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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警官-第3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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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说话不方便,走出门外给孙国栋打电话。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香港警队和香港海关正值“多事之秋”,像这样的案子想申请到搜查令没那么容易。
这不是小事,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
“吴厅长,我韩博,不好意思,打扰您休息。”
“钱到了香港,哪睡得着,现在什么情况,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韩博回头看看特别小组办公区,苦笑道:“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基本确定赃款位置,香港警务处和香港海关也愿意帮忙,打算悄悄掉包,先把钱控制住。坏消息是采取行动要符合相关程序,搜查令不太好申请。”
“天没亮,管这个的人没上班?”吴副厅长下意识问。
“这倒不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要是遇到紧急情况,他们夜里一样可以找裁判官申请,只要有足够证据,裁判官一般也会签发。”
“裁判官,裁判官是干什么的?”
“裁判官相当于法官,但在香港不算法官。香港法院分为四级,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裁判法院的裁判官负责审理小案子,特委裁判官有权签发拘捕令和搜查令。法官主要在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工作。”
韩博顿了顿,又补充道:“裁判官和法官的服饰也有所不同,裁判官只身穿黑色法官袍,不戴假发。区域法院以上的法官都会戴上假发,穿红色或紫色的法官袍。”
四级法院,都是审理案件的,不是法官是什么,非要搞个裁判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体育运到的裁判呢。
吴副厅长腹诽了一句,坐起身问:“你是说裁判官不帮忙,不配合?”
“有好几个原因,主要原因是香港法律界人士认为执法单位申请搜查令,必须是为调查在香港发生的罪案,不可以把检走的文件或其它物品转交给内地海关,以调查在内地发生的罪行。”
第594章 一波三折(二)
“不可以!那两地怎么展开警务合作,香港水警和香港海关前天夜里在码头缴获的那一箱赃款又算什么?”
“怎么说呢,那是在现场缴获的。”
这件事真不太好解释,韩博捋捋思路,汇报道:“余绍东现在涉嫌违反入境法规,涉嫌走私。入境处理论上可以介入,关键他回香港跟回家一样,没走小区正门,翻墙进来的,虽然违法,但问题不是很严重,最多找他问问话。他在香港暂时没违反其它法律,警务处既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动他的财产。所以想控制住钱,只有海关出面。”
“这不就行了,又不是没证据,裁判法院凭什么不给海关签发搜查令?”
“问题是香港海关前段时间因为配合内地海关办案被嫌犯告上法庭。”
“嫌犯告海关!”
“一个姓的秦香港商人涉嫌走私,香港海关应深正海关请求,申请搜查令搜查他旗下多家公司的办公室,缴获大批文件移交给内地执法部门,同时查扣一批藏在屯门内河码头待运的货物。姓秦的嫌犯申请高等法院覆核,指责海关做法违宪,不当将文件转交内地海关,要香港海关赔偿损失400亿。香港高院裁定海关申请的16张搜查令有13张无效,海关要交回检获的资料,包括已转交给我们内地执法部门的资料。法官同时认为这个案子是司法覆核申请,法庭不会处理赔偿问题,鉴于申请人的索偿金额庞大,要求姓秦的呈交申索书,再安排时间以民事索偿的程序处理。”
香港法律到底保护好人还是坏人,吴副厅长觉得难以置信。
不过香港海关也不是那么好惹的,韩博挠挠头,接着道:“香港海关已就司法覆核败诉提出上诉,另外这个嫌犯不仅涉嫌走私,还涉嫌洗钱,这个官司有得打。现在的问题是影响在这儿,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判例相当于法律。我们这个案跟那个案子性质差不多,裁判官应该在犹豫。”
“警务处呢,警务处能不能发挥点作用?”
“警务处也遇到一件事,影响很大,跟廉政公署搞得很僵。现在非常谨慎,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生怕被廉署逮着把柄。”
香港司法部门怎么这么乱,吴副厅长疑惑地问:“又关廉政公署什么事?”
“警廉不和,警廉冲突,在香港是一个公开秘密,几乎尽人皆知。1977年的时候因为抓涉嫌贪污的警察,香港警察罢工,甚至冲进廉署捣乱,把廉政公署的招牌都砸了。后来‘既往不咎’,特赦了一批警察。”
韩博摸摸嘴角,继续说:“几十年过去了,经历过当年事件的警察大多退役。后来加入警队的新一代,对廉署没有那种‘切齿之痛’。而且,廉署推行廉政卓有成效,得到香港市民拥护,警队也算心服口服,以崭新的形象接受市民检验。廉署管反贪,警队管治安,从职能上讲,确实是井水不犯河水。不过以前那种集团腐败的情况虽然少了,但警队腐败依然是廉署监控的重点对象。警队也是要面子的,有时候,廉署沟通不充分或过于高调、下手太重,常把警队搞得很尴尬。今年5月,廉署在一家酒店以涉嫌包庇色情场所为由,高调拒捕在香港警队享有‘明日之星’之称的高级警司陈锦华。并在没有提前知会警务处的前提下,大规模约谈涉案警员,引发70年代警廉冲突以来警队对廉署最大的反弹。”
廉政公署跟警务处不对眼,以为是传说,原来是真的。
吴副厅长禁不住问:“后来呢,那个高级警司到底有没有问题?”
