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夫君是只老狐狸-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禁苦笑摇头。昨夜又要应和她的疯狂,又要控制住力道怕伤了她,真的很要命。
  想到她那仿佛来自幽冥鬼域的眼神,他的心抽着痛起来。她到底经历过什么?
  不是容德那一次。早在第一次见面,她说没有那个需要让他得知行踪的人时,眼底就有一丝这样的苍凉,只是恐怕她自己也不曾察觉。
  像是对孤独的恐惧。恐惧到了极致之后,反倒呈现出异样的宁静。
  小二,如果是伤痛造就了如今完美讨喜的你,我倒愿意你不那么完美,像寻常女孩子一般有些不好的小习气也没有关系。我会宠你护你,等你长大。少歌默默自语。
  那花会…便不去了。带她去爬山。
  这一刻,他再不愿去理会那些阴谋诡计,一心只想尽快帮助她摆脱沈辰,将她带回歧地去。
  如此…便用那个法子吧……
  昭元宗曾颁布一条诏令,曰“死而复生者,前尘绝断”。并不是因为他相信鬼神,而是他想要娶他父亲的宠妃。这便是做皇帝的好处了,不合理?那我便让它变成“法”!昭元宗虽已作古,这道律法却成了铁律。
  让小二假死脱身吧,那些事,慢慢再查。
  回府时,他没有遇到谢倾宁。
  原来平国公谢定雄收到消息,独苗儿子恋上男人,在人家府外苦守了一夜,当即雷霆震怒痛呼家门不幸,天还未亮便亲自将谢倾宁捉回府中,严加看管起来。
  傍晚时,挽月醒了。
  头重脚轻,浑身发颤。映花扶她坐起来,她发现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是酸痛难忍,腰仿佛是断成了两截。
  “世子真是的!也不懂得怜惜姑娘的身体!只顾他自己高兴!”映花是个心直口快的,想什么说什么。
  挽月涨红了脸:“他不是…他教我练功呢!”
  映花睨着她颈间深浅不一的红印,撇着嘴懒得理她。
  挽月尴尬至极,总不能告诉映花昨夜疯狂的人是自己吧?算了算了,少歌是个大男人,偶尔替自己女人背背黑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想了很久,始终记不起昨夜究竟做了怎样一个梦,为什么把自己吓得疯了一样缠着少歌,生怕一放手就会永远失去他。
  还有…找了他一辈子,这话说得真够不要脸。上辈子浑浑噩噩几十年还嫁过人,这辈子混迹市井过得不知道多快活!怎么好意思说找了他一辈子……这话说出来鬼才信!
  她捂了脸,真真恨不得变成一只蚯蚓钻土里不出来了。
  太丢人。
  昨夜那种疯狂的感觉,倒是可以让凤娘给手下姑娘们传达传达,好生让她们领会琢磨一番,秋冬时节估计能大卖,正好那青红色的夕阳纱也染得有模有样,让姑娘们穿上那个,严肃正经中带着一点点妩媚的疯狂……
  这样想着,她喝了碗粥,扶着腰去了风月楼。
  可怜少歌还在为她揪心,安排人手去查她年少时的经历,却不知挽月早将那恶梦抛到脑后,忙事业去了……
  再见面,他不提那件事,她更不好意思提。
  两个人都显得有些笨,枯坐着,倒是都不觉得无趣。
  挽月无话找话:“老神仙的内功……我学到几成了?”
  少歌微微红了脸,那原本就只是留下来陪她过夜的借口,想到昨晚是如何陪的她,气息微微有些乱。
  “一成也无。”他佯作淡定道,“修习内力,宜静忌动。”
  “我…我错了。”
  “那今日便宁心静气,睡去罢!”
  “遵命。”
  挽月老老实实上了床,躺得一本正经。
  他依旧替她疏通经脉,待她睡熟了,将她揽入怀中。
  似乎不那么瘦了,腰上也挺有劲儿…
  他微微眯起眼睛,不着急,来日方长。
  一晃,到了重阳。
  挽月见少歌不提花会的事,心中微有薄怨,干脆也不提,预备到时杀他个措手不及。
  而少歌万般周全做好准备,翻墙入院接她时,却得知她早早随沈辰上公主府赴宴去了。
  映花惊奇:“世子,不是你主持花会吗?姑娘说去看你。”
  少歌欲哭无泪,昨日才让太医确诊自己身染重患,若不好好将养,恐命不久矣,难道今日便大好了?
