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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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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太要强、个人心思有点重。
  所以,她心里其实是认同叶舒华的想法,姑娘家嘴上再怎么说“都听父母做主”,心里也该有点算计,才能真正过上好日子。
  这点小闺女倒是挺像她。王翠芬心思转过一圈,终于在叶舒华的软磨硬泡下,开口解释了,“你做好你自己的,队里的人不必担心,就算哪天有中意的人家来咱们大队打听,他们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说你不好,因为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叶舒华听得似懂非懂,刚想问“既然大家都会帮她说好话,那她是不是没必要特意表现”来着,就听到她娘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你才十七岁,嫁人还早着呢,你从现在开始注意起来,过个一年半载,保证全大队都打心里觉得你好。”
  王翠芬本意是想要鼓励叶舒华再接再厉,殊不知她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眼了,脱口而出:“所以我至少要过一年半载才能结婚吗?”
  这语气听着可不像高兴,王翠芬脚步一顿,扫了彻底懵逼的叶舒华一眼,不动声色的问:“怎么,你等不及了?”
  “我只是太意外了。”叶舒华下意识摇头。
  叶舒华说的是真心话,上辈子衣食无忧,婚姻便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穿越一场也不可能秒变成结婚狂,她只是希望尽快摆脱现在的处境。
  可这个时代又太过特殊,不能通过读书跃农门;没办法经商做生意;想当乞丐都没资格,出门没介绍信是会被抓的;当然也不可能通过找工作养活自己。她这样的乡下人想要进城生活,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个城里人嫁了。
  叶舒华本来就不是多意志坚定、独立自强的人,既然她长得不错、有希望嫁进城里,为什么不把握呢?
  而且随着这张脸越长越像上辈子,叶舒华也越来越信心满满,凭着她现在的资质,绝对稳了,马上她就要嫁给高富帅、吃上鸡鸭鱼肉!这个时候听到王翠芬说什么一年半载的,叶舒华当然急了。
  但她着急的是进城这件事,而不是结婚本身。
  王翠芬看她不假思索的否认,也松了口气,大姑娘不是恨嫁就好了。
  可惜她刚放松没多久,就被自家傻闺女一个问题问得差点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叶舒华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娘,“那……如果我想早点结婚呢?”
  王翠芬是很精明的女人,脑洞也开得大,叶舒华之前着急名声坏了不好嫁人时,她就有点起疑了。但王同志多疑的同时还有护短的习惯,尤其是最疼爱的一双小儿女,小儿子常年在城里见不着,身边的小闺女就成了心头宝,王翠芬经常觉得小闺女太傻太单纯,但心里最信任的也是她,尤其是生病以后,小闺女黏她比三岁小孩黏妈妈还厉害,她不信这么乖的孩子会无缘无故恨嫁起来。
  一定是有人引诱了她!
  王翠芬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毕竟自家小闺女越长越水灵,比城里来的知青都更漂亮。有几个知青刚下来的时候,还勾得整个大队的小伙子神魂颠倒、忙完就去帮城里知青干活呢,她家小妹又漂亮又大方,比那些鼻孔看人的女知青要招人喜欢多了,这才去食堂几天,队里那些小伙子没事就来她们跟前打转。
  想到这里,王翠芬开始觉得身边人人都有嫌疑了,那些整天来食堂晃的小伙子嫌疑最大;但是没有动静的后生也不代表就没嫌疑,毕竟老话说不叫的狗才咬人;还有知青点那些后生,虽然跟队上的人来往不多,但城里的小伙子长得确实更俊俏,大多还是文化人,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不懂事的小姑娘最容易瞧上这样的后生了。
  ——就是他们其中的哪一个,趁她不注意勾引了她家小妹!
  现在是新社会,未婚男女私自勾搭也不用浸猪笼,但女孩子名声坏了依然要被戳脊梁骨,王翠芬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她顶着叶舒华期待的目光,冷酷无情的警告道:“敢不听我跟你爹的话,那就打断腿!”
  叶舒华被她咬牙切齿的声音吓得浑身激灵,封建家长一言不合就打断腿,好可怕啊嘤嘤嘤。
  不是叶舒华怂,而是她清楚这个时候的家长就是有绝对的权威,记忆最深的就是叶小妹有位可怜的堂哥,当年相中了个姑娘,但因为女孩家孤儿寡母太晦气,配不上他大队长亲侄子的高贵身份,被堂哥的父母否决了,最后堂哥扛了半年还是妥协,娶了公社另一位大队的外甥女,据说是门当户对,现在闺女都三岁了。
  叶小妹自己的亲哥婚事倒没有这么坎坷,他们俩都很省事,从来不跟女生打情骂俏,到了年纪就让父母张罗着相亲,然后水到渠成定亲结婚。叶舒华私底下估摸着,亲哥同志如果遇上和堂哥一样的事,那也得妥协,毕竟堂哥的父亲还只是“队长亲哥”,就有这样的权威了,他们的父亲可是队长本队,谁能不听他的话?
  因此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叶舒华信了一大半,哪怕事发后老娘舍不得下手,队长父亲也肯定舍得把她打瘸,她还是不要以身试险了。
  想要英年早婚的伟大梦想就此被打破,叶舒华这些天心情都很低落,连帅哥都不欣赏了,无论是队里的年轻后生,还是斯文俊朗的男知青们来打饭,她都板着张后妈脸、面无表情的为人民服务。
  心情不好的叶舒华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个反而逃过了一劫。
  王翠芬同志自打怀疑宝贝闺女被臭小子哄骗后,食堂开工时她就像装了X射光,对每一位未婚的后生都进行了身份甄别,结果显而易见,他们家小妹连看都不愿意多看这些人一眼,肯定都不是他们。
  他们小妹能接触的后生全都在这儿了,既然没一个让她特殊对待的,那就说明她之前可能是想多了。
  王翠芬又慢慢放下了心。
  而之所以说叶舒华逃过一劫,是因为没有这些变故之前,她还是有心情欣赏帅哥的,那样的目光落在紧张过头的王翠芬同志眼里,说不定分分钟给她脑补出一位男朋友来——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无从欣喜了。
  一眨眼就到了开放食堂的最后一天,叶舒华心无旁骛的送走最后一位知青,正想捏了捏胳膊放松放松,就听见后头的大妈在感慨:“食堂不开了,这些知青又可以在家吃点好的了。”
  立刻有人笑着接话:“可不是,咱们大队的知青听说不少干部子女,以前在家里肯定也都是宝贝疙瘩呢!”
  比起前些天,叶舒华今天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毕竟食堂解散了,她又可以回家吃干饭,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感到有些安慰的叶舒华听到大妈们的八卦,便有了些兴趣,刚凑过去听,就听到她娘也贡献了一个料,“是不是干部子女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有几个知青家里确实看重,经常寄些票啊钱啊过来,甚至还有直接寄肉罐头的,这年头还舍得弄肉罐头,你们说这家底得多厚啊?”
  叶舒华听到这里不由瞪大了眼睛,八卦兮兮的问:“娘,谁这么有福气,还能吃到肉罐头啊?”
  光是念出肉罐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爆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粗长嘿嘿嘿?码了4700+,相当于补了半章断更哦,争取这两天把另外半章补起来~
继续晒土豪啦——
感谢小伙伴,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六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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