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将军相亲记-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安素当时眼就是一闭,感情这位姑奶奶根本不知道王家的庄子在哪里,就这样也敢答应去围猎,心也真是大。
  “王家的人大概是猜不到这点的……”因为连他都没料到,各方角逐之下圣人最终会点了这么个草包来。
  萧锦初摸了摸下巴,那就更奇怪了。“难道王家还有其他人在兖州为官?”自来置产要么在祖地,就像王氏一向在琅琊郡聚族而居。要么就是有什么特别的出产,比如矿山,盐场一类。
  兖州,特别是滑台、虎牢这一线,连着打了十几年的仗。今天置下的产业说不定明日就成了飞灰,她实在想不明白是谁出的主意能在这里买了个庄子。
  “你别瞎猜了!”还是皇帝陛下听不下去了,这件事他倒是清楚的。“你还记得我说过,前朝时王氏曾尚过公主吗?”
  不就是那个攀龙附凤,与妻子和离的故事嘛!这才过了多久,萧锦初自觉记性还没差到这个地步。
  “这个庄子应该是新城公主当年的陪嫁,原名百子园,取的是百子千孙之意。孝武帝颇为敬重这位阿姊,因她是丧夫再嫁,又有皇家逼着这位驸马与原配和离之事在前。生怕王家待她不好,因此给她置办了不少嫁妆。据史籍记载,百子园中豢养了许多珍禽异鸟,亭台楼阁,无不精致,翳然林水,诸胜咸备。可惜后来毁于战乱,想必王家的人又重新修整过,改为了游猎之所。”
  经卫潜这么一解说,萧锦初总算搞清楚了。同时,也对自己的师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前朝公主的陪嫁庄园,都能随口道出来历。换了她自己,连前朝有几个皇帝都记不清楚了。
  “这样说来,我对这百子园更有兴趣了。”萧侯啧啧称奇之余,特地看向安素。“尚书令若是无事,也可与我们一起去行猎。要是遇见前朝的遗迹留存,还可作诗一首以资纪念,岂不绝妙。”
  还作诗?“我怕是没这个福气!”安素一脸的敬谢不敏。
  眼见没什么事了,转而向卫潜行了一礼:“臣与廷尉有约,暂且告退。愿陛下此行顺利,大有收获。”
  目送尚书令背影远去,萧锦初总觉得哪里有些怪,却又说不上来。转眼看了看师兄,卫潜的表情就有些恨铁不成钢:“有空多读些书,我看你这几年越发不长进了……”
  “啊……师兄,我也先去准备行猎的事情去了!”萧锦初一拍脑门,做恍然大悟状。随后也不等皇帝陛下还有什么吩咐,一道烟地走了。
  卫潜不禁勾起一抹笑意,这个法子用在她身上还真是百试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  
仍然是美丽的存稿箱~
这里那个关于与妻子和离娶了公主的故事,原型来自王献之。他是王羲之的儿子中最成器的一个,然而婚姻并不算顺遂。
当时王献之和第一任郗道茂感情很好,但新安公主的丈夫涉嫌谋反,于是她就离婚了。于是,皇帝命令王家,让王献之休妻再娶公主。
在这件事上,王家是很不地道的。因为当时郗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于是同意了皇帝的要求。然后,这个故事的三个主角都悲剧了,王献之英年早逝,郗道茂郁郁而终,新安公主生下唯一的女儿也死了。
看在我如此认真的份上,求点评,求收藏!

  第35章 金乳羊羔

  百子园的来历; 连方晏这位王家的门客也已经说不清楚。据说那位新城公主嫁入王家后,她的良人待她极其冷漠。就算共处一室,也常不发一言。在这样的生活中; 公主没过几年就郁郁而终,只留下一个女儿。
  而王家对于这段向皇室献媚的过往; 也讳莫如深。于是,故事渐渐湮没在了故纸堆中; 只留下这座庄园留给后人凭吊。
  “这座园子占地极广; 修缮不易,再加上离琅琊太远。所以家主只是拣着要紧的房舍翻新了一二,其他便让佃户们随意照管。近些年也不打仗了,园子里的野物是翻着番地繁衍,引来了不少猛兽,已经伤了好些人; 此次便全仗将军大力了!” 
