”甄玉纤纠正道:“毕竟我比你大的多,叫纤纤,那不是显得你比我大了,后面加个姐,又亲切,又好听,这不就更合适呢?”
  愿来如此!
  卧槽(*‘へ'*)
  伊莎。贝蕾差点雷倒了。
  差点没晕过去。
  刚才还以为利来叫的亲密了点,没想到甄玉纤更离谱,还加了个姐。
  她真的不知道两个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也是无语了。
  玩笑开大了。
  利来无力吐槽,要说大,自己两世为人,加起来已经六七十岁,比她爷爷还大了。
  叫她姐,还真有点不适应。
  不过这种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而已,放到面上是绝对不能说的。
  说了,恐怖当神经病,小心抓去当“小白鼠”给研究了。
  “纤纤姐!”
  利来终于还是叫出了口。
  “嗯,这就对了。”甄玉纤显得非常满意,好像吃了蜂蜜一样。
  姐就姐吧!
  反正除了灵魂,身体和外表确实是甄玉纤比自己大,叫姐也不为过。
  再说了,不是亲兄弟姐妹,叫哥哥,姐姐的,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牵扯到乱辈和伦理问题。
  毕竟六七十岁的人,也有叫十几二十岁的人叫大哥的。
  这只是一个尊称和身份的象征,并不是说叫大哥,就是亲大哥了。
  不然还有谁敢叫外人家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爷爷奶奶的。
  他做为一个重生者,见证了后世社会的交际圈,叫哥哥姐姐的,那是以后的常态。
  特别是网红直播那一块,小女孩,小男孩,都能把六七十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叫哥哥,姐姐的。
  当然不会那么保守了。
  就是甄玉纤比自己小,叫声姐姐,又会少点什么了。
  自然不会。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不就是这么个道理。
  “对了小来,你刚才说到鞋子,要不要到我的鞋厂去看一下?”甄玉纤主动的邀请起来。
  到是利来所想,自然答应了:“当然可以,反正我现在回去也没事,只是晚上了,你们厂里还加班吗?”
  “不加,今天周未不上班,但是我是老板,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去参观都可以。”
  “也是!”
  利来也不多说,看看就看看去好了。
  甄玉纤马上改道,就把车直接开往了她的鞋厂所在的方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利来要和甄玉纤合作开鞋厂的事,虽说是分了一杯羹给甄玉纤,表面上看,是吃亏了。
  但实际上,吃亏也是一种福。
  且不是没有回报的那种亏。
  甄玉纤背靠大树底下好乘凉,利来与她合作,就是间接的与甄义温合作,这算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了。
  这以后在香江干点什么事,谁敢不给他面子,就是不给甄玉纤面子。
  不给甄玉纤面子,就是不给甄义温面子,后果会是什么,那些要打他主意的大佬们自然就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了。
  利来和甄玉纤合作,也算过其中的利弊关系,绝对是稳稳的赢家。
  再说鞋子生产出来以后,光国内市场的销量虽然大,毕竟人口大国不是吹的,和“阿三”旗鼓相当。
  但是国内鞋业遍地开花,销售还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还得开扩海外市场。
  要开扩海外市场,香江绝对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交易场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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