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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只老狐狸-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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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挽月倒吸一口凉气。
  “小二,你身体不好,我原不想和你说这些。”
  “没有关系的,我心灵强大。”
  “嗯,”他淡道,“脸皮也厚。”
  挽月装作没听见:“那现在镇中,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男人?”
  “你说呢?”
  挽月歪着头,想半天没有头绪。
  少歌无奈叹息:“可记得,我说过云海有军中的习惯动作?”
  “啊!”挽月醍醐灌顶,“是那些派到山上的士兵!一次两千五百人,一次一千五百人,大约正是镇中的男子数量!”
  “嗯。”他欣慰地笑了笑。
  “所以……”挽月兴奋得站立起来,“镇中原来的男人全没了。然后一群年轻的士兵上山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就留了下来,慢慢和镇中女子组成了家庭,二十年之后的现在,士兵们年纪都大约在四十岁上下,而他们和镇中女人生的孩子,年纪都不可能超过二十……所以,乌癸镇里现在的男子,要么是当初上山时年纪大约二十的士兵,现在年纪在四十上下,要么是他们的孩子,所以年纪才会出现这样奇怪的断层。”
  “啊!”她拍了拍手,“这就是乌癸镇最让人不解的地方——那么多精锐士兵,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就全军覆没?少歌少歌,你是怎么知道的?”
  “……见到云海,我便猜到了。”
  “那么……”挽月疑惑地问道:“因为猜到了,所以你才发现镇中的男人年纪有断层,还是因为发现年纪有断层,你才猜到他们是那些士兵?”
  少歌愣了许久。时不时眨一眨眼睛,模样竟是前所未有的可爱。
  “大约……同时?”他笑了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挽月偷偷翻了翻白眼:“所以,乌癸山的事情,一定和皇家脱不了干系就对了。因为士兵都是先帝亲自下派的,事后又瞒得这样好。那么……这件事,当今皇帝究竟知不知道内情?二十年前,先帝在位,正是你父亲和白贞联手击退金军的时候,当时轩辕玉还不是太子,先帝做这件事,应当是不会叫他知晓的。而在五年之后,先废太子逼宫,白贞救驾,先帝禅位于当今皇帝,这件事我仔细思量,总觉得其间还有些不为人知的隐秘。而后,先帝就病逝了——这事不对!”
  “嗯。”
  “清小姐的血为什么能治病?还能治伤?”挽月又问。
  “这便是山中的秘密了。”少歌笑道。
  “啊——”挽月拍手道:“果然是不对的。先帝既然知道这个秘密,还派了这么多士兵上了山,他又怎么可能病死?!清小姐这血,恐怕是快顶得上那玉龙天池冰莲子了!他派兵上山,把男人通通杀光,然后士兵留在山中和乌癸山上的女人生儿育女,守护着这个秘密,对不对?”
  少歌扶额长叹:“不对。”
  挽月回过味来,失笑道:“是了是了。如果是士兵把男子都杀了,女人们怎么可能和杀死自己父亲、丈夫和儿子的人平平静静生活在一处?”
  她抓住他的衣袖摇了摇:“不许笑话我。我只是没有急智,让我慢慢想,我其实是很聪明的。”
  “是……”他忍俊不禁,抬手刮了刮她的鼻梁。
  “清小姐一年只能治十个人。我曾留意到,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的唇色红得发紫,而现在却变成了灰白色,是不是每一次放血救人,唇色就会变白几分?今年的青花儿,因被谢倾宁要去一枚,所以,她还能最后救一人,便是我了。”
  “不错。我带你过来时,她唇色是淡淡的粉红。”
  “既然她的血这么珍贵,那掌握这个秘密的人,又怎么会让她这样白白……浪费?而且清小姐年纪也不足二十,发生那些事情时,她尚未出世,那先帝派人上山,也不可能是为了她。嗯…也不见她有亲人。”
  少歌轻轻摇头:“其中的关窍,我也还未想明白。”


第140章 送嫁(上)
  “难怪清小姐是这么个性子。没有亲人朋友,自小,就身负着这样的秘密,以血救人,身体一定是养不好的。一方面,旁人对她感恩戴德,将她敬着供着,心理上极度膨胀;另一方面,这样伤害自己,一年一年,割腕放血,心中难免自怨自艾,恨命运对自己不公。”挽月幽幽一叹。
  “嗯。”
  “挺可怜的。这一次要是能顺顺当当嫁进辛家,也算是有个依靠了。可惜,乌癸镇的事,哪有这么简单?”挽月叹道。
  “这一次,乌癸镇要助辛无涯夺权……这件事,可就大有深意了。”挽月摸着下巴,缓缓开口,“若说只是为了清小姐,虽然她的确是个重要的人,但我不相信,蛰伏了二十余年的秘密,会为了她的婚事不惜暴︱露在阳光下。避世二十年的乌癸镇,再次出现在世人眼前,可想而知,将引起多大的震动!”