“廉署的证据好像不太充分,警队公开批评廉署的办案手法,指责廉署对这个案子过分张扬,意在‘抹黑警队’。廉署针锋相对发表公开声明,认为他们的所有调查都是根据有关的贪污举报而采取的,拘捕行动也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双方互相指责,正在打口水仗。”
吴副厅长算明白了,海关和警务处都想帮忙,毕竟打击跨境犯罪需要合作。
现在的问题是两地法律不一样,海关怕法院,怕帮忙最后帮出麻烦。警队正跟廉政公署闹矛盾,做事更要谨慎,生怕被对方再揪住小尾巴。
特区政府组成部门设置有问题,要是设个政法委,由政法委领导协调协调不就行了,不过这只能想想而已。
吴副厅长深吸口气,低声问:“小韩,现在怎么办?”
“我的意见是绝不能允许余绍东把赃款兑换成港币,我们分量不够,我们的意见他们不一定能听进去。领导分量够,领导的话他们要掂量掂量,实在不行紧急上报,请求部领导出面施压。”
“这么一来就搞大啦。”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我们不能冒险,更冒不起这个险。”
那是7000多万,相当于凤仪县两年的财政收入,这不是一件小事。
吴副厅长权衡了一番,起身道:“小韩,这件事我们能自己解决最好自己解决。要不这样,我先向张厅长汇报这个情况,请张厅长做好紧急上报的准备,你盯着钱,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搜查令说不定能申请下来呢,总之,看情况,随机应变。”
“这样也好。”
“我手机保持畅通,我不睡了,就坐这儿等你电话。”
……
钱不追回去,吴副厅长睡不着,凤仪县还有更多人睡不着。
明知道钱在华隆工业大厦的仓库里,却使上劲儿,采取不了任何行动,韩博越想越憋屈,恨不得跑过去点一把火,制造一起小火灾,消防处介入,先把7000万现金保护起来。
不过这同样只能想想而已,纵火不管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是重罪,一个警察怎么能知法犯法。
回到办公区,路中才已经睡着了。
一个便衣轮值,其他人也在抓紧时间打盹。
便衣摇摇头,一脸遗憾,韩博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表示感谢。
坐到位置上,点点鼠标,确认在内地的部下没发来新邮件,正不知道接下来该做点什么,能做点什么,手机响了,石宝华打来的。
在里面接不方便,会影响人家休息。
快步走到门外,摁下通话键,只听见石宝华在那头不无兴奋地说:“韩处,我们没找到郭梦辰,也没找到‘大耳陈’,但在深正同行协助下找到一个歌厅保安,他声称见过郭梦辰!”
“在哪儿见到的,见到时郭梦辰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在一个大排档,他是跟他们歌厅的一个保安一起去的,那个保安叫阿斌,姓什么不知道,说东广话肯定是东广人,跟郭梦辰一样好赌,二人就是在余绍东以前的地下赌场认识的。开始只是喝酒,后来他们要说什么正事,把我们找着的这个保安支开了。”
“什么时候的事?”
“六天前。”
“他知不知道郭梦辰的去向?”
“不知道,他就见过一面,就在一起吃过半顿饭。这件事确实可疑,那个阿斌第二天就没去上班,我们找歌厅老板,没查到阿斌的身份证信息,他是自己找过去的,说是保安,其实是看场子,歌厅老板没管他要身份证。”
“手机号有没有?”
“不在服务区,应该是换号了,天一亮我就去移动公司调他的通话记录。”
“有没有照片?”
“半身照有一张,看场子的一样是保安,这个舞厅只要是保安都一个证件。挂在胸前,搞得挺像那么回事。”
“扫描一下,赶紧发过来。”
“是!”
可能大半夜找不着扫描仪,也可能大半夜找不着上网的地方,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收到阿斌的照片。
韩博把照片转发给轮值的便衣,便衣看了一眼,愣住了。
韩博正莫名其妙,他缓过神急忙叫醒上司:“路Sir,看看这个人,像不像?”
“太像了。”
路中才睡意全无,抢过键盘噼里啪啦敲击,液晶显示器上出现一张香港警方的通缉令,通缉的嫌犯与刚收到的照片非常相似。看看通缉令的编号,这家伙在通缉名单上的位置居然非常靠前,甚至发布过悬赏,值20万港币!
韩博反应过来,沉吟道:“路督察,看样子我们之前猜错了,郭梦辰找得不是闽清帮,而是这个对香港非常熟悉的香港籍嫌犯。”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巧的事。
路中才激动不已,掏出手机一边拨打关星伟的号码,一边兴奋地说:“韩长官,您要的搜查令没问题了,只要能将这个混蛋缉捕回来受审,除了移交余绍东,其它事全不是问题!抱歉,我先出去打电话。”
目送走兴高采烈的“O记”高级督察,韩博好奇地问:“阿兴,这个蔡兴斌是何方神圣?”
