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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台法师-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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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米丽立即禁声,但暗暗朝帐篷方向翻了个白眼。
  赫忒雅笑着劝道:“好啦好啦~你继续和我说罗兰的事吧,别把欧兰德法师扯进去。”
  艾米丽瘪着嘴,点了下头:“我就继续说庆典吧。你知道,庆典第三天的时候,院长就带着我们投奔了帝国。但是,事情太突然了,我们都被吓坏了,拼命想跑出学院。院长就带着人追了上来,劝我们回去,大部分人都回去了,只剩下几个法师执意要走。其中就包括罗兰。”
  赫忒雅并不觉得意外:“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甘心受人胁迫。离开很正常。”
  艾米丽继续道:“院长一开始说的很好,说任由大家选择,但很快就翻脸了。带着人去追,然后,等院长再次回来的时候,非但没有抓到人,还中了邪术。。。。。。然后你也看见了,院长体型、容貌都出现了诡异的变化。”
  赫忒雅回想着肖申尔德那丑陋的容貌,还有又短又粗,像猪蹄一样的手,缓缓点了点头:“的确是非常诡异。”
  她想了下,又问道:“我听说,罗兰在学院里,就表现出极高的法术战斗能力,曾经利用一招艾隆冲击术打败了一个幽影刺客?”
  艾米丽仔细回想了下:“有类似的传言,但也只是传言,学院并没有因此对罗兰大肆嘉奖。所以我不确定这事的真假。”
  她刚说完,帐篷里传出欧兰德的声音:“消息是假的。事情真相是,罗兰和中阶法师米修斯一起打败了幽影刺客,米修斯才是这场战斗的主力。”
  艾米丽耸了耸肩,翻了下白眼,一脸不屑。
  赫忒雅转头对帐篷道:“你这个消息确切吗?”
  隔了几秒,欧兰德声音传出来:“米修斯就是我的好友,我听他亲口告诉我的。论真实性,应该比艾米丽道听途说的消息更高一些。”
  “噢~”赫忒雅陷入沉思,几分钟后,她转头问艾米丽:“你的消息又是哪里听来的?”
  “是我一个学生说的。她说她当时就在现场,她吓坏了,以为要出大事,结果不知哪里冲出来一个年轻法师来,几下把凶手给打趴下了。”
  赫忒雅眼中闪过一丝震惊。
  据她所知,格伦麦法师界被光灵给迫害怕了,有一个默认的传统,那就是一旦有年轻法师表现出色,老一辈法师就会想办法给他打掩护。
  综合艾米丽和欧兰德的述说,赫忒雅更倾向于相信艾米丽的话。也就是说,罗兰年纪轻轻,就能单人干掉一个幽影刺客。
  这说明,罗兰不仅仅拥有罕见的术法天赋,他还知道如何从这份天赋中获取力量。
  更难得的是,他并没有因为强大的个人战力而得意忘形,而是开始组建自己的军队,乃至到了现在,他的军队已经占领了柏德亚,甚至连王尔德大主教都被杀了。
  有高超的战斗技巧,同时又拥有智者的冷静头脑。纵观历史,但凡有法师能同时拥有这两种品质,必定会干出一番大事业。
  “没想到,格伦麦人中竟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可怕的家伙。。。。。。。”
  本来,诺斯兰德大陆的历史脉络是非常清晰的,大陆舞台上的主角,不是光灵,就是夜灵。
  两方相争,要么光灵占上风,要么夜灵占便宜,二选一就是了,但现在,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变数。
  赫忒雅沉思了一会儿,忽然又问:“艾米丽,你似乎很崇拜罗兰?”
  艾米丽吓一跳,急忙摇头:“不不不,不是崇拜,是欣赏。但他依旧是我的死敌!”
  说完,见赫忒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急忙又补充道:“我对帝国忠心耿耿,绝不会因为个人情感而影响我的忠诚!”
