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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颂-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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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家伙垂着脑袋,一副厌厌的神色,似乎不太健康。
  这种小马,看上去外形就不是特别好,而且也不叫,低眉顺眼,还有点虚弱。
  诡异且古怪的是,这匹马的颔下有个小肉瘤,看上去就像是生病了。
  “我看你一直都在盯着那匹马…那马贵,我这个便宜…”
  小姑娘说话很斟酌,但隐隐还有一些担心,眉宇紧皱,而那匹小马驹的脑袋伏的更低了,轻轻的喘着气。
  之前的卖马人和买马人都看过来,因为程知远之前一直盯着那匹枣红马,所以他们多少也关注一点这里的情况,此时价格谈妥了,便转过注意,那买马人走来,看到那匹小马,顿时摇摇头,对小姑娘摇头:
  “你这匹马太瘦了,既是幼年又虚弱,没有精心的喂养,已经降了它的三分神气,更不是纯色马,像是这种马买回去,一不能上战场,二不能去拉车,三便是骑着赶路或许都会摔倒,这怎么会有人买呢。”
  买马人很不看好这匹马,又对程知远道:“少年郎,你要看清楚了,这匹马已经长的废了,没有办法再纠正过来,我买马也有十几次,更有一老友略懂相马之术,他曾经告诉我,幼年时落疾者必不能好。”
  说着,指了指马颔下的肉瘤,小马驹似乎有些胆小,不敢反抗,而小姑娘则是有些着急,对程知远道:“只,只要半枚芦…”
  春秋战国时代货币价值略微混乱,以秦始皇时代前后的尖足布为例,普遍以尖足和部分圆足布为贵,“芦氏”布价格约在后世等价的一万两千元,而圆足布如“离石”布则价格高达人民币两万两千元。
  半枚芦,大约也就六千块,不过换算成黄金也有不小的价钱了,当然这个时代和原本的春秋战国不太一样,对于金的流通,远远没有原来那么低贱,要知道商鞅变法之后的秦,一克兼金也就买二十四斤大米。
  兼金可比正常黄金贵多了。
  小马驹六千元也不算是坑人,在这个时代甚至都是贱卖了,而且依照小姑娘的口吻,她自己可能都觉得开高了,也就是说,这还可以向下压至少三四千元。
  “或者,或者用…十斤粮食,三头羊也可以…”
  她又补充了一下,这明显又自己压了压价,而买马人则是失笑:“依照这匹马的价值,二十五刀不能再多了,回去也只能杀肉,有什么用呢?”
  刀币和布币赵国都在用,当然,现在是布币多一些也更值钱点。
  二十五刀,相对于马来说,这绝对是贱价了。
  小姑娘顿时有些急了:
  “它…它不挑食,什么都吃。”
  买马人又插嘴:“什么都吃,如驴焉?嗤!”
  小姑娘的脸霎时涨红:“你…你这人怎么这样,我…”
  她低着头不说话,被这般羞辱了,她也没有办法再于这里推卖了,女孩子家终究是脸皮薄,卖马的姑娘终究是和牧羊的少女不同,这小马她卖了好几天了,看过的人都说不行。
  也确实如此,买牲口回去是干活的,不是当吉祥物的。
  看着那小姑娘离开,程知远还没来得及仔细看看,不过想想那马儿确实算不得好,只是总感觉马颔下长肉瘤,似乎在哪里听过,可一时之间细想不起来了,于是转过身,朱红袍子转了下,和一个人擦肩而过,程知远倒是没有反应,而那个人则忽然转过头来,两眼熠熠的看着程知远的背影,瞄着那红袍子。
  远处路上似乎有世家子在嚷嚷什么,貌似闹得还有些大了,程知远没心思去看热闹,从怀口中,按照当时鸥老给的指示掏出一张小纸条,顺着邯郸城的大道小道七拐八拐来到了预定的那家染色坊口。


第一百零七章 相马记(二)