  方晏的一番话说得很恳切; 好像此次请了萧锦初来就是为了除掉几头畜牲; 对皇帝微服前来只字不提。同时也为后续的来往埋下了伏笔,端的是高明。
  萧锦初今天特意换了窄袖的胡服; 骑着惊羽打头。而皇帝陛下则是乘着一辆没什么装饰的青帷马车; 一行也不过五十多人。乍看之下; 确实很像是富户人家趁着春日,出门游玩行猎。
  但经不起细瞧,且不说萧侯那匹宝马。就算车旁跟着的那些衣着灰褐,很不起眼的侍卫们。所携武器都是精铁打造; 虽然相貌普通,但眼中蕴含精光,一看就是百战之余。
  这样一行人走在官道上,明眼人均纷纷避让。
  “都有些什么猛兽?”萧锦初看似随意地四处张望,实则有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目。这回的护卫确实带少了,哪怕加上暗卫,她也有些没底。
  方晏虽然是读书人,倒难得地会骑马。因需要他领路,所以也顾不得尊卑,与萧侯并辔而行。“在下也不太清楚,据庄上的人说有豹子,野猪,豺,金雕……豹子行踪诡秘,平时不多见。”
  “还真有豹子阿……”萧锦初本来只是说笑,一般的猎场为恐伤及贵人,是不大敢放这类猛兽的。而且听方晏的意思,这也不是园中放养的,而是被獐鹿一类吸引而来。
  换了旁人,可能还会有所担心,萧锦初却是正中下怀。“看来这是老天爷赏的皮子,只等着有心人取了。”
  “以将军的身手,区区豹子自然不在话下,在下先贺将军马到功成!”方晏长着一张颇符合时下审美的面孔,眼神真挚,就算奉承也让人觉得舒服。
  萧锦初往后面的车队扫了一眼,手中的鞭子在空中打了个唿哨,眉宇飞扬:“行,那承你吉言了!”
  百子园果然离边境不远,萧锦初隐隐看到了大河的身影。一路翻滚咆哮,挟裹着两岸的泥沙与无数尘封的过往奔向远方。
  “一路辛苦,将军不妨先在行馆歇息片刻,用些饮食。稍后,我找庄上熟识地势的人来负责带路。” 方晏算是演戏演到了底,硬是当作没看见从马车上下来的卫潜,只顾围着萧侯打转。
  萧锦初暗地好笑之余,也有些佩服他的敬业:“那就先这么安排吧!”说罢,领头进了名为“望鹤楼”的行馆。
  说是行馆,以萧锦初的眼光来看,和行宫的大小也差不多了。有别于江南别苑的秀丽婉转,高台飞檐间更多了两分古朴厚重。只是许久无人居住,虽然经常有人清扫打理,终究从细节处显出了萧条。
  方晏的动作很快,这头刚安置好,几名婢女就端着食盒进来,萧锦初没让她们伺候,只吩咐放下膳食就出去。
  这些婢女大约是庄上的佃户之女,主人极少来这边。平日来往的都是庄上的青年,哪里见过卫潜这样的人物。临出门前还偷偷摸摸地回头看,脸颊的红晕似朝霞初生。
  萧锦初是见惯了这样情景的,哪怕是宫里的宫娥们,也很少有见着皇帝陛下还能保持镇定从容的。
  再转头看看卫潜,仍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不禁叹了一声:“师兄的魅力无远弗届,哪怕在乡野之地也是无往不利,小妹佩服!”
  卫潜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食不言,寝不语。”
  “这样地方,能有什么珍馐美食。” 萧锦初扮了个鬼脸,就掀开了食盒的盖子。然后,结结实实地被噎了一回。
  金乳蒸羊羔,三鲜烩鹿筋,清汤笋脯,韭黄鸡子,五色羹。一共只有五道菜,不仅摆盘精致,色香诱人,每道旁还放了一张小小的签子。上头写着菜名,字迹亦是娟秀柔美,就算端上御筵也毫不显逊色。
  “看来果然是山野之间有高人啊,师兄,我又小瞧了人家一回。”萧锦初里外打量了一回,只觉不忍下筷。
  一个卫队长闻着味,就从廊下侍卫休息的地方颠颠地凑了过来:“将军,这等不知底细的东西,不妨让属下先替您试尝一回,若是没事您再下口。”
  大约萧锦初天生就是块领兵的料,虽然这些侍卫是刚到她手下,却已经混得颇熟。于是她当即笑骂回去:“滚……要试试你自己的去!”