  赫忒雅淡笑道:“我相信你的忠诚。”
  艾米丽松了口气,忍不住又道:“不过我说实话,罗兰的红鹰军已经占据了柏德亚城,他的名声很快会传遍整个格伦麦。到时候,肯定有无数格伦麦人,尤其是那些年轻人会崇拜他,追随他。”
  赫忒雅缓缓点头:“这是肯定的,但费米尔森不会任由这事发展下去的。”
  其他不说,她身边这两个法师,就已经深受罗兰的影响了,这是强者天然就会散发出的人格魅力。
  原本,她想去红鹰军走一趟,看看双方是否有合作空间,但现在,越是了解对手,她越是觉得不简单。
  ‘看来,我必须好好地观察下柏德亚城的情况了。’


第四百零五章 夜魔赫忒雅的调查(上)

  第二天清晨,赫忒雅一个人离开了宿营地。
  她在营地留下了一张纸条,将两个矫情的黑暗法师遣回皇家术法学院去了。
  从萤火森林走出来没一会儿,她就看见一只雪白羽毛的猫头鹰也从林中飞起,在数百米高空盘旋了一会儿后,又落到远处农田边一棵大树的树冠里。
  隔着浓密的树叶,赫忒雅依旧能清晰地感觉到,树冠中有一双眼睛正紧紧地盯着她。她微微一笑,就当什么都没发现,一路朝巴沙尔城的方向走去。
  一开始的时候,赫忒雅是想直接赶去柏德亚城和红鹰军谈判的,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
  她决定,要先好好地了解下对手。
  而想要做到真正的了解,靠道听途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实地去考察,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自己的脑袋仔细想,才能够获得真相。
  现在,她想要深入了解红鹰军,那巴沙尔城就是必经之地。
  红鹰军从这个城市萌芽,又在这里经历了数次大战,必定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大概在荒野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前方开始出现了一大片田野,田野间,东一座、西一座地分布着许多木屋。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温暖,风也不大,田间的泥路上有不少农夫来来往往的,农田里也有不少人,有的除草,有的施肥,还有的,则单纯坐在田坎上闲聊。
  未免自己的模样吓到这些普通人,赫忒雅给自己加持了一个幻形术,伪装成了一个经历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格伦麦年轻男子。
  “咳~咳~你好。。。。。。你好~~你好”
  经过几次微调后,她将自己声音调整为一个低沉沙哑的男声。
  一切就绪后,赫忒雅大步往前走。
  走了一会儿,她看见农田边有条水渠,渠道边的干草堆上靠站着3个50多岁的农夫,正一边抽着土烟枪,一边聊的火热。
  她立即走过去,恭敬问道:“三位大爷,打扰了,我想问个路。”
  三人中,有个精瘦精瘦的老头上下打量了下赫忒雅,见他大概二十三四岁,身上穿着破烂的布袍,腿上裹着溅满泥点的绑腿,背上还背着一个破旧的大皮包,便张嘴笑起来,露出一嘴漏风的牙齿。
  “年轻人,是从南边逃过来的吧?”
  赫忒雅立即顺着话头点头:“是啊,从南方来的,我全家都被光灵杀了,就剩我一个逃得了性命。”
  说着,他满是‘疲惫’的脸上还显出一丝刻骨的恨意。
  他演得非常像,三个老头立马就信了。
  那个牙齿漏风的老头用力一拍身下的干草,大怒:“那些金毛杂种真是可恶!早晚有一天,将军会把他们赶出格伦麦!”
  赫忒雅沉默着不说话,眼圈‘红’了,似乎被触动了伤心事。
  那老头就道:“孩子,你可真是可怜。你这一路走来,肯定又累又饿。老约翰我今天正好闲着,来,到我家去休息下,吃顿好的。”
  赫忒雅有些惊讶,这老头实在热情地过了份,萍水相逢的,竟然就让人去他家里做客,还要准备好吃的。
  在她看来,对陌生人如此热情,要么是别有所图,要么就是家资丰饶。
  可艾米丽不是说,光灵将巴沙尔城封锁了四五个月,里面的人都快饿死了吗?就算现在占据了柏德亚,也不应该这么快就解除粮食危急吧?