  “不错。”
  “对了,还有。既然要守护山中的秘密,那他们为什么不把上山的人杀掉?而是要让人忘记曾经上过山?这样做,岂不是比直接杀人要麻烦很多?”挽月歪着脑袋问道。
  少歌点头:“也算是无奈之举。小二你想,如果有人上了山再也没有回去,总会有亲近的人想要上山寻他——总是有这样的情感,能让人不顾自己生死的。于是就会牵扯进更多的人。这样的事情多了,总是会越闹越大,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倒也是。如果是我失踪在此处,就算知道这里是龙潭虎穴,你一定也会闯一闯的。这样就违背了乌癸镇想要避开世人耳目的初衷。”
  “嗯?”他笑弯了眼睛,张了张口,没说话。她虽是无心之言,但也泄露了心意——她信任他。
  被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啊。
  他低下头,啄了啄她的唇瓣。
  挽月一惊,正要闭上眼睛时,见他已坐正了身子。
  哦,今日不宜…今年都不宜了……
  “睡罢。明日就要大闹洛城了呢。”他笑道。
  “嗯。”她甜甜笑着,帮着他除去了外袍,把小小的身体绻进他怀里,安安稳稳入睡了。
  次日一早,被锣鼓声敲醒的挽月有些发懵。
  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少歌已备好了热水,梳洗完毕,二人出了院子,远远地看。
  辛无涯穿一件大红喜袍,姿势僵硬地骑着一匹大黑马,那黑马身上缠着几匹可疑的红布,看起来半新不旧,连着他身上的喜袍,也叫人有些怀疑大约是反复用过的。
  在他身后,是一顶四人抬的小花轿。清小姐应该是坐在里头。
  两旁是鼓乐班子,卖田蛙的田忘也在里头,举着一支像是唢呐的乐器卖力吹奏。
  那调子听起来……就像是一群鸭子扯着嗓子嘶吼。
  时不时的,走在花轿后头那一位举起一面好似打更用的铜锣敲上几声,发出刺耳的巨响。挽月不禁十分同情他身前花轿中的清小姐。
  再后头,浩浩荡荡跟了数百人,中间那两列抬着一溜儿红漆大木箱,上面涂满了一望即知是劣质的金粉,画的图样也不甚讲究。譬如那三两条波浪上面浮着两只几个大小不一的圈圈围成的“鸟”,大约就算是鸳鸯戏水。
  一行人往山下去了。男人居多,几乎不见妇孺。
  少歌牵着挽月远远吊在后头。
  过了牌楼,他走到她前面:“我背你。”
  不容她拒绝,他把她捉到背上,颠了颠,继续向前走。
  “你……你要这样把我背到洛城?”
  “嗯。”
  “你身体哪里吃得消……”
  少歌偏了偏头:“嗯?又质疑我的能力?”