  那队长也不以为意,摸了摸头就跑了回去。过了会,一群人都轰然笑开了,隐约能听见叫你嘴馋之类的零星话语。
  萧锦初一个白眼翻过去,顺便取了一双筷子递给卫潜。“师兄,不用理会那帮人,都野惯了,什么都敢说!”
  “你要是没这么想,特地带副银箸来干什么?”皇帝陛下低头看了看筷子,毫不留情地戳穿了萧侯的那点小心思。
  萧侯瞬间语塞了:“我……”
  “行了,”卫潜直接挟了块笋丢进了嘴里,嚼了几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与一般的做法很是不同,估计是王家的秘方,你也尝尝。”
  萧锦初有些无力地看着他,刚才她是真有股冲动想把筷子抢下来的。“师兄,你真不怕他们起了异心,在菜里下毒啊?”
  “王家若有这等出息,我如今就坐不到这里了。”卫潜见她那副紧张的样子就想笑,“快吃吧!吃完了好去抓你的皮袄。”
  虽然萧侯一向酷爱美食,但这顿饭因为存了心事,吃的是心不在焉,颇有一些味同嚼蜡之感。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美丽的存稿箱,不知不觉又写到吃的了,作为一个吃货真是伤不起+_+
虽然不在,但还是要求点评,求收藏!

  第36章 青犴之影

  等众人都吃好喝好了; 方晏就像掐着时辰一样出现在了前厅。领着一个二十上下,长得十分憨实的汉子,那俩膀子一看就是庄户。
  方晏笑语殷殷地介绍道:“将军; 这是庄头的儿子,平时就负责在庄内巡视。哪些地方有哪些兽类出没; 他最清楚不过了。”
  那汉子待方晏说完便上前一步,向着萧锦初讷讷地抱了个拳:“将军但有吩咐; 小的王成随时听候差遣。”
  萧侯先看了看师兄; 微微点头,随即扬手一呼:“儿郎们,出发了!”
  众侍卫齐齐振臂应道:“诺!”
  陡然间喊声震天,直冲云霄的气势,倒把旁边的方晏给吓得一个踉跄。萧锦初瞧在眼里,忍不住又是一阵好笑。
  随着将军率先上马; 其余人等自然跟随。不需要口令; 也无需过多花巧; 整个队伍井然有序。一如出征前的情景,看着便叫人油然生出一腔热血来。
  仍旧是萧锦初的惊羽打头; 其他人等在其后排成品字型。卫潜的骊影太显眼; 这次留在了王府中。他就骑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 与侍卫们的马一样,都是军中带出来的。
  王成的黄鬃马在旁边一衬,立时显得矮小了不少,面对这些高大的同类; 只是局促不安地刨着蹄子。
  与他的马一样,王成也从未见过萧锦初这样的大官,且还是个女子。大概是方晏特别嘱咐过他,偌大的汉子在萧侯面前显得异常寡言。
  倒是萧锦初,一路上除了照看师兄,就爱找他搭话:“你既是庄头的儿子,那是本地人士,还是从别处迁过来的?”