“来头不是很大,只是‘新义安’的一个小混混,作的案却不小,是我们悬红通缉的第三号人物。”
第595章 一波三折(三)
“什么案子?”
“1997年1月25日凌晨,尖沙咀宝勒巷盈丰商业大厦的一间卡拉OK发生大火,顾客及职员仓皇逃生,酿成17人死亡、13人受伤。在调查中发现,该起火灾属于人为纵火凶杀案,事发时曾有人向卡拉OK投掷两枚汽油弹,火势立刻在卡拉OK厅内蔓延。由于事发当天是周末,歌厅内顾客十分多,许多顾客来不及从消防通道逃离,导致17人死亡,13人受伤,成为本港有史以来死伤最惨重的一宗纵火案。”
香港有史以来死伤最惨重的一宗纵火案!
提起他,“O记”便衣如数家珍,液晶显示器上这家伙看样子值20万港币花红。
刚才想着纵火,没想到石宝华居然意味着查出一个香港警方通缉的纵火犯,韩博觉得有些好笑,立马掏出手机给吴副厅长发短信,通报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便衣比他更激动,指着显示器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话介绍道:“在案发一个月内,我们将其中4名涉案歹徒抓获。4名疑犯被控以谋杀罪,当中3人被高等法院判以终身监禁,另一个则被改判误杀罪,判监11年。”
“据当时被抓的嫌犯交代,在案发前5天,当年22岁的主犯蔡锦辉因‘追女仔’纠纷,与一批黑帮分子发生纠纷,结果遭到黑帮和看场殴打,寻仇心切的蔡锦辉随即联合另外6人,其中包括这个蔡兴斌,向卡拉OK厅投掷汽油弹。蔡锦辉、蔡兴斌和另外一名嫌犯,在案发后很快潜逃至内地,由于蔡锦辉在深正等地隐身藏匿,这些年我们多次与内地公安互通情报,希望能将这三名嫌犯缉拿归案,但多次行动都没有成功。”
真正的香港人其实就是东广人,口音一样,生活习惯一样,香港的通缉令在内地又不管用,跑过去之后想抓他当然没那么容易。
无巧不成书,不过话又说回来,人以类聚,什么人跟什么人打交道,郭梦辰跟他搞到一块并不奇怪。
至于这个三号通缉犯为什么愿意帮郭梦辰,完全在情理之中。
他是香港人,在香港混得再不好也比在内地给人看场子收入高。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郭梦辰尽管被余绍东骗了,手里至少有两百多万。蔡兴斌能有多少钱,别说绑票能勒索到5000万港币,不管怎么分也能分上千万,就算500万他都有可能铤而走险。
想想真好笑,余绍东昨天满世界找“大圈仔”,他万万想不到针对他的不只是“大圈仔”,还有一个跟他一样具有三合会背景的香港籍逃犯。
“韩长官,搜查令申请到了,关Sir和徐Sir向裁判官保证,如果蔡兴斌又逃往内地,内地公安会帮我们缉捕,并会及时移交给我们。现在,我们需要您一个承诺。”
互相帮忙,这就对了么。
韩博紧握着他手,微笑着说:“路督察,蔡兴斌跟东海那个诈骗犯不一样,他本来就是香港人,我们会全力协助缉捕,要是他在内地落网,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给你们。”
“谢谢。”
“O记”总督察像打过一针鸡血,“啪啪啪”拍拍手:“醒醒,各位同事,我们有事做了!阿兴,通报各单位,盈丰商业大厦纵火案嫌犯蔡兴斌可能已潜回香港,请各单位在巡查时留意;阿鬼,调盈丰商业大厦纵火案资料;阿明,联络分区警署,请轮值的侦缉组兄弟调查蔡兴斌在本港的亲属……”
香港警队要抓的三号通缉犯露头,且涉嫌一起绑架案,且有望将其缉捕归案!
特别小组再次忙碌起来,原有的力量不够,高级助理处长收到消息,连夜指令各刑事侦缉单位支援。
内地效率没香港这么高,许多事要到天亮上班才能办,比如去移动公司调蔡兴斌的通话记录。
石宝华副支队长连续奋战几天,这会儿正在抓紧时候休息,另外几组同志也一样,韩博暂时帮不上什么忙,等路中才下达完一连串命令,走上前问:“路督察,搜查令是先送过来,还是直接送到华隆工业大厦。”
“工业大厦,关Sir怕来不及,同徐Sir直接过去了。”
“我想去看看。”
眼前这位年轻的长官为什么来香港,不就是为了钱么。
路中才能够理解,回头道:“阿兴,找个人,送韩长官去华隆工业大厦。警车太显眼,开我的车去。”
说完之后,掏出一把车钥匙。
感谢的话不多说,他现在比谁都忙也没时间客套,韩博拍拍他胳膊,跑进办公室从行李里取出数码相机,跟一个便衣乘电梯下楼。
凌晨路上车少,一路畅通无阻,但路途不近,赶到华隆工业大厦已是凌晨5点多。
便衣停好车,打电话确认警队同事和海关人员正在里面,再回头看看四周,确认没行人注意,带着韩博跑进大厦,跟刚“换岗”的保安打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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