  染的历史十分悠久,华夏之土自古以来就有以色来区分贵贱尊卑的规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规矩越是到了后世越发严密,各朝各代不断把染色的规矩编制的详细周密,而染色的方法也在不断的改进。
  宋代的《事物纪原·横行武列·染院》便有言:“周官有染人,掌染帛。”而《周礼》之中也有记载染色的记录。
  《周礼·天官·染人》记载:“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秋功。掌凡染事。
  其中的意思是,染人负责染丝帛,凡是染色,春天煮练曝晒丝帛,夏天染黄赤色和浅黑色,秋天染彩色,冬天进献染好的丝帛成品,并掌管好一切染色的事务。
  周代,各地应用石染、草染、木染的技术已相当成熟。官府设有掌草、染人等专门机构,负责分管染色工艺的各个环节,从而形成了完整的染整体系,等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自然更加的…
  而至于眼前的这个世界,那手艺已然不必多说,毕竟连头灯都出来了…
  程知远也不知道这里面住的是谁,三叩门表达尊敬之后,那一双门板砰的一下被打开,手段极其残忍暴力,甚至还震裂出数道木缝。
  身前的老人高大威武,一双黑眸虽老但却并不浑浊,里面仿佛有惊人的气意流转,仅仅是一个照面,程知远顿时感觉到自己的气势被压了一头,不由得心中一凛。
  “可是司马氏来催布的?告诉你家主人继续等,等什么时候我有了头绪,再给他回复!”
  程知远张口:“我——”
  老人猛地一挥手,程某人话没说便被堵回去:“再问也没有!现在我手上一匹布也没有,哪怕是要献给赵王,割我的脑袋我也是没…嗯,你身上这是什么?”
  他一把抓住那程知远的朱红袍,手指一碾,顿时勃然大怒!
  “好啊!原来你们已经找到了好布!这是什么?今日派你来我这里,可是来告诉老夫,已经找到下家不需要老夫的布匹了?!”
  “也好!也罢!”
  老人怒不可遏,砰的一声摔门回走,留下程知远半张着嘴巴,好半天才吐出下半个字。
  当然,原本的话是拜访,理应是告诉他我从榆次城来专门转交鸥司寇给的竹简,而并不是现在这个“艹”字。
  刚到门口突然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程知远自然觉得倒霉,不过还是继续敲了敲门,然后那扇大门在被敲打了三下之后,不堪重负般的向一旁歪了下去,用一个华丽丽的侧身翻转倒在了程知远的眼前。
  老人的背影还没有走远,此时回过头来,那眼睛中爆发出的威怒几乎可以化作实质,就差没告诉旁人他是个吃人狂魔那种。
  程知远勾着头,愣愣的看着那用一个美人躺裂在地上的门板,心中计较这老头子力气够大的,猛地一甩手直接把大门弄塌了,哪怕是个没有修行在身的凡夫俗子,年轻时恐怕也是和孔丘老爹一样的强横人物。
  孔丘他老爹可是能肉身扛城门啊。
  “呃,我姓程。”
  程知远在怀里掏了掏,把那竹简拿出,也没有进去,就站在门槛外头道:“我是从榆次来送…”
  啪!
  老人转身,三两大步就走了过来,一把抓住那竹简,随后摊开一看,瞪着眼睛,约过了有几个呼吸,便忽然大笑起来:“这…哈哈!”
  “望帝布,望帝布!这居然真的是望帝布的…咦?”
  他兴奋的情绪还没有持续多久,随后左手在竹简上一抚,顿时当中飘出一片红白的烟霞,里面萦绕着荡荡的芬芳,其中显化出一些文字,但最后却断了一部分。
  这片红白的烟霞正是望帝布的染色原料,然而可惜的是,被司寇以法力封在竹简中的文字,那些甘丹之言重组之后,居然少了一段,即这个染色方法,是有残缺的。
  老人握着竹简有些呆愣,但目光忽然又是一凝,此时竹简上的文字也渐渐扭曲,显化为周朝的大篆。
  周朝普遍使用大篆,当然也可以称呼为“金文”,这似乎是比较正式一些的说法,当然这也就是所谓的官家所用文字了。
  “小子,你有一把妖剑?”