  正犹豫时,燕七匆匆赶来。
  原来皇帝听闻歧王世子不好,竟亲身前往歧王府探望,銮驾已出了宫。
  装病这种事…
  李青和判官都在公主府,小二的安全倒也不用担心,只是想到她和沈辰以夫妇的面貌示人,便有些郁郁难言。
  挽月此刻正兴致勃勃跟着沈辰来到公主府。
  因轩辕无邪还未有封号,朱门之上,只匾书“公主府”三字。
  正门敞开,一位身有品阶的宫中嬷嬷身着正装,率一众侍女立在照壁前。
  挽月落后沈辰半步,见着那一众衣裳华贵的侍女,不禁低头失笑,自己穿得比她们还素些。
  因想着少歌一定是穿月白衣裳,于是她特意挑了件白裙,裙角和袖口处绣着几朵金菊,足够淡雅,又能表现出对花会的郑重其事。
  只是她忘了,这种场合其实就是让各家小姐们争奇斗艳的。谁吃饱撑着当真来赏花?
  世间花痴能有几人?才子们眼睛看着花,其实心思全在胸中的锦绣文章。姑娘们赏花,不过想挑朵合意的簪于墨发之上。至于假借花名,实则怀有其他隐秘心事的,更是大有人在。
  于是挽月的素净和郑重就显得十分格格不入,倒成了一种另类的高调。
  绕过照壁,见庭院中层层垒着花架,一眼望去,铺天盖地是花的海洋。那些花架各有形状,有的做成龟、鹤等吉祥动物,有的做成文房四宝模样。
  大昭虽不设男女大防,但男宾和女宾各自成群,泾渭分明。过了照壁,挽月和沈辰分了手,各行其道。


第63章 颜如卿
  挽月信步向前,她知道开宴之后才能见到主人,便也不着急,只专心赏花。
  福金菊并没有放在外头,花架上边都是叫不出名字的各色名贵花卉,每一株修剪的样式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朵花都经过精挑细选,花茎、瓣、蕊处处完美无瑕,甚至找不到一片带有虫孔的叶。
  足见主人的富贵和用心。
  挽月驻足细看。这样的完美盛景,简直就像置身天堂。
  整个前院只有两个人看起来是在专心赏花。
  无论男女宾客都在时不时偷看其中一个赏花人。这个宠儿自然不是挽月。
  这个人安然享受着男宾炽热、女宾妒忌的目光。她不用抬头也知道那些是怎样的目光。
  她是颜如卿。京城第一美人,第一才女。曾经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和沈辰理所当然是一对。
  其实她根本没想过要嫁沈辰。因为这个书生显然没有改朝换代的能力,而她,美目望的是云端之上。
  至于今日主持花会的歧王世子,虽然听说是个纨绔,但也能勉强算是退而求其次的备选之一——如果长得不是太丑的话。
  挽月后知后觉,终于发现旁人都在偷看一个人,这个人不理会旁人,只一味赏花,但她眼角眉梢深藏的傲意已然泄露了她心中所想——她是这里最美的花,正在接受众人的欣赏和膜拜。
  “她有什么了不起!要不是她爹是颜太师,她以为杨公子会向她求亲?!”一女不忿道。
  挽月恍然,原来是颜太师的三女儿,京城第一美人才女颜如卿,果然很漂亮。
  她环视四周,发现许多女宾容貌并没有比颜如卿差太多,但她出自名门世家,又自小饱读诗书,看起来有一段天然的富贵清雅,气质颇佳,硬生生和旁人比出了云泥之别。
  女宾都绕开她。和她挨近了,总感觉整个人都矮下去,变得畏畏缩缩束手束脚。
  挽月见她面前那株植物十分眼熟,悠然踱过去,想要细看。
  靠她稍微近些,便感觉到咄咄逼人的气场扑面而来。
  挽月扬眉一笑,一脚踏进她的领域。
  众人吸了吸气,十分钦佩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悍不畏死的勇气。
  狗屎放在道路旁,没人会觉得它怎样,但它要不知好歹,非得凑到明珠面前,就十分惹人嫌恶了。
  女人不是视容颜为性命吗?她为什么要自己送过去被比较,被践踏?