  这不符合常理。
  赫忒雅心中顿时升起了浓厚的兴趣,她一脸‘不好意思’:“老大爷,这。。。。。。这方便吗?我身上钱恐怕不够。”
  老约翰一瞪眼:“钱?要什么钱?老头我虽然不是富翁,但请人吃一顿的本钱还是有的,是吧,两位老伙计?”
  身边两个老头都哈哈笑起来,其中一人鄙视道:“老约翰,我看你就是嘴馋了,惦记你家里那几只小公鸡。”
  “哈哈哈~”老约翰爽朗一笑,伸手拉了把赫忒雅:“走吧,年轻人,去我家做客。”
  赫忒雅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发展,她本来只是想套几句话来着,现在竟然被这个老农夫邀请到家里去了。
  迟疑了一瞬,她就决定顺其自然了。
  “那。。。。。。我就多谢大爷了。”
  “谢什么呀,我家2个孩子全当兵去了,家里怪冷清的,难得有客人哩。”
  老约翰告别同伴,沿着田坎一路往前走,走了大概一里多路,道路左边出现了一个木头篱笆围起来的小院子,里面有一间木头长屋,被隔成了三间,门边开垦有几陇菜地,种着一些耐寒的蔬菜。
  院子里还有一大群鸡在到处跑,赫忒雅数了下,发现竟有30多只。这对普通农家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财产了。
  老约翰刚走到院子外,就朝院子里喊道:“苔丝~苔丝~来客人了,快把家里那只讨厌鬼给宰了,好招待客人。”
  喊了几声,木屋门被推开,走出一个花白头发的女人,她怒气冲冲地瞪了老约翰一眼,等转头看向赫忒雅的时候,脸色稍稍缓和:“老头子,你这是哪里找来的年轻人?”
  老约翰用力拍了下大腿,长叹口气:“苔丝,你是不知道哇~这年轻人是逃难过来的。他全家都被光灵杀了,就剩他一个独苗,实在是太可怜了。”
  这么一说,苔丝脸上顿时显出浓浓的同情之色,她打开院门:“行吧,反正那讨厌鬼整天也烦的很,今天正好拿来接待客人。”
  她又转头对赫忒雅道:“进来吧,年轻人,不要拘束,把这当家就是了。”
  赫忒雅再次道谢:“多谢大婶。”
  到了院子里,老约翰将院门关上,然后开始将鸡群赶进鸡窝,过了一会儿,他就拎着一只花羽大公鸡走了过来。
  “就这只大公鸡,晚上胡乱打鸣,害人睡不好觉。今天正好宰了,嘿嘿。”
  苔丝早就开始准备了,见到大公鸡,手起刀落,先将鸡头斩下来,而后就开始放血、除毛,动作十分娴熟。
  趁着这会儿,老约翰给赫忒雅端来一碗清水:“渴了吧,孩子,喝水。”
  水是用木碗装的,木碗还算干净,赫忒雅并不是矫情的人,正好也口渴了,便接过木碗,大口大口喝着,很快就喝了个精光。
  “多谢大爷。”
  老约翰看的笑眯了眼睛:“你这孩子,礼数太多啦。一碗水有啥好谢的。你要是没喝够,喏,水缸就在那,勺子就在旁边,自己去舀了喝就是了。”
  他又推开房门,招呼赫忒雅进屋休息。
  赫忒雅走进了木屋,仔细打量屋内的摆设。
  看的出,木屋是新建的,空气里还充溢着一丝木头的清香,地板还特意用石块垫高了防潮。屋子里家具不多,一张四方桌,四张长木凳,还有几个柜子。墙角的位置,则摆着一些农具,以及一些家常工具。
  屋里面没有木门,通往隔壁两间房子的通道,只用一张厚厚的草帘隔着。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格伦麦农夫的情况,或许要稍微好一些,但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早年间,赫忒雅也曾潜入过格伦麦,如今这副景象,并不比她记忆中的更好。
  唯一有明显不同的,就是木屋主人的精神状态。
  老约翰,以及他之前在农田间遇到的农夫,都是精神头十足,说话声音十分洪亮,似乎很有底气的样子。她过去见过不少格伦麦农夫,大多数都是满脸的愁苦,性格唯唯诺诺,不敢拿正眼看人。
  刚在长凳上坐定,老约翰便给赫忒雅端来了一小盘盐水花生:“这是老太婆没事煮的零嘴,尝尝。”
  出于礼貌,赫忒雅吃了几颗,发觉味道还不错,比她想象的要好不少,她奇道:“大爷,我听说红鹰军缺粮,怎么还能有花生当零嘴?”