  老人瞪向程知远,后者蹙眉:“确实是有。”
  程知远虽然明白有本事的大工匠基本上都是有点脾气,性格怪异的,但对方这未免也太过没有礼貌,不过再想想自己不过就是个跑腿的,东西送到了也就差不多了,司寇可没有讲其他的活计,于是当下拱拱手,道:“敢问可是姚先生?”
  老人点了点头,程知远继续道:“小子重程氏,奉榆次城小司寇之命送竹简要物于此,既姚先生已得竹简,小子便也当回去复命,便不多叨扰先生了。”
  “慢!”
  老人忽然一起手,制止了程知远要离去的动作,他目光如火炬,上下打量一翻,忽然出手,那五指一转,程知远身上的朱红大袍顿时不翼而飞!
  手掌轻颠,姚先生仔细摩挲布匹,方才大怒之下只以为这是何处的好料子,是司马氏派来羞辱自己的,但现在看起来,这布匹似乎…
  “小子,你从何处得来这布的!”
  他抬起头,程知远皱眉:“姚先生,不经旁人允诺随意取其身长物,是否太过矣?”
  姚先生盯着程知远看了看,忽然呵呵的笑了声:“我问你,这布匹从哪里得来?”
  程知远深吸口气,平复心绪,拱手答道:“杀妖所得。”
  姚先生眯起眸子,一时之间气氛似乎随着他的这个细微动作而凝滞,程知远的双手也放下去,目不斜视,就这样和他互相对着。
  他的五指揉搓布匹,忽然一抬,便把这大袍向着程知远身上一丢。
  朱红大袍回手,姚先生哼了一声:“这乃是火浣布!哪里的妖会穿着这个东西?一派胡言,你不想说便算了,何必诓老头子?”
  “不过,你不必回榆次城了,你司寇把你卖了,现在让你留下来给我打下手。”
  程知远神色并不好看,心道司寇要让我留在这里,这怎么能成?况且这老先生脾气显然不好,程知远顿时就想要拒绝,但忽然,姚先生开口道:“小子,你如果留下来,我便教你一套无上剑术,当然,这段时间,你要极力配合我。”
  程知远留步转身,疑问道:“何等之剑?”
  姚先生走到一口染缸之前,手掌向里一抓,顿时一口红布升起,纠缠滚绕,化作一口七尺长剑!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姚先生握住布剑举在身前,目光从上视到下方,冷冷转身:“这缸中红染,如血积之,白布没其中,血附其上,散而成红,当中如讲二字无声,是曰…杀人!”


第一百零八章 相马记(三)
  邯郸城南的角落,小姑娘依旧牵着自己的小马驹,费尽口舌的和别人谈论着,希望有人能够收下自己的这匹小马,然而转悠了大半天,除了费了几升的口水之外,并没有任何收获。
  不少士子也有看过,但见到这匹小马厌厌的神色,心中顿时便沉了三分,后来又有几个自称知道一些相马方法的,在看完小马的状态之后,给出的是和之前那买枣红马的人同样的评语。
  毛色杂乱这个就不说了,纯血不纯血的也退一步,关键是这匹马看上去有点毛病,必如颔下那个小肉瘤,让人看了就觉得心里有个疙瘩。
  这种小马怎么能显示出士子的尊贵?
  在周朝的年代,士族的孩子依旧是士族,故而秦朝时代陈某人揭竿而起大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这个时代还真是如此。
  那么底层的百姓,或者说已经破落的寒门怎么搞?
  答案就是“圣门”!
  只要拜入圣门,便可得道,入圣门之后不论前身,管你是草根还是大族,都是一视同仁,当然,前提条件是你要被圣门中人看中才行,师不愿予庶不可取,便是这个道理。
  也是因为圣门的有教无类,诸侯看到了其中的发展潜力,而天子则看到了其中的一些可怕性,尤其是圣门势大,如此下去,世人只知圣人而不知天子,此成何体统,岂不是礼崩乐坏?