  沈辰锁紧了眉。旁人虽不知道那是他的妻子,他还是感到面上火辣。
  这里的女人,无论清秀的、艳丽的、有气质的,只要站到颜如卿身边,便会瞬间被比成一坨狗屎。不错,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坨狗屎。
  秦挽月是不是头被门夹了?!非要凑过去自取其辱。
  什么也没有发生。
  颜如卿和挽月并排站着。
  颜如卿面色微异,轻轻颔首示礼。
  挽月笑着点点头:“这是……?”
  “双姝抱月。”颜如卿吐气如兰。
  “噢……”果然是它,在青明山时,她见少歌把它交给李青,当时还以为他教人种花呢。
  那时这株双姝抱月蔫蔫的,不似现在活色生香。
  看不出来少将军李青还是个称职的花农。
  想起和“七公子”相处那些琐事,挽月不禁笑弯了眼睛。
  不知道主持花会的他又是什么样子呢?
  颜如卿微怔,她头一回见着女子在她身旁还能神情自若,笑得如此欢脱。
  见挽月姿色平平,对她并无实质威胁,颜如卿纡尊降贵,道:“家父颜晋,我排行第三,名如卿。”
  挽月笑道:“我叫秦挽月。”
  颜如卿极有涵养,只点点头,又继续观花去了。
  众人见挽月站在颜如卿身旁毫无违和感,只道二人段位相去甚远,没什么可比性。
  只有沈辰看出了不一样的风景。他察言观色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而颜如卿本就是他最钟意的佳偶,对她,他是了解的。
  她想用气势压倒入侵她领域的挽月,却失败了。
  沈辰知道挽月并不是无知无觉的愚妇。
  她就像水,绕山避石,不露不争,甘居低位。
  但,它坚定望海而行,若有需要时,可凿壁,可穿石。
  汇聚成江海时,深不可测。
  可是,不论何时何地,鞠一捧在手,见它清清浅浅,无害温和。
  “鞠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沈辰望着挽月,喃喃念道。
  “唉——”身旁一声长叹,“沈兄,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哪!”
  沈辰转头去看,原来是定国侯孔向东的长子孔伯南。
  这位曾数次上太师府提亲,屡屡遭拒。
  “孔兄,在下只是在看家妻。”
  “呸!沈辰你好不要脸!卿卿何时成了你家妻?!”孔伯南大怒。
  沈辰苦笑道:“颜三娘子身旁那位,便是拙荆。”
  “噢——误会误会!”孔伯南笑道,“早听闻沈兄娶了位人物,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
  “的确。”
  沈辰不是没听出他话中嘲讽,却答应得真诚爽快无比。因为他的确认为秦挽月是个人物。
  她站在颜如卿身旁,就像一轮满月,颜如卿生生被她衬成一颗黯淡的星。可惜这些俗货以貌取人,竟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可怕的事实。
  沈辰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这浊世之中仅存的一股清流。
  颜如卿敏锐察觉到沈辰的变化。
  她虽没想过要嫁给沈辰,但对他,她总是有些倾慕之意。毕竟从小读的诗词十之八九出自他之手,他又生得俊俏,像美玉一般的翩翩公子,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不过心动归心动,嫁给他是不可能的。颜如卿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但她不介意他爱她,追求她,跟在她身后摇尾乞怜。
  只要是稍微入她眼的男人,都必须爱她,膜拜她,跟任何女人在一起时,心中想着念着的都要是她!
  可是沈辰竟然叛变了。
  他不是她的头号拥趸吗?他还是她最看重的男人。他怎么不声不响转投他人了?!