  “小的全家原先在琅琊郡的庄子上当差,四年前奉命过来的。”王成在马上只一味低着头,不敢正视萧侯。
  “那时日也不短了!”萧锦初默算了一下,差不多正是与北狄缔约的时候。“听说这庄上野物极多,还有野猪和豹子。”
  说起猎物,王成稍稍放松了一些:“原先只养了些锦鸡、獐子和鹿,年节时好进献主家。后面因着庄内水草好,地方又大,涌进来不少兔、狐一类,慢慢就把大牲口引过来了。开春时,有两只豹子出没,叼走了好几只黄羊。还有野猪,祸害了不少庄稼,小的们围捕过一回,没抓着还伤了好几个人。”
  “这你放心,看看咱们的家伙,说不得今晚就能来个全猪宴!”听到围捕野猪,跟在萧锦初后面一个长脸的侍卫不禁插嘴道,特意亮了亮身后别的铁弓。
  萧锦初也不计较,反而很大方地挥了挥手:“要是打着了野猪,一半分给儿郎们晚上加餐,一半就给你们庄上,也算给那些受伤的人压压惊。”
  “这…这怎么好……”王成还从未见过这样好说话的贵人,一时结结巴巴地不知如何是好。
  长脸侍卫拍了拍他的肩,咧着一张嘴笑:“你以为咱是那等没见过世面的,一口肉而已,也值当这样。”
  “是是……那就谢过将军与列位军爷了。”王成虽说还是笑得有些僵,总算不像一开始般拘谨了。
  萧锦初对野猪这类蠢物不感兴趣,她想要的是上好皮毛,于是继续问那王成:“我还听说此地有青犴,你见过吗?”
  “青什么?”王成还从没听过这么个东西,只得硬着头皮又反问了一句。
  “是一种极少见的珍兽,”一直听着他们说话的卫潜开了腔:“当年纣王把西伯侯圈禁在羑里,大夫散宜生为了救他出来,以千金求购天下各种奇珍献给纣王。除了玄玉百工,大贝百朋,玄豹黄痢渲芯陀星噌怼J芳纤邓坪。卩股剖亍!�
  皇帝陛下的学识自然是极好的,可惜王成没念过书,那些王啊侯啊听了半天也没弄懂是什么意思。唯有一句似狐而小还算明白,他又想了好一会,终于拍了一下脑袋:“这说的该不是青妖吧?”
  “青妖?”萧锦初与卫潜对视了一眼,好奇地问道。
  王成连忙解释道:“此地确实有种小兽,毛皮白中泛青。但是它们极为机警,很难捉到,所以皮货商人就管它叫青妖。”
  这就八九不离十了,自来乡间就没有几个读书识字的,以讹传讹当然与书上称谓不同。萧锦初难得地振奋起来,对着卫潜一昂首:“使君,看来咱们的运气不错。皮袄、围脖、护膝,眼看都有着落了。”
  “我等着呢!”卫潜见她一副皮子正朝这奔来的欣喜模样,只觉今日哪怕一无所获也是值得了。
  这边正议论纷纷,说得高兴。冷不防队伍末尾突然传来一声低吼,模模糊糊,竟一下分辨不出是人是兽。
  众侍卫一惊之下纷纷拔出刀来,萧锦初更是飞速调转马头,先挡在了卫潜的前面。
  “是豹…豹子……”王成的眼极尖,周围的人还在四下瞭望,唯有他一下就瞧见了草丛中,与侍卫纠缠在一起的那身金钱斑纹。
  原来方才他们正经过一片林子,跟在队伍末尾的侍卫没提防,被潜藏在树上的豹子扑了个正着。
  那侍卫姓吴,也是在战场拼杀出来的老手,耳畔突然有腥风刮过,已经知道不妙。全身肌肉登时绷得死紧,终于在豹子即将咬上脖子时,拼着全力转过身。一边伸手格挡,一边滚下了马。
  看清楚了情势,侍卫们迅速散开,一部分在萧侯和陛下面前组成了屏障,剩下的把那倒霉的吴某人和豹子团团围在了中间。
  落地后,吴侍卫滚了几圈,便飞起一脚,挣脱了豹子的爪牙。那豹子一击不中,落地后暂时不再进攻,只是龇着长牙,低吼不止。
  吴侍卫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也不敢怠慢,抽出靴筒中的匕首伏身紧盯着对面的猛兽。转眼间,成了一人一豹对峙的场面。
作者有话要说:  
仍然是美丽的存稿箱~
让我们来聊聊青犴吧,这真是传说中的野兽啊,从殷商时期就有记载了。
有人说这就是狐狸,也有人说是胡地野犬。反正这两张动物都是犬科,差别也算不得太大吧!但是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这种动物的皮毛极其珍贵。所以,估计在古代就灭绝了( ?д?)
虽然不在,但还是要求点评,求收藏!

  第37章 春狩禁忌

  “阿吴; 撑着点,我来助你!”方才插嘴的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