  “……”
  到了天黑时,送嫁队伍到了洛城外。他们停了下来,取出许多毡子,连成一片就地歇下,看起来是打算等次日的一个好时辰再风风光光进城去。
  少歌和挽月先一步进了城,摸进她的风月别苑,舒舒服服泡了热水澡,然后唤来老︱鸨︱子。
  老︱鸨︱子蓉娘吃惊不浅,虽然知道二当家一向女扮男装,却不曾料到她竟然比那些个花魁还要漂亮。
  “说说,辛家现在,什么情况?”挽月闲闲坐着,少歌用一条毛绒帕子裹住她头发轻轻地擦。
  蓉娘回道:“辛大公子没了,如今少夫人主事。幸好她已怀有身孕,辛家那个老太太日日上寺里祷告,求个男丁呢。”
  “哦?辛大公子如何没的。”
  “大约是用药过了……”蓉娘小心地阖上窗户,“辛家说,是被盗匪劫杀了,闹了好大阵仗,嘁,也就是骗骗老百姓。哪里有这样的盗匪,能潜到内院劫了辛大公子?辛大公子这些年给关在屋里头,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大伙儿都知道。”
  挽月瞟了瞟身旁的“盗匪”,暗暗一笑。
  “那,如今的辛家,便是风平浪静,只待少夫人生产了?呵,这一胎,一定是男丁的。”挽月笑道。
  少歌也笑着点点头。
  也许上面的老夫人会重视辛家血脉,但辛无涯那几个无后的叔伯,或是那位少夫人平氏,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能继承家业,又在掌控之中的男婴罢了。
  “蓉娘你去忙吧……”
  “嗳!”蓉娘松下一口气,就向外走。
  “等一下。五月的帐……”挽月轻轻眯起眼睛,等蓉娘自己说话。
  蓉娘一惊,急忙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二当家的不知,自从辛大公子身子不适,少夫人主事以来,便不认那免去的每年二百两租子了,当初二当家和辛大公子虽约定免了租,却并没有立下字据。这几年,也是因为辛大公子不来讨要,所以我们也不会巴巴凑上去送钱,今年既然少夫人派人来讨,自然那二百两是要给的,所以短了二百两!”
  打发走蓉娘,挽月幽幽一叹:“想来,他是记得的。如今我仔细回忆那些事情,倒记起一桩。辛无涯扮作落魄秀才搭我车时,我倒是同他提到过自己异想天开,想拜会辛家少主,他大约是说,那少家主知晓我是个好心人,定会免了我的租。他既然记得上山之前的事,且他说他有一项本事,那就是做过的梦都记得,那其实他从头到尾,心中是清楚的。”
  “嗯。”


第141章 送嫁(中)
  少歌笑笑地拥住她。
  “所以,与其说是我绝情,定要和辛无涯断绝了关系,倒不如说,他其实早就放弃我了。如果我巴巴的定要和他在一起,倒是更叫他为难了呢。”
  “也不尽然。”少歌挑眉道,“小二,虽然在这样美的夜色里谈论你的旧情人,实在是有些……但为夫是大度的人。”
  挽月偷偷吐了吐舌头,听他继续说。
  “他既放不下家族,也放不下你。所以,他明知你是风月别苑当家的,却假装不知,故意闹着要上乌癸山。他又何尝不是在赌,他赌你和他一样不能忘情,听到这些事,总会记起他,原谅他,来寻他。嗯……”他点了点眉心,“其实,我倒是认为这件事情另有隐情,不过,任何隐情……都是螳臂当车。”
  “反正,他就是想要金屋藏娇,将我养在外头就对了。想叫我妥协。”挽月翻了翻白眼,“他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可惜我根本就不记得他。别别扭扭的,活该跟清小姐凑成一对儿。”
  “小二,为什么不喜欢他?”
  挽月一怔,歪着头仔细想。
  “少歌,说来惭愧。我和他相识,也是缘起于他搭我的车,就和当初你我相识是一样的。我甚至不知道,那时候见到你,觉得很熟悉,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啊,见到才貌出众的好男儿,难免会有些心动。”她转了转眼珠,厚颜道,“但是少歌你想想,那年我才十四岁。十四岁的时候能懂什么?那个年纪,哪里会懂什么爱不爱的,我一定是觉得他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哥哥。”
  “嗯……”他微微颔首,像是认同她的说法。
  “可是他却告诉我他有了妻妾,想将我金屋藏娇!少歌你知道我这个脾气,一定是气坏了的。然后,他非但不诚诚恳恳来道歉,和我做个好朋友,反而跑到和我有几分相像,又对他有好感的清小姐那里去,对她大诉衷肠。我若是还不知他人品有问题,也白活大几十年了!”