  老约翰嘿嘿一笑:“以前有段时间是缺粮,但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上个月,将军打下了柏德亚城,这粮食短缺的问题就彻底解决了。这段时间,将军让人从柏德亚运过来大量的粮食。粮食便宜的紧,2张粮票就能换一斤粗面粉。要是换咸鱼冻的话,那就更多了,能换5斤。”
  “粮票。。。。。。是什么?”赫忒雅听不大明白。
  “没听说过吧?没听说过就对了。”老约翰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纸片来,得意地道:“喏~就是这玩意。院子里的鸡,卖出一只,至少能换60张粮票。”
  院子里有30多只鸡,那就是能换上千斤的粗面粉,供养两个人,绰绰有余了,但赫忒雅又听到一个奇特的新名词:“咸鱼冻,是什么?竟然这么便宜?”
  按照老约翰的说法,一只鸡能换300斤的咸鱼冻,30只就是近万斤的口粮。
  这兑换比例也太夸张了!
  老约翰摆了下手:“那玩意不好吃,是没办法才吃的。我已经有半个月没吃了,不说也罢。”
  说完,他忽然又问道:“你身上带着马克比索的吧?”
  “呃~带着一些。”赫忒雅不大明白老约翰的用意。
  “那我得提醒你,我们北地不兴用南方的东西,我们这都用粮票买东西。等你到了城里,你最好去一趟城政厅,把兜里的钱全换成粮票,喏,就是这样的。”
  赫忒雅接过老约翰递过来的粮票,仔细打量起来,心中却觉得十分古怪:“老大爷,这不就是一张纸嘛,我要是换了,那别人不认怎么办?”
  纸上有法术印记,似乎还充入了大法师的法力,但又如何呢?
  这还是一张纸啊。
  老约翰眼睛一瞪:“谁说是一张纸?这就是我们北地的钱!每个人都认,谁要敢不认,那就得吃牢饭!”
  “。。。。。。。。”赫忒雅很是无语。
  这么轻飘飘一张纸,怎么看怎么不靠谱,要是红鹰军在暗地里印上个千万张,再把这些钱抛入市场,岂不是变相掠夺民间的财富?
  话说,这种用轻便易携带的纸张来代替金属货币的方法。哈拉德帝国、光灵帝国都曾经尝试过,全都以失败告终。
  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玩意印起来实在太简单了,一旦帝国遇到什么事,缺钱了,皇帝就会变着法印钱,越印越多,最后就全成了废纸。
  到头来,还是金属货币的最稳定。
  看这老头信誓旦旦的模样,赫忒雅也不多解释,她只是来调查情况的,不是来当好人的。
  但是,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红鹰军就算没有暗藏坏心,其施政的手段也相当稚嫩。
  无形中,赫忒雅对红鹰军的评价就降低了一层。
  这时,厨房的方向飘来了浓郁的香气,即使赫忒雅经常享用山珍海味,但此时也被勾起了馋虫。
  老约翰拍了下手,大笑道:“孩子,苔丝年轻时是一家旅馆的厨师,她的厨艺可了不得。能娶到她当妻子,是我的福气哇!”
  赫忒雅见老头满脸红光的样子,忍不住道:“大爷,您好像非常信任红鹰军。”
  老约翰立即纠正道:“不是好像,我就是信任!我的两个儿子全都在红鹰军里当兵呢。”
  赫忒雅又问:“您就不怕有一天,红鹰军辜负了您的信任吗?”
  “我不怕!”老约翰摇了摇头,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将军绝不会辜负我们的。他曾经被黑女巫蒙蔽,但最终,他还是挣脱了出来!是的,他也是凡人,他也会犯错,但他绝不会一直错下去的。”
  “黑女巫的蒙蔽。。。。。。。我大致听说过她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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