  故而有了周幽王事件,在这个世界的历史线中,坑死周幽王的人,除了各路诸侯之外,还有数位圣人的影子,以至于这次事件结束,为了给出周王庭交代,有十位圣人被拿下,镇在洛阳城下以供周朝延续气数!
  天子之威虽已散,但依旧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当然,上层统治阶级,不论是士族,还是世家,亦或是圣门,天子,诸侯,各路大神的明争暗斗和底层的百姓们都没有太大的联系,大家所想的无非是吃饱饭睡好觉,早晨充满希望的看着太阳升起,晚上幸福的看着太阳落下,这他娘的就是人生啊。
  想起那夕阳下的奔跑…咳咳。
  小姑娘觉得腿有些麻了,她无奈的找了一个阴凉地坐下来,上头是破烂的草棚子,邯郸城中这种杂货区其实并不少,而且由于以前楼烦人被迁入赵地,多少还保持着一些游牧的风格,所以那些草棚上居然还有搭着马匹的,当然,往往这种棚子底下坐着的都是一位彪型大汉,开口就是你瞅啥那种的。
  小姑娘用手里的草把子给小马驹扫灰,小黄马低着脑袋不吭声,等姑娘打扫完了,从水囊中倾倒出一些白水,找了个破碗,小马驹也就移过脑袋,吧砸吧砸的舔着。
  她看着这匹小马,也有些心疼,其实这小家伙挺乖的,自己也很喜欢,要不是因为家里窘迫已经快揭不开锅了,她根本不会把这小家伙牵出来卖的。
  破落的子弟就是这样,像是她家再过一代也就和庶民没有太大区别了,别看她现在穿的寒碜,事实上祖上也曾经…呃…小小的阔过。
  对,指尖那么小小的。
  她也渴望过能够拜入圣门,只要这样一来就可以改变未来的命运,圣门虽然为天子与士族所不喜,但无可置疑,正是圣门为诸多庶人与寒门打开了上升之道,有一句话说的好,常年生存在黑暗中的生灵,不论千年万年皆是如此,但如果有朝一日见到了光芒,那么他便再也不会想回到黑暗了。
  这个黑暗,自然不是指的自然界中的黑暗,光芒也不是自然界中的光芒,只是一种渴望美好未来的比喻,不然要是真几千年待在黑暗地带早就把眼睛退化没了。
  就在小马驹低头喝水的时候,边上一匹白色的好马被人牵着走过来,那白马身上驮着一些毛卷大包,两侧挂着箱子,神态有些桀骜与烦闷,显然是通了灵性,走在路上趾高气昂,甚至还有些不耐烦的摇晃脑袋,砸了砸嘴有些干渴,正见到身旁那匹小马在低头喝水。
  白马想也不想直接凑头过去,一把将小马驹挤开,这举动吓得小姑娘手中破碗跌碎在地,那白马噗噜噜打个响鼻,神色很是烦躁。
  牵马的人猛地转过头来,他的面色很苍白,穿着打扮也有些奇怪,白色的狼皮劈挂在双肩,长袖士族的衣衫,这仲夏的炎热似乎难以奈何他,而此人的身边透露出一种诡异的阴冷。
  他此时冷冷的盯着那匹白马,后者被这样一盯仿佛一盆冷水当头浇下,立刻便低眉顺眼起来,只不过临走时还不忘斜睨一眼小马驹,但就是这一眼,出了大祸。
  小姑娘默默的捡起碗,可此时,身边一道小黄光顿时卷着出去,那一直以来低头不吭一声的小马驹,此时猛地一口咬在那匹白马身上!
  这一下凶猛无匹,白马始料未及,当场惨叫起来,而小马驹上下牙口一合,顿时便从它的身上撕扯下一块血肉,那猛地吞咽,扬起上半身便是两蹄踹出!
  砰的一下,力大势沉,连小姑娘也看傻了眼睛,她从未曾想过这匹小马驹居然有这般神力,平素里也不出声,神态虚弱,却不料不怒则已,一怒必要见血!
  白马脖颈上好大一块血肉被咬下,又被两蹄踹的一根马腿断裂,当场磕在地上,而那苍白面色的人目光猛地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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