  “嗯?”他唇畔浮起一个危险的笑:“不是只有十四岁吗?”
  挽月心神一凛,暗叫不妙。
  “那个……我现在不止十四岁了嘛,我说的几十年,是说现在,现在。”
  “现在你十七。”他的表情玩味十足。
  靠,这只老狐狸。挽月暗暗腹诽。
  她吸了吸气,柔柔望住他:“现在我心里只有你呀。”
  少歌心神一荡,罢了罢了……
  “嗯。”他轻轻吻住她的额头,许久许久……
  ……
  这一日,洛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便是辛大公子娶妻这一桩事了。
  那个平日里身处云端之上,众人仰望都望不见衣角的辛大公子,此刻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大红喜袍,骑一匹用红布裹得怪模怪样的黑马,身后跟着一顶镂花小轿,再后头是一队半死不活奏着喜乐的乐班子,再再后头跟着数百个样貌憨厚,风尘仆仆,头上扎着白毛巾的山里汉子……
  说是送丧的队伍,都有人相信。
  再看辛大公子的脸色。
  似笑非笑。一双沧桑的眼眸仿佛看尽了世间百态,脸上虚虚浮着一层薄粉,唇上似乎还抹了淡淡的胭脂。
  大约原本的脸色是不好看的。
  他就这么木木地立在马背上,脊背倒是挺得笔直,就好像后背衣裳里面捆进了一块木板。
  “这是闹哪样哟……”几个卖菜大婶子捶胸顿足。
  有好事的,凑上去拉住其中一名汉子。
  “大哥,你们这是从哪儿来?”
  “乌癸镇!”汉子瓮声瓮气的声音传出百米开外。
  乌癸镇?
  乌癸镇?!
  乌癸镇!!!
  乌!癸!镇!!!
  洛城沸腾了。
  辛大公子的梦中艳事,这洛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笑笑也便过了。
  不想今日竟然真从乌癸镇抬了个人儿回来?!
  这么一想,众人不由齐齐抽了口凉气,再仔细看看辛无涯乌青的眼睑,心中有了计较——辛大公子被山中的妖精给缠了!
  这妖怪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惑了山民,将她送进洛城来!
  另一种说法,也悄悄开始蔓延——辛家早就要害了辛大少,这一回总算害死了他。这个曾与他有过交情的妖精,便是用妖法将他的尸首弄成活人的模样,到洛城替他报仇来了!这样一想,看那辛无涯的样子更觉诡异非常。
  消息即刻传到了辛家。也传进风月别苑。
  挽月正懒懒趴在少歌身上不想动。
  “妖精好啊,我就想做一只藤精,这样这样缠着你……”她耍赖不想起来。
  少歌嗓子发干,重重闭了闭眼,淡定道:“来年,秋后算帐。”
  说罢将她拖进来,亲自替她束发净面,淡淡描了眉毛。
  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霸道,还事事亲力亲为包办了?他画的眉,实在是……一言难尽。
  虽然她实在不想理会外面的事情,只愿偏安一隅,同他甜甜蜜蜜缠缠︱绵绵。但今日的事情也不算无趣,再者他也答应了清小姐要帮忙。所以再不情愿,也被他拖着,及时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赶到辛家大院外。
  两列家丁手持长棍,立在门外严阵以待。正当中站了个管家模样的,姓李,挽月曾与他的义子打过一些交道。寻常的小富小贵人家,是连辛家的管家也够不着说话的。挽月三年前想要拜会辛无涯,其实是极其不自量力的行为,仔细想来,大约是作为现代人的一种隐秘优越感作祟——作为一个人,看山上的猴王和普通猴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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