  颜如卿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因为倾倒众生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在这件事情上,她绝不会出错。
  沈辰在看她旁边的女人。


第64章 长公主
  挽月感觉到颜如卿突如其来的敌意。
  她对颜如卿并没有恶意,也不想招惹,便踱着步,看远处的花去了。
  她解开了一个很久之前的疑惑,心情很好。那是刚嫁进相府时,姨娘苏小可还没死,她说沈辰给她讲过娥皇女英。
  当时挽月曾想,若是没这桩赐婚,沈辰想娶谁回来和苏姨娘娥皇女英?
  现在看来,大约就是这个颜如卿了。
  但她不会因此而对颜如卿抱有敌意。如果沈辰和颜如卿闹个私奔什么的…可真是再合意不过。
  她望向后方的大殿。少歌…他和轩辕无邪在那里做什么呢?
  御道后的太和殿中,轩辕无邪正与昭国长公主对饮。
  歧王世子的缺席令她心头不快,但不得不强撑着精神应付她这位姑母。
  昭国长公主生母早逝,自小养在皇后即如今太后的宫中,和当今皇上轩辕玉亲厚无间。轩辕玉登上大位后,力排众议封这位皇妹为昭国长公主,以国号为封,当真是历代从未有过的殊容!反倒是与轩辕玉一母同胞的安宁公主却连个“国”字都没捞着,皇帝的心思无人敢猜,也猜不到,可算得是宫中一桩悬案。
  由昭国长公主这个如今天下第二尊贵的女人来代歧王主持花会,自然无人敢置喙。
  轩辕无邪再不高兴,也绝不敢表现出一星半点。因为母后白贞的事,她和兄长轩辕去邪在宫中的日子并不算好过的。
  昭国长公主性子不算好,也不算坏,不招惹她,她倒是不会与人为难。
  此刻她只闲话家长:“今日花会皇侄用心了。连我这般挑剔之人,也说不出半点不是来。我这个姑母倒是平白沾了光,落了个好。”
  轩辕无邪连称不敢,“姑母肯赏脸,是侄女的福气!”
  说话间,谢倾宁着人通传。
  昭国长公主笑道:“许久未见安宁,今日倒是要好好瞧瞧她这个宝贝儿子。让他进来!”
  轩辕无邪知道昭国长公主向来和安宁长公主不睦,也不知谢倾宁为何要凑到跟前来自取其辱,便只淡笑不语。
  少时,谢倾宁进来了。见到昭国长公主,二话不说趴在地上磕了个清清脆脆的响头。
  “见过姨母!”
  昭国长公主冷笑道:“安宁自己不知礼,倒是养了个好儿子!”
  “姨母莫要误会,母亲时时惦记着您哪!”
  “她是惦记我何日死罢了。”
  谢倾宁手足并用爬起来,绕到她身后捶背捏肩,口中马屁不断。
  长公主虽然依旧语中带刺,面上却渐渐显出愉悦之色。
  可见谢倾宁哄女人是有几分真功夫的,不枉这些年在风月场花去的金山银海。
  他心中知道,母亲的确日日惦记的是这个昭国长公主何日才死。但他若不能讨得这个姨母欢心,今日他谢倾宁就得死。
  想起父亲手中那条狼牙棒,谢倾宁不由打了个哆嗦。
  七八日前,他捉到那唱戏怪人的错处,漏夜前往歧王府,不想被李青拒之门外。
  为了挽回些面子,他发狠要在那儿守一夜,结果走漏风声,父亲谢定雄亲自骑马过来将他提了回去。
  原来谢定雄听说儿子迷恋上歧王世子林少歌,舔着脸四下讨要他主持的重阳花会帖子,闹得鸡飞狗跳。这也罢了,遭到拒绝后,谢倾宁竟要在人家府外守一夜!好男风本不是什么稀罕事,哪家老爷身边没几个清秀小厮?但两个身份贵重的王族贵胄搞出这样的风流韵事却当真是闻所未闻!
  家门不幸!是可忍,孰不可忍?!
  回到府中,拎出一条狼牙棒,命他跪着,将他平日使唤的小厮绑了,一溜儿跪在跟前,挨个当着他的面敲烂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